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是幕后黑手 - 第28章:明月青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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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客户的日子,罗蒙是真的很清闲。
    基本上。
    除了磨练冲泡奶茶的手艺外,便只有浇浇花,看看书。
    不过今天不同。
    受到了上次马尔斯的启发,罗蒙觉得自己应该多磨练一门手艺。
    这样的话。
    他店内的货物也会多一点,能够吸引顾客的东西,就会更多。
    这叫什么来着。
    扩展货源和客源?
    罗蒙现在最后悔的便是当初没有仔细看过经营类的书籍。
    否则。
    现在估计已经在维尔利多开数家分店了。
    “话说,自己的作品挂上去卖,是不是有点恬不知耻啊?”
    罗蒙看着桌子上他好不容易弄来的墨汁,自语道。
    他这次准备尝试水墨画。
    毕竟。
    油彩那玩意,他还是有些不习惯。
    他一直觉得水墨画更为优雅柔美,意境深远,雅俗共赏。
    就像是那副“上善若水”的字一样。
    虽然客人们都看不懂汉字。
    但是。
    很明显的能感觉到,不管是夜莺还是上次艾黎来,都有明显的震撼。
    这不仅满足了罗老板内心小小的装逼,还有种自豪感。
    文字的魅力是无限的。
    尤其是汉字。
    真正的书法大师,能够通过文字传达出内心的感情。
    虽然她们都不认识这字是什么意思,但是却能够感受到字里行间表达出的那一份情感。
    就像是听音乐。
    很多时候罗蒙听外国歌曲,也听不懂意思,但可以感受音律。
    这是一样的道理。
    这次罗蒙画水墨画,也是抱着这样的想法。
    艺术在某些方面,是共通的。
    他如果不能让客人感受到画中的意境,只能证明他的水平还不到位。
    不过。
    自从他吃下那颗朱红色果实后,不管是绘画还是书法,其熟练度都与日俱增。
    应该没问题吧?
    很快。
    罗蒙便拿起自己自制的毛笔,加上费了不小劲弄到的墨汁,在平铺的桌面上画起来。
    这次。
    他准备画一幅迎客松。
    毕竟到时就算是卖不出去,他也可以挂在店内,自己欣赏。
    这套精神胜利法,还是当初罗蒙的导师教给他的。
    对方也是个失意的语文教师,写了很多诗歌都不温不火,甚至还自费出版过诗集,但都是自己欣赏。
    一看就知道,老阿q了。
    作画的过程要求安静且全神贯注,因为客人不多,罗蒙直接关闭了店铺,自己开始画起来。
    很快。
    随着毛笔的勾勒,迎客松的大体轮廓面貌被勾勒出来,一股青意盎然的感觉跃然纸上。
    其枝干遒劲,形态优美。
    罗蒙感觉自己水平至少也够登堂入室了。
    虽然和真正的大师还有差距,但用来观赏是绰绰有余。
    可能这就是天赋吧。
    大约过了三十分钟,收笔,落墨。
    罗蒙长出了一口气,看着墨迹未干的画作,又在下方提了一行字。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这是独属于汉语的美,要用心去感受。
    罗蒙画到这里,刚好想起王维这句诗,所以顺手就写了上去。
    只不过。
    看着画中空荡荡的天空,只有一株孤零零的迎客松在峭壁上,凌风而立。
    他又觉得有些古怪。
    那儿有明月啊?
    “没有,自己加上一个就好了。”
    很快。
    罗蒙便想到了解决方法。
    水墨画重意境,那怕有些破坏画纸上的结构,他也觉得应该加上去才是一副完整的作品。
    就这样。
    又过了十分钟。
    罗蒙总算完成这副明月青松图。
    他正打算等墨迹晾干,装裱起来之时,窗外却传出了一阵嘈杂的声音。
    现在古玩店的门窗都是关闭的。
    罗蒙的窗户虽然不是质量最上乘的,但隔音效果一直很好。
    现在门窗紧闭的情况下。
    还能听到外面的声音。
    这只能代表外面太吵了。
    这是老城区,平日里人流量不高,街坊邻居们过的生活也十分悠闲。
    老城区的生活节奏,要比开发区、新城区等等,慢上许多。
    就连这里的店铺。
    也大多数是些什么裁缝店一类的。
    所以这么吵杂的情况,一定是有出事情了,而且应该还是大事。
    罗蒙不喜欢看热闹。
    只不过。
    他平日里和街坊邻居们的关系都还不错,像每次去安妮小姐的裁缝店,都是五折。
    所以这个时候,罗蒙也准备了解一下。
    当即。
    他放下毛笔,推开古玩店门,走了出去。
    如他所料。
    街道上还真出事情了,几名穿着制式服的男人,带着一大帮手下,正围在安妮小姐的裁缝店前。
    他们手中牵着好几只猎犬,汪汪叫个不停。
    而四周已经围满了街坊邻居,每个人脸上都充斥着怒火,可眼神里却又有深深的无奈。
    这服表情,罗蒙心中对事情有个大概。
    他快步走过去。
    这几名穿着制服的男人并不是警员,但应该的某位贵族蓄养的私家军队。
    这种事情是最麻烦的。
    他们这种三好市民,安心做生意的老实人,总会有狗仗人势的家伙来收取保护费。
    前段时间。
    罗蒙还遇到了一伙自称帮派成员的家伙,想要找他收保护费。
    结果幸好当时阿尔奇在场。
    这位老绅士显然不仅身中资产雄厚,而且也能说会道。
    他当时便提出和对方那群人单独讲讲道理。
    结果。
    那群人跟他去讲道理后,便再也没出现过,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
    可见。
    就算是帮派成员,也是能够说通的。
    世界上没有不能商量的事情。
    “印着麋鹿?我不记得维尔利多有一位以麋鹿做家徽的贵族啊。”
    罗蒙自言自语道。
    他平时没事的时候,也会了解维尔利多那些显赫的贵族。
    一是为了扩充知识面,万一有天客人来跟他吹牛提起了,自己也好接上话。
    二是单纯的想要了解这些大人物,说不定某天什么公爵女儿、伯爵女儿看上他了呢。那直接少奋斗个几十年,说不定还能当个赘婿觉醒某些特殊的金手指。
    不过。
    眼前这些人身上的标志,他却很陌生。
    他们制服上印记的是一头麋鹿。
    维尔利多时代报上,并没有介绍过麋鹿为标志的贵族,想来可能是某些不知名的小角色吧。
    毕竟。
    真正的老牌贵族,都很讲究脸面和礼节。
    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的手下,在大街上做出不体面的事情。
    此刻。
    一干人围着裁缝店,安妮小姐满头大汗,目光很是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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