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鬼王归来(都市之冥王归来) - 第一千三百四十一章这戏太狠,太毒
“成,既然这样,那老夫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范春明闻着香味,也是眼馋的紧,再者,他有心想验证一下池永年的丹药是真是假。
他自问还是懂点医药、丹术的,真正的好丹,光看外表不行,归根到底还得是看有没有实效。
如果池永年这丹药是个花架子,那就不足为虑。要真有奇效,他就得做出点打算了,要不然位置铁定不保。
范春明服了下去,丹药刚一腹,顿觉神清气爽,周身毛孔无不舒畅,紧接着一股温润的热流涌遍全身,在血脉中澎湃激昂,让他有种回到血气方刚青壮之时的错觉。
池永年的心也是悬着的,他并不知道秦羿丹药的效力如何,不过看到范春明那眼中的惊讶与怨毒,他知道确实是上好的丹药,心里也就放心了。
“范老,服丹得盘坐,你稍作,我去里边找个盒子,明儿一早就敬献给霸爷,让他高兴高兴。”
池永年笑着招呼了一句,起身拿着丹药往屋里走了去。
范春明暗骂了一句该死,气的直跺脚,他目光四散,陡然间落到了一旁的泛黄手抄本上,心念一动,赶紧凑了过去,一瞧上面的丹方、炼法与日期,知道八成就是这培元丹的丹方,顿时狂喜不已。
他强压住内心的窃喜,以最快的速度记下了方子。
他心里已经酝酿出了一条剥夺池永年的成果,置其于死地的毒计。
池永年在里边,悄然目睹了这一切,脸上浮现出了一丝无奈的笑意。
范春明这个小人,还真是作死啊。
秦羿说的没错,就算他不下手,范春明迟早也会找机会弄死他。
他暗自庆幸遇到了秦羿,否则,死的就是他池永年了。
池永年捧着一个檀木盒子走了出来,笑问道:“范公,咋样,快说说,丹药的效力如何?”
“嗯,马马虎虎还凑合吧,吃了后确实令人精神振发,霸爷要品了,定会雄心大悦,少不了老弟的赏赐,老弟你马上要成为大红人了,到时候还望多多关照老夫啊。”
范春明咂了咂嘴道。
“那就好,池某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就好,要不然这么多药材,实在没法交差。”
说到这,池永年故意做出一副警惕的样子,赶紧收起了本子,塞在袖口,干咳了一声道:“那个范公,时间不早了,我还得收拾呢,就不留你了。”
范春明见他这么紧张那个本子,更确定那就是丹方,眼珠子一转,笑道:“永年呀,你也知道老夫最近也在研究炼丹之法,只是本事及不上你万一,你要真是念及老夫跟你搭档了这么多年的一点好处,能不能给我一两颗,也好研究一下。”
池永年颇是为难的摇了摇头:“范公,这不太好吧,千金易得,一丹难求,我就这么几颗丹药……”
“永年啊,咱们不是外人,我就打开窗子说亮话了,就算你把丹药献给了霸爷,以霸爷跟我的关系,他还是会赏我的,你不会真想驳我的面子,伤了咱们的情分吧。”
范春明抚须,傲然道。
池永年沉默了片刻,从盒子万般不舍的取出了一颗,递给了范春明道:“范公说的对,倒是我太谨慎了,这颗丹药权当是池某的一点心意,以后还望范公多多关照。”
“好,好!”
“永年还是厚道人啊。”
“老夫在这表个态,不管谁来了,只要有我范春明在一天,就没人能动池老弟的位置。”
范春明心头狂喜不已,客气道。
“那我就不留范公了。”池永年感激道。
“明儿再见,永年老弟。”
范春明加快了脚步,如同窃贼得手一般,飞快的消失在黑暗中。
他已经得到了丹方,一旦将丹药献给甘霸,那就是不世之功,而且这个献丹得越早越好,明儿正好是甘霸五十三岁的寿辰,到时候他献了礼,再倒打池永年一耙。
以他的地位,池永年必定是百口莫辩,他不仅仅会获得甘霸的重用,晋升为万众瞩目的炼丹师,还能借机踩碎这块绊脚石,可谓是一举多得。
“真是苍天助我啊!”
范春明心头大喜。
他并不知道,黑暗中一双眼睛正冷冷的盯着他。
池永年就这么站在二楼,看着那飞奔而去的身影,心中对秦羿愈发的佩服了。
区区一场戏,便毁掉了这位独霸北岭的权臣,只手翻云覆雨,这位秦羿还真是了不得啊。
秦羿同样是在争分夺秒。
他来了已经好几天了,留给自己的时间并不多了,根据池永年的消息,老鬼贼心不死,已经派人来北岭,明天不管如何,范春明一定要死。
他相信自己的判断不会错,池永年一定能完成这个艰巨的任务。
到了凌晨时分,东边方向传来了一阵萧瑟的竹笛声,秦羿微微一笑,知道事情已经妥了。
次日清晨。
石村内,家家户户门前挂起了红色的花朵。
今儿是北岭霸爷的五十三岁寿辰。
要说北岭,日复一日,枯燥无味,霸爷的生辰便成了大家记录时间日期的标志了。
甘霸的护卫每天都会在门前的石墩上刻下一道,今儿不多不少,正好是三百六十五道一个周期。
甘霸早早就穿上了唐装,唐装上悬挂着一朵小红花,衣服显得有些不太合体,但却象征着他独一无二的身份。
因为,这身衣服是老鬼上岸给他买的,让甘霸成为了全岛唯一一个能穿唐装的人。
一大早,甘霸紧闭大门,待梳洗了干净,悠哉悠哉的在屋内喝起了清茶,力大无穷的大胖、二胖两兄弟如同门神一般把守着大门。
这是甘霸的规矩,上午不见客,中午会在石坪上,统一会礼。
到了上午十点钟左右,有资格留在石村的上百个人,还有不少从矿场赶回来的看守、护卫等,早早就在石坪上集合了。
大家的手里都拎着东西。
有的是从林子中得到的珍贵飞禽羽翼,又或者难得的野味,还有的是晶石,天才地宝,那叫一个五花八门,琳琅满目。
不难看出,那些手提贵重物品的,大多数都是跟范春明一般的留守派。稍微寒酸点的,都是出海派,纯属过来捧个场罢了。
(本章完)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