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厨的小饭馆[美食] - 第2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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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时,老街里,老刘和周明英也在吃盒子。老刘叼着一个韭菜盒子,去瞧已经拆掉的小卖部。
    等工人复工,超市就可以重新开始施工了。他吃着韭菜盒子,哼着小曲儿,向大门紧闭的宁冬饭馆投以一瞥。
    十五元宵过后,宁冬饭馆才会重新开门营业。他咂嘴,有些想念饭馆的红烧肉了。
    叶宁做的红烧肉啊,入口即化,咸鲜软糯,筋道柔韧,酥烂弹牙,肥而不腻,汁味浓醇,那好吃得呀,绝不会叫人腻味。回味着叶宁做的红烧肉的味道,老刘顿时觉得碗里的韭菜盒子不香了。
    明英,晚上做红烧肉吃呗。
    行啊。
    老刘笑呵呵的,瞥见曹大爷正站在街边上,望着宁冬饭馆,他走过去,曹大爷,想吃宁冬饭馆了吧?
    曹大爷啪嗒啪嗒抽两口旱烟,想吃宁冬饭馆的羊肉格格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就好那口。
    提及羊肉格格,老刘也馋了,唉还得等到元宵节过后才得开门。
    曹大爷皱着眉,余光掠过已经拆掉的小卖部,他笑了笑,不错啊,小卖部要变大超市了,往后那可就要成有钱人了。
    我这还哪到哪啊,您这就已经成有钱人了,房子拆迁费得上百万吧?
    说起这个,曹大爷脸上就止不住地露出笑意,政府要拆迁,赔给了他家一笔拆迁费,有了这拆迁费,往后家里的日子可要好过得多了。至少老伴儿治病的钱不用愁,今年俩大孙子上大学的钱也不用愁了。
    大抵是家里没有了经济压力,俩大孙子精神上的压力也少了许多,以至于成绩也比之前进步很多,原本考上一本大学就没有任何问题,这成绩一进步啊,没准能考上更好的大学!
    这日子,越活越有盼头。曹大爷望着几乎是焕然一新的老街,乐呵呵地晃起脑袋。
    爷爷!回家吃饭啦!今天做了盒子,有你爱吃的白菜猪肉馅!
    小孙子的声音传过来,曹大爷应道:哎!这就来!他和老刘辞了别,背着手返家去,步伐颇有些年轻人似的轻快。
    老刘目送着曹大爷走远,他莞尔,转头看自家小卖部,嘴角的笑意更浓。
    颊边落下一片冰凉,他抬头,发现天上落雪了。
    雪花将整个紫禁城笼罩成银装素裹的白玉,临近御膳房的留香阁里,沈秀绣着衣服,注意到外面在落雪,她神色涣散,凝望柳絮般的白雪。
    叶玉山端着一盘子韭菜盒子入内,娘子,韭菜盒子烙好了,快趁热尝尝。
    见沈秀怔怔地凝视着屋外,他又唤她一声,娘子?
    沈秀低喃:下雪了,若宁儿还在,定要嚷嚷着烫火锅饮果酒。
    叶玉山神色凝滞,目中浮起难以抑制的悲伤与痛苦,他长吐一口气,沉默下来。
    良久,他说:娘子,可要吃火锅?
    沈秀仿佛是被抽走灵魂,吃。
    叶玉山立刻去小厨房准备做火锅。厨子们切着配菜,叶玉山熬着火锅底料,面前浮现出女儿含笑的面容。
    爹爹,雪天嘛,就是要烫火锅吃。
    宁儿,何为火锅?
    就是以炉为火,以锅为器,边烫菜边食用的一种烹调方式,很是美味,爹爹,等我做出来,你就知道火锅是什么样的了。
    勺子搅动着火锅底料,叶玉山眼眶发热,不觉间,一滴温热的液体落入锅内,咕嘟沸腾的汤汁瞬间将其淹没。
    端上炉火与锅底,烫菜布满桌面,叶玉山将女儿的专用碗筷取出来摆放到桌面。
    沈秀看着女儿的专用碗筷,青玉镶赤金筷,金镶紫檀柄玉顶果叉,金镶松石把玛瑙羹匙,金錾花高足白玉盖碗,金錾花双喜圆寿茶碗,金带托酒杯。
    器具色泽莹金,熠熠生亮,錾刻细腻,纹饰精美,碗筷精美异常。这般碗筷,寻常御厨用不起,也不敢用,除了皇上皇后以及太子,宫中只有宁儿才有资格用这样的碗筷。皇上赐了宁儿一套碗筷,宁儿不小心将碗打缺一角,之后太子殿下又送来一套一模一样的碗筷,现在摆在桌上的正是太子送殿下来的那一套。
    思及太子殿下,沈秀叹息,听说前两天太子殿下又咳血了,怕是
    怕是命不久矣。
    自宁儿去后,太子殿下便一病不起,病了将近一年时间,情况仍未有好转,现已病入膏肓,恐怕时日无多。
    皇上皇后急得发间添了华发,却毫无办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太子的病情一日一日恶化下去。
    因着太子的病情,今年的元日(春节),皇宫里上上下下,未见一丝喜气,如屋外正飘落的雪花一般,凄冷冰凉。
    脑海里浮过太子的面容,思及他时日无多,沈秀垂下眼帘,叹息声融进火锅的浓浓白雾里。
    她往红油锅里涮下一片毛肚,七上八下过后,毛肚烫熟,她将毛肚放进叶宁的碗碟里,对着空荡荡的桌位,说:宁儿,你最喜欢吃的毛肚,吃吧。
    下人突然进来,老爷,夫人,太子殿下传见。
    沈秀和叶玉山去往东宫。
    抵达太子寝宫,宫人通传之后,沈秀与叶玉山进入寝宫内。一入室内,浓重的药香扑鼻而来,地龙与炭火将室内蒸得热暖,薰炉烟雾袅袅,缭绕着镶金嵌玉的八宝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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