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草 - 与读者聊几句话
不知不觉,写网文已经有七年,有时候也很迷茫,摸不清自己的准确定位,一直认为自己仅仅是为了自己的爱好、为了玩票,与那些为了创作一心专职的写手有所不同。
然而现实总喜欢开玩笑,我居然被吸纳进了上海网文作协?居然被上海网文作协推荐到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成功评定了网文专业职称?还上了电视报刊新闻?一时间,多少有点飘飘然,就看看这次破天荒第一批批准的那些显赫名字?血红、忘语、骷髅精灵……,还有许多许多,原谅那些可爱的女作家我并不很熟,但我相信,几乎所有人都是在自己的分类中,全部已经是一尊尊大神。
顺便说一句,第一批仅有十人,我排名老八,证号尾数008,应该与007差不多吧(偷笑)?
直到有一天,在家人的闲聊中谈起了这个话题。我还在自鸣得意,很有种“混进革命队伍”的窃喜。这时候母上却突然来了一句:“别小看自己,你同样是官方承认的作家!”
咦?我突然恍然大悟,还真没错!无论怎么样,我已经成功的被承认为作家,起码是网文作家,一个很光荣很自豪的称呼。
不知道有没有别人有我这样的经历?当年作为爱好看网文的读者,看了不少的网文,恨优秀的作品少、气那些经常太监断更的大大、尤其是追更追的让人心焦。于是一怒之下,我就一言不合的自己写了。没想到时光如梭,居然已经写了七年了?
向大家坦白,当时我什么都不懂,就想着这样写一本吧!写了以后才明白,那些几年如一日的大神们有多么的不容易。
有些东西并不需要谦虚,如果仅仅是单独的桥段,我状态好的时候,我相信自己绝不会差任何一位大神。但悲哀的是,他们几年、十几年如一日的维持着高水准,而我呢?状态好状态差的差距足足有好几个等级?就是一把神经刀。
幸好开始写网文的时候什么都不懂,甚至第一本写了60万字都没签约,后来才知道,在编辑的记录里,自己的那本书一开始就被枪毙(汗)。
后来遇到忘语,我曾经对他说:“就是你那本《凡人》不断鼓舞我继续写下去……”忘语也是写了几十万字没有签约,没想到靠口碑一炮走红。
没想到忘语当时笑的很欢乐,以为我是赞扬他的励志故事?
其实我那句话真实意思——兄弟!你那段经历不知道害了多少人啊?
成功的就忘语等寥寥几人,绝大多数坚持的都淹死在厕所的浴缸里。
咱就这里说说哈!千万别告诉忘语,让他继续偷着乐吧!
好吧,回到这本书!
其实在开始写网文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自己适不适合,因此就准备前几本锻炼一下,实验了多种类型、多种写法。应该说,有几本还行,有几本扑的连老妈都不认识。
从这本开始,是我真正第一本建立自己风格的小说。
虽说我不怎么喜欢在文章里废话,但还是很希望与读者朋友们的互动。希望朋友们多多留言,无论是好是坏,我一般都不会删除。
就定个原则吧!
如果有和谐的内容,那……就没办法了;
骂我的书同样没问题,有地方发泄一下身心健康。但涉及到其他读者的话?我也只能忍痛割爱;
还有别有影响网站的内容,毕竟我在这里发书,别妨碍网站赚钱,还是要有基本的职业道德。
除此之外……就没有了。
说那么多,就……开始吧!
祝朋友们看书愉快!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