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身病弱科技少女 - 第273章 高考知识都是垃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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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卷发下来之后,大家都在拼命的看听力的题目。
    而陈晨则直接跳过了听力部分题目,自己看后面的题目。
    然后,和之前一样,动用映像水晶,进行信息获取和二次分析,得到一个最简略的答案。
    开考铃声响起之后,所有的考生,都在一瞬间拿起了笔,然后一脸严肃的低着头,一边盯着卷子上的题目,一边竖起了耳朵等着听力提示。
    只有陈晨,在分析完了笔试题目的答案之后,就开始闭目养神,就算是等到听力题目开始播放了,陈晨也完全没有动弹。
    没有睁开眼睛,没有看试卷,甚至没有拿起笔。
    因为陈晨根本不需要去听题目的内容,答案会由映像水晶直接提取出来,显示在视野中,陈晨到时候直接把答案涂抹到答题卡上就行了。
    不是说陈晨一定要借助映像水晶,才能解答这些题目。
    以陈晨现在本身的知识能力,就算是自己考试,也绝对能拿到接近满分的分数。
    陈晨现在看都懒得看这些题目,真正原因是不想接受太多的垃圾信息。
    地球这些低级文明,他们古老的、活化石一样的信息和知识,对于自己而言,根本没有任何价值,就算是记住,都嫌浪费脑细胞。
    虽然在东华传统中,有句广为流传的俗话:艺多不压身。
    意思是说:学再多的东西,身体也不会感觉到负担。用这样的理由,来教育大众,多学习一些东西,总是没有错的。
    在地球的科技水平下,这样的经验可以说是真理。
    但是,就像牛顿的物理学三定律,也是经典物理学范畴,才属于真理。
    到了量子物理范畴,就不完全准确了。
    而陈晨的上一世,对于记忆和灵魂的认知,已经到远超地球人的另一个境界。
    在陈晨的认知中,人类的大脑,是真的会装满的。
    打个比方,如果人类的大脑,是一个容量1024tb的硬盘。(1tb=1024gb)
    而人类学习知识,并且记住这些知识的速度,是0.5m带宽的拨号上网,这样的带宽,下载速度跑满也只有64kb每秒。
    然后,按照人的一生是100年计算,如果每天24小时一刻不停的下载,并且速度始终保持满速。
    这样持续100年,直到人死的时候,也只能下载188tb的数据。
    188tb的数据,对于1024tb的容量,还不到五分之一。
    在这样的对比之下,对于人类而言,不可能感觉自己的脑容量会不够用的。
    但是如果,下一次的信息爆炸的时候,人类有了直接往自己大脑中输入信息的方式。
    这样等于是宽带忽然大提速,当这个速度达到100m的时候,3年就能把这1024tb的容量用完。
    如果速度提升到1gb,那么3个月就会把容量填满。
    实际上,陈晨的上一世,这样的技术已经出现了。
    对比之前的比方,当时的速度,几乎已经逼近了200m的速度。
    如果不控制信息摄入,肆意的获取各种垃圾信息,最多不超过十年,大脑的容量就会用完。
    而且更加关键的是,过多的垃圾信息,不但会影响大脑的运行速度,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类的思维逻辑判断的。
    在大脑的使用率超过20%之后,人类就能大致的感觉到,自己大脑的容量上限是多少了。
    使用率超过50%的时候,人的思维活动就会变慢。
    超过70%的时候,就开始偶发性的失忆。
    超过90%的时候,就会经常性的失忆。
    所以,在陈晨的上一世,清理大脑垃圾信息的工作,也成了服务业的一个门类。
    这样的经历,让陈晨习惯性的不去记录没有意义的信息。
    地球现阶段的科技、知识,对于陈晨而言,都是垃圾信息。
    陈晨知识稍微回忆了一下上一世的事情,时间就飞快的流逝了。
    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听力考试已经结束了,考场上只剩下沙沙的写字声。
    陈晨伸了个懒腰,拿起2b铅笔,开始在答题卡上涂抹答案。
    试卷完全被放在一边,上面没有做任何的标记,陈晨也根本没有要去看的想法。
    等陈晨涂完了听力题的答案,就直接往下涂抹普通笔试题的答案了。
    陈晨完全没有回去看试卷的想法,也没有必要去看,答案映像水晶已经给出了,自己只需要在答题卡上涂抹清楚就行了。
    英语是选择题最多的试卷,一共六十个选择题,其中五十五个是单选,五个是七选五。
    陈晨就盯着答题卡,拿着铅笔一直涂啊涂。
    涂完之后,陈晨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回头看剩下的第二卷,才明白过来,英语竟然是最节省体力的科目。
    当然是你在对于题目完全没有疑虑,不需要思考就能直接写出答案的前提下。
    这个时候,陈晨终于拿起普通的碳素笔,捡起试卷来,开始写笔试部分。
    全国卷i的英语试卷,第二部分,有十个完形填空,十个短文改错,这相当于二十个填空题,一共不需要写多少文字。
    很快就写完了,然后到了最后的作文。
    英语作文,和语文作文,最大的区别在于,它考的是纯粹的技巧。
    英语作文,想要拿到高分,关键点在于“炫技”。
    就是说,要在相当有限的篇幅里面,在不跑题的前提下,使用尽可能复杂多样的句型和时态,尽可能多的展现自己对于语法的运用能力。
    然后还有一个技巧,尽可能使用各种连接词,把句子连接起来,让文章成为一个整体,而不是一个个的单独句子的堆积。
    这些不同时态、语法、句型的应用,都会成为关键的得分点。
    陈晨活了三辈子,当然明白英语作文的本质。
    但是陈晨当然不会自己去想这个作文,还是直接让映像水晶,按照这样的逻辑去整合了一篇小短文出来。
    不过既然要映像水晶来做,那就不只是炫技了。
    短短一百多个单词,被玩出花儿来了,不但每一个句子,都是不同的句式,用了不同的语法。
    而且这篇小短文,还做到了言之有物,认真的分析了作文题目提出的问题,并且给出了自己的观点。
    最后这个项目,就是争取满分用的,如果仅仅是语法运用能力达标,是到不了满分的。
    陈晨自己需要做的,就是用笔,把这一共一百多个单词写出来。
    然后,就是准备准备交卷了。
    在陈晨再次检查了考生信息无误之后,恰好这个时候,可以提前交卷的铃声响了。
    而在这个铃声响起的时候,同一个考场上的考生,超过三分之一的考生都忍不住抬头,看了陈晨的方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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