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签到一个财神 - 第316章 被容秘书看笑话了
第316章被容秘书看笑话了
李荣耀坐上帕加尼风之子,脸上这才露出笑容。
虽然没有开兰博基尼金甲很遗憾,叶晨没有再给他面子让他下不来。可这辆帕加尼风之子,也是顶级豪车。
名不虚传!坐进去就觉得舒服。
手脚往那里一放,就知道这辆车操作起来绝对顺手。
今天!可以练习一下单手开车了!
尼玛地!单手开这么豪华的车子,那是一种什么感觉?
吊!炸吊天了!
心里是那么想,可李荣耀还是没有敢那么做。
毕竟!车子不是他的!
要是单手开车出了什么意外,以目前他的工资他是赔不起的。
只有是你自己的车,才可以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就他目前的工资加积蓄,不说一辈子买不起这辆车,最起码也是多少年都买不起。
见叶晨开着兰博基尼金甲走了,他才将帕加尼风之子开动起来。
帕加尼风之子怒吼一声,撵着兰博基尼金甲去了。
出了机场,保镖开着特制大悍马在前面开路。叶晨的兰博基尼金甲跟随在后面,其他车子跟随在兰博基尼金甲的后面。
下了机场高速进入城区,车速就慢了下来。
特制大悍马在前面轰鸣着开路,把所有车辆都吓得靠边。
见这个庞然大物轰鸣着来了,一个个就像看见瘟神来了唯恐悔之不及。
进入主城区也就十几分钟的事,互联网上面就炸开了锅。
农益发银行的车队就被人拍成视频、照片发了上去。
有不少名车俱乐部的人,又蠢蠢欲动想上街去拦劫,可发现车队快到农益发银行总部了,只得放弃。
就算他们开着无人机去追,也是追不上了。
路上!有几辆车想别兰博基尼金甲,可他们才把车别过来,兰博基尼金甲后面的护驾车就撵上来,把他们别到马路边上。
想别车是么?先别我!
就你们那个车,能提速得起来?
就你们那个车技,能行么?
不说保镖的车技了,就容秘书的车技,这些人也是无法超越的。
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发现有人想别兰博基尼金甲,李荣耀都会本能地加速上前,把别人的车子别到路边。
他的帕加尼风之子,还真的成了兰博基尼金甲的护驾车。
到了农益发银行总部附近,特制大悍马就慢了下来,靠边行驶让叶晨的兰博基尼金甲先行。
叶晨的嘴角一撇,并没有把兰博基尼金甲开进农益发银行内部车库。而是!直线向前,开往牧马河村。
“叶总!叶总这是干啥?”开特制大悍马的保镖见状,自语道。
“干嘛?还能干嘛?”副驾上的另外一个保镖说道:“还不是?去看望他的第一任前女友席锦绢。”
“人家都跟朱阳光结婚了……”
“叶总租了她家的房子!”
结婚了怎么了?看看老情人还不行么?
不一会儿,农益发银行的豪华车队就到了牧马河村。
“兰博基尼金甲!”
“农益发银行的豪华车队!”
“啊!帕加尼风之子!”
“法拉利限量版!”
“传说中的农益发豪华车队来我们牧马河了!”
“发生什么事?谁欠了农益发银行的钱了?”
“脑子烧坏了你?谁欠了农益发银行的钱,他们会开这种阵容的豪华过来?讨债应该不要他们亲自来讨吧?”
“那你说!农益发银行的豪华车队为什么进村?”
“还讨论这个干嘛?带上手机,去村子里堵啊?堵住拍照啊?”
在明智者的提醒下,牧马河城中村一下子轰动了,得知消息的人都围堵过来,一睹兰博基尼金甲的风采。
“发生什么事了?”朱阳光正陪着席锦绢到村子里面的菜市场买菜,发现外面乱糟糟地,不由地警惕起来。
要知道!他是军人出身,天生有警觉性。
他以为: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来捣乱?
作为军人!遇上这种事自然是要出手的。
经过打听,才知道:农益发银行的豪华车队进村了。
“呜呜呜!”
得知是农益发银行的豪华车队,席锦绢本能地就想到叶晨。
“一定是叶晨出差回来了!”
“叶晨?”朱阳光一时没有想起来:这跟叶晨有毛线关系。
不过!也就一楞神他就想起来了:传说中,叶晨是农益发银行的新一任老板。
看来!还真的那么回事。
“叶叔叔回来了!”
席锦绢抱起女儿乐乐,快速地往回走。
“叶叔叔回来了!”得知叶叔叔回来了,乐乐也高兴起来。
等到他们赶到的时候,农益发银行的豪华车队已经走了。
就剩下叶晨,背着一个旅行包正若无其事地准备走人。
两边的街道上,挤满了围观的人。
在叶晨的身边,跟随着一个瘦高个子女人。
美女的手里,牵着一个七八岁大小的小男孩。
没有看见这个瘦高个子女人的脸,就能判断这个女人绝对是美女。
她虽然削瘦,可她有那种美人的体格构架。
再则!能跟叶晨在一起的,能不是美女么?
不是美女她好意思跟叶晨这个大帅哥在一起?
就算叶晨接受她,她自己有那个心理承受能力。
丑女配帅男,你有那个心理承受能力?
还有!你能禁受得起情敌的攻击?
你要是个丑女你追帅男,绝对被情敌打败。因为!你没有那个心理承受能力,你太丑你不配。
“叶晨!”席锦绢忍不住朝着叶晨的后背喊道。
“锦绢?”叶晨本能地应道。
“锦绢?”黄芸浑身一颤,应道。
“锦绢!”
“她就是锦绢姐?”黄芸转身朝着席锦绢看着。
作为叶晨的第三任前女友,自然是知道叶晨的第一任前女友席锦绢、第二任前女友金凤的。
“你们?你们买菜啊?”叶晨见朱阳光和席锦绢在一起,很是后悔刚才叫了“锦绢”,而不是席锦绢。
叫锦绢太亲密了,是很容易让朱阳光吃醋。
“叶叔叔!乐乐想你了!呜呜呜!”乐乐见果然是叶叔叔,挣扎着从妈妈的怀里下来,扑向叶叔叔。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就是觉得叶叔叔更亲一些。
朱伯伯待她很好,可就是没有叶叔叔好。
所以!看见叶叔叔就是觉得亲。
“锦绢?想必就是叶晨的第一任前女友吧?”
就在这时!武媚牵着儿子的手走了过来。
“咯咯咯!”容秘书也跟了过来,躲在武媚的身后看着现场偷笑。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