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三百年 - 214 平凡所见,未必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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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主要不要尝尝本寺的斋饭?白云山素斋,本寺算是一绝。”
    “会不会太过麻烦诸位法师?”
    “谈不上谈不上,施主有所不知,本寺在山下还有学生宿舍和食堂,总是要烧一些饭菜备用的。毕竟,夜里总有苦读的学生,一直要到十一二点才会睡。”
    “……”
    我勒个去!
    不过,王角发现了一个华点,夜里苦读,岂不是要用灯?
    这煤油灯,也不便宜啊。
    至少对穷学生来说,肯定不便宜。
    把心中疑惑说了说,却听弦二法师面带微笑解释道:“好叫施主知道,山下的宿舍,是有煤气灯的。”
    “……”
    “要是有钱的人家,还能用上电灯。”
    “电、电灯?!”
    陡然想起来刘哥曾经说过,皇唐天朝的发达地区,是有电的。
    电气化了?
    不至于,刘哥又说过,电、内燃机,朝廷就没怎么推进过发展。
    连水电都严格管控,更何况这些个“乱七八糟”的玩意儿。
    王角是文科生,也不懂发电,发癫呢,他就懂。
    “也不是时常有,不过只要锅炉房忙起来,带个小一点的发电机,还是可以的。”
    弦二法师说罢,又加了一句,“也就带起来几个灯用用。”
    “……”
    大意了啊,下船的时候,就想着睡觉打盹儿,没注意这街景啊。
    原本看到码头,觉得也就那样,差不多。
    现在听光头法师们这么一说,顿时觉得事情不简单,这广州城,指定跟自个儿想象的不一样。
    “不知施主可有落脚之处?”
    “原本是要在征税衙门宾馆住下的,定了明天的火车票。”
    “那便是好,小僧刚才还想着,若是施主有兴趣在白云山中游玩一番,可以在景泰宾馆住下,着实不错的。”
    说着,弦二法师又开始跟王角介绍这白云山的泉水多么的功效神奇,当年长孙女皇过来搓了个澡,好家伙,皮肤就跟这白云山的名儿一样,当真是白得跟云一样。
    然后又说他们景泰寺的锅炉,那都是大师开了光的,效果不一样,泡澡当时就受佛祖保佑,极其灵验。
    我叼尼玛的……
    聊得久了,王角这才发现,他不能用自个儿的惯常思路去想这年头的佛门中人。
    你要说这贞观纪元的皇唐天朝佛门,讲不讲佛法?讲。
    但是他们讲因果的同时,也非常的务实。
    该吃吃,该喝喝。
    别人的事儿,他们不指指点点,不跟传说中的光头一样,动不动就说你要是不信佛爷,你去十八层地狱没人捞;要不就是赌咒发誓轮回畜生道出不来……
    还有那种斯文一点儿的呢,一开口就跟叨逼叨逼叨逼,总之全程就跟喝了葡萄汽水吃着西瓜摘棉花的精神小伙儿一样,饶舌的兴致上来,那是完全不讲武德。
    但凡懂点艺术的,也会跟着说,这玩意儿叫“辩机”,说这个禅那个机锋的,让没文化的卵痛不已。
    王角虽然是个文科生,但他也不懂佛法,去和尚庙也就是上香求个保佑,争取早日脱单或者考试过关。
    剩下的,但凡跟佛有一点点关系的,那大概就只有“与佛论禅”四个字,他当初兼职保安那会儿,工友可喜欢找他帮忙解密了。
    此时此刻,王角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人想要写日记了。
    那一瞬间的冲动,很难说得清的。
    如果他要写。
    一定会这样写:来广州的第一天,三观,已碎。
    当然穿越那会儿,已经扭曲得不行,但到了贞观纪元的贞观三百零一年的广州城,他直接就扭成了麻花。
    终究还是没有去景泰禅寺的上庙,那里的女皇像如何如何有气质,如何如何好看,王角也不想看了,倘若有机会,等他从京城返转,再来白云山的时候,一定是要去看看的。
    晚饭选择了在景泰禅寺吃素斋,花样还挺多,七七八八加起来,冷拼冷盘煎炸烹煮一应俱全。
    庙里的豆芽菜,因为加了一点点自己酿制的香醋,炒了一盘米粉,居然相当的脆爽,其中的胡萝卜丝比较没有灵魂,因为是机器切的丝儿。
    但口感极为独到,有个厨房的老法师,还说他有个俗家弟子在南海县开酒店,寺庙里是不加牛肉的,但他的俗家弟子,在南海县的做法,是要加牛肉的,因为炒法独到,号称“无影干炒”。
    一是说这炒法是干炒;二是说厨子的手速快,快得让人看不清他的手速。
    王角寻思着他做保安的时候,也以手速著称,于是表示以后有机会,就去南海县看一看。
    一定要领教领教。
    反正他就那么一说,南海县在哪儿他都不知道。
    等吃饱了之后,在山腰上散步消食,看到了路牌上的地图,主要是为了标识出景泰寺的位置。
    但是,却看到了广州、南海、咸宁等等字样。
    找到了南海县,稍微对比了一下,王角虎躯一震:“感情他娘的就是佛山?!”
    “难怪叫‘无影快炒’呢。”
    无语凝噎……
    “官人诶~~快七点钟了哦~~要开始喽,开始了哦~~”
    “行了行了行了,这天都黑了,你怎么还穿得这么单薄?加个外套会死?”
    “哎呀官人~~”
    金飞山一脸幽怨,攥着王角的手摇来晃去,“妾身不是想让官人表现一哈体贴唛~~啷个一点儿风情都不懂噻~~”
    “老子就喜欢扒了猛干,一边去!”
    “……”
    瞪了一眼王角,金飞山噘着嘴,很是不爽向上看去,见萧温和彭彦苒正在下来,顿时小跑过去,一边跑一边笑,这灯火微微亮的,胖妹儿颤巍巍哩……好养眼哦!
    “七点钟。”
    王角摸出了一只表,看了看时间,六点五十七八分,准也不算太准,隔几天就要重新对表。
    不过总算有个看时间的。
    穿越前最简单的东西,此时用起来,也没那么方便。
    原本掏出手机瞎鸡儿搜就能解决的问题,都得一样一样的来。
    越是如此,王角越是明白,自己,就是,一个,铁……废物。
    尤其是跟钱老汉接触久了,才会深刻地察觉到,这年头的精英,都他妈是属妖怪的!
    钱老汉如是,纪天霞如是,蓝彩仕如是,汤云飞亦如是,甚至那个“嫖嫖乐”老先生陆龟蒙,舞文弄墨天下闻名,但他一开口就特别让王角烧心。
    这不是老夫想要的生活……
    老夫要挥霍……
    老夫要败家……
    怎么钱还有这么多……
    妈的烦死老夫了……
    淦!
    “呼……”
    山风微动,气温终究是降低了不少,只听细碎的脚步声传来,回头看去,就见萧温拿着一件外套,递给了王角:“大郎,披上一件衣裳吧。”
    “白天还不觉得冷,这晚上一下子就感觉不一样了。”
    伸手接了过去,见金飞山抱着胳膊,当即道:“穿上啊笨蛋。”
    “……”
    不情不愿地接了过去,金飞山扁着嘴,忽地一向:诶嘿!这是胖妹儿拿哩噻~~好香哦~~
    “嘿嘿……”
    笑了笑,这妞笑得极为得意,扬了扬下巴,一把抱住了萧温:“夫人~~你真是太好了嘛~~妾身一刻都不想跟夫人分开~~”
    “……”
    王角当时就想掏出大枪给她来一发!
    正要骂两声呢,却猛地一惊。
    因为,天空仿佛……亮了。
    一点微光,两点,三点,四点……
    密密麻麻,终于,这些微光连成了一条线,弯弯曲曲,由南向北,由西向东,像圆环,像蜘蛛网,像涂鸦!
    灯。
    是灯。
    一枚枚路灯,连成了一片。
    这原本应该是记忆中,最平凡最普通不过的景象,然而此时此刻,王角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激动,胸膛之中,有一种力量在酝酿着,想要迸发出来,但是却被理性,生生地压制住了。
    “好漂亮哦~~”
    “早就听说‘南都’繁华,夜灯如昼,现在看来,真是令人赞叹。”
    “夫人要吃核桃吗?”
    三个年轻的女人,各自站在那里,在这白云山上,远远地看着西边的广州城。
    一条华光闪烁的线条,一头,是光亮一片的广州城;一头,扎入了黑暗,不断地向北,不断地深入,那里,是广州铁道总站。
    呜——
    汽笛声在轰鸣,也不知道是火车的,还是广州湾中轮渡的,只这一刻,恰到好处,恰如其分。
    当——
    钟声,响了。
    景泰禅寺的上庙之中,钟声敲响。
    整点的钟声,原本并无奇特之处,然而此刻的王角,内心十分的激荡,他不能对人言语的,大概就是此刻的心情。
    他有一种回家的错觉。
    虚幻,遥远,永不可及。
    那原本很普通很普通的灯火,那原本很简略的“万家灯火”,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几乎击碎王角的心防。
    身边的三个女子,并不能察觉到她们丈夫的心情,这自是永远不会明白的心境,她们便是觉得,自己的丈夫,大概是跟她们一样,正在欣赏着这瑰丽的美景。
    白云山外,万家灯火。
    返回征税衙门宾馆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八点半,此时,躺下休息的王角,耳朵里听到的,绝非是万籁俱静,而是大都会的嘈杂。
    自行车铃铛的叮铃当啷始终没有消失,货郎们的叫卖声,时不时还能在街头响起,倘若从宾馆的卧室窗户向外看去,便能看到路边的煤气灯下,总有支着摊位的小贩,在那里揽客。
    各种各样的小吃、炒菜、摆件、挂件、衣服、日用……
    这本该是惯常,这是穿越前,大街小巷尤为普通的一幕。
    甚至有那么一瞬间,王角想要下楼,去街道上,点一份三块钱的炒面。
    但是他知道,贞观纪元的炒面,在这贞观三百零一年的广州城街头,那一份炒面,决计是不会要三块钱的。
    三个铜板,大概是够了的。
    一辆汽车开了过去,四个轮子的汽车,红色的车漆锃亮,也不知道用了材料,前后的保险杠,仿佛是抛光了一般,更镜子也似。
    灯火照射在上面,反射出更为亮眼的色彩。
    哔哔!
    汽车的喇叭声音比较独特,司机很守规矩,在街口的红绿灯前,稳稳地停了下来。
    车子的后座,有一点灯火明灭,显然,后座的乘客,正在那里抽烟。
    王角的视力不错,他甚至看清楚了那辆红色汽车的牌照,醒目的数字,让王角情不自禁就笑了。
    “也不知道闯红灯,会不会被拍照……”
    显然是没有监控的,自言自语的吐槽,就这么捧着一杯茶,安逸地看着广州城的夜景。
    这真是惬意的很,这真是惬意的很呐。
    和景泰禅寺的光头们不一样,这街面上的小贩们,口音便是浓重了起来,只是,再怎么浓重,却还是非常认真地说着官话。
    很快,又是一辆汽车出现了,这次,是一辆黑色的加长车,轮毂是如此的硕大,也不知道多大的动力才能带得动这样的巨物。
    这辆车子,在一个路灯下停靠,那边似乎是有个做煎豆腐的小贩,油汪汪的铁板上,豆腐被煎的金黄。
    各种作料早就撒好,当汽车停靠过来,他急急忙忙地撒了一把葱花,然后点头哈腰地提高了音量:“您辛苦啊,冯先生!”
    “两份,一份微辣,一份多加小茴香。”
    “这就来!”
    小贩忙不迭地干活,小茴香就是孜然,相较于其它调味料,还是比较贵的,但是,在这街头,却能够恣意地挥洒,哪怕只是一个街边小贩。
    “八文就够了啊冯先生。”
    “不用找了。”
    “多谢冯先生,多谢冯先生……”
    汽车没有多大声音就开了出去,这一幕,着实让王角熟悉。
    曾几何时,他跟这个点头哈腰的小贩,其实没什么分别。
    现金还是扫码?
    停车费八元。
    不用找了……
    明明没有引擎的轰鸣声,但王角耳边就像是被人踩了一脚空档油门,感同身受啊。
    笃笃。
    敲门声传来。
    “进来。”
    “相、相公。”
    王角本以为是金飞山,但一想,这婆娘能敲门?
    那不能。
    扭头一看,居然是彭彦苒,油汪汪的嘴角,还挂着辣椒面的混合物。
    “你这是干嘛去了?”
    王角都愣住了,都快睡觉了,你还不洗个脸刷个牙什么的?!
    忽地,彭彦苒绞着手,很是神神秘秘地说道:“相公,后、后面有个小吃街,有一家铁板鱿鱼超级好吃!”
    “……”
    “相、相公?”
    “小苒,你不会是我宿友转世投胎吧?我们当时可是说好了的,大家都是兄弟,谁要是变成女的,就先给兄弟们爽爽。”
    “……”
    “开个玩笑嘛,真是的……”
    王角走了过去,然后拿了一件外套就往外面走。
    “相公去哪儿?”
    “请你吃夜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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