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的贴身兵王 - 第912章 卖糖葫芦的中年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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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一个人,自己温饱尚且不能解决,吃了上顿还不知道下顿在哪里,怎么能给别人捐款,拿什么去捐款。
    后来,随着飞鸟团慢慢的发展壮大,有了充分的人力作为资本,他才开始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飞鸟团里以往的混混,只是抽烟、打牌、泡妞和收保护费混日子,满嘴的脏字,一言不合拿刀捅人。
    自从自己给他们立了规矩,提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后,他们飞鸟团按照这样的规矩行事,做的时间长了,从帮助别人中渐渐找到了乐趣。
    这些混混们没想到,自己一头的乡村杀马特,吊儿郎当的走在外面,竟然还会有人尊敬他们,甚至在小摊上买东西的时候,别人都愿意给自己打个折扣。
    这种感觉很怪异,不过却很爽,很有一种自豪感。
    而且大多数人都在慢慢习惯,并且喜欢上这种感觉,由此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街里街外很少再见到混混打斗,勒索保护费的事情。
    当然也有不少人,仗着自己是飞鸟团的,以为有强大靠山,到处狐假虎威,他们的行为一经发现后,都受到了严重的惩罚。
    飞鸟团有今天的地位和口碑,是众人为此付出了很多的心血和努力。
    但自从左少涵杀人视频曝光后,各种负面的新闻报道接连不断,有些报道完全是子虚乌有。
    飞鸟团的根基,已然出现动摇。
    再加上接连的火拼,枪战,弄的人心惶惶。大家不明白其中的原因,只看见表面的现象,所以有不少人在暗里开始谈论飞鸟团是非。
    唐于蓝穿着刚从超市买的打折款军绿色大褂,内里套着一件款式陈旧的红毛衣,下身穿着条黑色的裤子,以及一双价格不到一百元的休闲鞋,手中提着牛腩肉和白菜、西红柿,看上去就像个居家过日子的老暖男,并不引人注意。
    他穿过大街小巷,耳朵像雷达扫视着。由于伤势未痊愈,一股久违的疲惫感袭来。
    “呼……到现在竟然还会累,这倒也是种很怀念的感觉。”唐于蓝自言自语的念叨着,从兜里掏出一支烟点燃。
    傍晚清冷的风吹拂着长发,发丝在额头上挠过,痒痒的。
    一缕缕烟丝飘散在风中。
    就在这时候,耳边传来窃窃私语。
    “唉……,这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啊!”说话的是个卖冰糖葫芦的中年妇女,她把冰糖葫芦和找回的零钱交给年轻顾客,不停的唉声叹气。
    “大婶,你怎么了?”那顾客是个男孩,看上去十七八左右,后背还背着个书包。
    “看见你,让我想起来了儿子。不过,说出来又有什么用,我儿子都已经死了。”中年妇女擦了擦眼角,道:“他如果活着的话,也就比你大四五岁,一米八的个子,还交了女朋友呢。”
    “那他怎么回事?”男孩好奇的问道。
    “还不是被飞鸟团的人给杀的。”妇女压低声音对着男孩说:“孩子啊,以后你见到飞鸟团的人,可要躲远着点走……”
    “……可是。”男孩犹豫了一下,道:“我哥就加入飞鸟团了,他们人都很好啊!前段时间过双休,哥回家的时候,可是买了很多东西呢,我看你对飞鸟团一定有很深的误解吧!”
    “哼!”妇女冷哼了一声,道:“我懒得跟你说,飞鸟团如果是好人,昨天晚上怎么还有人到我们小区里去偷东西。那唐于蓝为什么人们都叫他暗夜杀人狂。你见过有几个好人这样杀人如麻的……”
    “这……”男孩挠了挠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摊位前有几个路人走过,妇人赶紧闭上嘴,等那几人走远了之后,她才苦口婆心的说道:“孩子啊,你看事情不能只看中表面,被有心的人给蒙蔽了啊。”
    “真像你说的么?”男孩内心好像出现了动摇,面带犹豫之色。
    “走吧,孩子。大婶图什么,难道还骗你。”妇女说着,又递给男孩一窜糖葫芦,说:“给,这窜算是我送给你的,快回家吧。”
    “谢谢大婶。”男孩接过冰糖葫芦,转身朝远处走去。
    唐于蓝躲在墙后面,心中暗忖:“难道,他的儿子是骷髅团,或者洪顺党的?”
    当时,他确实杀了不少人。飞鸟团走到今天这一步,确实是踩着很多人的骸骨上来的。
    “如果她真的痛失爱子,那也挺可怜的。”唐于蓝侧头打量着中年妇女,眉宇慢慢的皱了起来,这个妇女的皮肤实在太好了,很白,而且看起来也有些细致,除了两道浅浅的鱼尾纹之外,并没有其它的皱纹。
    不过,这也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城市人越来越注重穿衣和打扮,甚至有一些家庭生活都已经很拮据了,妇女仍然却要省吃俭用,拿出钱来买面膜,做头发,借此缓解衰老,保存自己的美丽容颜。
    不管从事任何工作的女人,她们都希望在外面能够光彩照人,在家里能吸引住自己的老公。
    只是……
    唐于蓝盯着卖冰糖葫芦的中年妇女,细细的看了看,她里面穿着一件粉色绣花褂子,从袖子上看,这件衣服还挺干净,甚至袖口处只有两块新鲜的油渍,而外面套着的围裙却已经沾了不少糖稀和别的脏东西。
    最主要的是,她竟然还做了指甲,出来卖冰糖葫芦,双手经常触碰到糖稀,谁愿意多花钱去做指甲,弄的上面又脏又黏。
    “奇怪啊!哪里有这样的人卖冰糖葫芦的。难道……她只是个演员?”唐于蓝想,今天既然是来逛街压马路的,正好顺便用耳朵雷达扫一下需要的信息。
    他依在墙上,掏出手机,快速的发出了一条短信,而后继续吧嗒吧嗒抽着烟,就像个闲来无事,无聊至极的路人。
    不一会,又有一对青年情侣走到摊位前。
    “给我来一窜锯子的的。”男子搂着女孩的腰,温和的目光看着女孩,问道:“你这次还是要山楂核桃的么?”
    “嗯。”女孩点了点头,咽了口唾沫。
    这种酸酸的东西,十分容易刺激唾液分泌,想到后便让人忍不住流口水。
    男孩付了账,随口问道:“大姐,您是刚出来卖的吧,我以前怎么没见过?”
    女孩听到“出来卖的”几个字,赶紧拽了拽男朋友的衣袖,小声道:“喂,吃你的冰糖葫芦,别乱说话。”
    “唉,有什么办法啊。”妇女鼻子抽了抽,道:“谁不愿意在家待着看电视,在小区里打牌。如果不是我那孝顺儿子死的早,我也不至于到这里来卖了。”
    “啊……不好意思,我不该问。”男孩说着,就要拽女朋友离开。
    妇人神色哀伤,道:“你难道就不想听听,他是怎么死的么?”
    “呃……”男孩尴尬的笑了笑,道:“不好意思,我还有事情,下次再说啊!”
    “他可是被飞鸟团给杀的。”妇人瞪大眼睛,恶狠狠的说。
    男孩听着那恶狠狠的声音,吓得脚下一个踉跄,道:“管我什么事?有病!”拽着女朋友,快步的离开了,竟然连买的糖葫芦也不吃了,直接丢进了垃圾桶里。
    妇人在那唉声叹气,继续卖着糖葫芦。
    一处窄小的旧街道中,闪出几个混混来,为首的正是芋头。
    芋头左右看了看,目光落在唐于蓝身上后,赶紧带着几名混混跑了过来,欠着身说:“唐大哥,您找我?”
    唐于蓝朝芋头后面看了看,一共有三名混混,气喘吁吁,眼睛里却闪着亮光,显得十分兴奋。
    一个精瘦的男子,十分有眼力劲,他看唐团长手中提着不少东西,赶紧把肉和菜接了过来。
    唐于蓝淡淡的说:“又不是让你来打架,带这么多人过来干嘛?”
    “哦。”芋头笑了笑,说:“是他三个非要来的,他们加入飞鸟团一个多月了,还没见过您呢。”
    头发上抹了发蜡的男子恳求的说:“唐团长,我能跟你合个照不。”
    “当然可以。”唐于蓝淡淡的说:“不过要等你变性成为大美女的时候再说吧。我又不是名人,跟我合哪门子的照。”眼神对着芋头说:“芋头,这次给你一个很艰巨的任务。”
    芋头像是打了鸡血,腰杆一竖,马上来了精神,道:“团长,您说,我保证完成命令。”
    “嗯。”唐于蓝拍了拍芋头的肩膀,道:“这次任务,你要有耐心。”
    “我有耐心。”
    “好。”唐于蓝笑了笑,说:“我相信你的意志很坚定。向右走两步。对,停下,看到那卖冰糖葫芦的妇女没有,头发波浪卷,身材稍微发胖的那个。”
    “看到了。”芋头满脑子疑惑的说:“唐团长,她怎么了?做的糖葫芦好吃么,还是说您喜欢她女儿。这妇人年纪看上去虽然大点,不过年轻的时候应该会是个美女,她女儿挺漂亮的吧。”
    一名混混附和着说:“芋头哥对女人很有研究啊。”
    唐于蓝苦笑了一声,十分无奈的说道:“芋头,你还看出什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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