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临 - 第三百三十三章 血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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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瞎子和苟莫离一起骑着马回主寨,在路上,苟莫离开口道:
    “北先生,您知道我和您最大区别在哪儿么?”
    “在哪儿?”瞎子回应道。
    “那就是您所求所学所知所悉的,是人的一种共通性,而我,则喜欢看单一一群人的具体特征,如果,北先生您将野人也看作人的话。”
    “你的意思是,我比较形而上学?”
    “这词儿,我没听得懂,但大概能猜出是个什么意思,其实,也差不离了,就是烛火,它再明亮再炽热,也得需要黑漆漆的烛台去承载去依附。
    您就是将这烛台镀了金银,它的光泽,也不可能比得过烛焰,但要真缺了它,缺了它这些配件,那也不成啊。
    您是在大方向考虑共通性,我呢,就是小角落里,修修补补。”
    “呵呵,我记得,主上应该与你说过,他不喜欢你这种太过谦虚的习惯,你总是话里话外姿态里姿态外,将自己当作傻子蠢货,你说,我们不信吧,你又老是这般蹦跳着表现出这个样子,我们要是信吧,那岂不是我们自己就成蠢货了?”
    “是,我知道了,那我以后尽量做好好好说话,只是……没法子,一些习惯养成得太久了,一时半会儿想改回来,很难。”
    “慢慢来吧,不急。”
    “但我倒是好奇,北先生你们觉得我应该改到什么程度,虽然我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但我觉得,北先生您和风先生,包括梁将军,你们和伯爷之间的关系,很奇妙,我可能,永远都达不到。”
    “我们和主上的关系,你不用奢望了。”
    这玩意儿,想模仿也模仿不来,与生俱来的。
    就是魔王们,自己也没办法去改变。
    甭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都是这样。
    “那我该尽量表现出什么样子?哦不,按照北先生您对雪海关军民讲座时说的那些话,应该,我应该向哪个方向去进步?”
    “进步?”
    “对,我应该进步到哪个程度?”
    “进步到,以后如果我们和主上打算去开客栈时,觉得,可以留着你在客栈里当个店小二,那就可以了。”
    “有趣。”苟莫离砸了咂嘴,继续道;“很有趣,伯爷和您们,都是很有趣的一群人。”
    “我们的目标,就是把这日子,过得更有趣一些。”
    “我一定去用心体会这句话,其实,我也一直有些迷茫,因为大业崩溃之后,我应该早就抹脖子了断的。
    但我一直没死,我还在想着法儿地等机会找机会追求机会。
    或许,我以后的路,可以向北先生和伯爷你们这样,去向那俩字靠拢。”
    “慢慢来,不急。”
    “是,不过,还有一点,我瞧出来了,但一直不知道,是否该说。”苟莫离道。
    “说吧。”
    “主上和您们,是燕人,但我一直觉得,您们其实不像是燕人。”
    “你苟莫离,又哪里像那些浑浑噩噩蠢物般的野人了?”
    “不,北先生,我的意思是,无论是伯爷和您,在对待燕人的态度上,分明有所………”
    “有所什么?”
    “有所疏忽,这种疏忽,依旧是烛台和烛焰的关系。一如我了解野人那般,其实和我一样,了解燕人的人,也有。”
    “你的意思是,燕皇陛下?”
    “是,正是他,他是一位雄主。”
    “这是自然。”
    “可能,很多人都以为他在此时发动伐楚之战,是一种穷兵黩武,但他自己应该可以清楚地感知到燕人所能忍耐的那一条线。
    他觉得没问题,所以他就这般干了,他知道燕国和燕人,到底能压榨出多少力量,一代人不够,那就两代人,甚至三代人之力于一日。”
    “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只是想问问北先生,这场伐楚大战之后的事,您有考虑了么?”
    听到这个问题,
    瞎子嘴角露出了一抹笑意。
    搁在以往,魔王里真正对造反这种事很是热切的,真的只有他瞎子北一个人,现在看来,得再多一个了。
    因为对于野人王而言,主上的地位越高,他作为主上脚下的一条狗,其地位,以及其所代表的雪原,地位,也会水涨船高。
    “走一步,看一步。”
    瞎子给出了这个回答。
    其实,很多人都在为未来做准备,公孙志如此,宫望如此,甚至,大一点,靖南王以及燕皇,都是如此。
    虽然眼下依旧是伐楚为最当先,但这并不妨碍大家对未来的事情做一些谋划和布局。
    只是,很遗憾的是,雪海关如今虽然已经是晋东不可忽视的一个地方,一支力量,但它还是没有在棋盘上去提前落子的资格。
    没这种资格,也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因为古往今来,有一类人,他不会去提前落子的,因为他所擅长的,是火中取栗。
    雪海关,现在等待的,其实是一个契机,一个可以解开自己脖子上镣铐的机会。
    这些话,瞎子知道主上心里也明白,但他却不能和主上去细说,因为现在绑在雪海关脖子上最大的一条镣铐,姓田。
    苟莫离见瞎子陷入了沉思,也就不再说话了。
    良久,
    瞎子吐出一口气,
    道:
    “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先把当下的事做好再说,否则就是好高骛远,就是一切为空谈了。”
    “先生说的是。”
    “你的请求,主上应该会答应的,但成事,还是在你自己,光是纯粹的死人,太慢,也太贱。”
    “是,我明白,死得多的同时,还得尽量死出价值。”
    瞎子嘴角露出一抹笑意,
    苟莫离也笑了,
    这是来自两个老银币的会心一笑。
    ………
    “这弓,感觉不错啊。”
    帅帐内,
    郑伯爷摸着那把白天被楚人刺客拿来射杀自己的弓赞叹道。
    这辈子,郑伯爷就练两样兵器,一样是刀,一样就是箭。
    且郑伯爷的箭术还不错,这一点,阿铭贡献极多。
    这把紫色的弓,应该是用一种特殊材质制成的,弓弦也不晓得用的是哪头妖兽的筋,遗憾的是,上头倒是没什么符文。
    但怎么说呢,
    一来看着拉风,
    二来看着拉风,
    三还是看着拉风;
    在质量也是绝佳的前提下,越好看自然就越是受人喜欢。
    把玩了许久,郑伯爷才将这把弓推放在了一旁,其实,真正冲锋时,他也是会在自己背上背一把弓的,虽然伴随着自己身份地位的不断提升,自己张弓搭箭的机会越来越少了,但每每上战场,多带一件兵器总能给自己多带来一分安全感。
    可惜了这弓的好颜色了,想个法子染个色吧,这太显眼。
    在郑伯爷把玩着那张弓的时候,梁程汇报了今日的战损,郑伯爷也就听个数字,战损后的补足,一是让王帐那边给补,一是让老家雪海关那里进行输送。
    大军后勤压力大,郑伯爷也不好意思完全对老田狮子大张口,人老田没让自己出粮出军械来支援大军已经很够意思了。
    但,怎么说呢,国家的便宜不占白不占,该拿还得拿,反正在自己手上,至少能保证发挥出稳定的效果。
    另外,伴随着各处攻城战的正式开打,燕晋之地奔赴而来的第二批民夫也已经过了望江,他们之中有一部分人将被挑选成辅兵。
    国战国战,说白了,拼的就是国力,国力,即可拆分成人力和物力。
    “阿程,你说,明日正式攻城,照着今日的这种节奏,得打多久?”
    梁程摇摇头,道:
    “主上,这个问题,请恕属下无法回答,这种战事,我们能做到自己的最好,剩下的,就只能交给对面了。
    他们可能一直坚韧着,也可能忽然之间崩溃。
    论极端的话,可能战至最后一兵一卒,也可能明日咱们的一架投石机直接将对方主将给砸死。”
    “………”郑伯爷。
    梁程意识到,自己似乎说错话了。
    郑伯爷抹了些风油精,涂抹在自己眉心轻轻地揉着,道:
    “所以说,这种仗,打得其实没什么意思。”
    若是野战的话,大可一切以我为主。
    “主上,若是这种仗能打得有意思,那么燕国早就南下正式攻乾了。”
    “也是,总之,先打着看吧,明日的安排如何?”
    “箭塔、投石机,比今日之份额,再翻一番。今日属下只是让填了壕沟和护城渠,那面立在城门口的堵墙属下并未让人去推倒,也刻意吩咐了投石机不要去砸那里。”
    郑伯爷点点头,道:“嗯,给他们留一个念想,否则城门就会被堵死了。”
    “主上英明。”
    “说话就说话,夹杂着马屁,效果并不好。”
    郑伯爷也算是“久经战阵”了,头顶两大名师,“纸上谈兵”的本领,那自是不虚的。
    “是,主上,正如今日楚人派出了重甲战兵出城袭击以及派出了刺客的情况来看,楚人的心态,其实还好。
    这种心态,是建立在既往印象中燕军不善攻城上的。
    今日,可能给他们比较大的压力了,但人嘛,心里,难免会存在些侥幸的。今日那堵墙,咱们不推,明日正式攻城时,攻城锤的效果,也能发挥到最好。
    其实,如果不是楚人的壕沟以及护城渠布置和设计得太巧妙,今日就直接一举压上,效果应该是最好的。”
    那堵墙,就是留给楚人的一个念想,让楚人不要从一开始就将城门完全堵死。
    给他们一条可以出来的路,同时也是给自己一条可以进去的路。
    “明日公孙志想要自己领亲卫冲城。”郑伯爷提醒道。
    “听瞎子说,他现在处境挺艰难的,毕竟在燕人这里,他其实算是李豹那一支的背叛者。所以,他更渴望战功和出力。
    不过,有他请缨,也挺便宜。”
    “那明日,就是真正地一场死战了?”郑伯爷继续揉搓着眉心。
    “是的,主上,明日如果没能收获奇效的话,那接下来,大概就是一段时间的攻守方鏖战了。”
    “嗯。”
    这时,
    门口亲卫禀报道:
    “伯爷,北先生和野先生求见。”
    野先生自然就是苟莫离。
    苟莫离在郑凡身边人这儿的称呼就是野先生,郑伯爷这里,除了梁程是在军中有挂职的,被下面人称呼为将军,其余人,则都被称呼为先生。
    “让他们进来。”
    很快,
    瞎子和苟莫离走入帅帐之中。
    进来后,瞎子直接往边侧一站,示意自己只是陪着来的。
    苟莫离则是直接跪伏在郑伯爷面前,
    呼喊道;
    “伯爷,明日之战,必然极为关键,胜,则东山堡可一劳永逸,馁,则长久拉锯;
    所以,
    属下请伯爷再给属下一个机会,
    明日属下请派我野人勇士第一批登城!”
    这番话,证明对眼前战局有清晰认识的,不仅仅是梁程,还有苟莫离。
    其实,苟莫离的战略眼光和战术能力,毋庸置疑,否则,雪海关外对司徒家连战连捷,也不可能出现。
    郑伯爷放下了风油精的小瓶,拿出自己的铁盒,抽出两根烟,一根,丢给了站在远处的瞎子。
    卷烟在空中飘浮,最后稳稳地落入瞎子嘴唇间。
    郑伯爷“呵呵”一笑,自己也叼了烟,随即,桌案上燃烧着的蜡烛飘浮起来,凑到其面前,火苗分毫不差,帮忙点好了烟。
    梁程在旁边装没看见,
    要是樊力在这里,估计得说一句:
    事儿逼。
    吐出一口烟圈,
    郑伯爷夹着烟,侧着身子,看着跪伏在下面的野人王,
    缓缓道;
    “冲城,要死很多人的。”
    苟莫离抬起头,咧开嘴,笑了,
    道:
    “求伯爷,给属下一个死人的机会,总得有人第一轮上去,不求什么配合娴熟,也不求什么个人武力,
    只求一个,
    悍不畏死。”
    郑伯爷的眼睛眯了眯,抖了抖烟灰,道:
    “成。”
    “多谢伯爷成全!”
    ………
    帅輦,再度被牵引出寨,只不过,停留在了军寨外不远处。
    一身金甲的郑伯爷站在上面,在其身后,左侧,站着的是阿铭,右侧则是剑圣。
    帅輦下方,则是高毅亲自率领的一众亲卫。
    帅輦边侧,有一根栏杆,栏杆上挂着“郑”字旗,同时,一把紫色的长弓也被绑在那儿。
    自古以来的战争,除非那种强弱分明的碾压平推,否则,大多数时候,打的,都是士气。
    尽可能地削减对方的士气,这是为将者的水平体现,但同时,如何保证和提升己方的士气,这是为将者的基础职责。
    郑伯爷不喜欢穿这套金甲,
    郑伯爷也不喜欢这把颜色过于鲜亮的长弓,
    但为了安抚军心,
    他必须在今日,大大咧咧地就站在这儿,让其麾下的士卒、辅兵以及民夫们,看见他。
    果然,在第一批正军出寨从帅輦前过去时,士卒的精气神都为之一振。
    随即的辅兵和民夫们,更是如此。
    因为无论如何,他郑凡,都是这支大军的主心骨,吉祥物,听起来似乎有点“玩物”的意思,但那是另一个时空现代演变出来的,在当下这个时代里,一军主将,就是全军上下的魂。
    公孙志率军来了,其下马后,领着一众亲卫,主动来到帅輦前,直接单膝跪下。
    其身后数百亲卫,也一齐跪下。
    “末将,参见伯爷,伯爷福康!”
    站在帅輦上的郑伯爷左手把着刀,右手虚抬,道:
    “公孙将军请起。”
    “谢伯爷!”
    公孙志站起身,其身后亲卫也都站起身,唯独一个靠着公孙志也是身着甲胄,但看起来也不过是十岁出头的少年没有起身,依旧跪着。
    其实,郑伯爷先前就注意到他了,无他,这个身材在一众如狼似虎的亲卫堆里,实在是过于显眼。
    公孙志指了指还跪在地上的少年,道:
    “伯爷,这是犬子,公孙寁。”
    “公孙寁,见过平野伯爷,平野伯爷福康。”
    说完,小小年纪的他又磕了三个头。
    这个意味,就不同了。
    已经脱离了上下级的见礼,同时,也脱离了一般叔伯辈分的见礼。
    公孙寁,原名李寁。
    镇北侯府镇北侯之下七大总兵,有六个,是镇北侯的义子,全都姓李,包括李富胜也是这般。
    李富胜,原本姓郭的。
    这种义子制度,在燕国影响极为深远和普遍,尤其是在军中。
    但类似李富胜,他的孩子,是可以姓回郭的,因为军中的义子,他也就是起个军中一家亲的态度和意思。
    但李豹不同,李豹是孤儿出身,他压根就没有自己的姓,所以,他的姓,就是李。
    而公孙志,原本就是其义子,改姓了李志,随后又招纳为婿,所以,公孙志的儿子,原名就是李寁。
    公孙志之所以最后选择和李豹之子分道扬镳,带着本部人马分出来,想让自己改回公孙姓是小,想让自己儿子改回姓氏是大。
    “伯爷,我是个粗人,自认为教不好孩子,我娃儿脑子可以的,我也怕留在我身边被我给耽搁了,所以,请伯爷受累,帮我调教。
    公孙志在这里,给伯爷磕头了!”
    说完,
    公孙志再度跪伏下来,连磕三个头。
    这其实,就是托孤的意思了。
    自古以来,托孤,都是大事,因为你得求人家帮你的血脉进行延续,你欠人家的,是天大的恩德,三个响头,理所应当。
    野人王曾对郑伯爷说过,因为郑伯爷只习惯于朝上看,所以感觉那些蝇营狗苟的事儿,很少。
    这是因为郑伯爷上头,真正能入郑伯爷法眼的,也就南北二侯加燕皇等少数几个人。
    任何地方,人少,他自然就清静。
    但若是往下看,看着自己身下的盘根错节,就如同像是看蚂蚁在泥土里打洞一样,密密麻麻,九转十八弯,别有洞天。
    公孙志托孤,并不是因为他今日要率兵去冲城。
    事实上,以公孙志的武力,再加上他身边必然会拼死保护他的亲卫,除非运气特别差或者打死都不退下来,否则,想战死在今日,也挺难的。
    他托孤,其实也是给质子。
    一如那些小国会主动地将国内的世子送入四大国国都一样,就是让他们为人质。
    这也是表明了一个态度,就是我跟你混了,我儿子就留你身边了!
    郑伯爷帮靖南王养儿子,自此之后,郑伯爷就被世人看成坐在靖南王这条船上的人,是怎么洗都洗不干净了。
    公孙志此举,也是一样。
    托孤之谊,无论是他这个当爹的,还是其身边的这个少年公孙寁,都不是说断就能断的。
    外加公孙志本就分离出了李豹一脉,本就名声不好,若是再脱离平野伯一脉,无论是官场还是军队里,都很难再混下去了。
    这时,
    宫望也领着亲卫过来,恰好看见了这一幕。
    其实,这时候,谁都清楚,他们俩,包括他们的部下,以后都是靠平野伯这个山头了。
    一个山头下,总共三路兵马。
    平野伯自己的那一路,自然不需多说,但这谁是第二路,就很有讲究了,这牵扯到伐楚胜利后的利益分配。
    公孙志这一招托孤,落入宫望以及其身边的一众副将眼里,就是很直白地争宠了。
    是,
    你公孙志昨儿个是请战要带队冲城,但你必然要战死么?
    既然必定会战死,那我今日先给你打一副棺材扯几匹白布挂着好不?
    宫望之子宫璘在此时开口问道:
    “爹,要不儿子也去磕头?”
    宫望闻言,气得都笑了。
    不过,他这个人到底是跟过司徒雷的,身上儒将气息也重一些,当即开口道:
    “你多大,他多大?
    就是民间娶寡妇,还得讲究寡妇带的孩子是男是女,有多大年纪了才能成呢,带女儿的就算了,要是带儿子的,其年纪也大了的,就真成替别人养儿子了。
    更何况,还是养一个比自己年纪小不了一两岁的儿子?”
    平野伯年轻,宫望年纪却大了,所以,宫望之子宫璘在年纪上,真的只比平野伯小一点点。
    宫璘被训了一顿,不敢说话。
    宫望倒是微微皱眉,犹豫道:“倒是佳儿………”
    “爹,您想将妹子许给平野伯?”
    宫璘和自己妹妹感情极好,任何一个当哥哥的,在自己妹妹出嫁那天,都会极为伤心。
    更何况,这还是很清晰很明显地政治联姻。
    人公孙志送个儿子过去,你宫家马上送个女儿过去,得,现在还膝下无子的平野伯一下子“儿女双全”。
    “爹,平野伯家,可是有公主了。”
    这个公主,是实实在在的大楚公主,同时上次去燕京时,还被燕皇亲自册封了。
    自家妹子进了郑家,怎么和公主争?岂不是要一直伏低做小?
    原本,宫望和宫璘父子俩也曾商讨过女儿的终身大事,父子俩的看法倒是很一致,那就是找一个地位比自家低的门第,这样子嫁过去了,有父兄在,她也吃不得亏,在夫家也能硬气起来。
    但平野伯的门第……
    再配上一个公主做正房,自家妹子(闺女)还怎么硬气起来?
    宫璘不知道的是,就是公主,在平野伯府,也是做小的那一个。
    “罢了罢了,随为父下去先参见伯爷。”
    宫望领着自己儿子和一众手下将领下马走了过来,一齐参拜:
    “末将见过平野伯爷,伯爷福康!”
    “起了吧。”
    “谢伯爷!”
    宫望指了指自己身侧的宫璘,介绍道:
    “伯爷,这是犬子。”
    “宫璘见过平野伯爷,伯爷一直是末将心中高山楷模。”
    这不是在故意吹捧,
    虽然二人年纪相差不大,但平野伯身上的功勋和事迹,已经足以让宫璘去仰望。
    “既然二位将军已经到了,想来,本部兵马应该也到了吧?”郑伯爷开口问道。
    “回伯爷的话,末将军中,自末将起,全听伯爷调遣!”宫望认真回禀。
    公孙志也开口道:“伯爷,俺也一样!”
    郑伯爷点点头,其实,收服这两个总兵倒是没费什么力气,因为大家都各有所需。
    郑伯爷需要立起自己的山头,好在日后分蛋糕时,抢占一个主动。
    他们两个,都希望找个靠山,郑伯爷又极为合适,大家算是一拍即合了。
    “好,那咱今日,就让那东山堡里的楚人好看。”
    言罢,
    郑伯爷将腰间悬挂的蛮刀解开,丢了下去。
    公孙寁马上伸手接住。
    随即,
    公孙寁从一侧阶梯上了帅輦,站立在郑伯爷身侧,这托孤,算是成了。
    郑伯爷伸手敲了敲公孙寁脑袋上的小头盔,发出了两声脆响,
    笑道:
    “当初,本伯也是这般站在王爷身侧的。”
    公孙志闻言大喜。
    宫望则略微有些吃味。
    一边的剑圣则微微侧过脸,实在是觉得这话无耻至极,你站在田无镜身边时多大了都?
    “传本伯令。”
    见时候差不多了,郑伯爷开始正式下令。
    一时间,帅輦下所有人都跪伏下来。
    “今日攻城,本伯有意毕其功于一役,望诸位拼死力战,无论是王爷那里还是陛下那里,都有本伯为其亲自请功!”
    “末将遵命!”
    “末将遵命!”
    ………
    “呜呜呜!!!!呜呜呜!!!!!!!!!!”
    号角声响起。
    各路兵马开始迅速集结和就位,今日的攻城,就要开始了。
    不同于昨日以填壕沟为主的试探,今日,是重头戏。
    辅兵队列中,郭东对身边的许安小声道:“看见没有,今日的投石机和箭塔,比昨日,多出了近一倍。”
    许安点点头,道:“今日,怕是要动真格的了。”
    “你说,待会儿我们有没有机会一起往上冲?”
    “真到打红了眼,有机会的话,我们就在地上捡把刀。”许安说道。
    郭东点点头。
    但他也清楚,这个机会,很难,因为每个兵种都有其负责的工作,他们这一列辅兵,工作就是举盾。
    终于,伴随着投石机的一轮轰砸,燕军的攻城队列,开始前行了。
    有了昨日的实战,今日,各部各路的配合,变得很是默契。
    郭东和许安依旧掩护和推着一辆箭塔向前,待前行到一定距离后,楚人的箭矢,也随之袭来。
    辅兵们的素质本就比民兵高出很多,再者也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训练,昨日上了战场褪去了青涩气后,今日的大家,显得更为沉稳了。
    这就是气质上的变化,见过血的老兵和没上过战场的新兵蛋子,有着本质的不同。
    甚至,在什么时候需要警惕在什么时候可以稍微歇一歇,郭东和许安心里也有了数。
    等到距离再近一些后,
    许安提醒道:“楚人巨弩要射了,小心,往箭塔这边靠一点。”
    “嗡!”
    一根巨弩箭矢射了过来,郭东身前的两个袍泽盾牌被穿透,其中一个人胳膊也被直接搅烂,但好在那根巨弩箭矢没入了郭东身前的地面,就差那么半步,郭东的脚掌就可能和地面钉在一起了。
    “啊啊!!!”
    断了手臂的袍泽一开始还懵了,没反应,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开始喊叫起来。
    但郭东和许安只能绕过他,继续前进。
    这个时候,是不可能分人出来救治和保护袍泽的,否则身后推行箭塔的力士就将全无保护,落在城墙上楚人的箭矢打击下。
    不过,很快,从后方窜上来了两个野人,他们马上扑过去,一个背一个搀,将那名受伤的辅兵带离了战场。
    类似这样子的野人,很多,他们充当了战地伤员搬运的工作。
    他们身上没甲胄,没防护,所以冲上战场后,十分危险,但只要他们能救下来一个活着的伤员,就能得一根竹签,没找到伤员也没问题,带兵器带箭矢回来,也能按件来筹算竹签。
    往往,拉下去一个伤员,得付出一到两个野人伤亡的代价,但他们没有其他选择余地。
    “轰!”“轰!”“轰!”
    城墙内,楚人的投石机开始了反击,目标,依旧是以箭塔为主。
    今日楚人城内的投石机数目明显比昨日多,显然,楚人在昨日也留了一手。
    但燕军这边的投石机,可是比昨天还翻了一倍!
    几轮抛射之后,楚人城内的投石机声势很快又被压制了下去。
    雪海关距离这里,真的不算远,再加上郑伯爷重军械研究攻城战的谋划,在去年,哦不,其实是在盛乐城时,就已经有了。
    只不过苦于一直没机会用,所以,赶上这一场伐楚大战,不仅仅军寨内有一座工匠作坊一直在继续生产,家里的老本也都完全拉了出来。
    有些器械甚至因为存放时间太长,零部件都生锈了,好在更换一下就能继续使用。
    要说短时间内就在城外就地取材造这么多出来,那也是不现实的。
    为了这次伐楚大战,颖都那边搜罗了大量工匠送到前线,不过靖南王没给郑伯爷这边分润出一个,当然,郑伯爷自己也不好意思腆着脸去要这个,毕竟,靖南王早早地就将天机阁的人给自己了。
    战场上,
    城墙上城墙下,
    巨石乱砸,箭矢横飞,场面上,不可谓不激烈。
    郑伯爷的帅輦,这次依旧停在比较靠后的位置,但他很是认真地眺望着前方的战况。
    今日,若是能一口气打下这面城墙,这东山堡,就算是拿下来了,而如果今日无功而返,接下来必然得陷入旷日持久的鏖战。
    虽然,今日拿下来的希望不大,但,梦想总是要有的,不是么?
    前线队伍,已经成功推上去了,和昨日一样,当箭塔上的燕军弓弩手可以拉平掉高度的劣势对城墙上的楚军进行射击且楚人的投石机还是在声势上被燕人的投石机压下去后;
    战况的天平,再次被攻城方给强行扳了个持平。
    估计,守城的楚人将领也会很郁闷,他面对的,到底是怎样的一支怪胎燕军!
    郑伯爷伸手,
    公孙寁将蛮刀放在了郑伯爷手上。
    “………”郑伯爷。
    公孙寁有些疑惑地看着郑伯爷。
    阿铭将水囊递了过来。
    郑伯爷摇摇头,因为这货喜欢拿水囊装血。
    上次在冲央山寨时,郑伯爷还疑惑阿铭酒嚢里的水怎么带着一种特殊的味道,后知后觉后,可算是没把郑伯爷给恶心死。
    剑圣将自己的水囊递了过来,郑伯爷将蛮刀丢还给公孙寁,接过水囊喝了一口,道:
    “该冲城了。”
    剑圣开口道:“今日,能打下来么?”
    郑伯爷抿了抿嘴唇,
    道:
    “看吧。”
    能不能一战而下,就是靠这一波了。
    因为箭塔到了一定距离后,就会拔出下面的插梢,让箭塔成为最为厚实的攻城云梯,倾斜在城墙上。
    若是这一战不能拿下,等今日退兵后,箭塔必然会被楚人烧毁掉,就是光打造这些箭塔,都得再费不少功夫。
    ……
    阵前,
    野人王扫视着身后一众穿着藤甲的族人,喊道:
    “抬头,张嘴!”
    所有坐在地上的野人,都抬起头,张开嘴。
    野人王一挥手,自己的一群手下每个人都拿着装着马奶酒的酒嚢走过去,往张开的嘴巴里倒酒。
    有人喝了擦嘴,目露凶光。
    有人喝了,眼里出现了泪花。
    野人王举起双手,
    大喊道:
    “想吃肉,想睡女人,不想过牲口这样子的日子,就得拿命去博!
    我向你们保证,今日一战,战胜后,活下来的人,都将变得和那些燕人一样,吃香的喝辣的。
    数不尽的女人,吃不完的粮食!
    星辰,给了我们这次机会,星辰,在我们最为难时,并没有抛下我们!
    它还是眷顾着它的子民的,它依旧给予我们一座通向光辉的阶梯。
    就在前面,
    当那些箭塔倒向城墙时,
    就是我们奔向美好明天的开始!
    摸摸你们身上的甲,
    在擦擦你们手中的刀,
    和我一样,
    和本王一起,
    为了星辰,
    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雪原,
    痛痛快快,
    一往无前地,
    再,
    厮杀一场吧!”
    说完,
    野人王猛击自己胸口,
    “星辰,眷顾我圣族!”
    “呼!”
    野人王将自己的王旗挥舞起来,雪狼皮迎着阳光,光彩熠熠。
    伴随着王旗的挥舞,
    还有一声声狼嚎自野人王嘴里发出,那是属于狼王最后的骄傲。
    ………
    公孙志蹲坐在那里,看着前方自己麾下的亲卫们,喊道:
    “很多人,说咱们是白眼儿狼,说咱们不知道感恩,说咱们………不是东西。
    本将军想说的是,
    我们不可能不管别人对我们说了什么,
    因为人活这一辈子,就是活一张面皮,就是为了别人眼里的自己,为了别人口中的自己在活。
    咱们不是圣人,
    咱们也是人。
    但你们看看,咱们那位王爷,自灭满门,这是多么大逆不道的事儿,但现在谁敢去说,谁敢去提!
    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只要咱们军功高,地位高,就没人再敢去揭你的短儿了!
    所以,
    今日,
    我公孙志,
    请诸位帮我一洗身上耻!”
    “愿为将军效死!”
    “愿为将军效死!”
    ………
    冲城,先登,说九死一生,是有些夸张,但大半的人,是不可能活着回来了,面对一群将死之人,其实真没什么好忌讳的了。
    尤其是作为第一批登城的士卒,他们早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了,现在带头主将所需要的,就是将他们身上的热血,再燃一点,再燃一点,再多燃一点!
    因为很多时候,拼的,就是这一口气!
    这口气,你多撑住一会儿,可能先崩溃的,就是楚人!
    而同样在第一批登城序列中的雪海关一部,主将,是樊力。
    一身大铁罐头的他,坐在地上,却依旧比身前的一众甲士高出一大截来。
    听着隔壁不少主将正在给麾下士卒打气,
    看着身前的一众甲士正在用期待的目光看着自己,
    很显然,
    大家的期盼很简单,别人有的,他们也想有。
    当兵的,就是不服输,就得有这股子不服输的劲儿!
    樊力继续坐在那里,
    讲真,
    让樊力去演讲,去做战前动员,真的是有些过于难为他了。
    不过,
    在眼前众人热切的目光下,
    樊力还是举起了自己的斧头,
    大吼道:
    “乌拉!”
    身前,
    一众雪海关甲士马上也举起手中的兵刃,
    高呼:
    “乌拉!乌拉!乌拉!乌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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