阉党奸佞 - 第32章 敌我识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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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日来,高士信不是没想过去偷袭后金大营,譬如说他一个人夜间潜入后金大营内,哪怕什么人都不用杀,只要杀了黄台吉就够本了,今后就不可能出现清军入关的事情。
    经过几日的仔细观察,而且几乎每天夜里,他都溜下城,偷偷接近了后金军大营,实施近距离的侦察。经过侦察后,高士信发现,后金军的营地布置井然有序,防守严密,大营内四处点燃篝火,把整座军营照得白昼一般,可以说很难接近黄台吉的中军大帐。
    “野猪皮终于亲自来了,这一下值得我冒一下险了!”高士信看到野猪皮的黄罗伞盖来了,他清晰的看见,后金大军中一名身穿一身明黄色伪龙袍的老家伙,就知道是野猪皮本人到了。
    “马军门,今夜我要一闯建奴大营,你们也准备一下,若是我得手了,你们见到我们兄弟们都杀进去了,你们也跟着杀入建奴大营!”高士信对马林说道。老奴和黄台吉都在,倘若有机会得手的话,只要搞死这两个,后金就彻底完了!
    多尔衮和多铎都还小,颇有能力的褚英已经被老奴自己搞死了,只要这时候老奴和黄台吉同时被搞死,那就是代善和阿济格抢汗王之位了。这两人对大明的威胁都远不如黄台吉,代善的能力不要说和黄台吉相比,连老奴都比不上;阿济格更不用说了,就是一个莽夫。
    哪怕没弄死野猪皮,只要能够弄死黄台吉也够了。若是没有黄台吉,野猪皮一死,后金将会陷入内乱之中,代善、阿济格和他们几个兄弟会打出狗脑子出来,最后上来的也不是黄台吉那样的狡诈之辈,到时候大明要灭他们就轻松了。
    马林听说高士信打算夜袭后金大营,善意的提醒道:“高壮士,那你小心些!只要你得手了,马某立即率军出战!一雪萨尔浒之耻!”
    高士信点了点头,又转头对满桂他们说道:“待到天黑下来,你们几个随我一起,坐吊篮到城下,趁着夜色接近建奴大营。你们在外面等着,等我先摸进去,待见到建奴野猪皮的中军大帐起火了,那便是我得手了,你们再杀入建奴大营内!”
    是夜,高士信和他的一百零三名弟兄换上了后金军正蓝旗的铠甲,从城头降了下来,趁着夜幕的掩护悄悄的接近后金大营。
    正蓝旗的铠甲颜色比较暗,在黑夜里不容易被发现。他们一行人接近到距离后金军大营还有二十步的时候,大营内的后金兵仍然没有发现他们。高士信打出手势,示意各位兄弟停止前进,随后他转头轻声道:“你们在外面先埋伏好,等我先进去。若是我得手了,你们再进去。若是我无法得手,退出来了,你们也赶紧撤回城内。”
    满桂点了点头,伸出手握住高士信的手:“兄弟,保重!你千万小心,若是不能得手,就尽快出来。”
    高士信松开了手,转头往后金军大营冲了过去。他的敏捷极高,瞭望台上的后金兵还没有转过头来,他就已经爬上了寨墙,翻入寨墙之内了。他弯下腰来,仔细观察四周,发现后金军的寨墙是由内外两层木栅栏构成的,外层木栅栏较长,内层较短,中间铺设了木板,这样的寨墙就像是一面城墙一样,外围较长的木栅栏形成了女墙,可以保护里面的守军。
    黄台吉布置的大营,还真有一手!若不是我,而是别的人来偷袭,恐怕根本没机会。高士信心里暗暗道。
    他的任务就是接近后金军的中军大帐,看能否把老奴和黄台吉一起给宰了,然后逃去马厩,解开战马的缰绳,再在马厩中放一把火,惊群的战马自然就会践踏后金军大营,这时候外面的兄弟杀进去,即可大获全胜。
    高士信跳过了内层木栅栏,翻入后金军大营内。他借助着身上的后金兵铠甲保护,大摇大摆的走向后金军的中军大帐。
    “站住!把帽子摘下来!”前面一群巡夜的后金兵突然拦住了高士信。
    高士信听不懂女真语,但见那些后金兵都没戴帽子,光着一颗脑袋,脑后的金钱鼠尾辫显得异常醒目,他心里暗道:不好!建奴都没戴帽子!
    后金巡夜哨兵的喊叫声惊动了附近帐篷内睡觉的士兵,一大群光着脑袋的后金兵冲了出来,有人嘴里大喊:“这家伙不肯摘掉帽子,肯定是明狗蛮子!”
    高士信虽然听不懂女真语,但见到这个架势,他就明白过来,自己暴露了!于是他转身撒开双腿就开始飞奔。
    “射死他!”有人大喊。
    瞭望台上的后金兵拉开弓箭,对准了高士信,正要松开手指,却被先声夺人的箭矢射中了咽喉,这名后金兵一个倒栽葱从瞭望台上跌落下去。
    跑,赶紧跑!一旦被建奴围住就完了!此时高士信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赶紧跑!不跑被围住了,即使是项羽在世,也要被一大群凶悍的白甲兵围死啊。
    原来,黄台吉不仅在大营内布置了巡夜的哨兵,而且还命令夜间巡逻的士兵都必须摘下头盔,露出前面的大光头和后脑勺的金钱鼠尾辫!这一招太绝了!金钱鼠尾真是天然的敌我识别器啊,完全断绝了高士信夜间袭击的希望。毕竟高士信不可能剃发留辫,想要混入后金大营就必须戴上帽子。可是黄台吉命令夜间巡逻的士兵都不得戴帽子,见到戴帽子的就上来盘问。
    高士信心里清楚,自己虽有万夫不当之勇,可是真的进入后金大营内,被人看到自己戴帽子就会上来盘问,一旦后金兵都惊醒过来,围住了自己,绝不可能逃走。若是不戴帽子,自己又没有那种金钱鼠尾的发型,一进入后金大营,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一目了然啊。
    这种令人痛恨的发型,还真的是一种敌我识别器啊!高士信心里暗暗道。
    金钱鼠尾发型,确实是敌我识别器,到了满清入关以后,咱大清就是很干脆的把没有剃发留辫的人全部砍头了。
    先不说多尔衮强推剃发留辫一事,就说那些投降咱大清的汉人,有些人很干脆的剃发留辫,譬如说范文程,前一段时间范文程主动去投了野猪皮,剃发留辫就非常干脆,然后就光荣的成为一名包衣阿哈。
    当年还没有汉军八旗,只有主子爷和奴才,投降咱大金的汉人中,除了李永芳之类的高等人之外,其余的都是包衣奴才,范文程当然也不例外,他被编入了镶白旗包衣奴才的行列中去,以至于后来多铎上他老婆的时候,身为奴才的他高喊主子爷神勇。
    除了范文程这种主动投咱大清的好奴才之外,还有一种人也是主动剃发留辫,譬如说因为一只鸡引发的血案中的三位主角,他们去投了大金之后,都是主动剃发留辫,那是没办法了,在一只鸡引发的血案发生后,三顺王在大明已经无路可走了。
    而其他的降清的人,就拿洪承畴举例,一开始让洪承畴剃发留辫,洪承畴对此十分抵触,但他贪生怕死,在被迫剃发留辫之后,就变得比真正的满洲八旗对大清还要更忠心了,这又是为何呢?因为洪承畴自己也知道,这种发型不仅不好看,而且还要受人辱骂,就连他的生母和他的亲弟弟都看不起他。所以洪承畴决心要让全部的汉人都变成这种发型,他才不会受到辱骂。
    其实郑森在看到已经没有希望光复大明的时候,也曾经派人同大清谈判过,他的投降条件其中一条就是不剃发易服,但就是这条遭到满清拒绝,他就只能选择同满清对抗到底。
    说实话,这种令人痛恨金钱鼠尾辫发型确实是很有效的敌我识别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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