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个富贵盈门 - 第二十四章 我就是胡诌
出征的日期越来越近了,训练的效果也越来越好了。
训练救护兵的效果,徐义很欣慰,就是对自己的安危徐义才注意起来。
李炜可能很在意徐义的小命,也或许是崔家出力了,反正徐义得到了一套很合身的明光铠甲。
绝对的私人订制,十二岁的娃,还如此合身。这种服务徐义很满意。
就是······
“战场上都穿这玩意儿?”
太拉风了,太耀眼了,感觉就是故意做靶子的那种。徐义不得不问问号称十年征战的申屠。
“先生,陇右的骠骑全部着明光铠,小的也有,节帅和长史的亲卫也都着明光铠,甚至新募的兵,也有一部分可以得到明光铠。”
原来是这样啊,还以为是私人订制的奢侈品,原来只是大路货。
“那个,拿过去挂起来,用强弩射几下。”
徐义是理科,对历史不太了解,但也知道这时候武力相当的强盛。
似乎强大的武力应该不会没有坚固的防御。他不想用自己并不熟悉的,粗鄙的炼钢知识来改变什么。
横刀无敌,就是后世也是称赞的,所以,徐义认为铠甲也应该可以。
试试吧,心里踏实点。
果然,五十步,轻弩只能在铠甲上留下痕迹。徐义不以为自己会接近吐蕃人五十步。嗯,很安全。
就这样的防御,伤员怎么可能死亡七成?
看来接下来的征战,很有大干一番、横空出世的机会。
徐义一直没停止过联系骑马,这是必须熟练的,这是保命的技能。
只要自己逃的快一点,死的就不会是自己。这一点很重要。
徐义这时候是全身心的在准备着战争,准备着自己根本不熟悉的战争。
哪怕被申屠一干人撇嘴嘲笑,徐义也不在意:爷的命贵,不跟你们这些憨货比。
就是来福,都跟着徐义紧张起来了。有足够的肉糜,来福长的都跟平常的成年土狗相当了,甚至可以跃上战马······捡到宝了。
都很满意,就连公明殿里日夜不停的酿酒,蒸馏酒精,也让徐义很满意。
这不仅是战场上救治伤员的战备物资,更是未来源源不断的钱财。
酒精带走,酒······徐义都指挥着埋地下了,甚至还建议在公明殿建酒窖。
真正的陈酿,徐义听说都是这样藏出来的。
等以后,嘿嘿,都是钱呢!
终于要出征了。等整支救护兵列队时,徐义才发现,就是公明殿里出征的凌风子之类,包括自己的徐清、徐风、徐云,居然都是一身明光铠,清一色的战马。
真的很扫兴,这样拉风的场面,居然不能单独把自己显现出来。
不过,再一想,也好,最起码自己不会被关注,没有专门的箭矢瞄准。
“义哥儿,公明殿出征者都是你的亲兵,不入朝廷的编制,铠甲是咱自备的。”
义务兵呀。
徐义知道,玄成不是说钱的事,这是告诉徐义,公明殿认的是徐义,不是朝廷。
这一点玄成分的很清,就是崔珪,包括李炜之流,好像也分得很清。
“祖师,小子给你的保证,小子最后会把他们全须全尾的带回来!”
实在不行就跑,徐义真的没有为大盛朝献身的觉悟。
大盛朝是强大,但徐义似乎也记得在西北这一带的战事中,也曾有过失败,还是那种一败涂地的失败。
至于死伤,那就更多了。
咱不做英雄!
徐义也有了自己队伍的战旗,就一个硕大的徐字,倒没有特别注明是什么伤病营。
这点很重要,徐义第一次征战,真不想做个军医,否则······否则好像也没什么,就是不想局限于医道。
设计并要求制作好的马车,是留在秦州的,没法上山。酒精都是公明殿的道士送下去的,这也很重要。
出征了。
徐义很想高举战刀,然后一挥,就跟电影电视里那样喊一声:兄弟们,跟我上!
觉得会很傻,似乎也没那个情绪。
这只是下山,这是向秦州集中。没有人,没必要这样······这话好像也熟。
这队伍出征,怎样的队伍处于怎样的位置,那都是有规矩的。徐义不懂,也没有喇叭广播让他签录。
若不是考虑到两大车的酒精,徐义就准备带着人往人群集中的地方挤······好歹成百号人马呢,挤过去总有人安置。
“你带人在中军,跟我同行。节帅已经出发了,咱这是后队。”
等到了刺史府,崔珪就等着呢。
“这辆马车是按照你设计营造的,造价可不低······”
崔珪说着就看着徐义。
这时候徐义是真有心把这老小子赶走,自己先体味体味。
那可是徐义费尽脑汁才琢磨出来的,是添加了减震和转向机构的四轮马车,可不是盛朝那些礼仪庆典时用的那些可比的。
本来是借口运输酒精的,他们又偷用自己的创意了。
“你小子也真敢想。虽然当今圣人并不在意古礼规制,可还是小心些好。”
“营造此马车的工匠,节帅和老夫已经收揽了,等拿到朝廷的法令后,不管在洛阳还是长安再营造此马车吧。现在老夫坐的,你坐不的。”
听这意思,这好像又是新的财源?崔珪表示了相当的亲近,和浓浓的维护,徐义没怎么在意,倒是在意以后又有财源了。
只知道傻笑,这样子就像感激崔珪的不好意思,却不知道他是在想着源源不断的钱财。
徐义骑马,就挨着崔珪的马车······其实崔珪也喜欢骑马,只是想试试这马车的性能。
按照徐义的设计,这是要远距离运输酒精的。再说了,他是文职,没人说什么。
人马过万,无边无沿。
除了秦州城门,徐义见这前看不到头,后见着尾的队伍,才真正有了无边无沿的感受。
队伍行进的两边,是那些不舍得家眷,两侧的杨柳都折秃了,虽然是雄赳赳的气势为主,那种离别的情绪也同样弥漫在整个队伍之间。
徐义已经忘记了自己是陪崔珪的,骑在战马上,望着这海量的铠甲勇士,不由的升起一种豪情。
真的,徐义也被带进了这种氛围,特别有想赋诗一首的激动。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耶娘妻子走相送······”
不知咋地,突然脑子里就有了这首诗。后面是啥来着,记得这首诗特别长,徐义没记住。
不过,这首诗的意味,徐义还是记得的,好像不怎么应景,或者有点败兴。
这个汗呀!
“不错,吟完看看。”
徐义在嘴欠出声以后,就盼望着没人听见,谁知道崔珪······怎么就没睡着呢?
“长史,我就是胡诌。”
“胡诌也诌完了。”
“誓用番血祭长刀!”
我太难了。再不剽窃别人的诗词了,没这个本事,玩不起。
怎么就秃噜出口了呢?
徐义脑子里没记得几首诗,能记住的还是上学时背过的,还都记不全。
就这么一次诗兴大发,居然还差点把自己埋了。
“此诗文收的急了些······”
似乎崔珪能从诗文的开头看到什么,说出的话很颓废。
徐义本来还等着被他夸奖呢,好歹最后一句是自己加的,还是相当激励斗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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