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赞歌 - 121 驰骋莫萨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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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尔文将军看着站起来的丽卡,不禁笑到,“放心吧,不会忘了你们的。这样吧,丽卡统领,克里斯蒂特统领,你们俩,派一个人,带着你们的本土军,跟随克斯特团长一起行动吧。”
    会议结束不久,克斯特的十三团就全体离开了营地,带着补充好的军备,急急向东而去。按照军议的要求,十三团、十二团要一前一后相距不超过二十里,在三天之内赶到混乱岭,抢占附近的山头,为莫萨特城保留一条战略通道。
    为十三团打头阵的,还是琼恩的第一营,在出发不久之后,前锋就遇到了飞奔回来的十三团斥候联队的士兵。
    “混乱岭暂时没有太多敌人,叛军心大了,他们只专注于围攻莫萨特城,放弃了对西方卡曼方向的警惕。”这是斥候带回来的最新消息,让克斯特确认军议的决定是正确的。
    最终跟随新六军一起行动的本土军三百余人,还是由丽卡统领带领,这位年轻的女军官,一直让克斯特有些不太敢面对,也许是太过性感,克斯特总觉得她看自己的眼神过于炽热。
    于是,丽卡被安排带着她的人,在十三团后面殿后,给十二团引路。
    “我总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克斯特在路上的时候,偷偷地告诉斐达。
    “你说谁?”斐达疑惑道。
    “丽卡女统领,也许是我多心了吧。”克斯特自言自语。
    混乱岭,是莫萨特城西一大片丘陵中的一条山岭,虽然两边的丘陵都不太高,但这条混乱岭居然出奇的长,足有十五里多。出了岭口,就是一条大道直通莫萨特城,而混乱岭的这头,是莫萨特公国广阔的的里维特丘陵地区。
    矿工叛军的行军路线是从南至北,暂时没有理会到莫萨特城西面的混乱岭。但一时没有关注,不代表永远不会关注。
    当斥候联队的联队长带着八十名斥候来到混乱岭附近时,矿工叛军的一个营的叛军,也刚好登上混乱岭的山头。
    双方,就这样毫无准备地遭遇了。
    混乱岭是一条丘陵之间的狭窄通道,长约十五里,南北各是不太高的丘陵,但极为连绵。狭窄通道的末端,就是通往莫萨特城的大道。也许是前来占领的矿工叛军人数不够,一个营的矿工叛军在南部丘陵竖起了塔拉亲王的旗帜,而北部丘陵,不过只有一个小队的叛军过来。
    刚刚赶到的十三团斥候联队的士兵,刚刚登上北部丘陵的山头,就见山腰上不过百十度克远的地方,十几名身着黑色衣服的人,正人手提着一把钢刀向山头上爬来。
    斥候联队的联队长罗伯逊是一位经验丰富的雇佣军人,克斯特在上任十三团团长以后,通过冒险者公会的人情,从商盟雇佣军中把他挖了过来,用来领导斥候联队和指挥斥候侦察。听说罗伯逊在雇佣军团中,一直都是一名经验丰富的斥候,而更之前,他参加雇佣军之前,长期都是冒险者公会的猎人。
    这时候他的指挥能力就发挥出来了,看到山腰间的敌人,罗伯逊立刻举手示意身后的士兵隐蔽,一群人迅速往草丛中一趴,罗伯逊低声向身后传令“山下有人,弓箭准备,不要暴露。第三队去左翼,第四队去右翼,其他人跟我在这里准备。没我的命令,不许动手。”
    训练有素的士兵们,悄悄地在草丛之间移动,只发出窸窸窣窣的灌木摩擦的声音,而山下的叛军士兵,丝毫没有意识到头顶等待他们的灭顶之灾。
    叛军的营长塞弗里斯,是一名塔拉城出身的酒保,他在“黑胡子”占领塔拉城之后,就加入了矿工叛军。在以前,当“黑胡子”还是普通的矿工时,经常会光顾他的酒馆,本身也是凶悍好斗的酒保,仗着和“黑胡子”的关系,决定加入矿工叛军,然后很快就升任了一名统领,统帅一个步兵营。
    塞弗里斯接受到的任务是来混乱岭驻守,以防残余的本土军收拢兵力后前往莫萨特城救援。不过西部荒野地区的贵族都全部被打散了,能组织起的兵力也很有限,因此叛军也只是派出了塞弗里斯这一千多人,他们预计依靠混乱岭的地形,守住通道应该没有问题。
    只是没有人意识到克斯特的十三团会来的这么快。
    塞弗里斯安排了一个小队的人先去北岭扎营,自己则带领主要部队在南岭驻守,刚刚才把“塔拉亲王”和“矿工起义军”的大旗竖起来,一群士兵在砍伐树木搭建营帐,伙夫在熬着浓汤,一块块干硬的小麦面包被削成片丢进汤里,散发出一股股热气。
    这些小麦面包,是从南疆城府库里抢出的精制小麦做成的,以前只有贵族和他的家人们才能吃这么好的食物,因此当浓汤的香气散发出来的时候,所有的士兵都围着伙夫的大锅。
    塞弗里斯抬头看着北陵方向,他的副手端着一碗面包片汤走过来,有些惊讶:“统领,吃点东西吧,伙夫把食物做好了。”谁知塞弗里斯并没有接过食物,而是有奇怪的语气问道,“你不觉的有些奇怪吗,去北边的那个小队怎么还没有把旗帜竖起来。”
    副手也看了看对面,“是没有什么动静啊,要不我再派几只小队过去看看。”
    塞弗里斯闻了闻食物的香气,“算了先吃饭,这种时候,莫萨特的贵族老爷们哪里还有援兵,那帮小子估计在偷懒,爬个山都爬得这么慢。”
    矿工叛军的人,毕竟都不是正规军人出身,他们对战场的嗅觉和感觉都非常的差,完全没有对危险的警觉。那那支小队的叛军爬上山顶的时候,看着面对自己的几十支闪着寒光的箭头时,一个个都惊讶的说不出话。有几个胆子大一些的,准备掉头逃跑,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身后的两翼,各有一队士兵,手持弩箭包围了上来。
    兵不血刃之间,这支叛军的小队没有泛起一丝水花,就被俘虏了。
    罗伯逊看着手下将十余名叛军用绳子串成串,每个人的臭鞋子都被脱了下来塞进他们的嘴里,让他们完全发不出声。“第六队,你们分出一半的人看管一下俘虏,如有异动格杀勿论。其他的人,和我去山前驻防,时间过去了这么久,敌军应该很快会有反应。”
    仔细又想了想,“还有,第六队,你们剩下的人,带上双倍的马匹,立刻回头,务必用最快的时间把消息送给团长,如果所料不错的话,矿工叛军已经意识到混乱岭的极佳位置了。”
    等塞弗里斯统领吃完了饭以后,他最终还是意识到了不对劲,那帮士兵再怎么偷懒,也不可能到现在还没爬上北岭。“集合,集合,所有人集合。”塞弗里斯大声呼喊着,集结了所有的士兵,“北岭有问题,所有人拿上装备,我们去北岭。”
    一千多矿工士兵,花了不短的时间才集结完毕,然后在他们的营长塞弗里斯的带领下,浩浩荡荡的往北岭而来,等他们爬上北岭那段山坡之后,居然发现,之前被派过来占领北岭的十余名士兵,全部被紧紧绑着倒吊在山坡后的树上,被山脊线遮住视角了,不爬上来完全发现不了。
    “有敌人,不知道哪里来的,不像是莫萨特人,全部是骑兵。”嘴上的臭靴子被拿下来以后,被俘的小队长迫不及待地说道。
    塞弗里斯皱了皱眉头,“什么人,哪里来的骑兵。”
    小队长想了想,“他们穿的是新九军的军服(注1),人数不多只有几十人。”
    “哦,应该是新九军的残军,不知道什么时候逃到这里来的。”塞弗里斯的副手说道。
    “不排除这个可能。”
    在叛军士兵在忙着猜测出现在这里的军队的身份时候,经验老到的罗伯逊联队长,已经带着他的人,偷偷从山后溜了下去,一群骑兵骑马从西边绕了一个大圈,来到了南岭的山后。得益于骑兵的迅速,他们到达南岭的时候还比叛军到北岭早,两队人马,就这样在丘陵间捉起了迷藏。
    矿工叛军确实作战能力很差,一群人浩浩荡荡从南岭赶到了北岭,居然只在南岭营地留下了几个伙夫,见此罗伯逊自然不会手软,一群人悄悄摸进营地,几个伙夫都被抹了脖子。然后看着营地留下来的粮食、辎重,一向不苟言笑的罗伯逊也不由自主的笑了。
    “军旗带走,粮食和装备都烧了,给他们来顿美味的‘午餐’!”罗伯逊向着手下的士兵下令。
    好不容易在北岭救下同伴的塞弗里斯,就这样惊讶的看着刚刚离开的南岭上空腾起了一道黑烟,“糟了!”塞弗里斯感到一股牙疼。这道黑烟是如此的粗,以至于所有的士兵都不会无视,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自己的营地被偷袭了。
    “还不快回去!”山岭间响起他们的统领塞弗里斯声嘶力竭的吼声。
    而放火的十三团斥候联队,这时候已经带着矿工叛军的一面军旗,远远地离去了。虽然他们烧了对方的军营,可是人数实在过少,没有办法和对方长期周旋,现在只能寄希望于团长能带着主力部队尽快赶到了。
    注1:矿工的叛军都是工人和平民出身,缺乏必要的军事知识。而新六军和新九军都是商盟的新编部队,有统一制式的军服,所以被矿工叛军认成是新九军的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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