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之成王败寇 - 第一百一十五章 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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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为标调离米脂县,升迁到京城,在米脂县引发了很大的震动,陕西各地知县,本就不受待见,能够升迁为从六品的州衙同知,就算是很不错了,有背景之人,谁会愿意到陕西这个贫瘠之地来,崇祯元年陕西各地出现流寇、澄城县知县张斗耀被流寇斩杀之后,诸多官吏更是谈及陕西色变,若是有人被派遣到陕西或者是辽东为官,那一定是得罪了朝中某位大人,遭受到排挤,让你到这些地方来吃苦了。

    京官与地方官绝不一样,就算是京城之中某些所谓的清水衙门,就算是同一品阶的官员,京官的身份也要高贵很多,譬如说都察院正七品的监察御史,和地方上七品的知县比较,那可谓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人家监察御史外派为官,要么就是直接到巡抚衙门,或者布政使司,要么就是到府衙,甚至可能直接被任命为正四品的知府,知县则绝无这种可能。

    卢为标离开米脂县,县丞暂时代行知县之职责,这种所谓的代行职责,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县丞毕竟是八品官,而且绝大部分都是举人的功名,升任知县几无可能,所以做事情轻不得重不得,要知道地方上的关系错综复杂,各种利益关系纠缠其中,所谓在其位谋其政,名不正言不顺的事情,本来就不好做,要是出现了什么问题,县丞吃不了兜着走,肯定是要吃亏的,所以这种代行知县职责的事情,最好就是顺其自然,什么事情都不管,除非出现了非要处理的重大事情。

    县丞不管事,这对于吴帆徽来说,是绝好的机会,在马鞍山村落户的所有人,在这期间全部都落实了户籍,上了小黄册,其户籍上注明是吴氏家族的护卫,或者是下人,这些人有了正式的身份,就可以出入县城了。

    吴氏家族在这段时间,力量开始逐渐发展和显露,有前任知县大人的赞誉,有县衙的公告,没有人敢小看吴氏家族,县城之中的其余四大家族,除开贺氏家族的态度尚不是特别明朗,其余三大家族,毫不犹豫的朝着吴氏家族靠拢。

    最为明显的变化,还是家族出面调解纠纷的事宜,这实际上就是家族的权力,谁的权力大力量大,谁就能够在调解之中做主,直接做出决定,纠纷的双方不管是服气还是不服气,都必须要遵照执行。

    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之下,寻常百姓是不会到县衙去打官司的,那可能意味着破财,意味着被敲诈,县衙里面的官吏,包括衙役,可不是吃干饭的,所以平日里的纠纷,双反都是找到德高望重之人帮忙调解或者决断,这种决断或者调解,很多时候比官府的决断都有威力。

    县城之内纠纷调解的事宜,以前几乎都是贺氏家族出面,现如今吴氏家族开始出面,而且县衙的态度也是微妙的,就连代行知县职责的县丞大人,好几次都说起吴氏家族调解民间纠纷的事情做的很好,为官府减轻了很多的负担,的的确确是为官府帮忙出力。

    有了如此的前提,吴帆徽这段时间可没有闲着,他终于做了一件自己看来是早应该做的事情,也让内心稍微安宁了一些。

    原来居住在马鞍山村吴氏家族的不少人,沦落为流民,这些人曾经朝着葭州和绥德州等方向流浪,不少人在流浪途中丧命,一部分人没有办法的情况之下,回到米脂县,当他们回到马鞍山村的时候,发现这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土地和房屋全部都归吴氏家族所有,大部分的窑洞都整修好了,地里也种下了春小麦。

    这些人恳请吴帆徽收留他们,毕竟他们走投无路,若是继续做流民,那就是死路一条。

    吴帆徽收留了这些人,而且将部分的土地划拨出来,让这些人负责耕种和管理,毕竟他麾下缺乏耕种土地之人,如同明太祖朱元璋制定的军户制度,吴帆徽是完全不赞同的,军人就是军人,职责是保家卫国,国家就应该承担军人的军饷,要求军人种地就是本末倒置。

    吴缅清也同意吴帆徽的决定,尽管原来马鞍山村吴氏家族的那些人,都是遭遇到排斥的,祖先也有话语留下,不得让这些人认祖归宗,可这都是上百年的时间过去了,还是死死守着祖先的话语,等于死守教条,明显不合适了,而且这样做也明显是损害了吴氏家族的利益。

    通过和县衙的官吏接触,吴帆徽还知道了另外的一件事情,那就是朝廷下发了《保民训要》,要求各地严格执行,这个所谓的《保民训要》,其实就是对保甲法的加强,其加强了村镇耆老和里正的权势,要求他们严格管辖村镇的户籍人口,禁止人员随意流动,总体说来,《保民训要》是对百姓更加严格的管控。

    《保民训要》据说是顺天府府尹刘宗周提出来的,其提出的原因是陕西大量出现的流寇,以及后金鞑子入侵关内导致大量人员迁移,这些都导致村镇耆老和里正对人口户籍管理失控,府州县衙门更是无法弄清楚情况。

    尽管没有看到《保民训要》的内容,但吴帆徽对大名鼎鼎的刘宗周却产生了不好的看法,刘宗周可谓是明末的大儒,对儒学研究有着非凡的成就,其提出的慎独观点,就算是几百年之后,还是存在不小的影响,也被证明是加强个人修养的最好理论之一。

    可就是这样一个大儒,却提出了比保甲法更加严厉的《保民训要》,试图将百姓牢牢圈禁在本村本镇,试图通过《保民训要》来消除流寇,消除狼烟四起的土匪,这岂不是缘木求鱼,不可能有丝毫的效果吗。

    当然目前的情况之下,想要刘宗周提出更好的办法,来解决北方的灾荒,解决流寇和土匪的问题,那也是不实际的。

    因为知县尚未到任,米脂县没有强力推进《保民训要》,其实在目前的情况之下,延安所辖各地,基本都不可能推行《保民训要》,一方面大量百姓沦落为流民和饥民,不少人加入到流寇队伍之中,另外一方面,大规模的饥荒依旧在各地蔓延,没有得到丝毫的缓解,让庄户人家留在本村本镇,那就是要他们活活的饿死。

    吴帆徽知道,这个《保民训要》在北方和中原等地根本就无法彻底推行下去,最终会沦落为一纸空文,不过皇上和朝廷肯定不会想到,他们拿来严格管控百姓的《保民训要》,倒是成为了府州县衙门某些人敛财的又一个工具了。

    府州县衙门的户房,可以从严格管理户籍人口的角度出发,重新开始对人户的清理,一些想着解决户籍的人,通过贿赂,就可以趁着大清理的时间落户,过去所做的一切事情和历史,都随着重新落户而购销了。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令行禁止成为一句空话。

    也是因为新任的知县尚未到任,吴帆徽从县衙知道了更多的事情,让他最为吃惊的还是府州县衙门巧立名目征收的多如牛毛的赋税,而这些赋税的承担者,就是贫瘠的百姓。

    譬如说延安府衙,在流寇出现的时候,就开始征收了所谓的安宁费,而当朝廷派遣大军前往陕西剿灭流寇的时候,巡抚衙门接到了府州县衙门粮草告急的文书,为了解决大军的开销,设立了剿灭费。

    细细算起来,各种巧立名目征收的赋税,多达十余项,且这些赋税的总额,远远超出了朝廷规定的赋税,而且各级衙门在征收赋税的时候,首先就是征缴地方确立的诸多赋税,接着才是朝廷规定的赋税,万一征收的数额不够,那就再次写奏折叫苦,说是地方上遭受了灾荒,根本就无法征收到足够的赋税,反正法不责众,各地方都是如此,朝廷也不可能惩戒某一个人。

    更加可恶的是,因为陕西大规模的灾荒,朝廷实际上已经免除了不少地方的赋税,这是皇上下旨明确的,但各级衙门充耳不闻,依旧征收赋税,让走投无路的百姓,最终选择了暴动,选择了造反。

    这些事情,县衙里面那些资深的吏员是知晓的,毕竟绝大部分的事情都要依靠他们做,不过这也是绝对保密的事情,不能够让百姓知道,据说澄城县知县张斗曜被流寇斩杀,也是因为强行征收赋税的事情,而且一些本不该流露出去的消息也散布出去了。

    穿越快两年的时间了,吴帆徽终于知道了背后不少的东西,尽管他与前任知县卢为标之间的关系算是不错的,可卢为标压根都没有说到这些事情,若不是卢为标高升到京城去,很多的事情他还是不会知晓,仅仅凭着历史书籍的记载,很多事情是不明确的。

    看来流寇的出现,不仅仅是天灾,这里面还有**,老百姓的确是老实的,要不是被压榨的干枯了,要不是走投无路了,要不是心中的怒火被彻底点燃了,他们是绝不会造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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