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的人,她是个大英雄 - 分卷阅读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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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的人,她是个大英雄 作者:星糖

    分卷阅读14

    遍,萧牧楞没找到一家排队人数在100以内的店,而且不断有新来的人涌上来取号排队。

    萧牧盯着周思渺十厘米左右的鞋跟,非常内疚地说:“我不知道会这样,我应该早点订位置的,对不起啊。”

    在排队区等候的绝大部分都是情侣,周思渺若有所思地拿出手机看了眼。“今天是七夕。”

    萧牧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然后悲痛欲绝。“惨了,今天不排两三个小时就吃不到饭。”

    周思渺想了想,提议:“要不去我家吧,自己做。”

    “你家?”萧牧愣了。

    “不是我爷爷那个大宅院,是我爸妈出国前住的房子,离这不远。”周思渺怕她不愿去,赶紧解释。“一直空着,我回国的时候偶尔去一趟,保洁阿姨每周去打扫一次,没有其他人在。”

    萧牧有点犹豫。

    “负一楼就有超市,我们买些材料放进后备箱就行,家里的厨具都能用。”

    萧牧终于被说动,但还是担心周思渺的脚。“你还逛得了超市吗?要不你去车里等,我去买材料吧。”

    “没事,你太小瞧女人了,我有个朋友能穿着十几厘米的高跟鞋打羽毛球。”

    萧牧瞪大眼睛,这些看起来柔弱不堪的女人,小小的身体里竟然隐藏着如此巨大的能量,远远超出她的预想。

    周思渺快走几步证明自己完全没问题,示意萧牧跟上。

    萧牧会意,朝她跑过去。

    ☆、第十一章  下厨

    进了超市,周思渺顿时有种来到自己山头的爽快感。她一边自如地在调料区穿梭,一边指挥萧牧推车紧跟在她身后。

    萧牧看她像只花蝴蝶般自在地飞来飞去,俨然对地形很熟的样子,忍不住问:“豪门千金也会逛超市吗?”

    周思渺对比着两瓶酱油的配料表,随口答:“我是在国外长大的嘛,国外很注重独立,流行打工,自食其力会让别人觉得你很cool。”

    萧牧手肘撑在推车上,调侃道:“那你很酷喽?”

    周思渺选好酱油准备放进推车里,转头看到萧牧有点坏坏的笑容,脸上一红,结巴地回答:“没,没有...其实我没打过工,只是在外地读大学时,跟别人一起租小公寓住,自己煮饭而已。”

    “还有好多东西要买,我们要快一点。”不等萧牧再开口,周思渺飞快地转移话题,径直往生鲜区走去。

    堆满大半个推车后,萧牧再三表示绝对够吃了,才成功阻止周思渺继续买的念头。

    结算完,萧牧一手提一个大袋子,走出了超市。

    把东西放在宝马后备箱里,关了箱盖,萧牧说:“你上车吧,我骑车跟在你后面。”

    “骑车?”周思渺搞不清状况。

    “嗯,你等下。”萧牧不由分说地跑开了。

    周思渺听到发动机低沉的轰鸣,看到一辆摩托飞驰而来,停在她身边。猎豹般的车速带起强风,吹乱了她的长发。

    周思渺把遮住视线的头发捋到耳后,被眼前的萧牧惊艳得心跳快了几拍。

    在地下停车场清冷的光线里,纯黑的大摩托反射着幽冷的光,萧牧戴着黑色头盔和皮手套,弓着背,与极具流线型的车身浑然一体。

    萧牧打开前盔盖,朝周思渺露出一个酷酷的微笑。

    周思渺捂住胸口,试图让狂乱的心跳平静一点,然后艰难地开口,努力让颤抖的声音听起来平稳一些。“这是什么车?”

    “杜卡迪,大魔鬼。”萧牧一脸的骄傲。

    “魔鬼?”周思渺小声地复述一遍。

    它是魔鬼的话,那萧牧就是骑士。能打败所有魔鬼,战胜一切邪恶的暗夜骑士。周思渺心里突然冒出这么个念头。

    靠武力镇压魔鬼的人多,而能使其心甘情愿臣服的人少。像萧牧这样,能驾驭魔鬼的人,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勇士。

    周思渺看向萧牧的目光,不由得多了几分敬佩。

    ***

    车在市中心最繁华的路口拐弯,进了一条小路,茂密的树丛后显露出一片别墅区。萧牧跟着前面的车,停在了一个两层小墅前。

    周思渺下了车,安排司机把后备箱的购物袋提进院子里,然后转头跟萧牧说:“把车放到院子里吧,这里路窄,来往的车容易擦到它。只是车库太小,里面还有车,只能委屈你的大魔鬼了。”

    “没关系。”萧牧把摩托停在草坪边,然后跟着周思渺往里走。“没想到这里还有个小区,闹中取静,好地方。”

    “很早以前这里是一片荒地,我爷爷买了下来。后来我爸妈结婚,爷爷就建了一片房子,让他们选一个当婚房。再后来这里建了鼎茂的第一个商场,才慢慢热闹起来。我小的时候,这里还是郊区,荒凉得可以放风筝。”周思渺笑着解释。

    司机把袋子放在门口就离开了,周思渺拿钥匙开了门,萧牧自觉地提起袋子走进去。

    玄关靠墙放着个及腰高的鞋柜,周思渺把钥匙放到柜子上,然后曲身抬脚,准备脱下高跟鞋。

    阳光从两层高的落地窗照进来,明亮地洒了满室。

    因为弯腰,周思渺的头发从背后垂了下来,温暖的深亚麻色,泛着柔顺的光泽。她小腿纤细而笔直,微微抬起,与背部弯成一个美好的弧度。

    萧牧活了二十六年,却是第一次看一个女人脱高跟鞋,也是第一次知道,这个不经意的动作竟然那么美。

    她生长在雄性荷尔蒙浓郁的军区大院,求学在统一着装的中学和警校。她不看痴男怨女的电视剧,只跟女特警一起生活过。

    她一直不知道女人味是什么,直到这一刻。

    周思渺身上淡淡的香气,柔滑的长发,优雅的高跟鞋,还有镀了层细碎光芒的,她弯腰取鞋的画面。

    温柔的力量直击心扉。

    萧牧那颗被太多杀戮和鲜血锤炼得坚不可摧的心脏,在这瞬间,柔软得一塌糊涂。

    周思渺换上拖鞋,拿出一双新的摆在萧牧面前,见她不动,好奇地抬头,对上萧牧迷蒙的神情,不由得问:“怎么了?”

    萧牧回过神来,扯开笑容。“没什么。”

    脱下高跟鞋的周思渺又变成了小小的一团,她走上前几步,想从萧牧手里接过袋子。

    萧牧低头,目光落在她头顶的发旋上。

    她走路带起微弱的风,周身萦绕的香气随着气流扑进萧牧怀里。

    萧牧下意识地闭上眼,再睁开时,周思渺人已经走远了。

    “你看电视或者玩点什么吧,做饭就交给我。”周思渺走到厨房门口,回身比了个v手势。

    萧牧觉得这事不太对,本来应该自己请周思渺吃饭感谢她的,怎么变成她亲自下厨,自己坐等着吃了。

    萧牧挠挠头,看看厨房里周思渺忙碌的身影,想想自己那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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