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之骄子(沈辰余佳欣) - 第224章 大枪就位
坐在铁门门口的一个落魄年轻人叫康大,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导致他身形枯瘦,面色惨淡。
但是康大眼中阴狠又倔强的神泽始终不曾磨灭。
眼睁睁看着李寒衣冲进了通道内,一阵爆裂的枪声过后,所有人都吓得瑟瑟发抖,唯独康大探头往通道里看了一眼。
这一眼,他看到里面两个原本耀武扬威的守门人此时都成为了两具尸体,在地上躺着。
这个人眉心处的血洞让人看了心肝发颤。
康大没有害怕的心思,因为这座城市里死人的概率太高了,他见过比这还要恐怖,还要血腥的尸体。
过道内,依然不断的响起一阵阵枪声。
左右看了看,康大手脚麻利的冲进了过道里,在那两个守门人身上一顿乱摸,摸出了一大把花花绿绿的钞票,有美金,有其它国家的货币。
不管什么样的钞票,康大都塞进了自己的裤裆,并且把裤脚扎的紧紧的。
接着康大看到了地上丢着的一把步枪。
枪,在这座城市里可是绝对的好东西,是身份的象征。
有一支步枪,你可以在这城市里的普通民众之间横着走了。
枪的魅力,在这座城市里,远比钞票的魅力大得多。
康大伸手向步枪抓去,就在他已经握住冰凉枪管的那一刻,康大又改变了主意。
那个漂亮的男人已经进入到这栋建筑的核心位置了吧?
听那不停传出的枪声,这男人应该还没死。
他没死,就意味着有更多的死人!
每一个死人,都会留下他的钱和武器!
康大并不满足于这两个看门人的金钱和那支步枪了。
这些看门人,在上面的阶层中都是最最最底层的存在,他们身上才几个钱?
现在里面一定大乱了,那些围地赌钱的人,那些有酒有肉的人,还有那些腰缠万贯的雇佣兵……
康大越想就越觉得兴奋,越想,贪婪的思维就越发的膨胀起来,然后康大就放弃了那支步枪,迈步往通道里走去。
事实证明,不拿枪,是正确的选择。
当康大从通道中走到这建筑的二层时,他在宽大破旧的楼道内发现了很多尸体。
同样的,也有很多跟他一样手无寸铁,却趴在地上不停‘拾荒’的捡漏者。
二楼之中,抱着跟康大同样心思的人很多,多的让康大一度怀疑是不是已经没有东西让他去捡漏了。
还好,捡漏的人多,死人同样很多。
很显然,在枪林弹雨之中,没有人会把一具尸体检查的那么仔细。
而康大会,他会更自信,更认真的检查每一具尸体,把这具尸体上的剩余价值全都搜刮干净。
当然,在一些雇佣兵或者杀手在楼道里乱跑的时候,康大也会扑在尸体上装死。
到后来,他发现没人会在意他这个小人物,无论是那些雇佣兵,还是那些训练有素的杀手,包括他们射出的子弹,所有的目标都在往一个方向跑。
那就是二楼唯一一处铺着地毯的房间!
那间房间,是这栋建筑的主人住的地方。
莫非那个家伙已经冲到了那里?
康大有些不可思议。
他明明看起来秀气的像个女人,康大根本不看好李寒衣能够走进那间有重兵防守的房间!
曾经有几百名武装到牙齿的雇佣兵攻打过这里都不曾成功,难道这个小子一个人就做到了数百人都做不到的事情?
好奇心驱使下,康大从连滚带爬的跟在了几十名雇佣兵的身后,往那间房子里冲去。
前面聚集的人不少,枪声也十分频繁。
即便如此,康大依然能够隐约听清其中不时传出的‘咔擦……嘭’的响亮枪声。
这枪声的节奏好像一直不曾改变,频率稳定的令人发指。
他难道不用换子弹的么?
还是他手上的速度已经快到让人瞠目结舌?
这几十名雇佣兵竟然就在这稳定的频率下一一倒了下去。
无论是拿着手枪的,还是拿着机枪的,无论是利用石柱做掩体的,还是用同伴身体做掩护的。
都没能躲过那把黑黢黢的大枪,每一发子弹的爆炸力和穿透力都大的惊人。
就连厚度足有半米的水泥柱子都能一枪干穿,康大甚至可以透过那子弹穿出的窟窿看到前面那个穿着兜帽,俊美的脸上带着邪笑,行为举止异常潇洒的男人。
当然,那个男人也看到了他,然后便是那声熟悉的咔嚓……
康大下意识的举起了双手,他并不认为这样很丢人,因为他要活命。
‘嘭……’
几乎没有停滞的轰击声响起,康大吓得双眼一闭,却没有感受到想象中的疼痛。
他连忙又睁开了双眼,看到李寒衣的枪口对着的,是那间屋子的门。
然后他看到李寒衣没有进屋,只是不停的拉动枪栓,然后不停的冲着屋内射击。
连续几枪之后,李寒衣转头,冲着康大邪魅的笑了一下,抱着大枪,从高达十几米的高度一跃而下,等康大再去寻找李寒衣的身影时,早就已经找不到了人。
康大连忙跑到了那间房间的门口往里面看去。
屋中,六具尸体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一个穿着一身胡袍,头戴胡帽的大胡子男人就躺在地毯上,脑袋被子弹打飞了一半,心口处也被子弹炸开了一个碗口大的伤口,显然是彻底死绝了。
在他那肥厚的肚子上,还坐着一个双眼圆睁,毫无反应的女人。
他叫那拉,是一个充满了传奇色彩的人物。
那拉有个外号——那半城,意思这座城市中,有一半都属于他。
就是这么一个人物,竟然在那秀气的男子手下,连一句话都没说出来就死了。
干净,利落,一击必杀,全身而退,这是一个超级职业的杀手,绝对是世间前三,甚至第一的杀手。
数天后,这个杀手已经悄无声息的来到了金陵城,在潜龙湾别墅区内找了一套空置的别墅住了进去。
虽然这套叠墅不是他的,但是不耽误他轻松的在里面生活。
他每天都会站在窗口处,提着一瓶茅台,抓着一块酱牛肉,往对面的云顶别墅看上一阵子。
他对别墅区外那些外地车十分熟悉,甚至于每一个人的活动规律都研究的清清楚楚,他很轻蔑的看着这些人每天煞有介事的转悠。
他的那把大枪,就在窗台边上靠着,冰冷慑人。
这些人,都不是他的目标,他不出手则已,出手,必要震慑对方!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