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的人,她是个大英雄 - 分卷阅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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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的人,她是个大英雄 作者:星糖

    分卷阅读12

    牧已经睡得很熟了,呼吸绵长深远。

    周思渺慢慢转头,在她额头印下一个温柔的吻。

    “新年快乐,我的英雄。”

    作者有话要说:  小仙女们新年快乐!

    祝新的一年,学业进步,爱情甜蜜,事业顺心!

    ☆、第九章  林海

    周思渺跳下马走出马场,四个保镖立刻围上去,把她保护在中间。

    “有萧队长在这儿,不会有事的。”周思渺挥挥手示意他们走远点,保镖们对了对眼神,撤到远一点的地方站着。

    周思渺走到离萧牧半米远的地方站定,双手背在身后,歪着头眨眨眼,调皮地说:“有趣吗?”

    她穿着平底马靴,背部放松地微弓着,比萧牧矮了半个头。萧牧垂下视线,刚好看到她亮晶晶的猫一般狡黠的眼睛。

    “挺有意思的。”萧牧不吝啬自己的赞美,勾起嘴角,露出两颗酒窝。

    周思渺惊喜地挑眉,情不自禁地抬手。等萧牧反应过来的时候,她的指腹已经贴在自己脸上了。

    “你有两个酒窝!”周思渺满脸欣喜地捧着她的脸。“我好喜欢酒窝,可我一个都没有。”

    她兴奋地盯着萧牧的脸看了半天,由衷地感慨道:“好羡慕啊。”

    如果这么普通的东西就能让你这么开心,好吧,那让你摸一下吧。萧牧继续笑,两枚酒窝在周思渺的指尖下加深。

    周思渺的视线游移,自然地看到萧牧饱满而上翘的嘴角。

    好想知道是什么触感。

    身体的反应先于大脑的思考,周思渺的拇指不等指挥,径自摸了上去。

    温热柔软的触感从敏感的指尖传递进大脑,周思渺瞬间收回手,满脸纠结,自己在抽什么疯。

    萧牧惊讶地挑眉,她在干吗。

    风从萧牧背后吹来,拂过周思渺通红的脸,她低着头,细碎的鬓发在微风里轻轻摇摆。

    萧牧觉得场面有点尴尬,清了清嗓子打破沉默。“嗯,那个......马挺漂亮的。”

    周思渺这才想起来今天请萧牧过来的目的是什么,她仰起头诚恳地问:“你愿不愿意跟我学骑马?”

    萧牧被这个前言不搭后语的问题搞懵了。

    “哦,不是!”周思渺恍然大悟地连连摆手,“不是非要跟我学,你想跟其他教练学也可以,他们马术也挺好的,虽然我也挺好的,但这个主要看你,你有选择的自由。”

    见萧牧还是满脸茫然,周思渺继续说:“你不用担心费用,这是我给你的谢礼。马我已经帮你选好了,是匹利皮扎马,性格温顺,学习能力强。你先学着喂它,等它熟悉你后再开始学骑马。”

    周思渺噼里啪啦说了一堆,突然意识到什么而卡住,局促不安地看着萧牧:“我忘记问了......你想不想骑马?真正的自己骑,没有帮你牵着的那种。”

    萧牧通过逻辑混乱的几句话迅速搞懂了状况。眼前的人面色潮红,紧张地忽闪着睫毛,眼睛里全是期待。假如自己说不想,萧牧相信她下一秒就能失望地哭出来。

    幸好,她喜欢。

    于是萧牧点点头,怕态度不够真诚,又加了一句:“想!你教我!”

    周思渺松了口气,拿手背贴着脸降温。她昨天直接从宴会赶来马场,先是去挑合适的马,然后为了让萧牧有兴趣学骑马又加紧练习生疏的盛装舞步。

    太好了!她喜欢!

    周思渺满心欢喜,根本顾不上问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她从基础开始慢慢地学骑马,而不是让她坐在马背上由马术师牵着,明明后者又方便又省事。

    周思渺打了个电话,不一会儿有人牵了匹高大帅气的白马过来。

    那马仿佛没看到场外的两人,径直走过,进入场内跟里面那匹盛装打扮的白马耳鬓厮磨起来,旁若无人,粉红气泡肆无忌惮地跳跃。

    萧牧带着一脑袋问号看向周思渺,后者露出羞赧的表情,说:“它们是一对儿来着,青梅竹马。”

    “哦。”萧牧理解地点点头。

    周思渺走过去把它重新牵了过来,反复温柔地抚摸它的鬃毛。“它叫林海,你也来摸摸看。”

    林海威风地抖动着耳朵,萧牧慢慢走近,轻轻地把自己的手放进它海浪般厚实的鬃毛里。林海扑闪了下纤长的睫毛,递给她一个温和的眼神。

    萧牧蓦然心底一暖。“它真美。”

    周思渺拍拍手,朝马场内喊:“星光!”

    那马闻声走过来,跟林海并排站在一起,两匹马的尾巴一甩一甩,甜蜜蜜地勾在一起。

    “它叫星光啊,真般配。”萧牧也摸了摸那匹马。“它跟你很熟吧,听到你叫它的名字就过来了。”

    周思渺抱着马头,把脸贴在星光的脖子上。“它们是我14岁的生日礼物。本来想帮你选一匹最强壮有力的马,挑了一圈,它们性格都太烈,又认生,最后还是觉得,最熟悉的才是最好的。”

    萧牧也学着把脸贴在林海的脖子上,隔着两匹马茂密的鬃毛,她轻声说:“谢谢你,它们是无与伦比的,最好的。”

    周思渺很开心,自己的眼光没有错,萧牧喜欢它,而林海也喜欢这个高高帅帅的特警队长。“那你以后每周都要来一次马场,我尽量让你一个月内学会骑。”

    萧牧皱了皱眉。“我不能保证每周都有时间,队里随时可能有任务。”

    “没关系,你有空再打给我,来日方长。”周思渺理解地笑笑。

    “好。”

    ***

    下午归队,路过行政楼时,萧牧被站在外面抽烟的黄志平叫住。

    萧牧跟着黄志平走进办公室,后者把门关上了。“什么事,这么神秘。”

    黄志平抖抖烟灰,想了想开口:“这次行动很成功,上头决定授给你三等功。”

    “好事啊!”萧牧眼睛刷地亮起来,很快又被疑惑覆盖。“只是给我吗?为什么是个人,不是集体?”

    这次涉案金额高达100亿,特警队不仅保住了全部赎金,还把人质平安地救出,功绩卓著,按理说应该有个集体功才对。个人这块,一般是给表现突出受了重伤的人,萧牧虽然是突击组组长,但连个擦伤都没有,相比其他受了枪伤的队友,实在不算突出。

    所以为什么集体都没有,偏偏给了她呢?她比别人多做了什么呢?

    萧牧凝神想了想,心下了然。是她找到了周思渺,把人毫发无伤地抱了出来。

    这就值一个三等功了吗?

    萧牧清楚地明白,换做其他人质,不值,换成周思渺,就值。毕竟周思渺是她口中的百亿小姐,身份高贵。

    只是萧牧觉得原因不止这么如此,恐怕那个方董事长跟局领导挺有交情的,这个三等功估计是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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