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记 - 第二十七章 董生往事
?“啪。”
董明浩摸了摸脸上火辣辣的痛处,五个指印清晰可见。
“姓董的,你也不撒泡尿照照,看看你配不配的上我,切~”
董明浩偏着头,眼前的美女渐行渐远,背影说不出的妖娆,两人互相谁也没看谁一眼。
董明浩咬着牙,内心有股邪火在升腾。
是的,董明浩很穷,穷得上大学都是靠的助学金,和亲戚朋友的帮助。所以手头其实很拮据,堪堪够用。
其实董明浩小时候家里并不贫困,相反,应该说十分富裕,他父亲董安建是上山下乡的知青,也是新中国最早富起来的那批人,改革开放后,脑筋活络的董安建来到沿海城市打拼,几年时间积累下了上十万的身家,那会儿的上十万可不是现在,在人均年收入仅一千五的八十年代末,上十万足以跟现在的上千万媲美了,那个年代有个特殊的词汇,叫“万元户”,大约就是形容家产过万的人,跟现在的“土豪”差不多的意思,而上十万……简直就是神豪了。
可是好景不长,董明浩享受了物质远超同龄人的童年,而他们家却在他高中的时候……破产了。
本来就是投机倒把做生意,在当时公司的概念不强,董安建也并没有那个念头,他是靠最开始用三轮拉货,到攒下点小钱自己开始做买卖,再到最后手底下有三辆大卡车,天南地北的运货,每个月收入有七八千,可以说在那个经济发展刚刚起步的年代,这简直就是大多数人做梦都不敢想的收入,因为那时最吃香的国企工人,月收入才两百。
腰包越来越鼓的董安建逐渐有些得意忘形了,那会儿的国内消费水平低,他的钱多得花不完,逐渐就开始沾染上一些恶习,比如……
赌博。
董明浩的妈妈在生他时就难产死了,所以,家里根本没有人管董安建,年少懵懂的董明浩只知道爸爸很有钱,爸爸逐渐跑外地少了,爸爸……晚上开始整夜整夜的不回家了。
等董明浩发现父亲的眉头皱的越来越厉害,神色越来越憔悴,吃的越来越普通的时候,他刚考上高中,而本该出席他初中毕业典礼的董安建失踪了一天,再次出现的时候,身后跟着好几个五大三粗的人,粗暴的推开开门的董明浩,进家把值钱的家具搬走了,新买的电视机,冰箱,空调,在当时那个年代都是奢侈得不能再奢侈的家电,都搬走了。
而董安建只是埋头坐在台阶上,董明浩听见他在低低的哭。
享受过安逸生活的人,再难回到最初拼搏时的雄心和激情了。输光了一切还欠着几万外债的董安建并没有振作起来,而是继续沉沦,日常生活靠亲戚朋友救济,而董明浩也放学了去捡塑料瓶,卖了可以买鸡蛋吃,补补突然营养不良的身体。
董明浩默默的学习,他成绩很好,那个年代教学质量不怎么样,他自己看书甚至比老师都懂的多,他知道他可以考一个好大学,考上好大学,说不定可以去国企工作,虽然不及父亲曾经十分之一的收入,却是最稳定的出路,他知道自己可以做到。
而董安建呢,依然没有起色,借到钱了,就拿出去赌,赌赢了,喝点小酒,赌输了,失魂落魄的回家吃董明浩烧的菜,眼里满满的都是死灰一样的神彩。
每一个输光了的赌徒都很难从这个深渊爬出来,任他再聪明,曾经再辉煌,大半都只能沉沦在这个漩涡中,很多不赌博的人可能很难理解为什么,但想想看,你拿你一个月的工资去赌博,赢了翻倍,而你恰好运气不错,那么,你就会开始想……自己一个月的辛苦努力,居然刚才短短一瞬就赚到了,你就会开始否定自己的努力,因为赌桌上你只需要动动手指,一个月,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收入,一把就能赚到。
当你赢了的时候想赢的更多,而输了的时候……就想着翻本。
董安建就是这样,输光了积蓄,输光了三辆卡车,输掉了家里值钱的玩意,也输掉了自己,他再也站不起来了,他只能窝囊的像条狗。那个年代,亲戚朋友淳朴,也或多或少受了董安建风光时的恩惠,因此一直愿意借钱给他,他们始终相信董安建能东山再起,董安建自己也信,不过是信自己能在赌桌上翻盘,只有董明浩不信。
但不信能有什么办法,这毕竟是生他养他的父亲,亲情总是存在的,董明浩不会因为父亲自甘堕落就抛弃,相反,他也希望父亲能好起来,而自己能够承担起这个家庭的重担,等他找到合适的工作,欠债,他可以还,家具,他可以买,而父亲……他可以养。
就这样,董家虽穷,董明浩却没有过放弃,1996年,他考了个好大学,一所石油大学,打算将来当个炼油工人,当时的炼油工人工资很丰厚,高一点的有一个月八九百的,毕竟一根冰棍才两毛钱,这收入对于董明浩而言诱惑不小。
董明浩努力着,同时也在课余时间打打零工,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但他也是正常人,也会有情绪,也会有……喜欢的女孩。
董明浩打工的小餐馆是学校门口生意最好的一家,老板手艺不错,不过当时的大学生大多不怎么有钱,大部分来这里吃饭都是为了追求女同学,来充个大款的……董明浩就是在这样的场合第一次见到了她,一个瘦削但可爱的女孩,吃饭的时候慢条斯理的,笑起来会露出两颗洁白的门牙。
董明浩总是趁上菜的时候靠近她,多瞧两眼,然后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味,就心满意足了。
有一次,坐在对桌的男人喊她刘诗怡,董明浩才知道她的名字。刘诗怡,听起来像诗一样美。
那个年代的爱情,大多如此平淡。
不过董明浩逐渐发现,刘诗怡总来这个餐馆吃饭,并且……坐在她对面男人,总是形形色色。
董明浩并不在乎这些,他只是暗暗喜欢着刘诗怡,每次刘诗怡来吃饭,多看她两眼,董明浩也觉得心旷神怡。董明浩对她的情感与日俱增,哪怕朋友告诉他,刘诗怡是个喜欢钱的庸俗女人,他也不在意,他认为那些坐在她对桌的男人,都只是朋友,因为总是换的那么频繁。
情人眼里出西施,任何评价也无法抹消刘诗怡在董明浩心里那最温柔最可爱的形象。
董明浩开始暗暗计划着,攒一点钱,买大捧的鲜花和蜡烛,在毕业的时候向刘诗怡示爱。
其实鲜花和蜡烛花不了多少钱,董明浩真正想攒钱买的……是一双高跟鞋。
董明浩无意中在一间店的橱窗中看到的这双高跟鞋,是如血一般的红,鲜艳,瑰丽,带着危险的诱惑。刘诗怡纤细的脚穿着这双鞋,一定很好看。董明浩想。
时间慢慢流转,刘诗怡一如既往的常来吃饭,坐她对面的男人不停的换。而越来越努力的董明浩,手里也逐渐攒出了钱,还有两个月毕业,董明浩去买了那双鞋。
那个年代还没有手机,董明浩趁着上菜的时候,将一封信塞到了刘诗怡手里,然后在刘诗怡和对面桌男人难以言喻的目光中潇洒转身离去。
董明浩文采不错,这是一封普通的邀约信,约刘诗怡明天晚上在主教学楼后面的树林里见,充其量也不过是长了一点的邀约信,却写出了情书的味道,董明浩自信满满。
果不其然,第二天的晚上,董明浩在树林里等到了日思夜想的刘诗怡,她穿着一身牛仔服,披散着长发,笑得那样迷人,像草原上的精灵,背后教学楼星星点点的窗灯像她带来的星辰。
“你好,刘诗怡,我……”董明浩这个时候反倒不淡定了,他不知所措的鞠了一躬,眼睛瞪的很大,说话开始有些结巴。
董明浩并没有在今天就准备好鲜花蜡烛,高跟鞋也静静的放在他床下,他想慢慢来,但手上没拿任何东西的他,此时显得那么局促。
“你,”刘诗怡走到董明浩面前,那么近,董明浩能看到她长长的睫毛,“你喜欢我?”
董明浩的心跳一下子升到顶峰,他激动的不停点头。
“你在学校门口的餐馆打工?”刘诗怡又问。
“对……”董明浩稍微适应了一些,“补贴家用。”
“这么说,”刘诗怡眨巴着大眼睛,“你很穷咯?”
董明浩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他一瞬间有点愣神,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刘诗怡突然笑了,不是那种露出两颗门牙的可爱的笑,也不是那种明艳温暖的微笑,而是……轻蔑的笑。
这样的笑容出现在这样的脸上,说不出的难看。
董明浩瞪大了眼,看到刘诗怡身后,教学楼的墙边,转出来一个男人,借着教学楼星星点点的窗灯,董明浩能看出来那是昨天坐刘诗怡对桌的男人。
“你什么都没有,”刘诗怡继续笑着,“拿什么追我?”
“我……我有一颗真心啊,”董明浩有些急了,“钱我可以赚,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好了别做梦了董同学,”刘诗怡笑起来真难看,这种轻蔑的笑,“你是活在十年前的人?”
董明浩突然明白了,原来朋友说的是对的,刘诗怡,并不像自己想象中那么纯洁那么纯粹那么可爱,她……喜欢的是钱,而自己没钱。因此她总是在换男友,原来那些坐在对桌的男人,都是曾经在她面前充大款的校友,而刘诗怡从不答应他们的追求,只是花着他们的钱。
原来所有的美好都只是自己的幻想,原来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值得去爱的女孩。
董明浩就愣愣的站在那里,什么也不说,眼里是刘诗怡的哂笑。
但落水的人,哪怕水面上没有任何可以救命的东西,他们也会挥舞着双手试图抓住些什么,虽然只能扑腾着坠入沉底。
董明浩平静的说,原来你是这种女人,贪婪,恶心。
“啪”
或许董明浩什么也不说,只是安静的转身走掉,就不会挨这一巴掌了,但是他偏偏要说出来,这一巴掌,是他需要的。
既打在脸上,也刻印在心里。
身段妖娆的刘诗怡挽着她身后等她的男人的胳膊,恢复了甜甜的笑,那个男人也笑着,眼里带着一抹嘲弄,两人渐行渐远。
那双高跟鞋,董明浩一直留着,经常擦拭,保养的很好。
多年之后,董明浩凭借出色的能力和才华,三十多岁就当上了某科技产业上市公司的高管,月薪将近十万,年少多金,追求者数不胜数,但都被他拒之门外。
他有个特殊的癖好,在公司一度引人非议。
包养大学生……
钱对于他来说,不算什么,每个月花万把块在女人身上,他乐意。他从正常的恋爱中体会不到任何乐趣,只有这种迫害别人青春,压榨别人最宝贵的时光的感觉才令他兴奋,每个被他包养的女大学生,毕业的时候都会被他甩掉。
就像扔掉一双破鞋一样,毫不心疼。
这种情况持续了好几年,董明浩记不得自己玩弄了多少女人了。但他依然留着那双鞋,没有给任何人穿过,一个人的夜晚,他偶尔会拿出来看看,给擦得亮亮的,然后锁入干燥的保险柜里。
像锁起来什么贵重的东西,又像封印曾经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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