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八年 - 第五百六十九章 五年之仇、太子有事
第二件案子是许运娃杀人案,事发地为原湖广所辖的黄州,而且此案与刚才的李进嗣为母报仇案有相似之处,也是一起为亲人复仇而杀人的案子。
事情的起因源自于五年前的一起邻里土地纠纷引发的命案,而现在这起案子的主犯许水儿就是当时死者尚未成年的长子。
五年前,黄州府广济县许家铺村村民许运娃因为宅基被侵之事去邻居胡全家中质问,当时年仅十四岁的许水儿也跟着去了胡家。
胡家是许家铺村比较富裕的住家,家中有数十亩良田以及十亩桑田,家主胡全也因此成为里长,平日间与县衙里的书办衙役关系也走的很近,加上胡全有三个儿子,在许家铺村也属于家大业大的大户人家,平时也是村民们仰视的存在。
而与他相邻的许运娃只是个普通村民,人也属于老实巴交,一棍子打不出半个屁来的木讷性子,家中五口人耕种着十几亩田地,除了上缴租赋外,剩余的粮食加上些杂粮倒也勉强能够糊口。
随着家中丁口越来越兴旺,年满十五岁的次子即将面临盖房娶妻的大事,于是胡全便将与许运娃相邻方向的院墙拆掉,往许家那面扩出去了数尺远,然后备好各种砖瓦木石,请了工匠准备再起几间房子。
但是胡家擅自侧移的地盘已经越过了胡许两家宅子的中线,侵占了不少属于许家的宅基,原本惧于胡家势力,想忍气吞声装作看不见的许运娃经不住自家婆娘从早到晚的絮叨和埋怨,于是他鼓起勇气,带上还未成人的长子许水儿去了胡家,想要就此事讨个说法。
为人强势的胡全看到平时蔫儿吧唧的许运娃居然敢来自己家中生事,心感不耐的情形下便大声呵斥了许运娃几句,声称他家扩出去的那块地方属于公地,是经过县衙门同意后才开始动工的,根本没有侵占许家的宅基,许运娃上门生事纯属无理取闹之举,要是再不退出胡家,他就要动手赶人了。
本就老实的许运娃见到对方搬出了县衙的旗号,本来还打算理论一番的他顿时怂了。
在胡全的呵斥以及胡家三个儿子一副撸胳膊挽袖子的架势下,许运娃拱手作揖连称不敢,之后就打算带着儿子回家,然后任由婆娘絮叨,这件事就这样算了。
没想到年纪虽小,脾气却执拗的许水儿却不想就这样算了。
娘亲的唠叨他都记在了心里,他已经认定,这件事就是胡家仗势欺人,欺侮他们家人单力薄,于是许水儿便站了出来,把他从娘亲那里听到的话讲了出来,大意就是胡家强占许家宅基,必须赔偿一两银子、三石粮食才成。
要说许家要的这点财物并不过分,对家境富裕的胡家来说不算什么大事,但一贯强横的胡全那里把许家这种小门小户放在眼中,一听许家小儿尽然张口索要钱粮,胡全顿时破口大骂,而胡家次子更是冲上前去一脚把许水儿踹倒在地,随即开始对他拳打脚踢。
看到儿子被人打到在地后不断的翻滚哀嚎,许运娃顿时如疯了一般扑上去与胡家次子扭打在一起,胡全与另外两个儿子也随即加入战团。
打斗之中,胡家次子吃许运娃一头撞破鼻子,鲜血顿时糊了一脸,从小没吃过亏的他急怒之下跑到一边操起了刨地的锄头,然后返回来一锄头砸在了许运娃的后脑上,许运娃一下子被砸翻在地,随后大股的鲜血从后脑流出,身子抽搐了几下后便寂然无声。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胡全的次子手握沾着血的锄头直愣愣地站着,嘴巴微张,眼神中满是惊恐之色,许水儿从地上坐起后呆了片刻,随后手脚并用爬到父亲身边,一边用力摇晃着那句逐渐冰冷的尸身,一边嚎啕大哭起来。
打死人这事是瞒不住的,胡全就算再是强横,也不过是个村里的富户而已,这种事可是他兜不住的,事情很快便上报到了县衙门里,广济知县立刻安排捕头衙役来到了许家铺村。
杀人偿命,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胡全知道,这回自己要不放点血出去,次子很快就会被收入监中,之后就是等着被绞或斩。
有钱能使鬼推磨。
在咬着牙拿出一百两银子交给带队来的捕头之后,对方给他出了个主意:因为现场除了年小的许水儿并无他人,胡家可以说是双方扭打中不知道是谁将许运娃推倒在地,后脑正好磕在一块石头上,导致其最终流血而死。
如果是这样定罪的话,胡家父子只须交出一人顶罪,也就判个过失伤人,最多流三百里,徒三年就可以回家了。
随后肇事双方被带到了县衙,在知县的亲自询问下,胡全遂将那套说辞拿了出来,捕头也提供了一块沾了猪血的石头作为凭证,同样拿了好处的仵作也上禀现场就是如此。
尽管许水儿当堂痛哭流涕,拼命嘶喊着爹爹是被胡家人打死的,但因为那柄锄头早就被隐匿起来,而且有县衙派去的人证,并无证据证明他的话就是真的,于是知县便采用了胡全的口供,以过失伤人致死罪判处胡家长子流三百里,徒三年,胡家出十两烧埋银给许家作为补偿,这件案子就这样结了。
此事之后,许水儿变得沉默寡言起来。在埋葬了父亲之后,许水儿帮着娘亲打理着家里的田地,抚育着弟弟妹妹,并且在两年后娶妻成家。
而胡家虽然破了一注大财,但好歹保住了自家儿子的性命,此事也随着时间的流逝消散在了人们的记忆之中。
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就在今年,许父被打死后的第五年,一桩命案在许、胡两家再次发生,这次被打死的却是胡全。
本来一直担心会被报复的胡家父子一直提放着逐渐长大成人的许水儿,路上遇见他都是远远地避开,而许水儿却一直表现的如其父一般的老实木讷,时间久了,胡家父子的警觉性也化作了平常心。
崇祯十一年夏初的一天,胡全领着五岁的长孙在街头与一群半大小子嬉戏玩耍,就在他站在一旁专注于大孙子身上时,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背后的许水儿,挥动一根婴儿手臂粗细的硬木棍狠狠地敲在了胡全的后脑上,胡全便如当初的许运娃一样被一棍子打翻在地当场身亡。
五年隐忍最终得报父仇的许水儿扔掉木棍哈哈大笑起来,笑着笑着已是泪水盈眶,随后大颗大颗的泪水滴落在了衣襟上。
随后的场景一如既往,报官、县衙来人、拿住凶犯和凶器,不过最后的结果却是不同,新任的广济知县以无故杀人致死罪判处许水儿斩监侯。
三法司在这件案子的判决结果上同样发生了重大分歧,有不少人认为许水儿替父报仇,应当无罪。于是在争论无果后呈送进宫,等候圣裁。
有了刚才李进嗣的案子做参照,朱由检的思路已经顺畅了许多。
未成年的许水儿在目睹其父当场惨死后,因为身单力薄的缘故,所以选择了暂时的忍耐,直到长大成人并娶妻生子,留下了后代,气力也足够的时候,才挺身而出打死主犯替父报仇,这种坚韧勇毅的心性实在是令人钦佩。
而从五年前许父枉死案子中可以推断出,断案之初极有可能有幕后的东西存在,如若不然的话,当初便判杀人者死罪,也就不存在五年后再次出现恶性杀人事件。
司法者必须公正,否则将会使弱势群体的尊严受到极大的伤害,并且间接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多。
此案许水儿虽然值得同情和尊敬,但无法留住其性命,能为他做的只有将当初徇私枉法者绳之以法,以此来让他走的畅快。
想到这里,朱由检再次提起朱笔写下了判词:许水儿一案究其根本是其父枉死所致,其情可悯,但其故意杀人触犯律法实不可赦,判绞罪。
许父致死案由三法司会同锦衣彻查,务必于许水儿刑前查出真相并公之于众,昏庸者罢职归家,徇私枉法者斩。
因许家接连丧失劳力,恐其家人无力抚育幼小,官府补偿许家纹银五十两。
胡家主犯已亡,故不再细究其责。
写完判词后,朱由检将朱笔搁在笔架上,王承恩急忙上前收拢起两份卷宗,下了御阶后来到殿门口,刚要吩咐一名太监将卷宗送达大理寺,正好看到朱慈烺带着赵信从一侧匆匆而来,面上一副肃穆沉重的样子,好像遇到了什么大事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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