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临 - 第二百四十九章 门外郎有情,屋内妾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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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他滚。”
    郑伯爷这话说得轻飘飘的,仿佛这里是他的家,仿佛腿上坐着的,真正儿的是他的人。
    三个字,说出口;
    赵成只觉得耳畔在发震,公主的呼吸则一阵急促。
    这倒不是郑伯爷在刻意地装逼,而是一种事到临头真正的洒脱。
    搁在其他时候,你怀里坐着人家的未婚妻,结果人正主忽然上门了,再硬气的老王估计也会心里发慌;
    但郑伯爷没发慌,因为他知道发慌没用,别的老王顶多被打一顿,自己这边,绝对会死得非常之惨。
    事儿已经发生了,自己已经进来了,
    接下来,
    具体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呗。
    赵成马上小心翼翼地走出寝宫去阻拦屈培骆。
    而寝宫内,
    公主抬起头,侧过脸,看着正抱着自己的这个燕国男子,同时,男子的手还在自己那个位置放肆地揉捏着;
    意外的,公主并不反感,没有尖叫,没有怒斥,只是目光里,透着的不是迷醉,而是一种审视。
    婚姻关系,自古以来,不乏海枯石烂、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有那梁山伯和祝英台化蝶飞舞,一桩桩一件件,都是动人的故事,令人神往的传说。
    但能够让人记得的故事,肯定是现实里很少发生的,若都是现实里日常发生的常见事儿,哪里用得着再去看那故事?这种故事,又有谁闲得没事儿做地去看?
    浪漫,是有的,但大多数人,在谈婚论嫁时,都不得不双方坐下来,评头论足,看看家世,算算彩礼,比比嫁妆;
    越是喜欢被披上虚幻朦胧色彩的事物,其实越是为了掩藏其真正的本质。
    婚姻,择偶,绝大部分时候,都是一场买卖。
    至少,
    熊丽箐是这般看的。
    原本,她没这般想过,因为她一直爱慕的,是她的哥哥;
    哪怕她哥哥要将其许配给屈氏,虽说哀莫大于心死,但她也没想过其他的路,因为根本就没有第二条路;
    郑伯爷的出现,等于是给她第二条路的选择。
    凡事,对比下来看,才能真正看出孰优孰劣。
    屈氏是楚国传承已久的大贵族,确切的说,屈氏先祖在跟随楚侯开边之前,在夏朝就是贵族了。
    但传承归传承,传承悠久同时也就意味着规矩多,架子大,整个家族上到人下至一草一木,似乎都能渗透出一股子霉味儿。
    再者,出身自大楚皇室的熊丽箐对家世传承这种,本并不是很看重,因为她不缺。
    再看郑伯爷,据说郑伯爷早些年在北封郡开酒楼,只能算殷实之家,但这些年下来,南征北战,立下赫赫战功,官册总兵,赐爵封伯;
    家世,可能真的是没有的,祖辈大概就是连寒门都算不上的黔首,这算是缺点么?
    其实也不算。
    因为在熊丽箐看来,郑凡因为没有家世,反而需要她这个身份尊贵的“正妻”来提高家世。
    自此之后,他郑伯爷的子嗣,一来可以承袭燕国的爵位,二来则可以对外宣称身上有楚侯也就是火凤血脉。
    这就如同近些年来晋皇一脉衰弱,使得各地富绅豪强都喜欢娶虞姓女一个道理,为的,就是提升自家门槛。
    而屈氏,其实没这般迫切的需求。
    做买卖就是这般,不光光得看好与坏,还得看是否能与自己匹配。
    这是家世,而婚姻之事,一则看家世,二就是看人的品貌。
    品貌分种,一是品性,二是容貌,三是能力。
    品性上来说,
    屈培骆公主也曾隔着纱帘见过,也听不少人说过他,可以说,屈培骆是身上承袭的是标准的大楚贵族风华,一举一动,自有那么一股子属于楚风韵味,就算是着甲时,也难以遮掩其俊美。
    楚人不同于乾人,喜欢那种谦谦君子文质彬彬,楚人更喜浪漫,追逐山水溪流之间的体态风流。
    而郑凡,
    这个登徒子,这个王八蛋,这个恶魔,这个狼心狗肺的坏种!
    这是公主在被抓后相处那几天对郑伯爷的评价。
    第一天就让四娘抽自己巴掌,
    第二天直接点名自己昨晚在墙角……
    现在一见面,就将自己抱住,手还不规矩。
    但偏偏,
    公主骂归骂,心里却并没有特别反感。
    说到底,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再者,郑伯爷有意无意又或者是为了缓解紧张情绪,豆腐,吃了不少,巴掌,也抽了不少,无形之中,已经让公主在这段莫名其妙的“感情”之中被动付出了很多。
    相较于都没正儿八经面对面见过的屈培骆,郑伯爷早就已经提前解锁了太多禁制。
    你付出了,你自然就舍不得了。
    容貌……
    公主觉得,郑凡长得不丑,甚至可以说,长得还算可以;
    但和屈培骆比起来,在容貌皮囊上就差了太多了,屈培骆放在哪里,都能算是地地道道的美男子。
    然而,从另一个层面上来讲,郑伯爷脸上的棱角,不经意动作间流露出来的杀伐之气,甚至是开玩笑时都能让你悚然一惊的深邃,等等等的一切,都是屈培骆所不具备的。
    女人如花,花开娇艳;
    男人似酒,越沉越香;
    再好看的皮囊,看久了,也终究会腻,而后者,越品越香。
    是的,
    在这位大楚公主眼里,
    她的正牌未婚夫屈培骆,已经被她归类到以色娱人的类别里去了。
    这真不是公主自己审美有偏差,也不是郑伯爷身上有什么另一个世界人残留的痕迹。
    事实上,刚在虎头城酒楼房间里苏醒过来的郑伯爷,在那段时间,身上可谓是散发着浓郁的承接自上辈子的宅男吊丝气质。
    无非是大场面见多了,腥风血雨看多了,人就成熟了,磨出来了。
    很多时候,连郑凡自己都没察觉到,他在很多地方,其实已经逐渐有了靖南侯的影子。
    而世人评论靖南侯时,会评论他的用兵之道,会评论他个人的武力,会评论他当年自灭满门的大逆不道,谁会去评论靖南侯本人长得英俊不英俊?
    换句话来说,当一个男人,都得将“长得好看”当作一个优点说出来时,意味着这男人得多废物?
    第三个,就是能力了。
    这个,
    似乎不用谈了,因为就是熊丽箐这个楚国公主都觉得,在能力这块,强行将屈培骆和郑伯爷放在一起,都有点替郑伯爷觉得委屈。
    曾有好事者评当世四大年轻将领,蛮族小王子,乾国钟天朗,大楚年尧,最后一个则是燕国的平野伯。
    但扪心自问,另外仨,所谓的战功,基本都是对内的,对外的建树很少,钟天朗倒是对燕几次主动出击,打下过一些战果,但那是因为燕人现在没打算大举南下攻乾,而平野伯,则次次在对外甚至是灭国级战役中缴获军功的。
    至于屈培骆,楚人都传其有乃父之风。
    当一个人,实在是没什么功绩好拿出来吹捧时,只能说他像父亲了;
    另外,
    他的父亲,大楚柱国屈天南以及屈氏最为精锐的四万青鸾军,则是死在郑凡手中。
    虽然楚人常将屈天南的死,对标燕国靖南侯,但不可否认的是,当日在玉盘城下下达杀俘命令的,是平野伯。
    至于文采方面,公主知道郑凡著过兵书,连自己的哥哥都曾找来看过,同时,他的文采,不经意间流转而出的才华文字,随随便便几笔下去,都是绝妙好诗好词,偏偏他还不乐意写,总觉得这个没意思。
    反观屈培骆,很喜欢给自己送他做的楚辞,但真的是相形见绌了。
    比来比去,
    连大楚公主自己都有些纳罕了,
    除了国家之见以外,
    现在抱着自己的这个男子,居然完全将自己的正牌未来驸马给比了过去。
    而国家之见,
    熊丽箐觉得自己可以不必理会,
    她曾爱慕自己的哥哥,而她的哥哥,现在就代表着大楚;
    既然自己的哥哥可以毫不留情地将自己当作朝堂拉拢的工具,去和屈氏联姻;
    那她熊丽箐,也能任性地去选择自己以为最好的驸马。
    国家,大楚,这些有的没的,她不想去在意,她只是一个女人,一个原本心中就有恨的女人。
    而且,冥冥之中,似乎有一种直觉一直在提醒着自己,错过眼前这个男人,她在未来,必然会后悔的。
    这大概就是女人的第六感。
    郑伯爷伸手轻轻点了一下公主的鼻尖,
    道:
    “怎么感觉我就像是猪肉铺子砧板上的肉,你在这儿挑挑拣拣的?”
    熊丽箐嘴角露出一抹微笑,道:
    “有么?”
    “有啊,你的目光,看起来就像是在挑肥的拣瘦的一样。”
    就在这时,
    寝宫外面传来了屈培骆的声音,
    他在吟唱自己的新作。
    殊不知,
    他的未婚妻,此时正坐在另一个男人的腿上,而那个男人,还是他的杀父仇人。
    其实,郑凡心里倒是产生过一些邪恶的念头,那就是抱着公主隔着寝宫的大门,让公主和屈培骆聊聊天;
    上辈子作为一个恐怖漫画的作者,郑凡更懂得什么叫真正的人性的扭曲道德的沦丧。
    但郑伯爷还是没那么做,
    原因很简单,
    怂。
    当初人公主在范府时,是我为刀俎她为鱼肉,自己大可随便地整,将其当做小丫鬟一样使唤。
    但现在,
    郑伯爷还真不敢玩儿火,
    这种程度的身体接触问题倒是不大,火候自己也能拿捏,但你真要是让她觉得自己在践踏她的尊严玷污她的人格了,信不信人家分分钟对你翻脸?
    人在屋檐下,还是低调一些为好。
    屈培骆到底在吟唱什么,具体的字儿,郑凡还真没听清楚,因为带着楚地雅言,相当于每个国家的“普通话”。
    但大概意思郑凡是听懂了,吟唱的是冬日的雪景,将公主比作洁白的雪,让他迷醉让他神往云云。
    郑凡低头看向怀中的女人,问道:
    “你喜欢这个调调?”
    熊丽箐眨了眨眼,道:“虽说他写得没你好,但他是用心写的,你是随意敷衍的。”
    “那你更喜欢哪个?”
    “写得好的。”
    “乖。”
    郑伯爷很满意这个态度。
    “你现在是不是很害怕?”熊丽箐开口问道。
    “是啊,怕得要死。”
    “怕得要死居然还敢偷偷过来看我?”
    我他娘的这是意外好不!
    老子压根就没想着要过来!
    郑凡叹了口气,
    道:
    “值得。”
    是吧,事儿都已经做了,人已经在这儿了,姑娘你都已经抱了,再去纠结自己出现在这里的动机和原因,那自己的脑袋岂不是被驴踢了?
    “你信不信,我现在就喊一声,外面马上就会有人进来将你杀死。”
    “信。”
    “没意思。”
    “你觉得我应该说我不信,然后你才好继续和我掰扯?”
    “我觉得,我们之间,没到这一步,我甚至从未想过,你会忽然出现在这座别苑里。”
    在一起才几天功夫,
    也没发生过超友谊的关系,
    哪里能那么快地建立起什么感情?
    熊丽箐并不傻,她不属于那种会被男人忽然强烈的雄性气息一熏整个人就七昏八倒的女人。
    “放心不下,来看看你,看看我的………猎物。”
    “我不喜欢这个词。”
    “我挺喜欢。”
    郑凡笑了笑,继续道:“说句心里话,我对你没什么感觉。”
    “你认为现在你对我说这个,合适么?”
    尤其是你的手,还在揉捏着。
    “咱们都是成年人,可以说说敞亮话,我对你,确实没有什么感觉,但你并没有让我觉得讨厌,你很聪明,我觉得你待在我身边,我不会反感。
    如果等大婚那天,你决定和我走的话,我欠你一个人情,这个人情,除非你自己作死,否则我会让你日后的生活,保留最大的体面。
    这就是我能承诺的了,别的,说得再天花乱坠,你不会信,我也就懒得吹了。”
    这时,已经吟唱完的屈培骆告辞了,他觉得,公主肯定站在寝宫门后面听完了自己的吟唱,他也对自己今天的表现很是满意。
    往回走时,脸上是带着笑意的。
    赵公公长舒一口气,本能地想回寝宫去,但犹豫了一下,还是在原地继续站着。
    他真的很想问问,那个男人,到底是什么身份,但他又偏偏不敢问。
    冬日的风一吹,裤裆凉飕飕的,滋味当真煎熬。
    但不想进寝宫破坏那二人的氛围,赵公公也不敢直接离开,他得放哨啊!
    作孽啊,
    作孽啊。
    这几声在心里的感叹,也不晓得是在感叹自己现在的遭遇,还是在感叹先前那位屈氏嫡长子的表现。
    自己那玩意儿被自己割了,自己已经做不成男人了;
    但先前在内院隔着寝宫门饱含深情吟唱得那位,
    赵公公觉得,
    比起这样,
    自己宁愿不做男人了。
    回头,
    看了看寝宫门,
    赵公公心里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现在在屋子里因为心神不宁外加屈培骆在时自己小心伪装所以一直没有分出心思。
    这个问题就是,
    那个男人在下庸城出现过,在这里也出现过,
    那么这场大婚,
    还能继续进行下去么?
    如果继续进行下去的话,
    岂不是以后公主嫁进了屈家,自己还得继续放哨?继续担惊受怕?
    那如果不能继续下去的话……
    赵公公马上惊恐地抖了抖腿,
    那自己该去哪儿?
    一时间,
    赵公公马上有些呼吸急促地舔了舔自己的嘴唇。
    ……
    “那,风四娘呢?”
    “她和我关系不同,她愿意为我死的,你愿意么?”
    因为如果我死了,她可能也会暴毙。
    公主沉默了。
    “或者,你们可以竞争。”
    公主沉默得更厉害了,因为彼此都是女人,所以更为清楚对方的段位,那个女人,近乎全才,自己根本比不过她。
    “我,我以后的孩子,是嫡子么?”
    孩子?
    谁说要和你生孩子了?
    老子现在连四娘的副本都没开发完呢!
    都怪小天天展现出的天赋,让四娘觉得,等自己二人实力再提升一大截后,再生孩子,孩子就能遗传到更好的体质,这使得郑伯爷其他位置都可以随意,但想生孩子,暂时甭想。
    但犹豫了一下,
    郑凡觉得有些时候,一些善意的谎言,还是需要撒的,都是为了生活不是。
    人家姑娘都和你说孩子的事儿了,你再不解风情也不能直接就地打击啊,真打击过头了,那自己可能真就得交代了。
    再说了,先前的“无情”“冷漠”话语,一是让人觉得真实,二则是为了后面做做铺垫,可不是真拽个脸跑这里来耍酷的。
    命,
    很宝贵的!
    “是,嫡子。”
    郑伯爷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他会承你的爵位吧?”
    郑凡听到这个话,轻笑起来。
    “笑什么?”
    郑凡将头压低,
    将嘴唇凑在了大楚公主的耳边,
    先吹了口热气。
    大楚公主身子当即缩了缩,
    “痒………”
    但接下来,
    郑凡的这句话,
    却让这位大楚公主一下子忘掉了身上的感觉,甚至,模糊掉了自己认为不在意但不可能完全不当一回事的家国之见。
    郑伯爷的这句悄悄话是:
    “爵位算什么?
    皇位,
    要不?”
    ————
    ————
    ————
    月票和推荐票,要不?
    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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