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栋梁 - 第四十六章 润物细无声(续)
白石村,李家,房间里,堆着满满的铜钱,吴氏看着这一屋子的钱,只觉心跳得厉害。
八十余万钱,即八百余贯,这就是儿子花了一个月赚回来的钱,聚少成多,结果多得让人无法相信。
多得让人震惊,多得让人无法呼吸。
一贯钱,足数的话,加上麻绳的重量,分量十三斤左右。
一百贯,分量就是一千三百斤,八百贯,那就是...
“娘,八百贯钱的分量,过万斤了,折算为石,一石等于一百二十斤,那就不到百石,一艘百石小货船就能装完。”
李笠说道,此刻他光着膀子蹲在这一堆钱的前方,吴氏低头看着儿子身上那密密麻麻的伤疤,心疼得紧,继续换药。
一边换药,一边问:“寸鲩,这些伤口还疼么?”
“娘,伤口结痂都快脱了,哪里疼,反倒是痒,痒得难受,好想挠。”
“不能挠!如今眼见着就要脱落了,你若是挠,万一留下疤痕那可不好。”
“哎哟,身上有伤疤又如何,又不是脸上有,谁会光着身子在外面溜达,让人看笑话?”
“不要动!”
李笠老老实实的蹲着,他忙了一个多月,是该好好养伤,尽可能不让鞭伤留下疤痕。
人的皮肤,代谢周期大概是一个月,如果真皮层受损,大概需要一个多月愈合,若受损严重,时间还会长些,只要护理得当,伤痕会慢慢消失。
李笠把辛苦繁殖的鲩鱼苗都卖了,是分批卖,然后将所得一点点带回家,堆在后院小房间里,房门钥匙他自己拿着。
现在,鱼苗卖完了,李笠给家里一个惊喜,而吴氏确实被这惊喜‘惊’得目瞪口呆。
先前,为了帮助村民,儿子把城里的宅子卖了,用所得来租庞秋等人的鱼塘救急,吴氏觉得心疼,却不吭声,因为她相信儿子。
儿子租下二百亩鱼塘,现在已经放养了许多捕回来的螃蟹和鲢鱼,这“鱼蟹混养”到底能不能赚钱,吴氏不看好,但相信儿子有办法。
鱼苗卖了多少钱,“鱼蟹混养”前景如何,若儿子愿意说,她就听;不愿说,她不会问。
她就这么一个儿子,儿子将来发迹了,自己就跟着享福,所以吴氏看得开。
现在,儿子只花了一个多月时间,靠卖鱼苗赚了八百余万钱,让吴氏惊喜之余,也放心许多:李家总算熬出来了。
李笠辛苦了月余,赚了许多钱,却很低调,不过也没亏待家里。
这几日张罗着给家里房屋修修补补、置办了一些家具、用品,又买回许多礼物,吴氏很高兴,不住说“好”。
眼前是一屋子的钱,但吴氏她的注意力很快转移,回到儿子背上的伤,只要儿子平平安安,她就放心了。
李笠不打算向娘隐瞒账目,便简要的说起此次卖鱼苗所得:大概赚了八十四万钱,也就是八百四十贯。
一尾成熟期的雌鲩鱼,一次可以产出“成熟”鱼卵二十万到四十万粒左右,然后用雄鱼进行“阴阳结合”后,可以进行孵化。
但因为雄鱼、雌鱼未必配合,土法上马的水缸孵化环道,孵化率当然不会高,所以李笠只能靠数量来保证成功率,准备了十几对处于成熟期的雌雄鲩鱼。
因为没有各种设备和药剂,孵化出来的“水花”,养到“寸片”大小,全程的死亡率不低,到最后,亩产鲩鱼苗大概三十斤。
从孵化时算起,成活率很低,比后世的成活率低多了,但在这个时代,依旧是奇迹。
本来产量不止这些,李笠虽然租了两百余亩鱼塘,但他为了保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只用自家鱼塘和周围几个鱼塘进行繁殖。
合计繁殖鲩鱼苗的面积大概是三十亩,累计产量九百斤左右,加上运输时的水量,总数大概是十七八个成年人的重量。
李笠和母亲晚上偷偷把鱼苗分批运出去,十七八个人的重量,很容易就“化整为零”。
运输、销售过程中损失了一些鱼苗,所以实际销售的鱼苗大概是七百斤,损耗率大概是二成二(22%)。
扣除各种成本,譬如消毒用的石灰、‘中介费’、运输及销售过程中死亡的鱼苗等,平均每斤鱼苗,他的利润是一千二百文左右。
所以,忙了一个多月后,孵化、卖鱼苗的净利润大概是八十四万钱,即八百四十贯左右。
年初定的小目标,才算是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超额实现了。
当然,这里面也有实物(布帛、粮食等),并不全是铜钱。
折成钱、以钱计,是为了方便记账。
按价值,这笔钱顶得上将近三百户平民家庭的积蓄,顶得上两座马青林送他的宅子还有余。
若按重量,这笔钱总重万斤,不到一百石,一艘常见的百石货船就能装下。
一个普通房间就能放下,还绰绰有余,但过几日,李笠就要把这些钱分散埋起来,用的时候再挖。
这笔不多也不少的钱,被李笠悄无声息的赚了,全靠鱼梁吏的“圈子”。
鱼梁吏为官府捕鱼、养鱼,和许多养鱼户、塘主、鱼主都有联系,李笠觉得靠着这个“圈子”赚钱,真的可以做到闷声发大财、“润物细无声”。
唯一可惜的是,他起点太低,如果此次动用更多鱼塘养鱼苗,然后顺利销售,所得利润至少能翻上十几倍。
“娘,有这笔钱在,足够家里往后好几年的开支了,买粮、买布,更别说花钱免吏役,娘莫要再担心什么...”李笠低声说,吴氏点点头。
“但是,孩儿还会赚更多的钱,只不过鱼苗暂时不能再卖,孩儿会想别的办法赚钱,赚更多的钱。”
“让娘、嫂子、侄儿好好享福。”
吴氏心中高兴,有许多话要和儿子说,但千言万语汇聚到嘴边,说出来的只有一句:“寸鲩,娘只想你平平安安...”
“日子过得平淡些,没关系,钱少赚些,不要紧,娘不想你为了赚钱,出什么事,平平安安就好...”
。。。。。。
小院一侧,林氏和儿子的房间里,李笠盘腿在坐榻上坐着,和侄儿李昕说话,林氏则整理着房间。
这几日,李笠请人给自家修修补补,补了几间房子的漏水、漏风处,重新把破旧的院墙修补一番,又把一些破旧的家具换了,腐朽的窗户也换了。
还置办了许多衣物、被服和日用品,把屋顶收拾了一番,让李家小院焕发出蓬勃生机。
林氏和姑婆(婆婆)吴氏一样,人愈发精神起来。
她不太清楚小郎(小叔子)和姑婆这一个多月来在忙些什么,也不在意,自己负责出租排钩、带着儿子在后院养蚯蚓,忙得很,充实得很,心情大好。
李笠看着窗边案上放着的铜镜,问:“嫂子,这镜子好用么?照得清楚么?”
林氏闻言看向那铜镜,笑道:“唉,我其实要这镜子没用,小郎白花钱了。”
“什么叫没用?”李笠看着铜镜说:“嫂子这几年辛苦了,我买个礼物答谢,那是应该的。”
“哎呀,我一个未亡人,要什么铜镜哟,还容易让左邻右舍误会,招来闲言碎语。”
“话不能这么说,嫂子若是连一枚铜镜都没有,我娘怕不是会被那些长舌妇诋毁,说什么李家不会做人,苛待儿妇云云...”
李笠和嫂子聊天,不是闲得无聊,是为了拉近关系,关心关心这个苦命的女人,顺便当一回“树洞”,让对方有倾诉的对象。
这很重要,一个人若是心里有很多话却一直憋着不说,久而久之,会憋出心病。
郁郁寡欢之下,寿命缩短。
林氏是李昕的母亲,李笠不想李昕没了阿耶,又早早没了阿娘,因为这对小孩子的健康成长很不利。
李笠前段时间给家里招来灾祸,吴氏、林氏还有李昕都被关进大牢,虽然三人没有受刑,但在牢里担惊受怕是切切实实的。
虽然后来案情真相大白,但李笠知道,嫂子心里难免会有怨言,怨他在外行事不慎,害得自家人受牵连、坐牢。
此其一,其二,自从他二兄病重,家里的积蓄都被吴氏用来救命,结果钱花了,人却没救回来,家境每况日下,为此还欠下债。
林氏为此又多受了许多苦,更累了,她还拉扯着小孩过日子,日子却越过越苦,心里怎么会没有想法?
加上自己为李家生下长孙后,落下病根,再无法生育,这就意味着很难改嫁,从此困在李家,还遭娘家人白眼,心里能好受?
李笠觉得,嫂子心中各种负面情绪聚集在一起,又没人倾诉,久而久之,不要说心病,心魔都憋出来了。
他不想让这种隐患长期发展下去,所以忙完这一个多月后,趁着手里有钱,便给家里修不修不,顺便给家人买些礼物。
母亲有,侄子有,嫂子当然也有。
他送嫂子的礼物之一是铜镜,这对于寻常人家来说,十分贵重。
这个时代,没有玻璃镜,人们用的是铜镜,而铜镜不便宜。
一枚素镜(镜背面无花纹),在鄱阳售价都要差不多两千文,寻常铜镜(后背有花纹)则更贵。
所以,寻常百姓家庭是用不起铜镜的,平民女子出嫁,若嫁妆里有铜镜,可以说娘家出手是非常阔绰的。
拿铜镜当做礼物,对于寻常人家而言可谓贵重,所以铜镜不仅有让人看容貌的功能,还有“轻奢侈品”的炫耀作用。
但送铜镜给寡妇的行为,实际上有些不合适。
正所谓“女为悦己者容”,林氏嫁给李家大郎,年经轻轻就守寡,若成日里对镜梳妆,在别人眼中,这小寡妇想干什么?
以李笠的阅历,不难想到送铜镜给寡嫂有些不合适,但正因为他未成年,“阅历少”,送铜镜这种事不合适,却又变得合适。
在别人看来,是未成年的李三郎见识少,不懂事,以为铜镜贵重,所以手头有几个臭钱,就嘚瑟得不行,居然买铜镜当礼物送给寡嫂。
林氏可以说,这是未成年、不懂事小叔子送的礼物,要三千文,贵着呢,所以不合适也得用,不能丢。
有这个说辞,林氏可以理直气壮面对三姑六婆八大姨,不怕这些长舌妇嚼舌头。
长舌妇要嚼舌头,也会把注意力集中在李笠身上,说他不懂事。
反倒不太会风言风语,说林氏收下铜镜,怕不是寂寞难耐,成日里对镜梳妆、妄图勾引野男人。
如果真有长舌妇嚼舌,李笠不介意为嫂子扛下黑锅,他本人是无所谓的。
至于嫂子嘴巴上说铜镜不合适,其实李笠看得出来,嫂子心里别提有多高兴。
那铜镜摆在窗台旁的案上,周身干干净净的,可不是每日都在用的结果?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寡妇照镜子整理容貌,不代表内心骚动想找野男人!
所以,李笠就是要给嫂子送铜镜,毕竟嫂子当年嫁过来,陪嫁的铜镜,早已不慎摔烂了,此后就再也没买过。
连遭变故的家庭,已经有了许多伤痕,李笠下定决心,要亲自把这些伤痕治愈,不留痕迹。
房间里,许多家具都是新的,原来的旧家具,已经被李笠处理掉,卧榻却依旧留着,上面有一个竹编枕头。
那是林氏的亡夫、李昕父亲、李笠长兄的遗物,是李家大郎留下为数不多的遗物。
每晚,枕头陪伴着这对母子;李昕有时候会抱着枕头,听母亲说起父亲生前的点点滴滴。
李笠知道,娘房里也留着父亲的一些遗物,这些年来,娘和嫂子看着自己良人的遗物,看着这个每况愈下的家,相比心里不好受。
一个本来家境尚可的家庭,短短几年内损失了三个(实际上是所有)青壮劳动力,这和天塌了没什么区别。
每年上坟时,那淡淡的忧伤,李笠回想起来也觉得心里不好受。
他是家里年纪最大的男丁,虽然今年十四岁,还梳着总角发髻,但一定要挑起大梁。
李笠拿着亡兄的枕头,忽然开口:“嫂子。”
林氏看过来:“嗯?小郎?”
“嫂子,我一定会让家里的日子,越过越好。”
李笠如是说,林氏看着小叔子,高兴的点点头:“嗯!”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