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事怪谈 - 第三百五九章 灯光鬼影 8
吴不凡三人到刘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多,这中间陈天记还专门跑出去打听了一下关于连环杀人案件的小道消息。
不过还真别说,小道消息很多,但就是没有什么有价值的。
“稀客稀客,小凌啊,没想到你竟然肯出门了。”
林凌口中的刘叔是一个大概四十多的中年人,十分爽朗,但眉宇之间却有一丝忧愁,而且还有一丝黑气。
这一点吴不凡看的十分清楚。
而且让吴不凡无语的是林凌的宅性质,这简直就是无敌了。
从林凌的口中吴不凡知道林凌家跟这个刘家是世交,连这个林凌口中的刘叔在看到林凌过来的时候都这么意外,可想而知林凌有多么宅了。
“这两位就是小凌你口中的两个兄弟了吧?”刘叔转过头望向吴不凡,语气之中,没有什么轻蔑跟看不起。
说实在话,刘叔现在就算是看不起吴不凡跟陈天记两个人,吴不凡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人之常情而已。
吴不凡现在穿着就是一套地摊货,至于陈天记,那就要好很多了,可是怎么看也就是两个穷学生。
刘家虽然不是什么大家族,但刘叔也算是事业有成,自己有着自己的生意。
而能够用这种平和语气交流的,那就不仅仅只是因为看在林凌的面子上了。
这跟人的修养有关系。
有些人,稍微有点钱,眼睛就直接长在了头顶上,对于这种人,吴不凡是最头疼的,当然,挖的坑也是最大的。
“刘叔,你好。”
别人客气,吴不凡自然也客气。
大厅很大,但让吴不凡感到奇怪的是这栋大宅子竟然只有刘叔一个人。
难道说被害的那个人是刘叔的独女或者是独子?
直到现在,吴不凡都还不知道,林凌口中的那个小清到底是男的是女的。
一通拉家常后,吴不凡就直接进入了主题了,他过来这边可不是过来窜门的,而是过来做事的。
“刘叔,今天中午我看到新闻上面有关于连环杀人案的报道,在这之前……林凌说……”吴不凡没有说的太过直白,这种问话等于是在对方的伤口上撒盐。
不对,这不是伤口撒盐,如果那个小清是刘叔的独女或者独子,那就是等于把戒疤的伤口撕开再撒盐了。
“我知道,小凌过来的时候已经跟我说了。”刘叔的语气听起来有些黯然,神色也有些悲伤,但可以看得出来,他已经从那段最沉重的打击之中走了出来。
“刘叔,如果不麻烦的话,可以跟我说一下当时的情况吗?”吴不凡轻声问道。
“嗯,我记得,几个月……”
刘叔是有两个儿子还有一个女儿,现在家里之所以没有人,是因为出事之后,被刘叔都赶出去了,在泸州,他们刘家还有房子。
今天是听说吴不凡能够解决大半年前他们刘家所发生的不幸事,所以才回来这边,毕竟那件事情,还是在这里发生的。
刘清有一个爱好,那就是网上购物,因为家庭环境优越的原因,刘清倒是不用去网上购买什么打折的商品,她所购买都是一些比较小巧的东西。
有挂件,有摆件,还有一些女孩子比较喜欢的灵巧东西。
刘叔对自己这个女儿很疼爱,甚至可以用溺爱来形容,所以这些年来,不管是刘清想要买什么,刘叔二话不说就是直接掏钱。
幸好的是刘清还算争气,没有成败家女。
刘叔记得很清楚,几个月前,那会儿刚刚开学不久,自己的女儿说在网上看到了一盏台灯,很漂亮那种,只是价格不便宜,一盏台灯差不多要五千多块。
刘叔看过,是一盏很普通的台灯,根本就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也不知道自己的女儿为什么就失心疯了,一定要买。
磨不过自己的女儿,刘叔最终还是给刘清买了。
而接下来,刘叔发现,自己的女儿变了,变得越来越怪癖,以前很好很开朗的一个女孩子,自从买了那一盏台灯之后,就变得有些孤僻,而且整个人也越来越憔悴了,是真的憔悴那种。
直到有一天……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晚上,刘清没有出门,也没有吃晚饭,刘叔回家的时候知道了这事情,上去找刘清。
那一幕,直到现在刘叔都依然记得清清楚楚。
他推开房门的时候,看到自己的女儿,正用刀子在割自己的手,鲜血从女儿的手中缓缓低落,低落在桌面上。
惊慌失措的刘叔连忙跑了进去,阻止了自己的女儿寻短见。
刘叔还记得很清楚,女儿昏迷过去的时候说的那句话:喂它血,喂它血。
这句话刘叔一直不明白是什么意思,知道女儿回来之后第三天无声无息的死在自己的睡房中,刘叔才恍然大悟。
因为刘叔突然间想起来,那天推开门的时候,从女儿手中所低落在桌面上的鲜血,并没有如同正常情况那般落在地面上。
事发后,他也没有在地面上看到任何一丝一滴的血迹。
那些血……被那一盏台灯所吸收了。
喂它血?喂谁?原来是喂那一台台灯。
自己的女儿就那么死了,无声无息的死在床上,没有任何人为的迹象。
回过神来之后刘叔拼了命的去找那一盏台灯,可是却发现,那盏灯不翼而飞了。
当时进入他们刘家家门的警员带有记录仪,记录仪上并没有看到床头桌那边的那一盏灯。
所以刘叔才一直肯定,自己的女儿是被害死的,不是被人害死的,而是被鬼害死的。
直到听完刘叔的述说,吴不凡才叹了一口气。
怪不得这种诡异案件都被定性成为了连环杀人案,因为死者的死法几乎一模一样。
浑身上下没有任何的伤痕,而且死的很自然。
吴不凡可以肯定,死者身上的鲜血肯定都已经被吸干了,但在浑身上下没有伤口的清下,法医就算坚定出来是失血过多而亡,也无法做为证据。
“刘叔,你的意思是……一盏会吸收人血的台灯害死的令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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