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网管 - 分卷阅读89
僵尸网管 作者:咖喱猪扒饭
分卷阅读89
在仝梧头顶上方,光芒夺目。
☆、第66章 第六十六章 器灵
不大的昆仑镜碎片在仝梧面前打着圈儿地梭巡一阵,像是在打量他似的,而后又在他的额头上停留片刻,才调转方向,朝着仝梧的书桌飞去。
原本穿过昆仑镜碎片的绳子没有断,碎片上也没有裂痕,而它就这么离开了仝梧。
飞到书桌前,昆仑镜属碎片就像刚才一样到处梭巡片刻后,停留在了《符鉴》上方。
碎片的莹莹蓝光投射到《符鉴》封面上,将那两个漂亮的手书字照亮,下一秒,原本合起的书页突然翻开,速度极快,却在这安静的夜里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符鉴》自己翻页的动作来得突然,停止的也很突然,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按住。
只见璀璨的蓝光下,被翻开的那一页赫然写着两个字——尸篇。
碎片的身形压低了,仿佛有个人坐在桌前低头阅读,而静止了片刻的书页又开始翻动,这次翻动的速度不快不慢,保持着一种让人能静下心来的的舒缓频率。
熟睡的仝梧做了一个梦。
自从他成为了一只僵尸,即使被镇在棺材里的那一百多年,也都没有做过梦,却不知为何,会在今晚做到这样一个奇怪的梦。
他梦到自己走在“境”里的那条青草路上,但是这一回没有长发美人来阻止,自己顺利地走过了被大雪覆盖的护城桥,手轻抚过那片雪不沾的红色栏杆,穿过桥下偌大的广场,来到“境”里那幢奇怪建筑的大门前。
两扇门不知是用什么材料铸造的,颜色深沉中透出经历岁月和风霜的沉着,上面印刻着的各种繁复的符篆。仝梧虽然一个符号都看不懂,可是却本能地对这些符篆产生了一种敬仰的感情。
大门缓缓向两边打开,向仝梧发出无声的邀请。
进,还是不进?
梦里,仝梧蹙紧了眉头,回头看看广场的另一边,朱红护栏犹在,白雪尺深不留痕,叫他心中莫名生出了一股不见来路的悲怆之情。
这种悲怆叫他不想走回头路,而是毅然决然的,迈出了跨过高高门槛的步伐。
待仝梧进门后,大门便在他身后缓缓合上,两扇门之间一丝缝隙都没,大门背后雕刻着一副壮阔连贯的山岳图,好像这根本不是两扇会开合的门,而是一整块独当一面的山石屏障,隔开了与俗世之间的一切。
不见来路,不知前路。
仝梧看着眼前的玉石台阶,是无边无际的宽,和不见尽头的高耸入云。
莫明的,仝梧突然有一种热泪盈眶的感觉,在他自己都无意识的情况下,哽咽着喃喃说出一句话:“我终于回来了。”那语气,好像重归王座的主宰者,君临天下,谁敢不从!
突来的不属于仝梧的豪迈之情,让他在梦里也瞬间出了一身冷汗,挣扎着醒了过来。
仝梧睁开眼,发现天已经大亮了,他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一头冷汗沾湿了头发。
“......”他第一次以做梦的方式进入“境”,以往有的各种狼狈和这回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出了一身冷汗,身上感觉粘糊糊的又冷又湿,极不舒服,仝梧打算起来换一身衣服,掀开被子的同时下意识地摸了摸胸口,昆仑镜的碎片还安安静静地躺在他的胸口,这才感觉安心不少,拿上换洗衣物洗漱去。
洁癖小僵尸清理干净自己后,将衣服扔进洗衣机里滚了起来,这才坐到书桌前准备继续学习。
书桌上的文房四宝摆放的整整齐齐,磨了墨,仝梧拿起闫景宸所赠的狼毫笔,在铺平的纸上开始画符,这是在复习前一天自学的几道符,如果今天能把入门篇连贯地全部画一遍,那么就能开始后面的学习了。
事实证明天才就是天才,考的中状元的人肯定不是吃素的,才用了两天,仝梧就能将入门篇的符咒如行云流水般流畅地画出来,画出来的符不但漂亮,更是融入了他独特的真元在内,一道普通御水符的威力就比寻常新入门的修士强上数倍——用御水符控制水流自己打扫卫生间,恐怕也是修真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先进行为吧!
仝梧很满意自己这两天的进步,看着瓷砖锃亮的卫生间,他有一种莫名的骄傲。
其实这也并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吧......不务正业,难道是昆仑派一脉相传的优良传统?
似乎是从南冥殿回来后,仝梧对于“道”的理解便突飞猛进,加上被蓝岳开导后学会了不懂就问,一个星期后,他已经能很熟练地运用符咒帮自己解决很多事情,并且在御物这一块,也是别有心得。
休息了一个星期,仝梧实在不好意思再让蓝岳帮忙看顾网吧,便自己销了假去上班,这一次蓝岳没有同他客气,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利落地走了。
所以当同样销假的谭鑫来接班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仝梧双手抱胸轻松地坐在柜台里,而他面前的电脑则是自己在打字,右手边一沓人民币则是浮在桌面上,刷刷刷地点了一遍后又自己飞到点钞机里滚了两圈,确认金额无误后,放在一边的记账本自动打开,白天的营业额被准确无误地记录在上面。
这一手露的漂亮,谭鑫在柜台外吹了声口哨,表示赞赏。
“怎么样,还行不?”仝梧笑着招呼谭鑫,满脸掩不住的得瑟。
“厉害啊,进步挺快的!”谭鑫瞄了眼自己把自己绑好躺倒桌上的那一沓钱,满不在乎地说了句:“五千八百零三元,今天的生意好像一般。”
“卧槽......”仝梧惊了,“怎么做到的!”
谭鑫:“纳尼?”
“那叠钱你就看了一眼,看了一眼!摸都没摸就知道总共多少钱了?这么牛的技能快教我!”别怪仝梧反应太大,文科生对理科好的人总是又爱又恨又嫉妒的,更何况又是个好学的文科生。
“嘛~”谭鑫抓了抓头发,“这是天生的技能,好像没办法教。”
“天生?”这金手指开得有点大。
“嗯。”谭鑫点点头,指了指桌上仝梧的马克杯,“杯子一百十五克,含水一百三十克。”
仝梧:“......哥你逗我呢?”
仝梧这才想起来,似乎在计算方面,谭鑫总是有着超越常人的天赋,不上清华北大可惜了呀!好好的不去考大学玩玩,在网吧当收银员多可惜,典型的大材小用......
听到仝梧问自己为啥不考大学,谭鑫苦笑道:“没有正当身份,没有身份证,怎么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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