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红颜祸水 - 第231章 那朵美丽的白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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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迟,是古代一种很残忍的酷刑。
    据史料记载,有三个遭受凌迟的人,死的最为悲惨。
    一个是明朝时的大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千六百刀,哀嚎了三天三夜后,才死去。
    一个是被崇祯帝自毁长城的袁崇焕,他死的比刘瑾还要惨,不但被凌迟了几千刀,割下的肉,还被不明真相的围观爱国群众们,哄抢后烤熟了当场吃掉。
    最后一个则是石达开的六岁小儿子满清人对他处以凌迟极刑时,怕他年纪幼小抗不住,会早早的死去,特意每天只割他一刀,等他活到十五岁时,才得以解脱。
    叶修罗觉得,她要凌迟恶棍时,最好是把三个“著名”的凌迟案例,完美糅合在一起。
    那就是割恶棍三千六百刀,每割下的一块肉,都会烤着吃了,要吃够九年,才能让他获得解脱。
    唯有这样,叶修罗也许才会原谅他,曾经对她犯下的滔天罪恶。
    沈岳肯定能从她狞笑的神色里,看出她心里是怎么想的了,所以眼神才那样绝望。
    他想求饶,想让她干脆杀了他,可他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因为他的嘴巴,已经被叶修罗亲手用丝线,牢牢的缝住了。
    罗爷特别厌恶别人发出的惨叫声,比恶狗咬人的声音,还要难听一万倍。
    她无视他哀求的目光,刀尖顺着他的右脚脚尖,一路向上。
    随着锋利的刀尖划过,沈岳右腿上出现了一条细细的红线,最终落在男人最致命的地方。
    她觉得,凌迟男人时,最好是先从这个地方下手。
    男人这东西,简直是太丑陋了,一点不像女性的特征,看上去充满了美感,这对凡事都追求完美的罗爷来说,简直无法忍受。
    一刀下去!
    血光迸溅。
    恶棍双眼上翻,昏死过去时,高举着那个东西的罗爷,再也无法控制心中的喜悦,纵声狂笑起来。
    咔嚓!
    有雷声在耳边炸响。
    肯定是老天爷也对她残忍的手段而不满,打了个霹雳,震得窗户玻璃都嗡嗡作响。
    “啊!”
    叶修罗惊叫一声,猛地翻身坐起。
    眼前的恶棍不见,她手里自然也没有那个丑陋的玩意,只有白色的墙壁,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床单,空气中弥漫着难闻的苏打水气息。
    刚才只是一个让叶修罗解恨的美梦,但打雷了却是真的。
    窗外,夜风吹着树梢不住的摇摆,就像恶魔的蛇发,细细的雨丝砸打在窗户玻璃上,发出毒蛇吐着猩红信子游走时的沙沙声。
    还真是不同的人,看待不同的事物时,会有不同的看法。
    叶修罗想到了这些。
    但如果换成沈岳那种乐天派,会把这场突来的秋雨,当作是老天爷的馈赠,让闷热的天气总算凉爽了,可以睡个好觉。
    呆呆望着窗外,叶修罗屈膝坐了半晌,才喃喃的说:“可惜,刚才只是个梦。嗯,但只要努力去做,美梦也能成真的。”
    她刚说完这番话,忽然想到了什么,连忙拿起手机看了眼时间。
    晚上十一点整。
    她来医院时,还不到九点半。
    她只是个做了个梦的工夫,一个半小时就不知不觉的过去了。
    恶棍那边,应该传来消息了。
    随手扔下手机,叶修罗回头对门外叫道:“丛林,你进来!”
    并没有谁安排丛林,在罗爷稍事休息时,要守在门口给她当门神。
    但叶修罗希望,她需要谁时,谁就要立即出现在她面前。
    要不然
    她的话音刚落,门就开了,丛林从外面闪身进来:“大小姐,我在。”
    他嘴里说着,目光飞快的从床上扫过。
    仅仅是一扫而过,丛林就感觉心脏砰的跳了下,有了口干舌燥的感觉。
    丛林是纵横东北数年的东北狼,搀着老太太过马路的好事或许没做过,但肯定霸占过很多漂亮女孩子,对于美色早就免疫了。
    可他现在感觉,被他拥有过的女孩子加起来,也比不上叶修罗的一只秀足。
    貌美如花,身材性感,内心却比蛇蝎更甚的女人,一只白生生的小脚,随意搭在床下,就像一朵盛开的白玉兰花。
    丛林明明只看到了一只秀足,却仿佛受到了希腊神话中女魔美杜莎的致命诱惑,只想不顾一切的扑上去,骑在她身上,策马狂奔到天亮,哪怕力竭而死,此生也不虚了。
    别看叶临空平时把丛林视为心腹,但他心里却很清楚,他在叶家兄妹眼中,只是一条使唤着还算顺手的狗。
    等他的利用价值被榨干后,就会被宰了,做成狗肉火锅。
    丛林明明知道这点,还甘心跟随叶临空供其奴役,并不是被他豪门世家公子的光环所倾倒,而是有所图。
    叶临空把他当狗来奴役,他当初在接到橄榄枝时,又何尝没有仔细考虑过,决定把叶少当做跳板,来爬上更高的台阶?
    要不然,就凭丛林在东北道上说一不二的身份,有必要给人当狗使唤吗?
    丛林想的很好。
    现实却很残酷。
    他追随叶临空刚来青山没多久,就损失了方刚这员大将,自身更是被沈岳打成了残疾人士。
    那晚丛林从剧痛中清醒过来后,还以为背景来历天大的叶少,肯定会为他报仇,动用大能量,把沈岳收拾的生不如死。
    结果呢?
    直到现在,姓沈的依旧活蹦乱跳,一根毛都没掉。
    不但这样,叶家兄妹今晚在青山酒店,都被沈岳痛扁了一顿。
    他们,同样没敢立即把沈岳怎么样。
    最多,在暗中做点小动作。
    叶家兄妹的表现,让丛林很失望,立即萌生去意,可表面上却没丝毫的流露。
    因为他很清楚,别看叶临空不能把沈岳怎么样,要搞他却很简单。
    当初为了尽快取得叶临空信任,丛林主动交纳了投名状开了一辆顺风车,随机选了个女孩子,拉到荒郊野外,强女干过后又残忍杀害的全过程,都录制了下来,送给了叶临空。
    丛林真要背叛叶临空,人家只需把那份视频送到相关单位,那么他就会成为特大通缉犯,除非逃到月球上,不然就别想逃过华夏警方的追杀。
    这么恶劣的犯罪行为,华夏的对头国家,也不会给他提供任何包庇场所的。
    丛林现在特后悔,当初为取得叶临空的信任,为什么没给自己留下一点点的退路?
    但真没有退路么?
    丛林眼珠一动,再次从那只白生生的秀足上扫过,嘴角浮上了一抹狞笑时,突觉风声传来。
    不等他做出任何反应,额头上就传来砰的闷响,眼前一黑。
    哗啦,这是茶杯落地后,摔碎了的声音。
    接着,丛林只觉额头剧痛时,耳边传来叶修罗的喝骂声:“你特么的聋了么?我和你说几遍了,都没反应。”
    也不能怪叶修罗生气。
    丛林及进来后,她接连问了三遍,有没有消息传来,他都没有任何的回应。
    这简直是在挑战叶修罗的耐心,尤其在她心情不怎么样时。
    问完第三遍后,叶修罗顺手拿起窗台上的茶杯,狠狠砸了过来。
    正中目标。
    丛林的额头上,立即被砸出了个小三角形的血口,鲜血淌了下来。
    他抬手,擦了下额头,低声说:“大小姐,对”
    叶修罗冷冷的打断他:“叫罗爷。”
    “罗爷,对不起。”
    丛林立即改口,垂着眼帘,依旧盯着那只随意轻颤着的秀足,语气恭敬的说:“刚才,我是在考虑,该怎么和您汇报那边的消息。”
    “有什么就说什么,还用考虑么?”
    叶修罗皱了下眉头,秀足一探,勾过黑色的细高跟:“怎么,事情进展的不顺?”
    “姓沈的相当狡猾,并没有追随兄弟们兜圈子。就在您喊我进来时,我刚接到叶少的求救电话”
    丛林刚说到这儿,正弯腰穿鞋子的叶修罗,嘎声问道:“什,什么?我哥给你打求救电话?”
    丛林抬起头,看着领口下露出一抹惊人雪白的叶修罗,脸色沉痛的说:“是的,罗爷。叶少说,他刚和展小白回到领秀城别墅区附近,就被姓沈的驾车追上,逼停后,用粗鲁的手段,挟持了他。”
    “怎、怎么会这样?”
    叶修罗大吃一惊,慌忙踢上鞋子,快步走来:“他们现在哪儿?”
    “展家别墅南侧不远处,有个很大的人工湖,叫映秀湖。映秀湖南边,就是连绵起伏数十公里的群山。叶少在电话里刚说到这儿,通讯就中断了。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姓沈的夺走了他的手机。”
    丛林再次抬手擦了下额头,低声说。
    他的话音未落,叶修罗就急急的说:“快,快带我过去!”
    “好。”
    丛林立即点头,闪到了门后,抬手做出请的手势。
    “那个恶棍,这是要狗急跳墙了么?”
    事情的发展,极大超出了叶修罗的意料,心神慌乱下,只想用最快的速度赶过去。
    别看事情紧急,不过叶修罗却不是太担心。
    她有绝对的把握,让沈岳不敢乱动陈明夫妻,谢柔情,还有卿本佳人的陈琳,都是沈岳的软肋。
    快步走向楼梯那边时,叶修罗下达了一连串的命令。
    紧随其后的丛林一一答应。
    “我希望,在我见到那个恶棍之前,你的人能把他们控制住。最起码,得控制住陈明夫妻。要不然,你们就干脆集体自杀吧。”
    叶修罗传达完命令时,刚好走到楼梯口,回头看着丛林。语气阴森的说。
    她知道丛林来青山时,带了数十名得力手下。
    让他们去绑架有诸多保安保护的陈琳,从女子特种大队退役的谢柔情,或许还有些难度。
    但绑架陈明夫妻,应该很轻松。
    而且相比起陈琳俩人,陈明夫妻才是沈岳最大的软肋。
    “是。请罗爷放心,我绝不会让您失望。”
    丛林立即躬身回答。
    叶修罗没有再理他,脚步急促的下楼。
    背后,传来丛林吩咐小弟,立即按照罗爷意思去做事的声音,叶修罗嘴角撇了撇,暗骂:“一群四肢发达的土鳖。真不知道叶临空是怎么想的,会收拢他们当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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