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后马甲掉光没 - 第899章 新的剧本(万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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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祈连头都没抬,直接看向季夜,仿佛知道了他在担心什么,立即开口道:“林森是父亲的朋友。小时候,我的那些电脑技术,全是林森教我的,值得信任。”
    季夜这才悄然松了一口气。
    林森瞧这波狗粮喂的好!风轻云淡地笑了笑:“年轻人的爱情哟,可别刺激我这个孤家寡人了啊。”
    说着,眉色深了些。
    唉……
    云淮与小白的纠葛至今,说到底,不也是因为年少时的爱情么?
    可惜了,云淮始终都不知道,他最爱的人究竟是怎么想的?只当是背叛!
    除非人能活过来,否则无论谁开口,云淮都不会信的吧?
    林鹿见爸爸脸色不太好,还以为他想起了自己的妈妈,凑了过去,柔柔道:“爸爸,你还有我啊,鹿鹿会一直陪着爸爸的。”
    听到这话,林森眸中的晦涩一闪而过。
    他深吸一口气,对着林鹿笑笑:“好,爸爸还有你。”
    旋即看向白祈:“bye,不如先看看剧本?如果你对它感兴趣,愿意接拍女主角。那我除了帮你对付云淮意外,顺便加上……和季氏合作。”
    被突然安排到明明白白的季夜:???
    白祈失笑:“你还真是……大手笔。”
    她接过剧本,低头翻看。
    不同于那些密密麻麻的对白,这个剧本,只用女主角肖轻遇的第一人称,写了个简单的故事。
    【十岁时,我在古董店淘到一张老旧的照片,上面的人像极了中年的自己,好奇怪?
    拿着照片,追寻到里面的拍摄地,有个人忽然出现在那里。你能理解么?一阵光芒后,他凭空出现?!
    三十多岁的样子,明明正当风华,眉眼里却写满了沧桑。
    他直接叫出了我的名字,我问他是谁,他含笑:“我是你的恋人。”我觉得他有病!
    正想离开,听到他悄然的一句自言自语:“这是……最后一面了么?”说不出来的心酸。
    我顿住脚步。
    他毫不犹豫地冲过来:“再让我抱抱。”
    被他几乎是勒在了怀里,可我却一点也不害怕?他说:“你小时候这么可爱啊。”
    又道:“以后,不要去盛水啊!”
    仿佛还有很多话想说,又好像很赶时间,他最后哭出声来,声音越来越小:
    “把我忘了吧。”
    然后,他不见了。地上落了支康乃馨。
    我曾以为这是个梦?
    直到十二岁时,我又遇见了他!
    他比上次见面时要年轻了些,没了上次的沧桑和孤寂,但眼里的熟稔和微笑,仍让我忍不住想靠近他。
    我做什么,他陪着。
    哪有这么奇怪的人?我才读完两章书,他又不见了。
    我长大了些,再碰见他时,个子已快到他的肩膀了。他脸上的皱纹少了很多,仿佛这些年过的惬意了些。他依然挂着温暖的笑。
    我去哪里,他去哪里。
    他甚至知道我所有的喜好!在我听音乐时,会主动选上一首生僻的曲子,恰巧是我的最爱。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对我如此热切,眼里的爱意更是不加掩饰。
    等我发现他不见之时,寒秋的星空冷的快要将人吞噬。
    再以后,他时不时出现,虽然一次比一次停留的时间长,但最终还是会突然消失?
    最紧要的是,他越来越年轻了。
    一个人,真的可以逆生长么?我没有问出口,心里隐约觉得有些不安。但却开始期待每一次的相遇。
    他越来越好看,越来越神秘,陪我的时间越来越长。
    我终于爱上了他,却没把他介绍给我的朋友。
    像是我心里的一个小秘密,是我最珍藏的东西。
    同他在一起,我仿佛忘记了时光的流逝,总觉得日子越过越年轻,直到某一日,我看镜子时,突然发现自己开始长起了皱纹。
    原来时光只在我的脸上留下痕迹,偏偏厚待他!
    又是两年,他这回出现,忘记了不少事情,我一遍遍不厌其烦的告诉他:我不爱吃苹果,喜欢鸭梨;从小到大最喜欢的曲子是奥拜斯的《结缘》;不喜欢红色的玫瑰,要送就送我康乃馨。
    很奇怪吧,上了年纪,偏偏喜欢这种花。他乖巧的听了。
    给他做晚饭时,他拿着手机笑个不停。我凑上前看了看,是一个有趣的短视频。
    【大街上的人来去匆匆,只有一个女孩子倒退着走。再将视频倒放后,竟变成了,女孩一个人孤独的前行,所有人倒退回去。】
    像是时间,大部分在前进,但有人在倒退。我的心跳忽然就停了一瞬!
    他笑的没心没肺。我终于明白了!
    我在前进,他在倒退,我们终究不能在一起。
    时光啊……真是一个令人痛苦的东西。
    我越发珍惜短暂的快乐。
    他果然对我越来越陌生了。
    我陪着他,逛逛这里,去去那里。他的称呼逐渐从宝贝变成了阿姨。
    我丝毫不介意,却很抗拒未来的到临。
    我又有一年未曾见到他了……
    再去初遇的地方逛逛,那里已由景点拟了个新的名字。盛水。
    时间的轮盘仿佛设定好了般,什么都没能改变。
    广阔的草原,湛蓝的湖泊,一切美到不像样。
    十三四岁的毛头小子,背着个摄影机,对着我咔嚓一声。
    我喊出了他的名字,他露出八颗牙齿的微笑,眼里出现惊喜的光芒:“咦,你认识我啊?”
    我捏紧了双手,含泪摇头:“不认识。”
    这一次他停留的时间,足有一个月。
    我一直陪着他。
    他也不拒绝,反而乐滋滋道:“在盛水一见到你,我就觉得你的双眸里写满了故事。”
    我没告诉他,故事里都是他……
    他对世上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我一样一样的讲给他听。
    最后,他欢快的告诉我,他要走了,下次见到我,他一定会好好感谢我。他笑的很开心,我却终于落泪。
    这是……最后一次了么?
    我忽然明白了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的沧桑因何而来。知道为什么会留下一支康乃馨……
    知道他为何不要我来盛水……
    我忍不住紧紧抱住了他:“回去以后,把照片烧了吧。”他惊讶地看着我,消失在我的怀里。
    再见,我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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