大陆赞歌 - 122 驰骋莫萨特(3)
罗伯逊和他的斥候联队的努力没有白费,在离开混乱岭不久之后,他就遇到了回去送信的第六队士兵。“不是让你们去送信的吗?”罗伯逊有些奇怪。
“团长和主力部队就在后面,他们已经赶到了!”第六队的小队长兴奋的说道。
“来的好快!”罗伯逊惊讶道。
来的还不止克斯特的十三团,邓肯的十二团紧随其后。六千人的主力部队,浩浩荡荡沿着红水河而来,全副武装的新六军士兵,完全不是混乱岭上的一千叛军士兵能够抵挡的。不过一顿饭的功夫,克斯特和邓肯就已经肩并肩站在混乱岭北岭上,俯视着这条十五里长的峡谷。
“团长,这是矿工叛军第23营的军旗,被我们偷袭抢来的。”罗伯逊这时候,来到了团长的面前。
克斯特伸手接过军旗,展开看了看。这是一面新做的军旗,是用一大片绸缎做的,上面写着“矿工起义军塔拉第二十三营”几个字。克斯特呵呵笑道,“果然没见过什么世面,这是我第一次见人用绸缎做军旗的。”
邓肯没有笑,他一向就不怎么爱说话,更不爱笑,“他们不过是矿工而已。不过话说回来,塔拉二十三营,他们到底有多少部队啊。”
这场战斗持续的时间的很短,一千叛军不过被一波冲杀就击溃了,半数的叛军死于弩箭,另外半数吓破了胆子的士兵,很快就丢下武器投降了。叛军的军官被押送回新六军指挥部,将交由克里斯蒂特统领鉴别后处理,其余的士兵,会被送去洪水河畔的俘虏营做苦力。
塞弗里斯,这个塔拉城出身的酒保,在第一轮冲锋时就被三支弩箭同时射中,他那一身华丽的盔甲在丛林中太过显目,刚一交战就被新六军的弩手盯上了。
拿下了混乱岭之后,跟邓肯简单商议了一下,克斯特的十三团负责驻守北岭,而邓肯的十二团驻扎到南岭的原叛军营地。空气中,还残留大火燃烧之后遗留的焦臭味,不过在场的士兵训练有素,都没感到什么不适。
因为来之前,卡尔文将军授命克斯特为前军指挥,因此邓肯团长派人过来请示克斯特,现在该怎么办。在临时帐篷里,克斯特背着手一圈一圈的转着圈。帐篷里,除了克斯特意外,还有他的护卫斐达,琼恩、萝柏和瑞肯三名营长,斥候联队的联队长罗伯逊以及,性感的莫萨特女统领丽卡。
在混乱岭扎营以后,丽卡选择跟随十三团驻扎在北岭,她的三百人的军队在十三团的后方扎营。克斯特一直有些奇怪,这个丽卡统领怎么一直跟着自己,难道是对自己有些意思。不过在战斗开始后,克斯特倒是没有时间再去想这个事情。
“罗伯逊”,在帐篷内绕了好多圈的克斯特,终于停下了脚步,“让你的斥候们再辛苦一下,立刻出发,我们现在需要探查莫萨特城附近的军情了。不过从这里开始,即将进入叛军的势力范围,你们一定要注意安全。”
“是!团长”罗伯逊站起身来行了一个军礼,“没有问题!”就离开了帐篷。
“邓肯,你的第一营,去东边谷口驻扎!”克斯特继续下着命令,“瑞肯你也一起去,你们在谷口扎两个营地,互为犄角。远程支援联队,上山,所有的远程武器,都给我朝着东面。第二营,你去支援邓肯团长。叛军要来,也肯定是从南面而来,北岭不需要留这么多部队,有我的亲卫营和丽卡统领的人就够了。”
听到命令,所有人纷纷起立离开,倒是丽卡,走到克斯特身旁,有意无意的触碰了一下克斯特的手臂。
因为大家互不统属,克斯特有时候对丽卡这种举动有些无奈,更何况,斐达现在领着亲卫营和远程支援联队,有时候也管不到那么多事情。就像现在,虽然看到,也只是匆匆给了克斯特一个白眼,就出去安排任务了。
“丽卡统领,你没有事情要做吗?”克斯特无奈问道。
“有事,走之前,克里斯蒂特统领和我说,要保护好克斯特团长的安全,我想着斐达小姐军务繁忙,要不然,就由我来充任你的亲卫统领吧。”
克斯特连忙摇手,“用不着用不着,我们北岭这,没什么危险的。”说着,慌也似的逃离了营帐。
新六军到底是卡曼的军队,由于不熟悉地形,在混乱岭的战斗中,还是不小心让几名叛军逃脱了,他们给莫萨特城外的“塔拉亲王”黑胡子,带去了有大批军队来援的消息,黑胡子大为惊讶,不由得一脸茫然朝着身旁的一名黑衣人望去,“首相,怎么办?”
黑胡子身旁的黑衣人,是一个干憋憋的老头,年纪看上去已经颇大,似乎六十出头,整个人的脸色看上去异常的惨白,就连嘴唇都没有什么血色。头发完全隐藏在兜帽中,看不出发色。
克里斯蒂特统领的猜测并没有错,黑胡子这个出身塔拉矿工的人,根本就没有指挥军队作战的能力,从在塔拉矿场杀人后,他领着一帮矿工占领了塔拉城,就再也没有方向,而在这时候,身旁的这个人,这个一直穿着一身黑衣头戴黑色兜帽的人,就找上门来了。
黑衣人自我介绍叫“图尔斯”,是塔拉城的一位老师,喜欢研究大陆历史和地理。看到黑胡子“起义”,他很想有一番作为,侃侃而谈了一大段军事知识,很快就征服了黑胡子。于是,黑胡子亲自封他为自己的首相,而自己,冠以了“塔拉亲王”的名号之后,又将几个主要的将领,分封为“水、土、风、火”四大公爵。
图尔斯思考了一下,“不太可能是新九军的残余,里维特丘陵之战,他们的残部大都退回了莫萨特城,并没有剩那么多军队散落在外,而且他们的战斗力我们都知道。另外也不可能是西部荒野大区的贵族私军,他们都被打垮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波人,只有可能来自红水河对岸。”
黑胡子一愣,“红水河对岸?那是什么意思?”
图尔斯叹了口气,“卡曼人,或者说,商盟人。”
在图尔斯最开始给黑胡子制定的计划中,是要迅速包围莫萨特城,以最快的速度攻下首府杀掉莫萨特公爵然后自立为王。商盟现在被德西克的事搞的焦头烂额,即使有援助,也不会那么快。只是他没有意识到,卡曼的第六军的训练比起新九军来说好的太多,他们来的实在是太快了。
事实上,塞弗里斯的营,就是黑衣人不放心之下派去混乱岭的,只是还是晚了一步。
“那现在怎么办?首相?”黑胡子焦急的问。
“没有关系,跟我们的主要计划并不冲突。”黑衣人图尔斯走到了地图前,仔细看了看混乱岭附近的位置,然后指给黑胡子看,“亲王(注1)你看,卡曼人毕竟是外人,他们做出任何军事决策,第一步首要考虑的都是保存自己。所以,他们从跨过红水河后,并没有选择从北面直插莫萨特城后方,而是从南面绕了一圈,从混乱岭而来。这样,即使日后的战斗对他们不利,他们也可以从容的沿着混乱岭撤退,而不是在莫萨特城北被我们赶下莫罗河。”
“可是如果卡曼人来援,会不会东面的特拉公国也来人?”黑胡子不无担忧。
“有可能,但是东面的情况会好一些,我们在东面驻扎了约一万人,而莫萨特公国东部全部都是山地,特拉人没那么快到的。”黑衣人安慰黑胡子,再一次眯着眼仔细研究着莫萨特公国的地图,好久之后,他重重地点了一下地图。
“亲王,我建议,我们的主力部队去莫萨特城东迎战卡曼援军,只派少量的部队继续围困莫萨特城。只要击溃援军,我想,莫萨特公爵和城里那些大贵族,应该没有支撑下去的动力了。”
当琼恩和瑞肯在混乱岭驻扎的第四天,他们远远地看到了东方扬起的烟尘,经验丰富的琼恩,第一时间就认出那是大队人马行走扬起的烟尘,果然不过短短片刻,罗伯逊带着他的斥候们,飞马赶回。所有的斥候,身上都或多或少带着伤,罗伯逊的皮甲上,更是插着三根还没有拔出的弩箭。
“大队敌军!半日路程!”回到营地的罗伯逊,只说出这一句话,就晕死过去了。而同时回来的几十名斥候,当场就有四人因为伤势过重而死。营地中,开始回荡起急促的鸣哨声,北岭山头的十三团军旗边,也升起了血红色的战斗旗。
克斯特的指挥部里,只有斐达、丽卡两人。“斐达,你立刻让人通知后队的萝柏,准备好他的人,听我的命令随时过来增援。但是在我的命令到前,一定不要轻举妄动,无论我们这里的战况如何。他的任务就是要保证好后路的通畅。”
斐达应了一声就离开了帐篷,克斯特转向丽卡,“亲卫营和你的本土营,作为预备队,你可以好好观摩一下我们新六军十三团是如何打仗的。”克斯特自信的看着丽卡。
同样得到消息的还有南岭的邓肯,他也在紧锣密鼓的布置着自己的防线。混乱岭的部队一共六千多人,从斥候的消息来看,敌军不会少于一万人,一场大战一触即发。
注1:黑胡子索耶自立为塔拉亲王,因此他的下属都称呼他为“亲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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