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超凡入圣 - 第六百一十四章 又见蔡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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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身边的女子一沓又一沓的往外掏着照片,李碧玉也被惊呆了,这女人还真是林森的狂热粉丝啊!
    远处的高力士看着这一幕,更是一脸的黑线,十分希望时间倒流,自己从没有加入过暗影这个组织。。しw0。
    希拉里。达芙终于不掏了,整整齐齐十沓照片放在餐桌上,看的崔雄高白等人目瞪口呆。
    希拉里。达芙还在不停的介绍,这张是林森打擂台的视频上截取的,这张是森林木网站上下载的,这张……
    “等等,这一张是哪来的?”
    林森手指一勾,一张照片自动飞到了他手中,照片中的林森精赤着上半身,好像正在打拳,照片上清晰的印出了他肌肉的纹理和流淌的汗水,不过最让林森吃惊的是,这照片中自己所在的地点就是自己天堂星住所的院子。
    希拉里。达芙俏脸一红,一副害羞的的模样,“这…这张是小女子偷拍的!”
    “我曰!”林森忍不住在心里暗骂了一句,自己竟然把狗仔队都催生出来了。
    曾在智脑上看过这个职业,自己当时还不以为然,觉着一般没人能偷拍到自己,而有实力偷拍自己的人也不会干这种宵小之事。
    “看来自己还是小窥了天下‘英雄’啊,世间多有无下限之人。”
    看照片上的日期,应该是自己迈入大宗师境界不久,这个女子能偷拍到当时的自己,实力必然也是大宗师。
    站在希拉里。达芙身边的李碧玉看见这张照片,也是惊得说不出话来,这…这也行,还要不要脸皮了!?
    林森将照片抛给了一旁挤眉弄眼的荣天,这个主管着天堂星情报安全的家伙顿时黑了脸,一脸不善的望向了希拉里。
    “特娘的,这女人怎么做到了?”
    林森住的那片山区,不仅住着林森,还有很多天堂星的高官,是他的情报安全部的重点防卫地区,他自以为已经保护的滴水不漏了。
    “看来回去后得好好操练一下那帮小子,是不是长时间不出事,都懈怠了。恩,还得再查查,是不是有什么防御死角漏掉了?”
    不提荣天在一边反省,林森终于回过神来,指着桌子上的照片问道:“这些都要签名?”
    希拉里。达芙双手握到胸前,笑的很谄媚,像是一只乞食的猫儿。
    “这女人真的是大宗师?”林森无语。
    又看了看一旁发呆的李碧玉,算了,既然是碧玉的朋友,那就签吧。
    林森心中一直觉得对李碧玉有些歉疚,要知道在前世李碧玉早就结婚了,孩子都有了,这一世却因为自己拖到了现在。
    接过希拉里递来的黑笔,林森的手化作一团幻影,飞速的在照片上签着自己的名字,十沓照片不过片刻便签好了。
    四周望着这边的人都惊呆了,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这样签名,不过大家也都觉得摊上这样的粉丝,林森肯给他签就已经算是不错了。
    收好了签好名的十叠照片,希拉里。达芙并不离开,笑眯眯的指着荣天手中的那一张,神态自若的提醒道:“林森,还有一张没有签呢?!”
    林森脑后一滴冷汗流下!
    看了一眼旁边呆愣愣站着的李碧玉公主,林森心想:这姑娘交的都是什么朋友?难道也是魔门中出来的?
    将荣天手中的照片一把夺过,飞快的向上名字,丢给了希拉里。达芙,“这下可以了么?希拉里!”
    希拉里。达芙笑嘻嘻的点着头,小鸡啄米似得,迅速将这张照片贴身藏好。
    “那我就不打扰你们了!”
    说着迅速转身离开,似乎生怕林森反悔似的。
    李碧玉本来有许多话要和林森说,可前面被希拉里。达芙的举动镇住了,发了一阵呆后,见其离开,也神使鬼差的跟了上去。
    圆桌上,一个侍卫轻声问道:“我们要不要跟过去?”
    女侍卫中的一个看了他一眼,淡淡的道:“不必,有林森在此,谁敢在他面前刺杀公主!”
    李碧玉一言不发的跟着希拉里,来到她和高力士所坐的二人座位前,希拉里奇怪的看了她一眼。
    “有事?”轻轻的问了一句。
    李碧玉俏脸微红,一道细若蚊蝇的声音在希拉里的耳边响起,竟然用了传音入密。
    “那个…,咳咳,能…能不能将那张照片复印一张给我?”
    一句话说完,李碧玉的脸蛋由微红变为赤红,像要燃烧起来。
    一旁的高力士看着两个女孩用传音入密聊天,一头的雾水。这两人之前还在互相试探,这位大唐公主对己方很是警惕,怎么这会儿又变的熟络起来。
    高力士觉得自己完全搞不懂了,难道女人都这样多变?
    不知道自家老板说了些什么?李碧玉带着心满意足的神情走了,而希拉里的眼中闪烁着玩味的光芒。
    这时,电梯门开,酒店的主管再次引着一行人进来,态度虽然没有接待林森是恭敬,但也不比寻常。
    这一行四人都是女子,为首一位个子高挑,一袭白裙,容貌艳丽,但气质却极为清冷,像是一朵冰山上的雪莲,冷艳无比。
    这女子林森还认识,正是当年在学院大比时和林森大舅哥聂天宏交过手的峨眉蔡琰,一身音功非同凡响。
    “咦,是蔡琰啊,又一个名人来了!”
    崔雄嘟囔了一句。
    而周围也响起了低低的议论声:
    “蔡琰也来了!”
    “真人比电视视频上看到的更美!”
    “今天不知道有没有耳福,可以听到林森弹琴,蔡琰吹笛。”
    “蔡琰倒有可能,毕竟是靠这个吃饭的。林森就难说了,人家已经是王者了。”……
    蔡琰毕业后投身于演艺事业,她一手笛子吹得出神入化,如今名气也不小,被人称作“笛仙子”!
    说起来也是林森的功劳,以前的演艺人士虽然也会有一定的名气,但也不会出现现在这样的追捧。
    只是林森带头引发了一股奇特的风潮,这个世界首次出现了偶像粉丝这两种身份,并且森林木网站还对此做出了定义。
    偶像:为人所崇拜,所追随的对象,不仅要有过人的实力(不论是修行方面,艺术方面或是其他),还得具有好的容貌,以及优秀的品质。是一种象征,是一种榜样。
    粉丝:偶像的追随者,崇拜者。要具备忠诚的品质,不因为偶像落入低潮而弃之而去,始终如一,不离不弃。
    两种定义一出,立刻引起了各方的效仿,不少具有偶像潜质的艺人,甚至修行者都开始包装自己,炒作自己,将自己亮丽光鲜的一面放大,吸引粉丝的追随。
    不少人却是因此一举成名,有了一定的影响力,当然了,绝不能和林森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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