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梦幻年代 - 第八十八章 聊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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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胖子这几天陪着徐仁厚领略帝都风流。
    除了答谢上次在韩国的招待,主要还是套话…
    沈梦溪在韩国发展的很好,但具体好到什么程度,陈立明也不清楚,他对韩国娱乐圈的认知并不算清晰…
    韩国电影,只知道《我的野蛮女友》、《王的男人》还有一部《老男孩》…
    徐仁厚也投桃报李,把自己知道的东西,大都告诉了陈胖子:“沈作家目前跟希杰达成了合作,以后他的剧本,希杰娱乐是第一投资方…”
    “是在韩国吧?”
    “对,听说不仅有电影还有几部电视剧…希杰都是第一投资方!”
    “电视剧?”
    “在韩国,电视剧比电影更好操作,只要有人气演员主演,就能卖到海外…”
    这个是真的,所以,韩国的制片厂包括电视台,对于人气高的演员真的是跪舔,哪怕是性秦、吸度,也给予很多机会,而且给的片酬还很高!
    最典型的例子,李秉宪,《阳光先生》,单集片酬1.5亿韩元,一个人拿走了制作费用的12%,创下了韩国影视剧制作历时最高片酬记录…
    为什么给他这么高的片酬?
    因为奈飞570亿韩元买断了《阳光先生》的海外播放权!
    李秉宪是最大原因!
    胖子对这些不感兴趣,他想知道明溪有没有机会参与这些影视剧制作。
    徐仁厚明确说了‘韩国影视剧一般不接受外来资金…’
    “那梦溪能参与吗?”
    “他是编剧、监制,项目负责人,当然能参与!”
    陈胖子琢磨能不能让梦溪以明溪的名义参与这些项目…
    不管能不能赚钱,至少能赚名声啊!
    然后就接到了江楠的电话…
    ……
    “我想着一旦成功签约芊芊,我们公司的知名度铁定能上涨一大截,以后再拉投资也不会那么费劲了!”
    “而且,梦溪不是喜欢芊芊嘛,我签了她,他俩也有机会走得更近…”
    江楠委屈解释…
    半真半假,不过一旦真的签约柳亦非,江楠在经纪圈,绝对能地位飞升!
    柳亦非现在绝对是内地人气排名第一的女明星!
    最典型的例子,《功夫之王》宣布她是女主角,也没人觉得不配。
    大部分媒体都是祝福居多!
    “《画皮》剧本,我只是想让她看看我们的实力,可以制作大型商业片,不是以前那个小公司…”
    “没想到梦溪反应这么大,说了要离开该公司的话!”
    “他要是离开公司了,《画皮》项目怎么办?”
    陈胖子摆了摆手:“你想多了,他到现在都没给我打电话,说明根本没把这事放在心上,要么他早就决定离开,要么,就是说了气话…”
    “那你觉得是哪一类呢?”
    “不好说,按我对他的了解,应该是第一类…”
    “那…咱们去找他?”
    陈胖子犹豫了一下,然后道:“…他现在应该很忙,你不是说《功夫之王》还在横店拍摄嘛,我们《画皮》也准备在横店取景,他应该忙着协调取景地的问题!找他再耽误了《画皮》进展,还是等电影拍摄结束,咱们聚一块好好聊聊!”
    江楠怒了:“都火烧眉毛了,你怎么一点不急?”
    陈胖子无语:“有什么好急的,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他既然想走,那就让他走呗,而且他不是说了,咱们以后还是合作关系!”
    “你去不去,你不去,我去!”
    这个就是陈立明还有江楠来找沈梦溪的原因…
    ……
    沈梦溪当然知道他俩一起来的目的,当然,最开始的话题还是围绕着《画皮》…
    “《功夫之王》太强势,人家占了秦王宫、清明上河图,《画皮》要是想取景,至少排队一个月,我们剧组没有排队的时间,所以,紧急联系了y县战国影视城,准备明天就去哪里取景,道具组、服装组已经过去了!”
    “那时间够吗?”
    “应该够,战国影视城毕竟也是产业链完善的拍摄基地,《墨攻》、《赤壁》也在那短暂取景,我已经跟三爷联系了,《赤壁》留下的道具、服装会以最快速度从横店运往y县!”
    “为什么是横店?”
    “之前不是说好了去横店取景嘛…”
    “《功夫之王》三个月,你们之前没想到?”
    沈梦溪叹了口气:“他们是插队的,本来说好的是电视剧《霍元甲》取景两个月,然后我们《画皮》去,《功夫之王》突然插了过来…妈蛋,以后有钱了,一定自己做个影视基地!”
    《功夫之王》,好莱坞剧组,外宾优先嘛…
    “也有好事,我跟乌而善研究了一下,y县有个易水湖很适合拍摄水上外景…而且去y县的消费要比在横店少很多!”
    “这些你看着办吧…”
    该进入正题了,陈胖子看了眼江楠,然后道:“你难道不想我们公司签下柳亦非吗?”
    “怎么签?”
    “我们有项目、有资金,有人脉…”
    “没用!”沈梦溪摆手:“人家柳亦非现在想的是进军好莱坞,你能跟好莱坞扯上关系吗?”
    “华宜、唐仁都想签她,都碰了钉子…咱还是实际点,签不了柳亦非,就打造几个小柳亦非!”
    江楠:“…你就这么不看好我?”
    “楠姐,你要不是我嫂子,我都懒得搭理你,未经允许,擅自把剧本外传,我可以告你的!”
    “还有,我最讨厌别人在我的项目里指手画脚,《画皮》,这么大的项目,我都是第一次操作,你们居然迫不及待塞人?有想过我的处境吗?我怎么跟那帮投资人说?”
    “你以为人家随随便便就投钱给我了?好几千万诶,看不到收益,谁会投钱给你?”
    说到这,沈梦溪盯着陈立明:“楠姐没怎么参与过剧组组建,不懂这些也就算了,你也不懂吗?”
    “我只是…”
    “算了,我以前就觉得朋友之间不适合掺杂业务之类的东西,等《画皮》项目结束,我就离开明溪公司!”
    这话不是绝对的,朋友之间是可以合伙的,但是其中一人必须是只投干股,当甩手掌柜,毕竟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的思想,对一个投资项目会持有不同的想法。
    陈立明最开始就是想做甩手掌柜,有了自己的想法,然后意见相悖…
    分手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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