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玫 - 第四章 司机的一天,与第一个刺客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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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些感觉这是我的工作。

    三天后的一个早晨,我手里拿着一只笔,一张白纸。

    我回忆了一下,如下写到:

    我开始工作,

    当了三天司机,

    卸了三根膀子,

    杀了三个人,

    喝醉酒六次。

    (假装的。)

    ……

    我从桌上打开的烟盒里抽出一只雪白的南京牌香烟,划根火柴点着,在烟雾迷茫当中,我独自享受着一个不无孤独的清晨的宁静。

    我一步跨到窗户上,眺望着高高低低参差不齐的楼房建筑,大街小巷忙忙碌碌穿流不息的人流、车辆,以及远处的埋在迷雾当中的人群,一望无际的江面。江面之上,一个结实的男子,大约三十岁左右,独自一人手持竹杆,逆流而上,他像是在打鱼的样子,又仿佛内心有所牵挂,所以身子一动不动,如风景一般在江面静止不动。

    三天时间,我知道了这座城市的名字,以及大街小巷的名字,江的名字,人们最爱吃的放满红红辣椒的平平常常随处可见的菜肴的名字。知道小孩子们时常喜欢在哪个小巷玩你追我赶的游戏,喜欢在哪个小巷唱着儿歌。

    我坐在第十二层楼窗台上,背靠着窗户,为了想知道我们到底怕不怕死去,我将另一扇窗户打开,两条腿伸出窗外悬在空中,臀部轻轻地坐在窗外的水泥台上,两手撑在外面。原来我对死亡一丝恐惧也没有,如此这般,我仅仅从内心,从全身各处感到从未有过的惬意,远处的电线杆看的更清楚了,上面和我一样坐着几十只乌鸦,它们抖了抖被清晨的雾水打湿的翅膀,朝我这边飞来,在接近我的时候,为我迎来无比凉爽的味道。尔后,在我眼前不远的地方划过一道曲线,冲上云霄,飞往更遥远的天空。

    接下来,我该做些什么呢?

    我回到桌旁,点燃另一只香烟,在烟雾里回忆或者思索问题是我的习惯。我确信很久以前,我也拥有这个习惯。

    接下来,我该做些什么?这似乎并不重要。我像是害怕自己再次失忆一般,或者我随时又有可能赤身裸体地从没有梦的血淋淋的地方醒来,周围的一切丝毫也记不起来,那该怎么办呢?

    那倒也没有什么?但我总觉得恍若真是那样,我会趁着记忆完全消失之前,再回忆几次,像看电影一样,觉得电影不错,便去电影院多看几次。以后遗失了,彻底忘掉了也无所谓。至少曾经拥有过。

    说也奇怪,三天时间,每天晚上十点十一分我都会卸一个人膀子,杀死一个人。

    不过都是为了做一个称职的司机,和照顾小胖子的尊严。

    “胖子!”从电线杆转过来一个脑袋,是一个和我一样身穿黑色衣服的年轻小伙子,大约二十四岁左右。

    小伙子伸长了右胳膊,他直直地走过来,身体一点不晃,右手指直直地指着站在我右侧的小胖子。

    “胖子,你为什么这么胖。”

    他终于走了过来,他的声音吵到楼上的人了,几扇窗户里面像起风的森林一样摇晃了几下窗帘。

    他直直的胳膊横在我的眼前,虽然跟我无关,但我决定把它卸下来。

    他的胳膊掉在了地上。

    他的目光这才像深更半夜路过一个向左拐一百八十度的下坡路,以急刹车连带急转弯,朝我转了过来,他要是少一点对我的轻视也许记忆里的我的一部分就不会唤醒对陌生的他的伤害。

    他呼出一口热气,泛着白雾,里面全是酒精。我这才明白他喝醉了。

    “快跑!”我轻轻地告诉他,又像是我们俩并排在急速的风里逃跑时,我突然凑近他的耳朵告诉他的。

    他明白我的意思,转身溜进漆黑的夜色,被房屋的暗影完全遮掩起来。

    那是在第十二层楼的一个大厅,小伙子依旧身穿黑色的衣服,他站在窗户上,但他直直的指着小胖子的嘴唇。

    “我要杀了你。”

    “为什么?”我问他。

    “我要杀了你,”

    我明白了那仿佛天经地义,和爱一个人一样,恨一个人也没有原因。

    他不过想跳楼罢了,还要在离开这里的一切的时候,与这里的一切再上演一幕滑稽的戏剧。

    枪响之后,他掉在了倒数第十二层,即门前的十字路口上。

    也许子弹根本就没打中他,打中他的概率为一百分之一百。

    居然没有人惊讶,舞会照常举行着,一切恍如没有发生过。

    第二天,我坐在车上看一份重庆日报,上面出现了他离开这个世界的面孔,我没有在意图片旁边报道性的文字。翻到背面,我却找到一篇值得一读的文章。

    题名叫《天才梦》,竖着写的,作者署名:张爱玲。一听就知道是个小姑娘的名字。

    天才梦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划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我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但我的思想并不为它们所束缚。八岁那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个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克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

    我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我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了兴趣。现在我仍旧保存着我所绘的插画多帧,介绍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克力店,屋顶花园。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一座凉亭。我不记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与社会主义——虽然缺少这两样文明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像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黄昏”,“婉妙”,“splendour”(辉煌,壮丽),“melancholy”(忧郁),因此常犯了堆砌的毛病。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看《聊斋志异》与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便是为了这种有吸引力的字眼。

    在学校里我得到自由发展。我的自信心日益坚强,直到我十六岁时,我母亲从法国回来,将她睽违多年的女儿研究了一下。

    “我懊悔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她告诉我,“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过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哪儿我还茫然。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

    我母亲给我两年的时间学习适应环境。她教我煮饭;用肥皂粉洗衣;练习行路的姿势;看人的眼色;点灯后记得拉上窗帘;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千万别说笑话。

    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我的两年计划是一个失败的试验。除了使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亲的沉痛警告没有给我任何的影响。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风笛),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顶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我认真的读了一遍,莞尔一笑,想必是一个还不到二十岁的顽皮而有些倔强的姑娘写的。

    我想了想,觉得可笑,也许很久以前,当我再年轻一点的时候,也和她一样,喜欢写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喜欢阅读一些乱七八糟的书刊。

    幸好所有的一切,三十六岁以前的东西,我都不记得了。我之所以知道我三十六岁了,其实也只是假设而已。我假设自己三十六岁,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

    我将报纸又翻回去,这时注意到图片左侧一句有趣的话:从死者身体里取出的子弹,是金黄色的,不是纯金的,据说这是一位老将军的手枪里的子弹。

    我是个冷酷的人,或者假装冷酷的人,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何会这样。会不会,那女孩的爷爷年轻的时候也这样,我一不小心穿了他的衣服,还不想脱下,就变得这样子。

    我退下枪里的子弹,一边数着,一边漫无边际地在众多思绪纷纭当中希望找到一块平稳的立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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