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万人迷:黑化吧,大佬! - 第169章 娱乐圈戏精附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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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狂歌:“你喜欢就好。”
    她的字属于狂草,好看说不上,但是真狂妄。
    龙飞凤舞的大黑字写在的白色的皮草上面,实在太醒目,也实在太突兀。
    但瞅着大妈很高兴,狂歌只能陪笑。
    心头忍不住地嘀咕着,自己亲爸这次找的职业粉丝,也算是花了血本了。
    瞧瞧这皮草这演技,一级棒。
    “不打扰你了,我走啦田螺,以后有时间来我家玩啊。”
    大妈上了旁边的一辆车,车窗降下去,不停朝狂歌挥手:“有时间去我家啊田螺。”
    狂歌身边的七七惊讶道:“那辆,那辆不是纪仲的保姆车吗?”
    狂歌一瞧车牌号,还真是。
    七七汗颜:“这个大妈该不会是纪仲的亲戚吧?”
    狂歌:“大妈长得富态,比纪仲要好看。”
    七七小声嘟囔:“大妈的眼睛和纪仲好似还挺像的。”
    狂歌:“难不成是纪仲他妈?”
    这个脑洞有点微妙。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惊讶。
    张了张口,两个人都说不出话。
    上了车,还是七七又说:“梦梦姐,这要真是纪仲的亲妈,你说会不会是他们母子给你下的套啊?不会要碰瓷你吧?”
    因为纪仲和狂歌之间的矛盾,本来很喜欢纪仲的七七,如今把纪仲视为第一等恶人!
    狂歌想了想大妈看自己的那狂热眼神,啧啧两声:“纪仲他妈可要比他的演技好多了。”
    七七:“有其母必有其子,看来纪仲的演技只能算是遗传,不算什么真本事。”
    啧啧,这小姑娘,护短护的天怒人怨。
    但狂歌就喜欢七七这性子。
    五强结束后,又要进行封闭式的训练。
    狂歌这个自带女主光环的锦鲤虽然让女生们扎眼,可剩下四个女生,一个个都非常想和狂歌组队。
    比起靠实力,似乎靠后台更能稳当当的上位。
    到了前三晋级赛的赛场。
    狂歌这一次没有跳舞唱歌。
    她穿了一身广袖细腰的长袍,在高台上一边舞剑,一边吟诵了一首《将进酒》。
    不得不说,狂歌这一别出心裁还真取悦了大众。
    一则,她的剑舞很不错,非常之不错,穿的那么一身衣服特别出尘若仙。
    二则,她念诗的时候,那种激情和饱满的声音,那种怅然的抑扬顿挫,被她演绎的入木十分。
    所以这个一无是处的女人,总算还有那么点可取之处。
    而且这个亮点非常夺目。
    于是毫无意外,狂歌进了前三。
    每一期的pk,无数人都在吆喝着,希望狂歌这个不会跳舞,不会唱歌,连一点才艺都没有的家伙被刷下去。
    然而无数大家被看好的女孩都被刷下去了,只有狂歌还在坚挺。
    坚挺的狂歌应该会带给大家更多的厌恶排斥。
    然而没想到的是,在最新一期的调查中,狂歌的好感度几乎是直线式的飙升。
    关于狂歌的那些软文下面大部分留言都是喊他加油,而不是喊她滚蛋。
    逆袭的毫无缘由,让大家十分意外。
    这真是个令人窒息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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