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惨艺术+弹亡 - 分卷阅读13
悲惨艺术+弹亡 作者:行匪
分卷阅读13
!
“这样就可以把自己建立的东西,以无限的耐心,一点一点地,在漫长的时光里慢慢摧毁——对不对啊!”
……悲剧美囊括较大,可以跨三度:即美,丑,和糅合两者的病态畸形。
“格雷!”阿尔听他越说越不对劲,大喝。心脏震栗,他感到自己双手发麻,胸口奇怪地滞塞。他又气又急,甚至不知该不该反驳。裂变扭曲是艺术一形,凄美是一种动人的力量,悲剧增添美,这点他从未怀疑过——至少在现在以前。
“看到别人痛苦挣扎,你们就欢笑,兴奋大叫!”格雷跳上床大嚷:“你们都是这样!一群虚伪的四足牲畜!”
说到最后,他的胸膛剧烈起伏,死命咬牙,小脸红像着了火,眼泪不受抑制地滑落。一阵晕眩袭来,视野中,阿尔加和记忆里那个恶鬼的形象重叠融一,他想把他从地狱拽出来再杀死一遍。
“格雷,格雷!”他听见话音透出慌乱心焦,继而被紧紧抱住:“不难过,不生气,好吗?我不会这样,我不是那样的人,你知道我不会!相信我好吗?相信我。”阿尔加将他拉开,手指按在他的后脑,掌心盖住他的耳朵:“我不会,不会这么对你……别哭了。别哭了。”
哦。
原来,你也哭了。
三十三、
待一切平静,阿尔加给格雷换了衣服。格雷累得睡着了。阿尔加望他,他的脸很漂亮。他想,他的笑容臻至灿烂,他脸上的痛楚让他心碎。怎么会呢?他重新思考刚才格雷所说,有人伤害了他,用很残忍的手段伤害了他,他在他身上刺了一幅画……那凤凰有多精致,那色线有多繁复,那疼痛就有多彻骨。你们这些人……他回忆,你们都是搞艺术的。
可想格雷遇到了一个疯子,一个病态追求艺术美的刺青师。不知道是在认识他之前,或是这两年……阿尔加的心抽痛一下。我缺席了这两年……还有什么?他已经下地狱去了。你再见不到他了。格雷安全了?
他忽而想到格雷脚踝处的龙翼纹身。是同一个人干的。
内心波涛翻滚。为格雷,也为自己的无能为力,惶惶之无助感哽塞喉头。只能在心底暗暗立誓:我不会让你委屈。我不会让你受伤。
三十四、
听过这么一句话吗?艺术热爱死神,我们的艺术对死神尤其钟情。我们的血夜中就有崇拜牺牲和死亡的基因。生活向往的是主动脉的破裂。*
没听过?那现在记住它。它是妈逼的萨缪尔的教条。
你原来是不是觉得我自信,甚至有点自傲?
其实我跟你想得不一样。我不自信,还有点脆弱。
一时不知从哪里开始……就从我小时候讲起吧。
我自小父母离异,我是由父亲带大的。他说我长相像我母亲,哪里都像,只有一双绿眼睛是随了他的——你明白我为什么好看了吧。
我没长成我父亲那样强壮的体格,一直很瘦小。我父亲不怎么关心我的穿着,头发也留了很长,以致于班上的男孩都叫我“脏兮兮的娘娘腔”“娼妇的儿子”,女孩也不喜欢我。我尽量不让他们注意到我,你明白吗,就是不动不说话,每天祈祷着不要让他们看见我。老师?我从来没想过告诉老师,哪怕那时老师都和和颜悦色地问我“是不是有人欺负你”,我打死也不说。
我见过恶霸欺负其他男孩,那个男孩告诉了老师,结果等来了更多更重的报复。所以说了又有什么用呢?
只要不被人注意到就行了。我不想让任何人注意到。
我从小就学会当一个存在感很弱的人,每一次受到欺侮,我就尽力让它变得更弱,我恨不得隐形……可是我想啊,我的父亲对我很好,他只有我了,我是他的儿子,如果消失不见,他该多伤心……我抱着这个想法活着。那时我还活在他人眼里。
直到我17岁生日,父亲死了。他被碾过的脖子没有得到及时救治。一个警察联系我,叫我认领尸体。那时候……抱歉我不想回忆他的死状。那时候,尸体旁边散落了两个不大的音箱,它们是我的生日礼物。我带回家,其中有一个坏掉了。那段日子我浑浑噩噩,像行尸走肉一样。
后来我的姨母支持我读完大学,但是我们从没见过面。
说这些话我想表达的是,自从父亲死后,我如愿以偿成了别人眼里的隐形人。你不明白?就是很奇怪,以前我尽量不惹人注目来自我保护,但麻烦总还是自己找上来。父亲一死,麻烦再也找不到我。人们见我一两次,就忘记了,我在他们身边都不知道。
这点很好玩,他们是看得见我的,但只要我不出声,他们就……看不见。
所以我在每天坐在gattopardo门口也不会有人认得我。这是我小时候的祈愿,直到长大了上帝才让我如愿以偿——我是说,如果真有上帝的话。这像不像是一种超能力?也许我可以当个特工。*
-----------
*这句话选自sa阿列克谢耶维奇《二手时间》,不过与原书语境不同。
*真实的特工并非007那样拉风的帅哥,而是长相平平毫无特色给人印象普普通通的人,这样的人更能胜任特工伪造/扮演多重身份的角色。
三十五、
大学里我才注意到自己的不同寻常。我花了一年的时间确认:我自带负片效果,很容易在别人眼里失焦。同学,教授,他们看不清我,记不住我。
我变得异常孤独。你知道,每当看到周围同学们成群结伴谈笑风生,我是多么嫉妒,多么想要融入。可我一次又一次失败了。我对上帝说,这种狗屁的隐形能力,我不想要了,请你忘却我幼年直至青春期时的傻逼愿望,把它收回去吧。
没有用。整个大学四年,我就这么不断淡出和被遗忘,也许这个特质要伴随我一辈子……哈。
我是在即将毕业的时候认识那个混账的。不是我,是他来招惹我。他简直就像邪神一样出现在我面前,摆明了想泡我。一想到当时我自己的嘴脸就令我恶心。可是,你能想象,一个孤独难耐渴求陪伴的青年,以为人生就这样了,突然发现有个人可以接二连三地看到他时他多么激动啊,好像他非但不是个怪异的透明人反而是夺目的祖母绿。当时我想,这人看上去很危险,但他就算是冥王哈迪斯我也欢天喜地。他在我苍白的世界里,燃了一簇黑的火焰——他是唯一能看见我的人。
这么说是不是有点让人同情?一个孤独地乞求朋友的人,在心灰意冷之际收获一个爱人,于是他飞蛾扑火一样扎进去了。
(深吸一口气)我还没准备好,等会再谈这个。总而言之,我就是这样一个不惹人注意的人,绝大部分人都记不得我。科学时代到
分卷阅读13
-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