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香大小姐想让我复活 - 第三十三章、我还没用力气,你就倒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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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维尔虽然从没有问过,但确实,有一个问题一直藏在他心里,久久不能忘怀。
    用这种句式开头,一般来说,在小学和初中几乎可以说是100%会遇到的题目《记一件难忘的事》里面,接近九成的小朋友都会这么写。
    虽然这事确实挺难忘的。
    那就是……自己到底有多能打?
    好像很久没有战斗过了,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战斗力到底如何呢。
    很强?很弱?
    自己的战绩……可以用基本没有来形容,屈指可数的几次胜利,还是因为自己当时的屠龙剑士的强度可以完美压制龙属性。
    所以,自己到底有多强呢?
    跟从者一比……额,不对,从者也有三六九等,你非要问问亚瑟王和安徒生哪个更擅长骑马,这不是单纯的欺负人吗……自己是不是能到达战斗系从者的下缘呢?
    诺维尔还挺好奇的。
    尤其是,自己的能力变动还挺大的,每次解放宝具暴食重罪的时候,自己的能力都会被洗一个干净,这次不知道为什么,居然还残留了一个能力。
    就看诺维尔摆出拳击的姿态,这种侧重技击的武术这些流氓混混哪里见过?
    有一句话是以力破巧,那么,当力量和技巧同时都在敌人身上的时候,那会怎样呢?
    答案就是现在这样……
    就看诺维尔灵活的一个缩脚,躲开对面手里当匕首用的半个啤酒瓶子,停住身体,猛的一击上勾拳打在他下巴上。
    然后就好像看猫和老鼠动画片一样,就看这个大约有一百八十斤的精壮男人被诺维尔一拳打飞,飞的高高的,咣的撞击天花板,整个人动画片似的卡在上面了。
    本以为,小混混看见这么强大的战斗力都会一哄而散……事实上,如果诺维尔是一个凶暴的男人形象,确实会如此。然而,可惜,现在是女性的模样。
    这帮小混混实在是没脸跑。不然呢?
    同行:你们怎么跑了?
    小混混:干哦!我接下来要说的话,你们千万不要害怕!
    同行:我们是强盗悍匪,我们不会怕!
    小混混:我们刚刚被一个女人吓跑了。
    同行:哈哈哈哈哈哈哈!
    大概就是这样的展开……不争馒头争口气,而且,赌赢了,那就是美人相伴啊!
    这些小混混脸上都浮现出了男人都懂的邪恶的笑容。诺维尔也是男人,光看表情就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了。
    他忽然在想,如果自己故意输给他们,然后解锁cg,然后忽然暴露真面目会是怎样的模样?
    哦哦哦……听上去就很带劲啊!
    不过还是算了吧。
    这种故意战败看cg的做法,操作游戏里的角色还行,自己亲自做?免了!
    小混混们一个劲的涌上来,诺维尔也打起精神迎战。
    其实,如果有懂搏击的人就会明白,这根本就是瞎胡闹,小混混们全无章法,根本就是拿着武器乱挥,他们所有人之中唯一有点技术含量的动作就是被打飞的时候知道先保护脑袋了。
    而诺维尔也没好到哪里去。
    可见这段时间他基本没有怎么锻炼拳击,正拳无力,刺拳不精,脚步松散,反应迟钝,根本就是个小白嘛!相信,随便找个拳击会馆,练过三五个月的会员都能比他强。
    但是,仅限于【技术动作比诺维尔标准】。
    虽然动作各个不怎么样,但胜在力量和速度都很强,而且是强的吓人的那种。
    所以,就能看见诺维尔虽然动作很不像话,但依旧每一拳都能打飞一个敌人。
    这种感觉就好像……对!就好像你玩游戏开金手指,1级用新手装打最终魔王城的模样似的,明明弱的不行,结果还是能在不能明说的金手指的力量之下,轻松吊打敌人。
    真的很带劲。
    不知不觉之中,酒馆里就剩下诺维尔自己,还有一开始搭话的金发青年了。
    “好功夫。”
    他不断鼓掌,一脸事不关己的模样。
    从这里也能看出这个小家伙与众不同来着。
    正常人看见一个女人大杀四方,干趴下四五十个精悍男子还能这么淡定吗?
    不说害怕吧,你至少露出点惊讶的表情吧?
    你看看旁边,那个男人就脸色铁青,双眼上翻,明显是晕过去了!这才是正常人的反应嘛!这个人是谁啊?啊……酒店老板啊……
    诺维尔看看周围,天花板已经不能要了,卡了十七八个匪徒。门板和墙壁也不能要了,到处都是被砸碎的痕迹,人形的空洞你非要说它是后现代艺术品,反正也肯定有人信就是了。
    再看桌子椅子,已经完全毁灭成原材料等级了,再看酒桌酒柜,也是一片狼藉,一个匪徒被呈现大字整个人嵌入酒柜里,旁边的酒早就摔了,透明的液体滴滴答答的顺着柜子往下流……
    也难怪老板会昏厥,这换了谁谁都得晕啊。
    所以,现在的第一要义是……
    跑路咯!在老板纠缠自己要自己赔钱之前先跑咯!
    诺维尔临走还不忘从酒柜里抓起了一瓶看上去就挺值钱的玩意就跑了。
    其实,诺维尔也是吓糊涂了,
    这里是什么时候?
    十九世纪对不对?
    迦勒底是什么时候?
    二十一世纪,对不对?
    酒这东西,大家都说,越久越醇香对不对?
    那么……你从十九世纪买入大量的酒,然后带回二十一世纪,这不就超过两百年的老窖了吗?
    再编一个理由,什么……额……比如,华盛顿总统下江南的时候,喝到了这种名酒,赞不绝口,称之为天下第一酒之类的说法,美国人妥妥的要买光啊!当然,我们都知道有点智商的人都不会信这种小广告一样的说法,但看看美国4x任总统的各种措施,很怀疑美国人还有没有智商。
    金发的男孩哈哈一笑,面对狼藉一片的酒馆,也有样学样的从酒柜里拿起一瓶酒,用牙咬开了盖子,倒满了两杯。
    为什么是两杯?
    就看他用手背推开一杯,在他旁边的位子上,原本空无一人的空间里,居然淡淡的冒出一个人影,绿色的人影脱下兜帽,露出有点没干劲的坏人脸。
    “你怎么看?”
    “我觉得,搞不好有戏。通知杰罗尼莫,让他定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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