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赞歌 - 106 军官克斯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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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斯特走出来,发现小穆早就在前面等着了,小穆示意了一下自己的马车,就一头钻了进去,克斯特也不犹豫,跟着进去了。
    “卡尔文将军的认命,是老头子定的。莫妮卡给你这个领章,本来是想让你来担任这个军团长,不过老头子知道了以后,把卡尔文叫回来密议了一会,然后就有了这个任命。莫妮卡觉得,老头子是怕你太年轻,放在军团长的位置被火烤对你不太好。”
    克斯特摘下金茉莉领章,“你还别说,我真不想戴,太浮夸了,拿走,拿走。”
    小穆哈哈一笑,“我就知道你会这样!”伸手接过,然后又递给克斯特一副银光闪闪的领章,“换这个吧!”
    银质的旅团长军衔,看上去就舒服多了,克斯特也不犹豫,接过来重新别在了自己的衣领上。
    “公爵都这样了,还有精力操劳军务吗?”
    “我也不太清楚,他是单独邀请卡尔文去面谈的,虽然身体不好,但是至少还能撑一段日子,而且我觉得他可能也是对我不太放心吧。好了我走了啊,你好好干!”小穆拍了拍克斯特的肩膀,“斐达最近都和两位公主待在一起,他们会照顾好她的,放心吧。”
    回到军团长的指挥部,屋内的热闹还没有平息下来,卡尔文将军新官上任,宣布今晚庆祝一下,让军需官把储存的肉和酒都拿出来,让全军的士兵都开心开心,又引得所有人一片欢呼。
    “哎哟,疼死我了!”扶着还在胀痛的脑袋,克斯特坐了起来。红日已经升空,新的一天来临了,昨晚在卡尔文将军的指挥部里,一帮骑士和将军一起,把几大箱烈酒喝了个底朝天,克斯特都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失去知觉的。
    虽然卡曼公国以出产龙舌兰酒享誉大陆,但是卡曼的军人,尤其是高级贵族军官们,一般都看不上龙舌兰酒,他们更喜欢一种叫“伏特加”的烈酒,这种酒,度数极高,喝下去就如同一股烈火自食道燃下,需要莫大的勇气。
    但是伏特加酒酿造工艺不简单,价值当然也是不菲,因此一般只有那些贵族军官、骑士老爷才能喝的起。克斯特第一次喝这种酒,一向自诩为酒中高手的他,一时不慎遭了殃,没多久,就给喝趴到了桌子下面。
    “团长大人,您醒啦!”一个好听的声音,在克斯特声旁响起。克斯特揉了揉眼睛,看了看,愣住了!再揉揉眼睛,不敢相信的看着对面这人,一身卡曼军服,带着一顶大大的军帽,满脸俏皮的看着自己,不是斐达又是哪个。
    “斐达!你怎么在这里!”克斯特惊呼道。
    斐达笑嘻嘻的看着克斯特,“怕你一个人在军营里无聊啊,我就过来给你当侍从。你看,合身吗?”斐达转了个身子,给克斯特看了看。
    盯着斐达那双迷死人的大长腿,克斯特咽了咽口水,赶紧正色道,“谁让你来的,胡闹!”
    斐达翘了翘嘴巴,“莫妮卡公主和小穆都同意了啊,洛丽塔公主也没反对。我还是跟着小穆的车驾来的呢!”
    “额!”听她这么说,克斯特一下没话说了,这个小穆,昨天居然还骗我!“可是,你一个女孩子,在军营里也不方便啊?”克斯特还是有些担心。
    斐达嘻嘻笑道,“谁说的,我现在是团长大人的骑士侍从斐达!”居然,从斐达口中,发出的是少年人的特有的嗓音,克斯特这才想起来,听洛丽塔说过,斐达有一门口技的绝招。
    拿斐达没办法的克斯特,只得任她去,“那你就待在这里,今天第一天上任,我去见见我的士兵。好了,你出去,我要穿盔甲了。”
    斐达哈哈大笑,“那更是我这个侍从的活啦。”顺手就拿起了地上的一块臂甲。
    离开帐门前,全身骑士甲的克斯特,扶了扶腰间的“碎心”长剑,回头看了一眼,“你知道吗,斐达,从小我就听着来我们家做客的冒险者给我讲故事,原本以为,我会一直待在克斯特庄园当个乡下贵族,没有想到,我也有穿上骑士铠甲的一天。”
    “加油!克斯特!”斐达只说了这句话,面上自然的露出了笑容。
    新军第六军是新成立的军队,士兵来自于卡曼全国各地,大部分人都是第一次当兵,尽管经过了几个月的训练,整个军营还是有些乱糟糟的,克斯特的第十三旅团,尤其如此。
    可能因为团长一直没有到位,十三旅团的营地占据了整个军营最边角的一块位置,日照不多,潮湿异常,远远的就闻到了一股臭气熏天的味道。无人管束的士兵,乱哄哄的在营地里打闹,,那些贵族军官,不知道去了哪里。
    一身骑士铠的克斯特,觉得自己有些“二”了,毕竟。这大冬天的,驮着这么重的铠甲,都快累出汗了,愣是没有一个士兵发现他的到来。
    克斯特抽出“碎心”,用剑鞘猛地敲击自己的胸甲,“梆梆梆梆”,巨大的响声终于引起了众人的注意,吵闹声,一下就安静了下来。
    一群新兵,傻呵呵的看着站在红日下那个傻大个,一身重铠,他热不热?那把长剑看上去似乎挺重的,嗯铠甲上银闪闪的,什么东西?哦?是个领章,银茉莉是啥来着,军团长?旅团长?
    一堆闹哄哄的士兵,七嘴八舌的低语着,旁边的帐篷里,忽然冲出了三名贵族青年,这三个可是识货的,看他们的穿着,就是读过书学过知识的贵族家子弟,看到眼前这个一身铠甲的人,三人连忙跑了过来。
    在军营里,骑士铠甲可不是谁都有资格穿的,那是高贵身份的标识,更不用说,那一对银茉莉,分明就是旅团长到了。“旅团长大人!”、“旅团长大人!”、“克斯特大人!”三人忙不迭的敬着礼。
    克斯特饶有兴趣的打量起这三人。三个人,年纪都不大,穿着贵族样式的军服(注1),第一个是个瘦高个,看上去三十岁左右,一脸络腮胡子;第二个,是个小矮个,胖乎乎的,脸上白白净净,不像个军人倒有点像王都学院里的学者;至于第三个,顶着一个鸡窝头的第三个青年,忽然让克斯特想到了一个人。
    “你认识我?”克斯特注意到,前两人都叫自己团长大人,第三人却是叫自己克斯特大人,这怎么回事?
    第三个青年贵族军官笑了笑,“是的,克斯特大人,听我的父亲提起过您,我其实,也是刚刚从曼宁回国不久,我的父亲,是蒙克伯爵。”
    “曼宁的大使蒙克伯爵?”克斯特惊喜的问道,脑海里想起了那个话特别多的中年男人。
    “是的,克斯特大人。”
    “好的,都自我介绍一下吧!”克斯特伸出手来,和三个贵族青年都握了一下手,“我是骑士领主克斯特,新任的十三旅团团长,你们叫我克斯特团长,或者克斯特大人,都可以。”
    “是,克斯特大人!”三人异口同声的说道。
    团长的营房,在十三团驻地最好的位置,在整个营区的最中央,是用石头和硬木搭成的宽敞屋子。
    在屋里,克斯特总算了解了这个第六军第十三旅团的具体情况。
    这个旅团三千人,主要就是由卡曼公国境内的农夫组成,这些平民大都是家里的年轻子弟,分不到多少小麦田。团里的军官,大部分是由退役的红袍子军官以及有经验的贵族担任。整个第六军,就属克斯特这个团,成分最单纯,基本都是卡曼公爵的支持者。
    不管怎么说,小穆作为卡曼的摄政,既然已经花大价钱组建了军队,当然是想把军队牢牢控制在手里。因此,克斯特这个小穆的死党,成了团长,而团里的军官,基本都是忠于卡曼公爵的年轻贵族。
    整个十三团,既没有老兵痞子,也没有外来势力。因此,克斯特才会见到眼前这三个和自己差不多年轻的军官。
    三个年轻人,都是卡曼贵族出身。瘦高个叫琼恩,是一个小贵族的儿子,他父亲是红袍子的一名团长,也是一名骑士领主,将军英年早逝了,失去了父亲的庇佑早早袭爵的琼恩,很小的时候就选择来军队碰碰运气。小矮个叫萝柏,是卡曼乡下一位男爵的次子,没有继承权的他同样选择加入军队。
    而蒙克伯爵的儿子,那个最年轻的军官,叫瑞肯。原本是一直跟着蒙克伯爵在卡曼当大使侍从的。但是在目睹了曼宁事件的一片混乱后,这位年轻人,同样选择了回过参军。
    他们三名军官,分别带领着十三团的一个轻步兵营。
    这三人中,琼恩和萝柏已经在军队里待了有段时间,颇有一些军事能力,也熟悉如何领导军队,瑞肯,却是蒙克伯爵动用了一些关系才给他谋来的这个职位。看着三个同样年轻却能力参差未知的军官,克斯特有些忐忑。
    其实克斯特不知道,三个军官,这会也都在心里打鼓,据说克斯特大人是穆摄政的好友,鬼知道他是不是靠着关系上位的,旅团长可不是个小的职位啊。四个人,四名军官,领导着三千人的军队,这时候各有想法。
    呜呜呜,这时候,军营里鸣起了长长的哨音,“克斯特大人,士兵该出操~了”,瑞肯提醒道。
    “哦,是吗,那就一起去看看吧!”克斯特铠甲未脱,这时候正是兴致勃勃的时候。
    注1:商盟的军官,大都是贵族身份,因此,他们的军服会非常的华丽,大量的都是点缀的装饰和硕大的身份纹章。不过作战时,还是会换成铠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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