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大明太凶猛 - 第786章 留明幼童(第一更,求订阅)
乾圣十一年的冬天,一队北方商队打扮的波斯人来到了霍尔木兹港,在这座繁忙的港口中,像这样的商队一点也不新鲜。
很快,这支商队就进入了港口附近的一家商站,这家商站表面上是明商的,可实际上却是大顺的官商号。
这队波斯商贩进入商号后,他们纷纷脱掉了波斯人的衣裳,他们全都是明人的相貌。领头的是一个中年人。
“李大人,船已经联系好了,说是唐国的船,可实际上是咱们自己的船,你们直接去唐国。”
商站的负责人恭敬的说道。
“事不宜迟,能今天走,就今天走。”
李汉节倒并没有犹豫,身为大顺国第一批“留学生”的负责官员,他知道自己的责任,这些少年都是大顺朝官员的儿子,官最小的也是指挥使,万一有了闪失,他这个翰林可担不起责任。
还是赶紧走吧!
作为波斯最重要的港口,霍尔木兹港云集着各国的商船,这两年大明的商船也越来越多,也正因如此,当这队波斯人换上一身汉衣后,倒也不怎么显眼。
不过,即便是如此,这五十几个汉人少年,仍然引起了港口明商的注意,尽管他们小心掩饰着各自的身份,穿着布衣短打,可霍启智仍然暗自嘀咕道。
“大明的水手,很少穿短打了,而且他们瞧着也不像啊……”
现在大明的水手穿“丘八衣”的更多,它耐磨、耐脏,简直就是天生为水手准备的衣裳。可这些少年呢?刻意的穿着短打,但却又浆洗的很干净。
水手身上可能会那么干净吗?
当然不会!
而且他们挺胸抬头的模样,显然是受过军事训练的。一般人或许注意不到这个细节,但他霍启智不是一般人,他是北镇抚司的锦衣卫,去年刚在这里开设了情报站。这地方……平常也就是搜集一下本地的情报而已,但这些人却引起了他的注意。
“梁子,你去打听一下,他们是从那条船上下来的。”
在弄清楚这些人的去向后,霍启智沉吟片刻,然后便回屋写了一封密信,随后又吩咐梁子把信送走。
在信被送上船的时候,那艘唐国的商船已经离开了港口,看着远去的港口,和其它同行的人一样,孙以智的目光中带着某种不舍,但又带着某种期待。
不舍的是因为这一离开,至少十年八年都不会再回来,而期待的是什么?
“你是明人,总有一天,还是会回到大明的。”
又一次,孙以智的心里念叨着父亲的话,身为大顺国丞相对儿子说这样的话,合适吗?
他不知道,但他知道。
爹是想念河南老家的。
河南是什么模样?
大明,又是什么模样?
所有人都对传说中的那个大明充满好奇,他们的父辈曾是帝国的反叛者,而现在,他们却将会踏上那片陌生的土地,在那片土地上求学。
为什么要去大明求学?
是为了大顺的将来,为了大顺的生存!
其实,无论是李过也好,孙可为也罢,以及其它的大顺高层官员,尽管大顺现在距离大明有万里之遥,而且有沙漠、高山的阻挡,可他们仍然相信,终有一天,大顺必定要面对大明的威胁。甚至“入侵”。
毕竟,对于大明来说,他们是一群反叛者。
“大顺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要“求知识于大明”,非如此不能救大顺!”
扶着船舷,李文锦一言不发的盯着大海,不过九岁的他是晋国公李来亨的长子,他也是这些少年留学生中身份最为显赫的,是国公府的小公爷。
可是他实在不清楚,到底怎么才能救大顺呢?
留学,就是救大顺吗?
九岁的他,压根就不明白,这其中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但他知道一点,要不是因为这件事太重要,爹是不会让他来的,还有丞相,也不会让他的儿子过来,还有……
扭头着甲板上的那些年岁和他差不多的或者稍长些的少年,其中既有国公的儿子,也侯爵、伯爵的儿子,卫所指挥使的儿子,在这根本就不够看的。
可大家到了明国,都会成为普通人,以普通人的身份寄人篱下,然后进入学堂求读,要是有幸的话,甚至可以进入国子监,而这也是他们的目标,大明的国子监……不收留学生的。况且还是他们这样的留学生。
这艘悬挂着唐国旗帜——就是大明日月旗位于左上角四分之一其剩余部分里有个白圈,圈里一只白虎和唐字。旗帜倒也简单,平国、鲁国等诸侯国的旗帜大抵也都是如此。虽然离远了不太好识别,可只要认出那一角的日月旗就行。
帆船驶离霍尔木兹港之后,并未前往沿途任何地区贸易,而是直接朝着位于爪哇岛的唐国驶去。
那怕他们都是国公、丞相、侯爵、伯爵的儿子,到了船上,他们也就成了一群普通的水手。
不是乘客,而是水手,即便是李文锦也是如此,作为初极水手的他们,每天都在用浮石和海水一起清洗甲板,同时还要学习如何操帆。
为什么要学习操帆,驾船?
因为大顺君臣觉得有一天,大顺可能也会走向大海,谁知道呢?让他们学着点总好些,况且,这样也能掩饰一下身份。
还好,大顺是以武立国,这些贵公子们平时也是习文习武,身体健壮,倒也很快的适应了水手生活。
日子一天天过去,在进入马六甲海峡时,这里船只越来越多,作为留学事务负责人的李汉节,心情开始紧张起来。
这里就是大明了,
他李汉节曾是大明的举人,后来降了顺,再后来……万一要是被官府拿下,肯定是要杀头的!
怀揣着这样的担心,几天后,船到了泗水,在唐国颖康伯赵念宗的帮助下,这些来自大顺的少年,摇身一变成了唐国人。其实,赵念宗并不愿意帮他们,可他还有一个名字——刘宗敏。
谁曾想到,那个与魏允枚一起打下泗水的赵二当家,就是当年李自成手下第一猛将,勇猛无敌的权将军刘宗敏,当然这种勇猛也就是大顺才会觉得对于大名来说他是一个流寇头目而已。
当年兵败后,刘宗敏用亲兵的尸体冒充自己。假死化妆潜逃,几经辗转逃出了大明来到了南洋,机缘巧合下夺了泗水城,后来又获封成了唐国的伯爵。
不过从那之后,他就一直深居浅出。唯恐有人识破他的身份,哪怕是对于大明来说,刘宗敏早就死了,可是他的心里还是心虚啊。
也正是因为这种心虚,他才会忍不住和大顺取得了联系,毕竟……那也是条退路啊。
身为大明眼里的流寇,那怕是早就死了的那种,刘宗敏都要给自己寻条退路,要是那天这边呆不下去了,大顺,未偿不是一个选择。
其实,他更希望自己能终老于此,人死了,一了百了,将来他的儿子继承他的爵位,财产,子孙们顶着唐国伯爵的爵位,总好过逃到大顺,大顺那可是个朝不保夕的地方。
可再怎么着,那边不要他的命啊!
既然如此,有些忙总是要帮的。现在帮大顺的忙,其实就是为将来逃难铺一条路。
半个月后,在那些少年乘船北去时,始终未露面的刘宗敏看着远去的船,不禁长叹道。
“李过啊,李过,你把自家的孩子送到大明,这不是自投罗网吗?可万万不能连累了老子啊……”
把自家的孩子送到大明去自投罗网。这种事情刘忠敏干不出来。比如说干不出来了,他甚至还把小儿子悄悄地送到了鲁国,狡兔三窟,风险还是分散一些的好。哪怕是将来有一天,事情败露,自己性命难保,也可以留个血脉在哪。而不至于被人斩草除根。
乾圣十二年的新年,这些“留明幼童”们是在海上度过的。又过了几天,他们一行人抵达了厦门。
厦门是福建的第一大港,码头附近商铺林立,尽管比不了上海,可总归是一座极为繁华的港口,而对于这些远来的少年而言,城市的繁华远远超出他们的意料。
这座城也太繁华了吧!
也就是在这里,他们终于感受到了天朝的繁华。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他们的父亲会对天朝念念不忘。甚至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有人愿意离开这么好的地方。
哪怕仅仅只是刚刚接触到天朝,在他们的眼里,这里显然就是一个类似于天堂的地方。可为什么还是有人愿意离开这个天堂呢?
“真想不明白,大明如此之好,为什么每年还有那么多人往海外去?”
看着一艘挤满了人的移民船驶出港口时,李文锦疑惑道。
一旁的老水手大笑道。
“为啥?发媳妇啊!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媳妇的好了……”
老水手笑呵呵的指着那艘移民船。
“你看,船上的那些人,都是冲着媳妇去的!那边才是天堂啊!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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