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NP) - 第三十章荒诞旁白(中)
我认为所有的男人都该承认,女人真是世界上最美妙的生物,而锋利的女人是圣物。
在整整两个星期的隐秘情事里,我发了疯地着了魔地般吸食她的一切魅力。下了班我就会赶去她那儿消磨,可能是酒吧,可能是她的公寓。她人如其名,狂乱如风的坏点子一个接一个,这导致我的领带、我的车座、甚至我的私章都沾上她的味道——没人能拒绝一个歌手的爱语和叫床,尤其是当这名要命的百灵鸟拥有柔软的xt以及盈盈一握的却饱蕴力量的腰线时——我想如果我是一个年轻女人,我会死心塌地地成为她的果儿。她疯得要命,最爱的事情是酒后胡言乱语,从瘾君子的内脏讲到柏拉图,从最后一杯玫瑰福特喝到床笫之上,她在高速路上握住我的裤裆,用我的惊慌和过早的松懈作为敞篷跑车里大笑的养料,而我则用把她本人摁在公寓里唯一值钱的锃亮钢琴上g到喷水来回敬她。我愈发地热爱在吧里独酌大半个夜晚,看她汗湿的颈和黏连的发,和所有别的男人一样用稠黏的目光舔她嫩白的丰满胸脯和饱满腿根,然后一路揪着她的发,低喘着嘶吼着用力g她,仿佛只有在她这样的姑娘的身体里,我的火才能长存。
我曾意欲征服她、用金钱豢养她,费尽心思让她从野玫瑰变成我的菟丝子,但我逐渐发现,你没法驯服一只真正的猎豹,因为她们永远b人类更聪明,而人类只会义无反顾地一头扎进她们的爪下和口中。
我在又一次带她到公司时被朋友拦下了,他用不善的目光看了她一眼,而我又尴尬又恼火。他避开了她,果不其然是那套说教:“你在高什么……你老婆打电话给我说你三天没回家了,问我这几天你在哪里。”
我含糊其辞,我承认,我最近实在有些不对劲,但这并不是坏事,自从我步入35岁以后,我再也没这么觉得年轻过了——年轻,年轻使人力量倍增,做事有力,无论如何,效率的成倍增长都有利于我养家糊口不是吗?就算她真的成为了我第一个包养的二n,哪个成功男士不这样呢?
“得了吧,你知道我就是找了个小情人而已。”我的松快语气却更让他担忧,他又像一边沙发上玩着指甲的我的小百灵鸟投去愤怒的一眼。
“你可不像玩玩而已的样子,你今晚最好回家。”他警告我,飞快地看了一眼办公室门口,神情又变得放松少许:“昨天经理说了你的方案做得不错,也许这次项目非你莫属了。”
我有些得意,又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毫不在乎,故意几不可察地大声了一些:“如果项目真的做成了,我去海外总部一定带上你。”
朋友喜形于色,拍了拍我的肩便走了。
她果不其然也听见了,撑着腮看我走来,上午的阳光透过办公室的落地窗打在她面上,我惊讶地发现她的眼睛竟带点很浅很浅的绿,我飞快地指出来,她却显得漫不经心,眨眨眼懒洋洋地告诉我她的外公是个英国人,于是我更惊讶了,这是她这么多天来第一次提及除了“流浪歌手”以外的其他自己的身世,而此时此刻她似乎并不打算继续多说,于是我只好作罢,俯身落吻在她的唇角,告诉她在明天的这个时候,我即将被提拔,拥有去海外总部的权利,然后我们可以在全新的国度进行一次“蜜月旅行”。
她看了我一会儿,露出一个有些古怪的笑,她问我明天是不是我的生日,我有些不明白为什么突然说这个,又有些惊喜她会在我的随口一提里记下这个特殊的日子——我总是在很多这样的小时刻感到我们心意相通,以及她如此的体贴迷人,即使她疯狂的、不计后果的一面就足够让我心悸,我确信这是我们的爱意共鸣。
“双喜临门,恭喜啊。”她抽出根烟,噙笑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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