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想当皇上 - 章二十三 本王要发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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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兄,可商社如此重要之事,又该交由谁去操持掌管呢?”
    赵芸被皇兄的计策彻底打动之后,却是又转念一想,开始担心没有合适的人能够担此重任。
    毕竟商社成立,可不仅关系着皇兄足足五十万金的本金,更是干系着秦川振兴之大事!
    皇兄为了使秦国兴盛,殚精竭虑,煞费苦心,独自一人琢磨出了如此之多的奇谋巧策,甚至不惜大开王府私库,为国为公无私助力!
    如此重要之事,若因所托非人,最终反而误了大事,那可就真真要气死赵芸了!
    “此事自不用愁,莫非目下身边……却还有比霍金兄更为合适的人选了么?”
    赵政笑吟吟的回道,而霍金二字一出,则令赵芸恍然一怔,继而若有所思。
    对于执掌商社之人,自然关键至极,试问赵政又怎么可能不提前思虑清楚呢?
    毕竟自己所成立之商社,日后流转金额又如何会限制于区区五十万金??
    干系到上百万金,甚至数百万金的大生意,如若不是极为信重,且又能力出众之人,赵政如何敢轻易托付?
    故而,霍金虽然年幼尚小,甚至还未及加冠,但赵政还是决定将如此重任交与自己击掌结义的兄弟挚友!
    况且霍金年岁虽小,却自幼生在名门霍氏,曲阳霍氏所经营之霍氏商行,更是大乾商社中所能排上号的百年老号!
    霍金生性聪慧,自幼生长在如此环境,耳濡目染之下,不仅对商行运作一事颇为了解,更是练就了一身察言观色,极谙人情世故的出色本领!
    可以说霍金完全有能力担此大任,唯一可能欠缺的,就是经验和心性上的不足。
    但赵政自然给他这个时间和平台用以慢慢成长,毕竟对他来说,无论选择何人担此重任,其忠心和品性如何,往往比能力是否强弱要更为重要的多!
    而对于霍金来说,自幼与赵政从学府长大,甚至与赵政相互击掌盟誓,互相引为终生挚友!
    更何况,在赵政初封秦王,被封至边远边郡的秦川郡时,霍金更是毫不留恋的舍弃京城繁华,不顾自己百年世族长子之身,心甘情愿的追随在赵政左右,哪怕是来此边郡战乱之地也在所不惜!
    试问如此挚友,赵政又如何不能百分之百的信任与他,将自己大部分的资产都交由他来统一打理呢?
    虽说老管家高德,无论是老练程度或布置安排的能力,目下都远远超过未及加冠的霍金,但问题却是……
    赵政根本不能无条件的信任与他!
    毕竟相互之间,结识也不过数月而已,甚至都还不到一年的时间,又何谈交付如此重托呢?
    故而,老管家高德的能力即便再为出众,但在赵政的脑海之中,却压根就没有考虑过由他来执掌商社之事!
    并且就算是赵政能完全信任的霍金,赵政也从来没有想过仅让他一人来全权负责此事。
    就如同此次赈灾济民,虽大权交与军师诸葛暗,来统一调度全郡赈灾之事,但却又特意安排了赈灾御使霍金,作为副手来辅佐军师诸葛暗。
    其实说是辅佐,更多层面上却更像是监察!
    毕竟赈灾御使之名,为何不作他名,反而偏偏作以御使?
    此意,自然为秦王殿下亲派御使,那可是执节而出,在外便代表着至高无上的秦王殿下!
    而所谓执节,便是亲执王命之节!
    节为节杖,是圣皇或藩王的身份象征。
    毕竟无论是一国圣皇或一郡之王,都不可能事事躬亲,所以必须指派他人代行,然空口无凭,辄以节为凭。
    节便代表圣王之尊,凡持节使臣,即代表圣王亲临,象征国家与圣王,可行使生杀大权!
    是以,若有持节御使在侧随时监察,即等于秦王殿下亲临,试问又有谁敢胡乱造次?
    而之所以要特意如此安排,是因为只有如此这般相互制衡,才能确保权力不会过于集中,从而导致失衡乱权之危!
    故而,在赵政的设想之中,商社如此大事,更加不可能任由某一人一家独大!
    即便是自己最为信任的霍金也万万不行!
    从后世穿越而来的他,这心中可是最为清楚明了!
    这人世间,最最经不起考验的……便是人心啊!
    是以,他压根就没打算考验任何人的人心,而是直接以最为完善的制度,彻底杜绝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
    即便目下倚仗于霍金,但至少也得派驻一人甚至更多人,进入商社掌控要害职权,继而制衡霍金,使其不能也无法起什么多余心思。
    如此一来,此人与霍金对自己都是忠心耿耿,且相互之间又互相制衡,只有这般,才能够确保万无一失!
    念及此处,赵政豁然抬头,望向自己的小妹芸儿,却是不禁心中一动,当即开口而道。
    “诶芸妹,说到此处……为兄却是要有重任交与你做!”
    赵芸闻听此言,顿时惊喜交加,不由嘻嘻笑道!
    “好呀好呀!皇兄!你准备交与我何等大事呀?”
    秦王殿下突然开口,却是引得众人尽皆好奇,不知七公主赵芸女儿之身,且又如此年幼,如何能担负郡中大事?
    “商社一事,非同小可!为兄之意……却是准备将掌理财务之事,全权托付于你!”
    赵政目光炯炯的望向芸妹,对于自己这个小妹,他自然可完全信任!
    是以,如此重要的财务之事,他当然不假思索,理所应当的想要交由她全权负责!
    当然,她一人肯定不足以掌控如此大局,而是以她为主,再辅以他人负责具体事务,共同掌控商社财务一事。
    但关键的银钱进出,却必须得有芸妹亲笔签字才可!
    “这……”
    然而此言一出,众人尽皆心惊!
    须知秦王所言商社,起步便是足足五十万金!!
    如此大额巨资,竟交由年仅十二岁的七公主赵芸进行打理,这!
    如何不使人大感吃惊呢?!
    “啊?皇兄!我还当什么事呢?原来就是让我帮你当管家婆啊!!”
    谁知赵芸不仅毫不吃惊,反而一脸嫌弃,不太愿意的模样!
    “哈哈哈哈!不然呢?你以为皇兄……又会为你安排何等大事?”
    赵政闻言大笑不止,强忍着眼泪又继续问道。
    “我、我还以为……是开疆拓土,覆灭北狄这等大事呢!”
    赵芸‘哼’的一声,心中所想,却全是心心念念的沙场立功之事!
    “哈哈哈哈哈!”
    此言一出,却是满堂哄笑!
    任谁都只当七公主赵芸这是小孩戏言,毕竟以公主之尊,又如何能亲上沙场?
    更何况,开疆拓土,覆灭北狄,这又岂是那般容易之事??
    “好了好了,我看是芸儿又嘴馋了吧!”
    赵政笑着擦了把眼泪,还以为芸儿又想纵马驰奔,入山中狩猎,以饱口腹之欲呢!
    “这样……既然大事都已商议完毕,不如就遂芸儿之意,去这百里秦川之中,好生狩猎一番却又如何啊?”
    于是当下便出声提议,去这大名鼎鼎的百里秦川之中,享受狩猎之趣!
    说来也是没法,对于古代社会来说,人们的休闲活动,除过男女之间那点鱼水之欢外,好像也就只剩饮酒奏乐,外出狩猎这等娱乐活动了吧!
    而目下身处边郡,自然没有上好的歌姬乐师演奏靡靡之音,唯一能够进行的娱乐活动,还真就只剩下外出狩猎这一项了!
    故而,赵政此番提议,顿时便引得众人交口称赞!
    尤以赵芸为最,更是兴奋的一跃而起,口中连连高呼!
    “太好啦!要去狩猎咯!”
    如此小孩行径,更是逗得众人大乐不止,对于方才开疆拓土,覆灭北狄之言,更是不甚在意!
    并未有人,将此等豪言壮语,真正往心中而去……
    ……
    幽深静谧,林木茂盛的百里秦川之中。
    今日,延绵数百里的秦川大山之中,迎来了一行身份极为尊贵的皇族亲临此地!
    其中最为引人瞩目者,则是被众人拥簇在中,身骑白马,头顶玉冠,王服加身,大红披风随风飘扬的秦王殿下!
    今日出行狩猎,在这陡峭山脉之中,自然不适合乘坐王车出行。
    故而,赵政便遣人牵出了由何氏所赠,浑身皆白毫无杂毛的上好白马,与众人一同骑马而行,直奔山林而入。
    为了方便出行,赵政不仅舍弃了笨重宽大的王车,就连随身甲士也仅带了二十五人一同御马狩猎而已。
    之所以为二十五人,是因甲士编制为五人一伍,二十五人为一行(háng),为方便起见,刚好便带了一行甲士,贴身护卫。
    陪同之人,除过贴身侍卫赵龙、七公主赵芸、卫虎大将军公孙疾之外,却还有自告奋勇而来的高德之子——高进。
    对于这位自从加入车队以来,就有些边缘化透明化的高进,却是除过这个名字之外,并没有为赵政留下太多印象。
    不过看在德叔的面子上,对于他的自告奋勇,赵政还是点头应允,允许他陪同狩猎。
    “舅父,这百里秦川之中……可有什么珍稀奇物?”
    马队行进间,赵芸好奇宝宝般四下环顾,向着自己的舅父出声询道。
    “害!这百里秦川,虽延绵数百近千里,也勉强算是名山大川,但却平平无奇,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公孙疾闻言失笑摇头,显然对于自己亲自驻守的百里秦川并没有多大兴趣。
    “其一,不如泰山那般雄壮巍峨,峰仞绝巅,却是在九州大陆都名气极大,吸引无数游学士子前来探访,更有数不清之文人墨客作诗传唱。”
    此言一出,众人尽皆颔首,却是都赞同此等言论。
    百里秦川虽连绵不绝,直至千里,却并不危奇高绝,毫无特点,远不及泰山那般引人注目,名动天下。
    故而,大乾之外,中土各国,大多都不知百里秦川之名。
    不过秦川郡,却是因这百里秦川才得名如此。
    “其二,秦川虽广,却并无珍奇,一无金银富矿,二无珍稀奇物,像是什么雪狸、猫熊等等奇物,那更是不见踪影!”
    说到此处,公孙疾似是忽有所想,继而又连忙补充而道。
    “不过这山中除过猛虎熊罴(pi)之外,却还偶有麋鹿,若有幸遇之,倒还可大快朵颐一番!”
    话音刚落,众人尽皆大笑,倒是这心中,都对这鹿肉起了几分垂涎之心。
    “舅父!小鹿那么可爱,怎么可以吃鹿肉呢?!”
    就是七公主赵芸对此并不赞同,嘟着小嘴,不满说道。
    若是真遇上麋鹿,自然要养在自己身边才好,怎能就那般直接吃了?
    “哈哈哈!芸儿说的对!若果真遇上麋鹿,舅父必定为芸儿亲手捉来,任凭芸儿处置!”
    公孙疾放声大笑,言语中充满宠溺之意。
    “舅父大人真好~!下次若再遇舅母,芸儿再不会说你坏话啦!”
    赵芸调皮的眨眨眼睛,却是逗得众人再次哄笑,整个狩猎马队之中,顿时充斥着欢快般的氛围。
    “哎!还真是说什么来什么!!”
    正在此时,却只见赵龙一声大喝,眼睛无比锐利的在百米之外,果真发现了麋鹿的身影!
    “皇兄!哇!真的有麋鹿呀!”
    众人循声连忙循声望去,赵芸更是惊喜交加,兴奋不已!
    “哈哈哈哈!好!芸儿!且看舅父如何为你捉来此鹿!”
    公孙疾顿时大喜,不料竟果真心想事成,当下哈哈大笑,连忙催马急驰,直奔那头麋鹿而去!
    “呦呦~”
    骤然两声鹿鸣,却是那麋鹿见势不对,慌忙拔腿就跑。
    但它又如何跑得过公孙疾胯下宝马,不过数息之间便被追上!
    “哈哈!孽畜!哪里逃!”
    只见公孙疾单手握缰,另一只手快速将套绳在空中急旋,却是瞅准时机,电光火石间骤然撒出!
    “呦~!”
    顿时便无比精准的套在麋鹿脖颈,而后公孙疾迅猛拉收,登时便在一阵凄惨的鹿鸣声中,哈哈大笑着驻马而立,静候众人随后跟来。
    “哈哈哈哈!芸儿!如何!此鹿便属于你了,任你处置!”
    公孙疾眼望着芸儿那张兴奋的稚嫩面庞,当时便将手中套绳凌空伸出,欲要将此鹿交与芸儿处置。
    但就在这时,他却见秦王殿下望着那麋鹿倒下的位置不住怔神,这递出缰绳的动作不由一滞,当下疑惑开口而道。
    “额,殿下,莫非您……”
    还不待公孙疾说完,却只见秦王赵政豁然间翻身下马,脚步匆急的快步奔至鹿前!
    “这这这!这是……”
    可谁知秦王殿下,却根本连看都不看横倒在地的麋鹿一眼,只是半蹲在地,手中捡起几块黑漆漆的石头,浑然不顾自己的手被那奇异怪石染的漆黑一片,只是自顾自的看着,而后莫名其妙般放声大笑!
    “哈哈哈哈哈哈!发了!要发了!本王要发了啊!!啊哈哈哈哈!!”
    ……
    “神武十二年,始皇忧心边关,入秦仅数日,不兴土木,不建王府,直入虎牢而去也!
    虎牢毕,始皇狩于川,才初至,竟有神鹿而寻,迎面而跪,众人大惊矣!
    神鹿跪地,张口而鸣:‘秦王乃天命之子,必一统天下,齐聚九州也!’
    言罢,踏彩而升,飞天而去!”
    ——《搜神记》·甄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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