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墨客 - 第27章 小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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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呀嘛小二郎,背着书包上学堂,不怕太阳晒,不怕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懒呀,没有学问,无颜见爹娘。”这首儿歌是村中学童们都会唱的。
    对于小孩子来说,你给他讲什么大道理,远没有一首脍炙人口的儿歌来的有意义。
    老族长每当听到这首童谣儿歌,就捋着胡子频频点头,开心的嘴都合不上。
    这首童谣可是出自生哥儿之口,就连夫子方克勤都夸赞连连。
    郑长生无意之间随口唱出来的这首后世儿歌,可以说开辟了对幼儿学童劝学的一个先河。
    虽然四六不成句,对仗也不工整,但是很押韵,而且朗朗上口易学好记。
    初听到的时候,可是把方克勤惊讶的不轻,劝学诗古之以来,名士大儒所作甚多。
    流传至今最为广泛的有颜真卿的七言律诗:“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立志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这首诗前两句通过对学习环境的的描写,来表达年少读书应该勤奋;
    后两句劝勉青少年要珍惜少壮年华,勤奋学习,要有所作为。
    还有宋真宗赵恒的:“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若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
    这可以说红果果的讲述了读书的各种好处,用以激发学子勤奋向学。
    但是这些对于青少年或许有激励之作用,但是对于幼稚孩童来说就未必了。
    还不如郑长生的这首童谣来的直接,虽然没什么华丽的语言,也没有什么骊四骈六的对偶,可是却用浅显易懂的语言激发、鞭策孩童向学。
    这就是一首简单的童谣儿歌,郑长生的本意可没那么高深。
    但是经过夫子方克勤的分析和升华,把这首童谣上升到了劝学的高度,这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
    村中的徭役工程一如既往的开工,黄土铺设其上,几百斤重的石夯,在五六个虬状有力的汉子手中,如同玩偶一般轻松写意,高高的抛起,又重重的砸下。
    豁牙子郑老六用他那漏风的嘴戏谑的喊着号子:“都说孩他姨的腿白呀!”
    其他抬夯的汉子们齐声的:“夯嘿!”
    “过两天她就来呀!”
    “夯嘿!”
    “心里起了火呀!”
    “夯嘿!”
    “忍不住下手摸呀!”
    “夯嘿!”
    “她给了我一脚呀!”
    “夯嘿!”......
    粗鄙的乡村汉子用戏谑自污的方式,为繁重的活计添加了一道靓丽的风景。
    尽管此刻是严冬时节,可是郑家村的人们热情高涨的干着手里的活,有的都脱下了棉袄,只穿一身单薄的麻衣。
    寒冷是挡不住热情、激情的。
    这是多少年来都没有的事,现在生活好多了,就算是贫困之家,现在也能填饱肚子了,况且服徭役就在自己家门口,这好事上哪里找去。
    之前都是一帮穷苦哈哈,裹腹都难,脸上是整天的愁眉苦脸的。
    可是现在,大家脸上都见了笑模样了。
    笑,人们这一抒发内心感情的方式,有多久没有见到了,郑家村的人心里自然有数。
    日子越过越好,谁还能阻挡开心的笑颜?
    糕点、面偶、野菊村中的人跟着生哥儿家,着实是赚了不少钱。
    仓里有了粮,心就不慌;腰里有了钱,那胆气就状。
    谁还没个吃肉的时候啊,郑家村的人走亲访友的当口都敢吹嘘一番了。
    这一切都是郑长生这只小蝴蝶,不经意间煽动小翅膀带来的改变。
    下了学堂的郑长生和一帮小伙伴,飞也似的赶赴工地伙房。
    他们在比赛,看谁先跑到地方,这也算是他一个耍子的方式吧。
    家大人都在赶工修路,无人给孩子做饭,过几天县太爷要来视察呢。
    所以孩子们也跟着吃生哥儿家提供的大锅饭。
    香喷喷的肉片子,还有蛋花汤喝,想想都流口水呢。
    郑长生迈着小短腿,跑的飞快,每次都是他第一个先到。
    把书包往小七手里一扔,每到这个时候,小七的母性就泛滥。
    拿来热毛巾板,给少爷擦洗干净小手和小脸,在端来蛋花汤伺候少爷用餐。
    郑长生自己吃饭都不行,必须得是小七亲手喂才行。
    不然小七就不高兴,伺候少爷吃饭这是她的专利,谁都别想剥夺。
    郑长生都感觉这日子过的有点腐败了,有手有脚的要别人伺候,这是极为不习惯的。
    可是架不住小七甩脸子,她还哭。
    额,这让他有点扛不住,他最大的弱点就是见不得女人掉眼泪。
    好吧,那就过一过有钱人家少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腐败生活吧。
    这碗蛋花汤是小七精心准备的,飘着满满的一碗蛋花,滴了几滴胡麻油,还撒了点碎蒜苗。
    卖相很好,入口的味道也很到位,可以说色香味俱全。
    少爷是个嘴刁的,尽管不挑食,但是却要求一定要品相好,味道好。
    所以小七很忠实的履行郑长生关于美食的要求。
    一碗热腾腾、香喷喷的蛋花汤下肚,郑长生脑门冒汗了。
    小七把准备好的肉骨头捞了出来,把肉用小刀切下来,方进盘子里,然后蘸了调好的酱汁送进少爷小嘴里。
    看着少爷吧嗒吧嗒吃的香甜,她是极开心的。
    任谁羡慕也没有用,你们这些人吃的喝的都是俺家夫人花钱买来的。
    给少爷留点好吃的咋滴?你们还敢说三道四的?还反了你们了。
    等伺候完少爷用餐,小七就坐在灶台前捡没有剔干净的肉骨头啃了起来。
    小七啃肉骨头的功夫,郑长生都有点羡慕,这丫头的牙口真是好,她能啃的干干净净。
    她甚至都能把腿棒骨给咬开吃里面的骨髓,郑长生试验过,可是差点没把门牙给累掉也没咬开。
    关于吃骨髓小七颇为自豪,喀嚓一声咬开,然后在少爷羡慕的注视下,开始吸允。
    少爷很担心她的牙齿会有一天坏掉,但是她不以为意的说,她当年可是跟野狗抢过骨头的,牙齿比狗的都厉害。
    可是当有一天她捂着肿胀、疼痛不已的腮帮子的时候,看到少爷竟然用一根中空的芦苇吸食骨髓,她傻眼了,原来还能这样吃骨髓。
    早知道就不逞强了......
    大明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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