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旅 - 第二章 神秘的侵入者
“喀嗤嗤”……“嘭”……又失败了。
唐福努力抬起僵直的头,这次他整整在工作台上趴了六个小时,没想到即将大功告成时,却又失败了。
小屋的墙壁到处坑坑洼洼,有些地方还嵌着水晶石的细小碎片。工作台前方装着一张防护甲,是由号称大陆物理防御最高的荆棘胸甲改装的,而作为雷色帝国最精锐的重装步兵的标准装备,荆棘胸甲的防御可真不是吹的。
如果没有这张防护甲的保护,唐福即使没被第二块爆炸的水晶石送掉小命,也会在第五块水晶石的碎片中双目失明,墙上的坑大多数是这块四处迸射的水晶石的杰作。
唐福摇摇头,拖过旁边的笔记,用潦草的字迹写道:第十三次试验,水晶石无属性,标准结构,五级改造十分钟完成,四级改造耗时六小时,基础结构基本完成,在最后排列元素时发生意外,导致失败。原因不明。
合上笔记,唐福疲倦的叹了口气。这是第十三次试验,同前面的十二次一样,以失败告终。
问题出在哪里呢?唐福努力的回忆试验的过程,前面都很顺利,就差最后一步,却功亏一篑。他还想继续寻找原因,但使用过度的大脑成功捍卫了它的权利,唐福睡着了。
……这是什么地方?白茫茫的空间,什么都看不见,那飘来飘去的,好象是风,却又带着魔法的气息。
唐福茫然的四处打量,呼啸的声音打断了他的视线,一颗由魔法元素凝结成的白色光球笔直向他的脸上撞来。唐福吓了一跳,就地下蹲,“咻”的飞过他头顶的魔法光球仿佛还回头打量了他一下,又继续高速向前飞去。
唐福心中一动,虽然还不知道这光球是什么东西,但冥冥中总是觉得与自己有莫大的关联。心念到处,久经磨练的双腿已经自动跟上光球移动的轨迹,发疯般飞奔向前。
……光球永不知疲倦的向前飞去,唐福的双腿已经麻木的失去了知觉,肺里象有团火在烧,每一口呼出的气简直就是燃烧过后的余烬,带着无穷无尽的愤怒和不甘。
终于,光球的速度慢了下来,但它的光芒却越来越亮,越来越耀眼,象要把全部的光和热在一瞬间释放出来。在太阳般耀目的光芒中,唐福觉得光球似乎在不停的胀大,之所以说觉得,实在是光球过分辉煌,让人无法直视。
那一个瞬间,光球不再发亮、胀大,却狠命往前冲去,仿佛前方有不共戴天的仇人。可是看似石破天惊的冲撞却只有个虎头蛇尾的结局,前方似有张看不见的膜,挡住了光球的冲撞。
光球不甘心就此失败,一次次往前冲,一次次被挡回,一来一去,光球渐渐缩小,最后恢复成当初掠过唐福头顶时的大小。它似乎耗尽了所有的力气,无力的漂浮在空气中,仿佛唐福一伸手就能握在手中……
唐福伸手握住了刀柄。
外面传来追逐的声音,前面一个人跑,后面有三个人在追。
都是高手,落地很轻。尤其是前面那个,几乎没有声音。
奔跑的和追逐的都很小心,除了无可避免的脚步声,没有任何其他声音。以唐福的经验来看,越是安静的追逐,背后所隐藏的凶险就越大。
唐福此刻突然想起了刚才做的梦,梦中的情景历历在目,好象有一个答案呼之欲出,正好可以解释他在制作四级魔晶石时的困惑。然而怎样也想不起来了。他狠狠的攥着刀柄,外面的那几个人,落在我手里会让你们好看!
听声音那几个人正是往唐福小屋的方向跑来。麻烦!其实从来无人理会希玛城的械斗,凶杀,残杀,甚至屠杀,但前提是你得离市场远点。唐福的小屋已经属于市场的势力范围。
与城市的混乱和血腥对应,市场的秩序和安静同样是天经地义的,这是无数人用鲜血和残破的肢体书写的真理。一旦触犯到市场的尊严,不论是外来者还是服务于市场的人,都要受到无情打击。
唐福蹑手蹑脚走到门口,全身肌肉绷紧,他闭上眼睛,仔细听着门外的声音。只有三个脚步声,呈扇形向唐福的小屋包围过来。看情形,他们是认为逃跑的人在小屋里。唐福暗叫倒霉,看来这次在劫难逃。
既然无法逃避,那就勇敢面对吧!唐福深吸口气,猛的拉开门。
希玛城笼罩在难得的银色月光下。看前面的三个追逐者的打扮,是市场巡逻队的人,他们脸上愕然的表情说明唐福的出现多么的令人意外。唐福一时也呆住了,那个逃跑的人呢?难道从空气中消失了?
一条淡淡的黑影回答了所有的疑问。最左侧的追踪者颈部标出一蓬血雾,眼看没救了。就在其他两个追踪者刚要做出动作的时候,天上的银月仿佛不忍看到即将到来的杀戮,悄悄用黑云掩住了脸。
唐福趁机退回屋里,为了一场不相干的杀戮赔上性命无疑是愚蠢的。
关门的刹那,唐福全身汗毛耸立,长期在危险环境中求生的本能对危机有强大的直觉。他毫不犹豫的挥出手中的刀,寒光一闪,没有听到预期中的惨叫,反而一个懒洋洋的声音说道:“小伙子,不想死的话就把刀收起来吧。”
昏暗的灯光下,敌我双方正在相互打量。
唐福看着眼前的侵入者,他有张很清秀很年轻的面孔,精致的五官让他看上去彬彬有礼,实在不象个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可是就在刚才,他当着唐福的面杀了一个人,并且用唐福所无法理解的速度和方式消灭了另外两个。
侵入者的声音听上去总象没睡醒一样,“看够了吗?总是盯着别人的脸是一种很没礼貌的行为。”
唐福只好讪讪的移开目光。他的刀正在年轻的侵入者手中,看的出来,如果有需要,这把刀下一秒就会出现自己的脖子上。
“啧,啧,”侵入者好奇的打量唐福的屋子,“你的住处,嗯,还真是很有特点啊……”
显然,这位年轻人受过良好的教育,否则不会如此委婉的“称赞”唐福凌乱又残破的屋子。
“说说你的经历吧,小伙子,”侵入者的眉眼弯弯,很想发笑的样子,“我的好奇心一向很重。”
唐福讶然于他突然转变的话题,按正常的套路他不是应该威胁恐吓他一番或者直接一刀把他灭口吗?
师傅死后,唐福很少主动与别人说话,即使迫不得已也尽量简短。所以只用了三分钟,唐福就说完了自己的故事。当然,为了避免麻烦,他省略了一些经历,又修改了一些经历。
侵入者长吁了口气,脸上讪笑的表情也消失了,一本正经的对唐福说:“我要找一个人。”
看到唐福痴痴呆呆的表情,侵入者只好自顾自说下去:“他和我差不多高,方脸,非常英俊,身手很好,比我强很多。哦,对了,他的右耳耳垂上有一颗痣。你见过这个人吗?”
唐福心里想,师傅右耳上不是有颗痣吗?不过师傅别说英俊了,一般胆小的孩子看到他的样貌都会害怕。至于身手,如果师傅有这家伙十分之一的功力,也不会窝在希玛城这个鬼地方了。心里想着,唐福摇了摇头。
侵入者脸上明显流露出失望的表情,但还是尽量用温和的口气问:“那么你有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人呢?或者有人提起过他吗?”
唐福仍然摇摇头,侵入者的五官刹那间扭曲了一下,不知是因为过分失望还是唐福摇头的样子实在太欠揍。
努力平复了一下心情,侵入者又恢复了那副英俊而淡然的样子,说:“既然你遇到我,就是缘分,我会帮你达成三个愿望。”
他顿了一下,看看唐福,接着说:“我现在去处理门口的,嗯……城外的哈沃斯山脚下有片树林,你知道的吧?明天晚上,你到那里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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