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儿(全集) - 第243章 千古,唯此一人(2)
换在其他朝代,这事也就过了,天子一言九鼎,天下最大,不会唱歌就人头落地也不新鲜。但万历不同,他虽是皇帝,上面还是有人管的。
在万历刚刚发酒疯的时候,冯保就得到了消息,他即刻报告了李太后,于是当皇帝大人酒醒之后,便得到了消息——李太后要见他。
等他到地方的时候,才知道事情大了。李太后压根不跟他说话,一见面就让他跪,然后开始历数他的罪恶。万历也不辩解,眼泪一直哗哗地,不断表示一定改过自新,绝不再犯。
好了,到目前为止,事情还不算太坏,人也骂了,错也认了,就这么收场吧。
然而李太后不肯干休,她拿出了一本书,翻到了其中一篇,交给了万历。
这似乎是个微不足道的举动,但事实上,张居正先生的悲惨结局正是源自于此。
当万历翻开那本书时,顿时如五雷轰顶,因为那本书叫《汉书》,而打开的那一篇,是《霍光传》。
霍光,是汉代人物,有个哥哥叫霍去病,但在历史上他比这位名人还有名,干过许多大事,就不多说了,其中最大的一件事情,就是废过皇帝。
废了谁,怎么废的,前因后果那都是汉代问题,这里不多讲,但此时,此地,此景,读霍光先生的传记,万历很明白其中的含义:如果不听话,就废了你!
而更深一层的含义是:虽然你是皇帝,但在你的身边,也有一个可以废掉你的霍光。
万历十分清楚,这位明代的霍光到底是谁。
生死关头,万历兄表现了极强的求生欲望,他当即磕头道歉,希望得到原谅,并表示永不再犯。
毕竟是自己的儿子,看到惩罚已见成效,李太后收回了威胁,但提出了一个条件:皇帝大人既然犯错,必须写出检讨。
所谓皇帝的检讨,有个专用术语,叫“罪己诏”,我记得后来的崇祯也曾写过,但这玩意儿通常都是政治手段,对“净化心灵”毫无作用。
想当年我上初中时,为保证不请家长,经常要写检讨。其实写这东西无所谓,反正是避重就轻,习惯成自然,但问题在于,总有那么几个不厚道的仁兄逼你在全班公开朗诵,自己骂自己,实在不太好受。
而皇帝的“罪己诏”最让人难受的也就在此,不但要写自己的罪过,还要把它制成公文,在天下人面前公开散发,实在太过丢人。
万历兄毕竟还是脸皮薄,磕完头流完泪,突然又反悔了,像大姑娘上轿一样,扭扭捏捏就是不肯动笔。关键时刻,一位好心人出现了。
“我来写!”
自告奋勇者,张居正。
要说还是张先生的效率高,挥毫泼墨,片刻即成,写完后直接找冯保盖章,丝毫不用皇上动手。
万历坐在一旁,呆呆地看着这一切。喝醉了酒,打了个人,怎么就落到这个地步?差点被人赶下岗?
在他十八岁的大脑里,一切都在飞快运转着,作为一个帝国的统治者,为什么会沦落到如此境地?是谁导致了这一切?是谁压制了自己?
他抬起了头,看到了眼前这个正在文案前忙碌的人,没错,这个人就是答案,是他主导了所有的一切。这个人不是张先生,不是张老师,也不是张大臣,他是霍光,是一个可以威胁到自己的人。
在张居正和李太后看来,这是一次良好的教育机会,万历将从中吸取经验,今后会好好待人,在成为明君的道路上奋勇前进。
然而就在这一团和气之下,在痛哭与求饶声中,一颗仇恨的种子已经埋下,八年的感情就此画上句号。不是因为训斥,不是因为难堪,更不是因为罪己诏,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权力。
我已经十八岁了,我已经是皇帝了,凭什么指手画脚,凭什么威胁我?你何许人也?贵姓?贵庚?
这就是万历八年发生的醉酒打人事件,事情很简单,后果很严重,皇帝大人的朋友和老师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敌人。
但整体看来,局势还不是太悲观,毕竟还有李太后,有她在中间调和,张居正与万历的关系也差不到哪儿去。
可问题在于,这位中年妇女并非缓冲剂,反倒像是加速剂,在日常生活中,她充分证明了自己的小生意人本色——把占便宜进行到底。
自从有了张居正,李太后十分安心,这个男人不但能帮她看家,还能帮她教孩子,既当管家,又当家庭教师,还只拿一份工钱,实在太过划算。
对于小生意人而言,有便宜不占,那就真是王八蛋了。于是慢慢地,她在其他领域也用上了张居正,比如……吓唬孩子。
小时候,我不听话的时候,我爹总是对我说,再闹,人贩子就把你带走了,于是我立刻停止动作,毛骨悚然地坐在原地,警惕地看着周围。虽然我并不很清楚,人贩子到底是啥玩意儿,只知道他们喜欢拐小孩,拐回去之后会拿去清炖,或是红烧。
万历也有淘气的时候,每到这时,顶替人贩子位置的,就是张居正。李太后会以七十岁老太太的口吻、神秘诡异的语气,对闹腾小孩说道:
“你再闹!让张先生知道了,看你怎么办?”(使张先生闻,奈何?)
这句话对万历很管用,很明显,张先生的威慑力不亚于人贩子。
自古以来,用来吓唬小孩的人(或东西)很多,从最早泛指的老妖怪、魔鬼(西方专用),到后来的具体人物,比如三国时期合肥大战后,战场之上剽悍无比的张辽同志,就曾暂时担任过这一角色(再哭,张文远来了)。再后来,抗日战争时期,日本鬼子也客串过一段时间。到我那时候,全国拐卖成风,人贩子又成了主角。
总而言之,时代在变,吓人的内容也在变,但有一点是不变的,但凡当这类主角的,绝不是什么让人喜欢的角色。
所以从小时起,在万历的心中,张居正这个名字代表的不是敬爱,而是畏惧,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功于他的那位生意人母亲。
对不断恶化的局势,张居正倒也不是毫无察觉,在醉酒事件之后不久,这位老奸巨猾的仁兄曾提出过辞职,说自己干了这么多年,头发也白了,脑袋也不好用了,希望能够早日回家种红薯。报告早晨打上去后,一顿饭工夫回复就下来了——不行。
万历确实不同意,一方面是不适应,毕竟您都干了这么多年,突然交给我,怎么应付得了;另一方面是试探,毕竟您都干了这么多年,突然交给我,怎么解释得了。
两天后,张居正再次上书,坚决要求走人,并且表示,我不是辞职,只是请假,如果您需要我,给我个信,我再来也成。
张居正并不是虚情假意,夏言、严嵩、高拱的例子都摆在眼前,血淋淋的,还没干,唯一能够生还的人,是他的老师徐阶,而徐阶唯一的秘诀,叫做见好就收。
现在是收的时候了。
这话一出来,万历终于放心了,不是挖坑,是真要走人。按照他的想法,自然是打算批准了,如果事情就这么发展下去,大团圆结局是可以期待的。然而关键时刻,闹事的又出场了。
生意人和政治家是有区别的,最大的区别在于,政治家是养羊,生意人是养猪。养羊的,每天放养,等到羊毛长长了,就剪一刀接着养,无论如何,绝不搞鱼死网破、羊死毛绝的事情;而生意人养猪,只求养得肥肥的,过年时一刀下去,就彻底了事,没有做长期生意的打算。
李太后是生意人,她没有好聚好散、细水长流的觉悟,也无须替张居正打算,既然好用,那就用废为止,于是她开了尊口:
“张先生不能走,现在你还年轻,等张先生辅佐你到三十岁,再说(待辅尔到三十岁,那时再作商量)!”
这可就缺了大德了。
想走的走不了,今年都五十六了,再干十年,不做鬼也成仙了。
想干的干不上,今年才十八岁,再玩十年,还能玩出朵花来?
但太后的意旨是无法违背的,所以无论虚情假意,该干的还得干,该玩的还得玩,张居正最后一个机会就此失去。
既然不能走,那就干吧,该来的总要来,躲也躲不掉,怀着这种觉悟,张居正开始了他最后的工作。
从万历八年(1580)到万历十年(1582),张居正进入了一种近乎癫狂的状态。他日以继夜地工作,贯彻一条鞭法,严查借机欺压百姓的人员,惩办办事不力的官员,对有劣迹者一律革职查办,强化边境防守。俺答死了,就去拉拢他的老婆三娘子(当年把汉那吉没娶过去的那位),只求对方不闹,里里外外,只要是他能干的,他都干了。
大明帝国再次焕发了生机与活力,边境除了李成梁时不时出去砍人外,已经消停了很多;国库收入极为丰厚,存银达到几百万两,财政支出消除了赤字;地方粮仓储备充足,至少饿不死人,一切看上去都是那么的完美。
与蒸蒸日上的帝国相反的,是张居正蒸蒸日下的身体。在繁杂的工作中,他经常晕倒,有时还会吐血,然而事已至此,又能如何?
这就是张居正的最后两年,每一天,他都相信国家的前途,相信平民百姓的生计,相信太平盛世的奇迹,相信那伟大的抱负终会实现。
以他的生命为代价,他坚信这所有的一切。
在他的人生的每一刻,都洒满了理想与信念的光辉。
失去、得到
万历十年(1582)六月二十日,帝国内阁首辅、上柱国、正一品太师兼太傅、中极殿大学士张居正卒,年五十八,谥文忠。
张居正死了,皇帝十分之悲痛。这是真的,毕竟一个人陪伴了自己那么久,干了许多事,没有感情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很是哭了几场,甚至有几天悲痛得上不了朝。
悲痛之余,他还下令抚慰张居正的家人,并举办了隆重的悼念活动,一时之间,全国处处都是哀悼之声。
但以他和张居正的关系,和从前那许许多多不堪回首的往事,太有感情也是不可能的,所谓十分之悲痛,其实也就悲痛十分钟而已。
所以在短暂悼念之后,长期清算的时候就到了。六月份张居正死,十二月份就动手了,当然,对手还不是张居正。
事实上,在当时的朝廷里,最为人嫉恨的人,是冯保。张先生好歹是翰林出身,一步一步熬上来的,冯太监这样一步登天的人,要不是后台硬,早就被唾沫星子给淹死了。
现在张居正死了,但冯保似乎还是很镇定的,因为小时候冯保经常陪小皇帝玩,万历也对他很亲热,不叫他名字,只叫他大伴,关系相当之铁,所以他认为,纵使风雨满天,天还塌不下来。
然而天就塌下来了。十二月有人告他十二大罪,几天之后当年的那位小皇帝就在告状信上大笔一挥,下了结论:冯保欺君蠹国,罪恶深重。
冯保措手不及,当时就晕了过去。
冯保同志敬请节哀,蠹国虽是胡说,欺君却是事实。其实一直以来,他都是排在万历最讨厌人榜的第二名,仅次于张居正,因为这位仁兄一直以来都在干一件万历最为讨厌的事情——打小报告。
自打掌权后,冯保就以二管家自居了,但凡万历有啥风吹草动,他都会在第一时间告诉李太后,什么斗蛐蛐、打弹弓,包括喝醉酒闯祸的那一次,都是他去报告的。
在我小时候,这种人一般被叫做“特务”,是最受鄙视的。到了万历那里,就成了奸贼,年纪小没能量,也无可奈何,长大以后那就是两说了,不废此人,更待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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