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精灵时代 - 第77章:这真的是糖啊!(求推荐票)
目前林墨参加通达饲育屋的这个比赛,完全就是为了那张八折优惠券,战斗几乎都是不战而胜。
八强战,林墨将巴大蝶放了出来对面就直接弃权了。
无奈的林墨只有独自去休息区了,正好到了午餐时间,林墨将哞哞鲜奶和巴大蝶的能量方块拿了出来。
巴大蝶刚刚接过能量方块,韩影恰巧出去吃午饭,看到林墨坐在休息区,便走了过来。
“噫,你的巴大蝶吃的是什么?可以让我看看吗?”韩影问道。
“糖...”林墨笑笑。
韩影一副笑得很神秘的样子,“跟姐还不说实话啊,巴大蝶实力这么强跟这东西肯定有关系吧,姐在培育方面还是有点心得的,帮你看看总没错,再说了姐还能图你这点东西啊。”
“额,好吧。”说完,林墨递给韩影一颗能量方块,毕竟看着她捂着嘴笑的样子着实有点后背发凉。
韩影看着晶莹剔透的能量方块,“确实是像糖呢。”说着便准备往口里送。
“这...是宝可梦吃的,人应该不能吃吧。”林墨阻止道,毕竟这能量方块这集齐了那么多的树果的能量,即便是宝可梦这么强壮的身体一顿也只能吃一枚,人类的身体素质必然扛不住这么大补的东西吧。
“没事的,宝可梦的食物人类大多数都能吃,只不过口味不同罢了,姐在这一方面可是行家。”说着韩影便轻轻舔了一下能量方块,吧唧了一下嘴。
“有点甜的,还真是糖,不过巴大蝶喜甜食,算是符合它的口味了。”说完韩影便将能量方块还给了林墨,林墨将这枚能量方块放在手里,被韩影舔过的能量方块,巴大蝶是绝对不会再吃了,这家伙绝对是处女座级别的洁癖。
坐着刚聊了两句关于这次比赛的事情,林墨突然发现韩影不停地擦汗,但仍然止不住流淌的汗水顺着脸颊流向脖颈,钻入神秘的沟壑...
不一会儿浑身都要湿透了一般,湿透的衬衫下,里面的衣服都已经若隐若现...
“姐,你很热吗?”
林墨问道,这才刚刚入夏啊,自己还穿着外套呢,本来韩影就穿的少,居然还能这么热?
韩影娇喘了一声,“是啊,太热了,姐还有急事就先走了。”说着韩影便匆忙起身就要离开,转过身对林墨哼了一句,“你真是人小鬼大!”
“喵喵喵?”
看着韩影刚开始十几步还端着迈着正常的步伐,后面直接加快了走路的节奏,一出通达饲育屋,直接小跑起来。
“看来还真是有急事呢。”林墨摇了摇头,看着刚刚韩影坐的位置,居然全部是汗水,海绵坐垫都湿透了。
林墨又上场了两次,也就是上次放出一下宝可梦,便已经成功晋级半决赛了。
不一会儿方回也从地下室出来了,东张西望着,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随后装作没事人一样坐到了林墨的身旁。
“嘿,我是乔装出来的,不要表现出跟我很熟的样子。”方回看着正在进行的比赛若无其事地说道。
“我们本来就不熟啊。”林墨抚摸着巴大蝶说道。
“你...看到韩影了吗?怎么出去吃个饭吃这么长时间。”方回说道。
“说是有急事,走的有些匆忙。”林墨说道。
“真是可恶,什么急事能有我的事大,原来韩影从不会这样的啊,崴,你手上拿的什么?”方回看着林墨手上拖着的能量方块问道。
“糖,巴大蝶吃的。”林墨至始至终都看着巴大蝶。
“我信你个鬼。”
说着,方回大量了一下四周,一把抢过了林墨手上的能量方块。
“你特么抢劫啊。”林墨没好气地说道。
“让我研究一下,这么小气干嘛,我们都这么熟了。”方回说着便起身准备去地下室。
“这坐垫怎么回事,我裤子都湿了,通达饲育屋越来越操蛋了,坐垫湿的就这么放上来。”方回气冲冲地摸了摸自己的裤子,若不是自己乔装出来非要找他们的麻烦了,“怎么还有点黏...”
......
打完比赛的林墨,拿到八折优惠劵和5000的奖金。
随后便去了二楼,用八折优惠券买了23箱哞哞鲜奶,12880元,这次直接刷卡了,自己也算是老顾客了,通达饲育屋做生意的诚信还是很好的,第二天没有什么特殊情况,肯定会给林墨配送到的。
这次直接买了10个精灵球,有备无患。
现在才三点左右,时间还充裕,林墨准备去买一些必须品,自己也总要鸟枪换炮了,比如手上这块少儿电子手表。
刚刚走下二楼,便看到方回和他的两个保镖从地下室互相搀扶着走了出来,腿都强撑着有些发抖。
林墨从他们身边走过,“让你平时太嚣张,挨打了吧。”
随后扬长而去...
“你特么...给我站住,你那鬼东西是糖?”方回有气无力地说道。
林墨一脸茫然地转过头,说道:“不然呢?”
“老板,我们俩就舔了一下,你一口吞了,现在副作用还没有消除呐。”
两个保镖看着方回神秘位置撑起的帐篷说道。
“闭嘴,没有消除能怎么办,你俩还吃得消吗?”方回呸了一声。
两个保镖赶紧身子一缩,方回差点没站稳要倒下去。
“去你妈的,就是你俩能吃得消,老子也吃不消了,赶紧扶我回去,用冰敷...”
“是是是”
...
走出通达饲育屋后的林墨,买了一块价值2万的手表,更好的就没必要了,主要是省去了换电子的烦恼,精准度也足够,一块指南针。
最后林墨逛入了一家兵器铺,这年代出门在外总要有件兵器防身,枪支弹药一般人是弄不到的,但是各种各样的冷兵器还是很盛行的,可以保证你在搏斗中处于绝对的优势,自己的那两把匕首质量着实太差,杀了几个人之后刃口已经不那么锋利了。
这家兵器谱内罗列的兵器还是以实用性最高的刀为主,要说什么剑戟钢鞭之类的,那是武林高手用的,再说这也不是什么武侠世界。
自己目前身手矫健,力量也足够,但是拿着砍刀那样的兵器一来惹人注目,二来无法和自己矫健的身手相配合。
最终林墨将这家镇店的两把大马士革刀买了下来,可以藏于怀中,而且作为短兵器之王的大马士革刀不仅锋利异常,而且威力也丝毫不逊色于大兵器,即便是野猪的头可以一刀斩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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