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风华 - 四九二、夜战之初
夜幕来临时阿骨打与岳飞,都通过斥侯的侦察知道了对方的存在。
只不过阿骨打不知道来的并非周铨本人,而岳飞也没有想到,率领大军出来迎击的竟然会是金国皇帝阿骨打自己。
双方都没有扎营过夜的打算,因为营养能够跟上,两支部队几乎都没有夜盲症患者,夜战对他们来说,并无不利。
但当两支部队距离十里时,双方终于发生了变化。
“汉军未立寨,要与我等野外浪战?”
传来的消息,让斡鲁觉得不妥,他想要劝阿骨打,但此刻阿骨打却听不进任何意见。
“他们要战,那就给他们战,难道我们还怕了他们么,区区万人,有何可惧?”
阿骨打下令分兵,他亲领铁浮屠开始放慢脚步,准备正面迎击,令嫡长子完颜绳果领骑兵绕道,向着汉军侧后方包抄。
“将士饥渴疲惫,还是先休息一会儿再战吧?”斡鲁又劝道。
“我们不曾进食,莫非汉人就曾进食?斡鲁,你还记得我说过的话么,我们能胜过契丹人,能胜过汉人,靠的就是我们能比他们更能吃苦!”阿骨打横了他一眼。
他却不知,比起吃苦,汉人不会逊色于这世上任何一个族群!
而岳飞所领的这支部队,更是最能吃苦最为顽强者。
与未曾就食出来作战的金人不同,这支部队,身上带着炒面、净水,他们在前进过程中,一边行军一边进食,虽然吃的只是没有多少味道的干粮和他们体温温热的水,但与金人相比,他们毕竟是饱的。
两军在相距三里处,不约而同放慢了脚步列阵。
此时夜已深沉,四周一片寂静,只有双方高擎的火把,如同星光一般,点缀着黑暗。
大战,一触即发!
岳飞抿紧了嘴,他知道,自己一声令下,就将决定此战的走向,这让他稍稍有些紧张,但更多的,是天生名将降临战场时的那种兴奋。
“夜战!”他在马上将长矛一举。
“夜战!夜战!夜战!”周围诸军,齐声欢呼,然后向着金军阵营主动进军。
阿骨打还是第一次看到迎着自己的部队主动上前的汉人。
此前辽**中的汉人,或者是宋国所谓的精锐,在他眼中,几乎都不值一提。
但这一支部队,他们昂扬的斗志,哪怕是在黑暗,也如同火焰一般,光芒四溢!
阿骨打看不清任何一张汉人的脸,可他却仿佛看到了每一个汉人的面容。
那种生机勃勃,是他这垂垂老朽的身体所没有的,甚至是他那些个粗鲁野蛮的子侄们也没有的。这让阿骨打心中嫉妒,他要摧毁这生机勃勃的军队,摧毁在古老的国度里诞生出崭新生机的汉人!
“休要输给了汉人,只要击败他们,整个汉地,都将是我们的奴隶!”他扬声高叫,马鞭同样指向对方。
然后他听到了炮声。
此时双方相距三里许,金人的重炮,也无法射击到这个距离。
可是汉军的不同,哪怕是野战所用的轻便炮,经过改良火药配方和先进的铸造材料,令其射程可以达到三里外甚至四里。
不过阿骨打对此完全不在意。
汉人只能靠着武器之利来作战了,但金兵已经熟悉了大炮,所有的金兵都受过相应的训练,再不会因为这可怕的声音而自乱阵脚。
阿骨打相信,只要金军不自乱,那么决定胜利的仍然是短兵相接,而金人勇悍,在这个问题上,绝对不会输给任何人。
“稍喝,你领本部前去迎战!”阿骨打向身边一将下令道。
稍喝本部有四千人,原是阿骨打幼弟吾都补的随卫,只是吾都补年幼骄纵,被阿骨打削减护卫,将稍喝调到了自己身边。他听到阿骨打的命令,知道这是给自己戴罪立功的机会,嗷的叫了一声,然后飞骑而去。
片刻之后,他所带的金人向着对面汉军之阵开始进发。
因为是夜战,故此阿骨打看不真切,只是发觉对面敌人,似乎也有一部不过两千左右,向前推进,竟然是以稍喝部针锋相对而来。
阿骨打眉头皱了皱:这些汉人,倒还真的自大!
“父亲,战场平阔,我们何不全军压上?”有人在他身后建议道。
却是他的第九子阿鲁补,因为年少,所以军略方面还有所欠缺,这才提出如此问题。
此时天黑,若真是开始混战,金军人多,必然更乱,只怕会有许多互相残杀之举,反倒给汉人可乘之机。故此阿骨打宁可一点点添兵,也不愿意进行一场完全混乱的大战。
他虽然狂妄,但作战之时其实非常谨慎,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将战事拖到天明。天明之后,绳果所领骑兵,会出现在汉人的后方,那时再全军压上,则此战必胜!
只不过他还是低估了宋军的战斗力。
稍喝的部队才逾众而出,他们所点的火把就成了靶子,使得他们受到汉军火炮的集中轰击。
以汉军编制,每千人必有六门轻便的野战炮、炮兵一百二十人,岳飞部共万人,六十门野战炮集中开火,虽然稍喝部有意散开,却仍然受到极大打击。直到双方接阵,他们都无法布成密集的冲锋阵型。
而金人也有炮,但不但数量少,更是笨重不堪,射程也近,故此对汉军几乎毫无影响。
双方接近至百步之后,为了防止误伤,汉人的炮火开始向后延伸。到六十步时,稍喝原本以为可以喘上口气,他的兵力损失并不太大,仍然远胜过对方。可是不等他这口气喘出来,就听得对面阵营之中可怕的嗡嗡声响。
那是弩!
原本大宋就以弩见长,各种机弩让辽人闻风丧胆。到得如今,周铨手下工业化生产出来的制式弩,不仅威力增强,而且数量增多,所有士兵,几乎人手一把。而且这种弩的射程,虽然不能和岳飞这种能够开三石弓的强横之人相提并论,却也比一般的一石弓要远。
至少六十步这个距离之中,大多数金人的弓箭只能勉强抵达,而宋人的制式弩则是件件都有杀伤力!
稍喝在一瞬间便看到,自己的队伍象是被咬掉一口的饼,中部出现了一个向内陷进去的缺口。他越是向前,这个缺口就越大,当他冲到面前时,他惊恐地发现,自己的人数,已经与对方相差无几了。
倒不是真有这么多人被射中,而是火把熄灭,人群混乱,让稍喝做出了误判。
这就是夜战的坏处,能够保持阵型的一方对上不能保持阵型的一方有着绝对优势。
“锋!”稍喝听到对面的汉人大喝。
“锋!”所有的汉人都喝了起来,然后他们放下弩,抬起长枪,如山如林,向前移动。
轰的一下,虽然无声,可是在稍喝心中却生出巨响,他残余的部队,就在对方一轮冲击中粉碎了。
他自己,都是失魂落魄,不知道怎么才从这样的境地中走脱,只是在他的意识回复之后,才发觉自己已经跪在了阿骨打的马前。
阿骨打挥了挥手,立刻有人将稍喝的脑袋直接砍下。
“废物!”阿骨打冷哼了一声,他扬眉看向对方阵列,那边火把并未减少,看起来他方才的冲锋,完全没有给对方造成什么伤害。
“当真是废物!”他又说了一声,然后下令:“准备,让他们攻来!”
既然主动出击无法撼动对方阵营,那就等对方攻击,在对方攻击中寻找破绽,然后再一击致命!
反正拖时间也没有关系,时间拖得越久,对金军越有利!
他虽然是如此想,但在他心底也明白,对手是一支训练有素极其顽强的部队,哪怕他真的占据了上风,恐怕也不能短时间打垮他们。
斥侯带来的消息,这样的部队有近两万……周铨这些年间,可没有歇着。
阿骨打心里已经将自己对此战的期待降低了,他想要的,不再是凭自己的力量将对方消灭,而是缠住对方,让其进退不得。
或许只有等斡离不与吴乞买来,数军会合,以十倍以上的力量,才能够真正击败这支部队吧。
这个时间,斡离不应当已经得到消息……他在大宋的应天府那边,能不能及时抽身?
对吴乞买,阿骨打很放心,自己这个弟弟狡猾多智,有如狐狸。但对斡离不,他则有些担忧。
应天府前,斡离不抓着手中的印符在微微发抖。
女真的文字才刚刚创立,故此阿骨打给他下令,靠的是口述,而证明口述真实性的,就是使者带来的印符。
还是上当了!
周铨的主力根本没有去日本,而是在等待机会。
更让他气愤的是,周铨的主力没有来这里与他会战,而是在武清登陆,直接去打他老子去了,这分明就是看不起他!
但他心底又不得不承认,哪怕就是这样,自己……也奈何不了周铨。
只带了三千人入城,加上城中军民相助,自己十余万人围攻却没有占得半点便宜,反而是粮道屡屡被袭扰,全军疲惫,已无战意。
此时他面临着抉择,他不可能不回军救援他父亲,否则他父亲真有什么意外,他这里也会撑不住。
但回去……周铨会轻易让他脱身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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