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难平 - 分卷阅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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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难平 作者:芒果馅粽子/小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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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和凤鸣楼齐名的青州府另一大武林世家:龙翔山庄的少年剑客,有“七叶离魂剑”之名的龙七叶。

    回想当年,江湖风起云涌,众多后起之秀纷纷崛起。“武林第一剑”凤云霄,“玉琳琅”纳兰月明,“七叶离魂剑”龙七叶,更是个中翘楚。这三位少年剑客,同时名扬天下,何等风光,何等令人称羡。

    然而,另外那两位少年剑客后来的境遇,却与凤云霄截然不同。

    纳兰月明十五成名,以他的才华,假以时日必可如日中天,可他却在仅仅两年之后,就突然退出了江湖。没有人知晓个中原因,只听说他立誓一生一世再不用剑,年少英杰竟如昙花一现,令人惋惜。而那“七叶离魂剑”龙七叶的遭遇,更只可以用凄惨二字形容。他虽武功高强,可惜身份卑贱,本是龙翔山庄的家奴。数年之前,不知为何卷入一段不堪的丑闻之中,遂以败坏门风之罪,被龙翔山庄清理门户,逐出庄门,从此生死不知。

    这真是世事无常,祸福实难料定,转眼之间,已是人如云烟。当年那齐名的三位少年剑客,如今却只剩下凤云霄一人,回想起来,实在令人嗟叹。

    但这些旧年轶事,江湖上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偏偏花连华如此详细的对着叶明昭大谈特谈,真令凤云霄感到头痛,难道这落英公子的嗜好是说书不成?他那天人般的嗓音,真要去说书,大概是不愁没饭吃,只可惜暴殄天物了……

    凤云霄在这里胡思乱想,叶明昭的神情却没有一点不耐烦。听花连华讲完了,他对着凤云霄笑了笑,笑容里有种“原来如此”的味道,倒好像真是第一次听说,令凤云霄有些诧异。

    叶明昭转脸对沉鱼低声说了几句,沉鱼微笑着点了点头,起身离去,进了船舱。花连华也不问她去做什么,自顾自地喝了一口茶,看向凤云霄,语带戏谑的说道:“凤公子,是不是觉得在下很啰嗦?”

    被说中了心事,凤云霄有些尴尬。花连华却笑嘻嘻的并不在意。

    “凤公子有所不知,并不是在下啰嗦,而是实出无奈。我这兄弟几年前生过一场大病,险些进了鬼门关。虽然我家大哥硬是跟阎王爷抢人,把他救了回来,但他命是保住,脑子却出毛病了。不但记性变得奇差,就连以前的很多人和事,也都记不得了。凤公子的大名他当然听说过,可惜就跟没听说过一样。所以在下多说两句,也是为了让他有所长进,别让人笑话我灵剑阁堂堂一个右护法,对江湖事竟是一问三不知,好不丢脸!”

    对花连华当着陌生人的面揭自己的短,叶明昭也不当作一回事,微微一笑。

    “连华说的是不错,可惜也是白费力气。不瞒凤公子,在下记忆力非常之差,不但以前的事很多都记不得,就是头天的事,常常到了第二天也记不清了。以后如果再见到凤公子,在下有什么失礼之处的话,一定是忘了今天的事。在下就先在这里告个罪,到那时候,还望凤公子海涵了。”

    凤云霄大吃一惊,难以置信地看向了叶明昭。正在这时,沉鱼从舱内钻出来,将一个酒坛放在了桌上,见到这酒,花连华眼睛顿时一亮,几乎当场放出光来。

    看他盯着那酒时一副虎视眈眈的模样,以及那如饿狼见到肥羊般的眼光,实在是严重有损他那天人般的形象,叶明昭摇了摇头,转脸对凤云霄道:“这是窖藏了五十年的女儿红,乃是沉鱼姑娘珍藏的极品佳酿。看这江上风光这般赏心悦目,有美酒相伴,更是妙趣无穷。”

    花连华早已不理会他在说什么,迫不及待的开了坛封,倒出酒来,尝了一口,便大呼好酒。他斜瞅着沉鱼,不怀好意的说:“我央了姑娘那么久,姑娘连酒坛都不肯让我摸,明昭一开口,你就答应了,还真是偏心到家!我问姑娘一句,我就当真比不上明昭?”

    “连华人才出众,怎么会比不上明昭?只不过,各人有各人的缘法,沉鱼投的恰恰是明昭的缘罢了。” 沉鱼嫣然一笑。

    “各人投各人的缘?”花连华不由大笑。“这话说的好。我可记得,刚开始的时候,他是怎么也记不住你,头天认得第二天就忘了,这投的是哪门子的缘?”

    提起初识时的乌龙事,沉鱼又好笑又好气,瞪了花连华一眼道:“那时明昭记性差得不得了,我有什么办法?现在,总算是好了一些。” 说到这里,她关切的看了叶明昭一眼,低低说道:“明昭,你的病何时才能真正好啊……”

    “什么病,我这不是好好的么?”叶明昭不在意地笑道。对于自身记忆力的问题,似乎只有别人在为此烦扰,他本人却是一点也不感到苦恼。“顶多也就是记性不大好,反正我也不要考学,记得自己是谁,家在哪里,家里还有什么人不就成了,没什么可担心的。”

    “你啊……现如今还真是万事不操心,倒真叫人不知是该心疼你,还是要羡慕你。”

    花连华摇头笑笑,沉鱼默然片刻,想要说什么,终于还是没有说出来。

    凤云霄握紧了手中的酒杯,似是在极力压抑着什么,好一会儿,他才开口问道:“花公子方才说,叶公子是几年前患过一场大病致使健忘。不知这病是何时所患?当真就治不好吗?”

    花连华喝下了一口酒,方才悠然答道:“几时所患啊,大概,五年前吧。能把他从鬼门关拉回来,已经是从阎王手里抢人了。至于这个健忘的毛病……”他摇了摇头。“只好从长计议,一时半会的是没办法啰!”

    他懒洋洋地摇晃着手中的酒杯,看着凤云霄,慵懒的笑道:“以前的事记不起来倒没什么,只是,他别老是今天事明天忘行不行啊,这谁还敢借钱给他啊!”

    说着,他转向了叶明昭,极其严肃地道:“说到这里,明昭,你去年借我的一千两银子,到底何时还啊!”

    “我不记得我借过。”叶明昭沉着冷静地答道。

    “啊,天哪!”花连华仰天翻了个白眼,非常没有气质的瞪着他。“就知道你会这么说!这就是做朋友讲义气,没要你打借条的坏处,现在你是抵死不认账了!我告诉你,这一辈子,你是别再指望我会借钱给你了!”

    叶明昭面不改色,反正借出银子的不是他,完全没有心理负担,沉鱼转过脸去暗暗发笑。凤云霄的脸色,却在听到花连华的这番话后,微微有些发白了。他急忙端起酒杯喝下杯中佳酿,掩饰自己的情绪。

    对身边人情绪上的细微变化,叶明昭一点也没有留神。诚然,对于他这种健忘的人来说,恐怕也很难有什么事能让他留心。花连华更是仿佛已陶醉于那美酒之中,三杯酒下去,本就健谈的他,早已海阔天空的谈笑起来。

    看着众人言谈之间,笑语晏晏,神采飞扬,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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