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玫 - 第一章 一切从这里开始,扑朔迷离,与法国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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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节奏   长途跋涉,与将军的泪水

    那是一个寒冬过后无比明媚的春天,我跟随大队伍,从东北一路南下。

    春天是个易于做梦的季节,但我们是在打仗,身边时常消失那么几个人。

    这些都很正常。

    而我不过十三岁的孩子而已,没有太多的梦可以做。只是走路,走好多好长的路,即使脚下的草鞋磨出了洞,脚底全是血泡。

    将军哭了,我很笨,不知道他长满皱纹的眼睛里为什么会丢出泪水。他抱着我的脚一阵痛哭,从怀里掏出一双黑色布鞋帮我穿上。

    他凑近我的耳边,问我痛不痛。

    我莞尔一笑:不疼。

    他取出胸前口袋里一枚铜绿色的和硬币差不多大的勋章塞进我的兜里。

    他捂着嘴唇转身就离开了。

    我再未见过他,直到一天他牺牲的时候。

    我在战壕中间,转身望见右方一个小草垛一般的房子上方爆开一团火花。

    我朝敌人开了几枪,肩膀中了一颗子弹,一摸只是衣服被划破了。

    我爬在战壕里,向那个草垛一般的房子靠近。

    他的背影,他爬在壕沟里一动不动,双手直直地想够到战壕上方,他想再看一眼敌人还剩多少,攻到哪里了。

    我弓着身子,爬过去,靠近他。火光已经熄灭。他已经牺牲了,眼里流着泪水。我从他上衣兜里又掏出一枚勋章,这一次,我亲自为他戴在身上。

    一枚,两枚……我忍不住泪流满面。

    “啊!”我抬起头仰面天空像狼一样嚎叫,却像小羊羔一样悲伤难过。

    敌人已经全部被消灭了。而将军却没有剩下来,再见我一面。

    《飘玫》,是一部黑色风格的小说。

    1

    我坐在一棵树下,树周围是一片茂密的树林,前面是一片河流,水流想亲吻我的脚,但我总不给它机会。我觉得自己在逗一只顽皮的小狗一样。

    我身穿一件黑色大衣,头戴一顶黑色圆顶礼帽,骨瘦如柴的一双腿上一条长裤也是黑色的,脚蹬黑色皮鞋。

    我之所以坐在这里,享受晚风的凄冷,是因为有一堆东西正堵在我的脑门上,既进不来,也出不去。这说的像在梦里一般,这么无奈。像个小偷的梦。小偷手里攥着黄金,但一切像黑色的小手枪一般突然卡壳了,右手不能动了,既拿不走金子,又不能不拿走金子。就是差不多处于这样的状态。

    我似乎刚刚打过仗。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刚刚我在河那边的林子里来着。

    情景恍惚如下:

    我睁开眼睛,首先看到的当然不是我自己,我手上又不像黄花大闺女整天拿着面镜子。小溪哗哗的流着,像小孩子在哭一样。我身边到处都是血,血下边到处都是尸体。我身上还压着一具。

    我当时却一点也不害怕。令我感到莫名其妙的是我身上居然没有衣服。什么也没有,白白的,连任何血渍呀,脏东西呀也没有。

    我不知为何像是一种习惯,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有这种习惯。我拔腿就跑,朝身后有水的声音的方向跑,大概是因为那水的声音听起来相当美妙,是小小的瀑布的声音,瀑布似乎离的远远的,反正在这里看不见,隔着至少几千棵树。

    我感到一阵开心,难道是因为以前的我喜欢跑步来着。

    我闭上眼睛跑,尽量把身后那堆乱七八糟的东西通通扔在后面。但有那么一刻,我居然想起他们了。他们端着枪,似乎有一大群人在后边追着。我身边一个小伙子,他尽然一边不顾我仓惶逃窜的表情,一边想解开我身上的衣服。他真可恶,虽然我知道这次我必然死去,但也不至于这样做,这样侮辱我的人格,让我提前就光着身子,去见上帝。想一排人整整齐齐去见上帝的时候,就我一个站在中间光溜溜着身子吗?不,我当然不允许他这么做,不允许,一点也不允许。

    我脑子里一边想着,但我的手脚却不受控制,我一边绝望的想着什么,大概死亡的事情,也许不是,一边望了一眼他的脸。回过头来,看看自己不断前后摆动的两只手,不断向前迈的两条腿,它们四个家伙天生都只会做这个似乎,我真想,真想……

    我想什么来着,后来……我忘了。

    反正衣服裤子不知跑哪儿去了,靴子,袜子,都不知跑哪儿去了。

    我想睁开眼睛,希望看见那从瀑布淌过来的河流。

    眼前一闪而过:他们一起扑往我的身上,我们一起望着一枚长长的圆圆的像无比清新的一个早晨一个老太太洗的大萝卜一样的东西从天空正直直地滑向我们。

    我睁开眼睛,没想到已在空中飞舞着,我丝毫也不害怕,身上什么也没有,刚刚离开林子闭上眼睛回忆到的那一切似乎像小女孩的哭声一样,已消失的无影无踪。恍然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从天空出生,因此,才这般赤裸裸。

    我一直游到对岸,冰冷刺骨的水荡漾在我赤裸裸的皮肤上,好像无数风情万种的女子躺在我的身上刚刚睡去,即开始做梦一般。

    我突然觉得我会不会很久以前有这样一个不好的习惯:特别色。

    我微微一笑,在无比宽广的河流当中。我相信应该没人看见。

    一只大鱼“嘣”跃出水面,我不想打扰它们,赶紧爬上岸边。

    一个黑色的背影坐在海拔比我高四五米的水泥台上,我喜欢他那身衣服,从头到脚都是黑色的,像这时正从树叶缝隙里的天空飞过的乌鸦一样。

    我捡起一颗小小的石子,准备扔过去,打在他的头上。他晕过去了,或者死了,我便把他扒光,在他未知的时光里,穿上他的衣服,就像上帝刚刚那样对我做的一样,让我光着身子跑了好几公里,还度过一片冰冷的江面。

    我莞尔一笑。手里捏着的石子却不知不觉掉在了地上。

    他倒在了台上,像终身玩皮影的老头一般,灵魂都被吸引了去,在不知不觉的时间里。

    我爬到他的身边。他已失去气息,冰冷的刀子在腹部切开一个小口,刀把小小的也是黑色,与全身的衣服正好融为一体。恍若沉睡的雕塑一般,这样就完美了。

    难怪我将小石子都扔掉了。

    我有些悲伤,穿上他的衣服的时候。因为无法让他听见感谢的声音。

    为了他的荣誉、体面,我将他和刚才的我一样赤裸裸的身体扔进了水里,连同他心爱的匕首。

    那小小的匕首掉进水里,正好插在一条小小的鱼的身上,鲜血立刻染红了一片小小的水域,也许算是最后的祭祀。

    我望着那片腥红的水域,在清晨昕薇的阳光里,它的红色渐渐退去,像要睡着一样,恢复平静。

    黑色大衣里面,似乎有什么小小的圆圆的东西硌着腰部,我顺手伸了进去,掏出来放在手上,是一块带有长链的怀表,翻过背面,上面印着一个老太婆的脸,我想了想,大概是慈禧太后,再不会是别的人了。

    我像检查员一样,将手路过身上所有的口袋,有不少新的发现,一把黑色手枪,二万六千块钱。钱币上写着繁体字。

    我将以前所有的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幸好这些简单的数字、汉字记得些,一些历史知识似乎装在脑子里。

    我不知道这些钱有没有用,能让我少饿几天,不过这把枪,我倒是挺喜欢的,它大概可以保护我,或者让我保护想要保护的人。

    我注视着从细碎的树叶间隙掉在水面的阳光,有那么几分钟,我静静地看着它们,良久,目光毫无知觉滑向远处波光粼粼的江面,再向北门,传来瀑布的影子,它像一个嗓音优美极致的女子的舌头恰如其分、天衣无缝地悬在远远的山涧悬崖之上,为了送给我们这永远的清唱。

    我收了收衣襟,扣上从上往下倒数第二颗扣子,总不能一直呆在这里,我转身便离开了,步入茂密的树影下一条狭长的水泥路面。

    没想到这尽是一个令人开心的地方,一座开心的城。

    虽然是座山城,但到处都是水域,河道,大概属于南国的一座城池。

    我步入一个较高的台阶上,俯瞰这里的一切,形形色色的建筑,或许外表显得有些陈旧,但都严严实实地遮蔽在一种不知名的阔叶林里。由长河围起来的广阔的天地,仿佛一片原始森林,一个动物世界。猴子不住的在窗台上挠着惺忪的睡眼瞧向远处,或许正盯着我看。我瞬间觉得这些豆腐块一样的建筑不过是这群猴子们的玩具罢了。

    想到这里,我早已下了台阶,在一个小店吃黄焖鸡米饭的时候,门外传来一个小女孩的哭声。我转过头去,觉得那没有什么,又吃了一块鸡肉。放下筷子,走出门外。

    我拍了拍小男孩的脑袋。

    我对小男孩说:“赶紧去追,她喜欢你。”

    他立刻明白我的意思,头也没转,去追那女孩。

    几只黑色的鸽子扑棱着翅膀,像乌鸦一样,飞过楼顶的石钟,成群结队,绵向远处。

    石钟正显示十点过三分。

    一辆电车从路那头缓缓地滑行过来,停在我的面前,等门打开,我登上去,坐在一个手里抱着黑皮笔记本的小伙子旁边。电车重新启动了,车顶上如蜘蛛网一般的铁丝发出幽静的声响。路两边的房屋、面孔缓缓移动。几个乞丐因为什么争吵起来,一只哈巴狗嘴里咬着一只猫儿疯狂的逃窜,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从对方的眼里红着脸背着手转过身去。

    我身旁的小伙子,他终于打开了笔记本,翻到中间一页空白纸上,写下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语:

    早上七点半,我专心的坐在公交车上想那女孩。

    我掏出手里的怀表,一看指针正好指在十点二十九分。但我没有提醒他。大概我们的世界近在咫尺之间也存在时差。

    在一个圆形大楼脚下,不远处坐落着些许再平凡不过的二三层低矮的房屋。低矮的房屋边上有一个月亮形状不是满月,而是略微弯曲的,你知道,这样一个月亮形状的广场。

    我在这里停了下来。我坐在台阶上,这时我还没有想到原来我无处可去,没有认识的人,没有房子,这座城叫什么名字,广场旁边的路面、这片区域叫什么名字。我全然不知道,我像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一样,或者从一个蒸馒头的笼里刚刚出来被蒸去了几乎所有记忆,重新来到这个莫名其妙的场所。

    我仅仅知道身上这套衣服是一个老头的,身后这片小小的地方叫月亮广场,地板上写着呢,哪个顽皮的妈妈教小孩子练字写的吧,歪歪扭扭的字迹。我倒不怎么讨厌这风格。

    月亮广场最东边,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几把红色椅子,每一把椅子上都坐着一个接近三十岁的男人。他们的打扮,像是刚刚从英法归来的华侨吧。每个人手中都有一把小提琴或者风笛之类的乐器。中间一个小伙子演唱着一首不知哪国的乐曲。但我乐感非常好,那音乐大概来自法国或者离奥斯维辛不太远,既富含死亡之后的幽默,又不时生发灿烂的光线,像是几个孩子在同一片树林底下玩捉迷藏的游戏,这般的感觉。

    一只小狗在门口的台阶上正舔着一个小男孩的脸,向他走近的一个中年妇女的脸好像显得非常生气。

    但这些似乎并不重要,我注意到距我眼前不远的地方,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子正在逗一只桃色的猴子玩着。她头戴一顶金黄色的卷沿为红色的风帽。猴子最喜欢的动作,就是像猫捉老鼠抓她的帽子,而那女子显然不怎么情愿。

    我注视着她的样子,或许我正在想其他的事情。等注意到时,猴子尽在我的怀里,像小偷一般,摸索着我的内衣口袋。它滑稽的跑回她的面前,我注意到她从猴子口中取出一把手枪,那应该算是属于我的东西。

    我正准备将它拿回来的时候,她左手握着手枪,向广场后边的树林里跑去离开了。

    我追了过去,觉得好多天没有如此奔跑过似的。她身穿一件米黄色连衣裙子,我不知道我为何有些兴奋。

    她手里拿着枪,而且里面装有子弹。但我十分确信她不会向我开枪,至少现在。她跑得挺快,想平时大概也不缺少运动,至少是喜欢与舞蹈类似的全身性运动。但与一个三十来岁中年男子比起来,她还差远了。我故意与她相隔三步之远的距离,我喜欢她的背影,尤其是她身上那条金黄色的裙子与金黄色的红色卷沿风帽。是谁都愿意追逐着这般年轻的女子,永远也不想停下来。

    她突然一扭身瘫坐在地上,大概是跑不动了。这恍然令我想起非洲大草原上一个孤独的黑人马拉松式的追着一只母羊,直到羊羔跑不动了,倒在地上,被黑人扛在肩上带回家去。但我却不需要把她扛在肩上,这是显然的。

    她望着我妩媚的一笑,右手伸得笔直长长的想把枪递给我。她的这一举动简直令我全身都要抽筋的想笑。假如我是在一个没有人的深渊里面,我一定要拼死拼活笑三天三夜,就为这事。但我全然忍住了。我向前走过一步,伫立在她的面前,假装严肃,保持平静轻松的表情,像是不经意,或者还不太愿意,无所谓的样子从她手里接过枪,放在眼前晃了晃,吹了一口热气,像是上面沾了好多灰尘一样,尔后将枪揣进大衣内侧靠近心脏的黑色口袋里。

    “你为什么不开枪打我,你不怕有一天我会拿这支枪毙了你吗?”她依旧保持着满脸的妩媚。

    “是吗?”

    “你知道我为什么想找你玩。”

    “不知道。”

    “因为你这身装扮和我爷爷很像。”

    “很像?”

    “简直一模一样。让我闻闻。”

    她一边说着,拉过我的手臂,将鼻子凑近过来。她的动作简直像刚才那只小狗一样可爱。

    “嗯……居然和爷爷身上的味道一样耶!”她不无惊奇的的说。

    我想起刚刚那个老头,那个自杀死去,被扒掉衣服,为了表示尊敬扔进河里的老头,或许那就是她的爷爷。

    “怎么和爷爷的味道也一模一样。你见过我爷爷?”

    “没有……”

    她显出十七八岁的女孩子那般天真娇媚的样子。我一时尽对她产生些许怜悯,就仿佛她爷爷真的就是我杀的。我一边倾听她柔腻的话语,一边想着:面前的女子,她还不知道她爷爷的死去,她要是知道的话,该立刻长大,变得多少成熟一点才是。

    我摘掉头上的黑色圆顶礼帽,送给面前的女子,这本来就是她家的,她爷爷的。我不知道我为何一定这样做,大概算是替已经死去的人留给天真的她一丝留恋往返。同时,我也总不能将身上的衣服扒光,把属于她家的东西全部归还给她。

    她揭去自己头上那顶红色卷沿的可爱的小小的帽子,将黑色的礼帽戴上去。尔后,恍然觉得无比开心,露出莞尔一笑,随口说了声谢谢,转身便离开了。

    我看着她的背影,瞥了一眼,被她坐过的草地。她一直很开心的样子,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神态,像是出生以前,为了来到这个世上,上帝也精心为她准备了面具。

    我转身离开这片滑稽的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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