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大酋长 - 第十章 文明的雏形
长毛牛部落剩余的这些人之中,除了高牛、快马、山猫、硬骨头、野狐狸以及石熊是战士之外,其余的十六个人之中有三名年轻的妇女和十三个孩子。
成年战士的数量不多,这对于长毛牛部落残存的这些人顺利融入到高树部落中还是非常有好处的。如果剩余的这些人都是强壮的战士,那么即便是两个部落之间关系挺近的,那也不利于长毛牛部落的人融入到高树部落中去。
这是这个年代印第安人的常态。
部落之间相互合作又相互提防,就是这个年代北美印第安人的状态。当然,更多的是相互之间的厮杀......
如果说华夏两千多年前的战国时期是七个比较大的国家之间彼此厮杀,那么这个年代的北美印第安人之间就是几百上千个部落为了一口吃的和地盘彼此厮杀。
如果这个时候印第安人有一个足够强大的统一政权的话,这些可怜的印第安人也不至于被美国人差点杀的绝了种。
在这个年代,不管是英国殖民者还是法国、西班牙、德国、荷兰的殖民者,对于北美当地的土著还是比较尊重的。尤其是在现在这个印第安人数量占据了绝对的压倒性优势面前,来自欧洲的那些瓦西楚们还不敢对印第安人大打出手。
事实上,即便是美国独力之后,在一段时期内,美国人也不敢对印第安人动手。
一直到美国白人的数量足够多,而且热武器数量也足够多了之后,那些为了黄金和资源而不要命的白人才敢对印第安人举起屠刀。
而事实也证明,看似强大的印第安人因为就是一盘散沙,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权以及一支强有力的部队来保护他们,他们才会被人数比他们少很多的白人一个接一个的击破。
最终,原本在北美生活的多达二百万之众的北美印第安人,从美国独力之后到十九世纪末美国最终版图的确定这短短的一百多年的时间内,整个北美的印第安人被屠杀的还剩下不足二十万!
而造成这一切的根本原因其实也不能全都怪在美国人的头上,与北美印第安人自己没主心骨也有极大的关系。
就好像现在,哪怕只剩下二十二个人的长毛牛部落,要想融入到高树部落中去还需要一段时间呢。更别说那些完整的部落之间是怎样的彼此不信任。
不过这一切与石熊这个傻脑袋无关。
傻脑袋的名气其实在东切罗基族内还是比较大的,主要就是因为这个傻大个拥有一副人人羡慕的体格,但偏偏脑子傻得可以,所以很多切洛基族族人都听说过这个好像是天使和魔鬼集一身的傻大个。
作为和长毛牛部落比较亲近的高树部落,这个部落中的人自然也都听说过傻脑袋这个人。而当他们再次听说在那次战斗中,傻脑袋一个人面对六个成年切卡莎战士死战不退之后,高树部落中的人对于傻脑袋还是非常欢迎的。
一个知道保护部落,而脑子还不太好用的大个子,是每个部落的人都比较欢迎的。
这种傻不愣登的家伙,平时只要让他吃饱了,不管是打猎还是作战,那都是一把无比锋利的武器!最关键的是,部落中的高层还不用担心这种能征善战的强大战士抢班夺权!
每个部落都需要、都喜欢这样的人。
所以,除了那些五六岁的孩子之外,傻脑袋石熊是最快融入到高树部落的人。
不过,即便是这样,长毛牛部落的居住区还是被分在了高树部落的边缘地带,紧靠着那些高大的“世界爷”。
现在石熊已经能够确定高树部落其实应该就位于后世的小镇怀尔德伍德附近,因为在高树部落的西边缘,就是一条不宽但水流量很充沛的河流。
石熊知道这条河在后世就是那条被称作利特尔里弗河的河流。因为石熊知道,后世田纳西河上游的南岸,只有两条规模比较大的支流,一条是小田纳西河,另外一条就是利特尔里弗河。
只不过小田纳西河的宽度要更宽,水流量也要更大,所以这条河就只能是利特尔里弗河了。
高树部落居住的这片平坦的谷地就位于大雾山的山脚下,北边距离田纳西河大约有十公里,那些高大的世界爷就在高树部落的南边,部落的西边则是利特尔里弗河,长毛牛部落的人所居住的这片区域就位于那些美国巨杉和利特尔里弗河之间。
高牛虽然在那次战斗中受了伤,但他自从来到高树部落之后,还是经常见不到人。他毕竟是长毛牛部落的首领,也是一个非常勇猛善战的战士,所以当长毛牛部落残余的人来到高树部落之后,他就被高树部落征集了,连带着快马、山猫还有野狐狸也都被征集了。
他们需要为部落狩猎,尽可能的为部落的人收集更多的猎物。
至于傻脑袋石熊,现在部落中没人管他。一个是他体表的伤看起来很可怖,哪怕他体内的伤早就好了,可他现在的这副模样依然算得上是一名重伤员。
尤其是高树部落的人在得知他的伤是以一敌六的情况下造成的,很多高树部落的高层都不忍心征集石熊这个傻脑袋。
毕竟为了保护族人而身受重伤的战士,在整个切洛基族中都算得上是英雄。
所以,这几天闲来无事的石熊,每天除了在那些世界爷的脚下晃悠,就是坐在利特尔里弗河的岸边看着奔腾咆哮的河水发呆。
实话实说,高树部落的情况要比长毛牛部落的情况好太多了,最起码这里平坦的土地面积就远远超过了长毛牛部落。
和那些几乎过着游猎生活苏族人不一样的是,切洛基人被逼着南迁并来到了大雾山脚下,开始了最初级的耕种,后来又接触到了来自欧洲的瓦西楚之后,切洛基人的生活就稳定了下来。
现在的切洛基人可不像之前在五大湖区那样生活了,如果说苏族人依然是游猎民族,那么东切洛基人就是属于耕种民族了。
没错,哪怕整个北美印第安人在现在这个年代依然是处于蛮荒状态,可切洛基人却算得上是北美印第安人之中最为先进的种族了。
遍数世界上文明发达的种族,都是在耕种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游牧或者游猎民族的生活方式决定了他们几乎发展不出什么灿烂的文明来。
现在的切洛基族人其实已经具备了发展出一个文明的基础。不过就高树部落目前的情况而言,也仅仅是有了一个文明基础的雏形罢了。
要想真正的发展起来,高树部落还有许多事情需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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