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词论 - 第一章 宋词概述 四
v 词为“小道”与“别是一家”
诗余之名,一说是由于唐人乐府七言绝句之衍变为长短句;一说是指诗降为词,词是诗之余绪,这里反映出对词的轻视。当初民间新曲主要是通过歌女们的曼低唱传到文人手中的。这些文人大都生活比较浪漫,在对酒当歌之际,为了佐欢遣兴,销愁解闷,漫笔偶成,付诸歌喉。在这种条件下产生的歌词,自然多属描写男女情爱、留连光景之作,而词也就被视为“小道”“艳科”,不登大雅之堂。作者们对于这具有许多优越性的新兴诗体,既非常喜爱,又当作一种游戏笔墨。正如南宋初年胡寅《酒边词序》所说:“词曲者,古乐府之末造也。……然豪放之士,鲜不寄意于此者,随亦自扫其迹,曰:谑浪游戏而已。”这使当时有些流传之词常常作者难明,更有大量佚失。南宋大诗人陆游也因存在轻视词体观念而抑制自己这方面的创作。其《长短句自序》云:“乃有倚声制辞,起于唐之季世。则其变愈薄,可胜叹哉!予少时汨于世俗,颇有所为,晚而悔之。”并表示“今绝笔已数年”,不再犯此“过失”了。可见这观念给词坛造成多大的损失。
词之被轻视虽是其不幸,在另一种意义上却是其大幸。因为作者们于此卸下在作传统诗歌时的庄重礼服,换上便装,得以没有顾忌地尽量抒发自己心底蕴蓄的哀感顽艳之情,形式上也解除峨冠博带的束缚,只求赏心悦耳,随意采用新鲜活泼的语言、“里巷”“胡夷”的曲调,使作品具有活跃的生命力。
在中国古代,诗受到特殊重视。《诗·大序》云:“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乎诗。”诗的社会作用与价值被如此尊崇,诗坛上出现了大量反映现实的不朽之作。到了宋代,在诗中说理、博学的成份越积越重,文学之士不能自己的一往深情、万种闲愁便习惯倾吐于“诗余”“小道”。宋诗自有巨大成就,但或谓整个南北宋可称道的言情之诗,只数陆游《沈园》两首七绝,这也可说是其时诗坛的遗憾了。
北宋欧阳修是一位兼擅古文诗词的大文学家。他论诗主张“触事感物,文之以言,善者美之,恶者刺之”。他在词中则大谈其儿女私情,不讲什么“美刺”。其 《玉楼春》 云:“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大胆揭示“情”是人自身所固有的,表示了对爱情的热烈、执着追求。这里反映出某种新意识的萌芽,具有反封建礼教性质。宋代词人多倡言“多情”。豪放如苏轼,王保珍 《东坡词研究》 中列举其“重复使用‘多情’一辞”达十八处之多。“痴亦绝人”“疏于顾忌”的晏几道《点绛唇》公然宣称“天与多情”,谓其有情出于天所赋与,殆为人性之觉醒。此类观念实为明汤显祖“世总为情,情生诗歌”等论点的先导。
正式宣布词的独立地位的是李清照的《词论》。她挂出词“别是一家”的招牌,总结词的特殊创作规律,把那些“学际天人”的大学问家、诗人、文章家视为门外汉,而睥睨一切,大有惟我独尊的豪概。李清照倾注其主要精力于词。南宋王灼《碧鸡漫志》说她:“作长短句,能曲折尽人意,轻巧尖新,姿态百出,闾巷荒淫之语,肆意落笔,自古搢绅之家能文妇女,未见如此无顾忌也。”从其论的侧面可以看到李清照词的调度艺术成就及其词中的反传统精神。
从清新之笔抒写多情善感是初期歌词的特色,也是当时词人的开辟与新探;对传统诗歌来说是一种解放;但仅以如此写法为词的“本色”,也会成为限止词体发展的框套,故北宋中期苏轼等“以诗为词”,赋予词体以诗歌的多种职能,大幅度地丰富了“小词”的表现能力与范围,实为词之再解放。
v 婉约与豪放——宋词中的两种主要艺术风格
明张綖:“少游多婉约,子瞻多豪放,当以婉约为主。”清王士禎加以补充道:“仆谓婉约以易安为宗,豪放惟幼安称首”。(见《花草蒙拾》)这些从宏观角度概括宋词中两川主要艺术风格,而以秦观、李清照和苏轼、辛弃疾分别为其代表作者。这几乎已成为宋词研究中的通论。前代论词者多崇尚婉约而以豪放为别调,近世论者则有独推豪放为积极而以婉约为低靡。那些硬把宋代词人划分为对立的两派并在其间强分优劣的,均不免有其片面性或属机械论,有些学者完全否论两种风格流派的存在,也似矫枉过正。按词中之豪放与婉约乃属艺术风格范畴,犹南宋严羽论诗“大概”有“优游不迫”与“沉着痛快”,清姚鼐论散文风格之分阳刚与阴柔,近世王国维论美学之有宏壮与优美。两种概念本身有着相当的模糊性,两者相互关系也是辩证的,并非壁垒分明。宋代词人之分派乃后人参照其代表作品的主要特色而作大概的归纳,不是说其作品都是清一色,不妨碍他们创作或欣赏多种艺术风格,尤其大作家往往是多面手,更不是说婉约、豪放之外,词坛别无其他艺术风格存在。
“婉约”一词,早见于先秦古籍《国语·吴语》的“故婉约其辞”,晋陆机《文赋》用以论文学修辞:“或清虚以婉约,每除烦而去滥。”按诸诂训,“婉”“约”两字都有“美”“曲”之意。分别言之:“婉”为柔美、婉曲。“约”的本义为缠束,引伸为精炼、隐约、微妙。故“婉约”与“烦滥”相对立。南北宋之际《许彦周诗话》载女仙诗:“湖水团团夜如境,碧树红花相掩映。北斗阑干移晓柄,有似佳期常不定。”并评云:“亦婉约可爱。”此诗情调一如小词。“婉约”之名颇能概括一大类词的特色。从晚唐五代到宋的温庭筠、冯延巳、晏殊、欧阳修、秦观、李清照等一系列词坛名家的词风虽不无差别、各擅胜场,大体上都可归诸婉约范畴。其内容主要写男女情爱,离情别绪,伤春悲秋,光景留连;其形式大都婉丽柔美,含蓄蕴藉,情景交融,声调和谐。因之,形成一种观念,词就应是这个样子的。北宋中期时人曾说:苏轼的“以诗为词”为“要非本色”(见陈师道《后山诗话》);秦观“诗似小词”,苏轼“小词似诗”(见《王直方诗话》)。“本色”“小词”之论当属婉约派的主张。李清照“别是一家”说中认为只有晏几道、贺铸、秦观、黄庭坚“始能知之”(《词论》),反映她所崇尚也是婉约一宗,虽然贺铸以至李清照都有并不婉约之作。宋末沈义父《乐府指迷》标举的作词四个标准:“音律欲其协,不协则成长短之诗;下字欲其雅,不雅则近乎缠令之体,用字不可太露,露则直突而无深长之味,发意不可太高,高则狂怪而失柔婉之意。”可说是对婉约艺术手法的一个总结。
宋人也有以婉约手法抒写爱国壮志、时代感慨的,如辛弃疾的《摸鱼儿》(更能消几番风雨)及宋未周密、张炎等一些词章。但其表现多用“比兴”象征手段,旨意朦胧,须读者去体味。有些论者对原来也许并无专门寄托的委婉隐约之词,也深求其微言大义,如清代词论家张惠言《词选》评欧阳修《蝶恋花》(庭院深深深几许)、苏轼《卜算子》(缺月挂疏桐),句句为之落实时事,以为讽喻政治,那就不免穿凿附会,反而缩小这些词作的感慨万端而难以名状的典型意义。
婉约词自有其思想艺术价值,已见上文。然而有些词人把它作为凝固程式,不许逾越,以至所作千篇一律,或者过于追求曲折隐微以至令人费解,这就走到创作的穷途了。
“豪放”一词其义自明。宋初李煜的“金剑已沉埋,壮气蒿莱”(《浪淘沙》),已见豪气。范仲淹《渔家傲》(塞下秋来风景异)也是“沉雄似张巡五言”。正式高举豪放旗帜的是苏轼,其《答陈季常书》云:
又惠新词,句句警拔,诗人之雄,非小词也。但豪放太过,
恐造物者不容人如此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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