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的岁月 - 第7章 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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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泽说道:“好,我跟你一起去看。”

    我问道:“你真不怕被警察查出来你帮我逃跑的事?”

    宋泽说:“都说了,未成年犯包庇罪肯定没事的!”

    我和宋泽一起去了姐姐所在的那家医院,一到医院,就见到了我爸。我爸和苏阿姨认识宋泽,所以也不用跟他们介绍宋泽了。

    我爸看见我,没有骂我,更没有打我。但是他下面做的,比打我骂我更让我难过。

    我爸竟然跪了下来,说:“轩轩啊,去自首吧,不要一错再错了!”

    我赶紧说:“爸,别这样,起来啊!”

    竟然能让父亲下跪,我的罪过真不是一般的大啊!我现在真的都想一头撞死了!

    该心存歉疚的不是姐姐,而是我啊!如果我不是冲动,怎么会让事情这样!

    我最后说道:“好的,我答应,看完姐姐,我就去自首!”

    我走到姐姐的病房,看了看姐姐。

    姐姐只是说道:“轩轩,姐没事的。姐对不起你啊!”

    我便说道:“姐,你做什么傻事啊!我是你弟弟,你被她们打了我怎么能不报仇,你完全没有必要自责啊!”

    姐姐继续说着:“如果不是因为我,你会犯了事在外跑路回不了家吗?”

    我说道:“你没有错,要怪就怪那几个女混混!”

    我姐点头答应了,表示她不会再做出割腕自杀这种极端的事了。

    之后我又问了她是怎么被发现的,原来,姐姐当时留下了一张纸条,说了这样一句话:“对不起,我给家里带来麻烦了,我只有一死谢罪了!”

    姐姐留下这张纸条,就离开了家。苏阿姨看见纸条,心里急的快要奔溃了。

    我对苏阿姨说了一句:“对不起。”因为是我的极端行为,才导致姐姐有自责的心理。

    苏阿姨说:“这不怪你,不怪你。”但是这让我更加觉得愧疚了。

    然后姐姐在外面用刀割腕自杀,被一个男生发现了,这个男生年龄也不大,就比我们大两三岁,二十出头这样。

    几分钟后,那个救姐姐的男生进来了,长得一表人才的。

    姐姐介绍说:“是他发现了我,把我送到了医院。他叫王远,你就叫他小远哥吧。”

    我感谢的说道:“小远哥,谢谢你了!”

    王远说道:“不用谢,救人难道不是应该的吗?”

    王远把我喊到外面,跟我说了几句话。

    王远说,如果我去自首,并且说出吴曼一伙人的恶行,在量刑上,会从轻的。

    这个我是知道的,如果受害人存在着过错,那么在量刑上是会从轻处理的。

    而吴曼一伙人,用令人发指的手段,殴打、折磨姐姐,她们打了人还拍视频、发照片到网上,这已经是证据确凿了,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吴曼存在着过错!

    宋泽也说道:“这个好办,我认识他们学校的一个学生,这个学生混的虽然不是很好,但是号召几十个人是没问题的,我让他带领一批学生,能带多少是多少,让那批学生写一封联名信,痛斥吴曼一伙人欺负人的罪行,重点突出阿轩是在姐姐被凌辱,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进行报复,这样,对阿轩的量刑非常有利!”

    我问了句:“那个学生是谁?”

    宋泽说:“他是小伟。”

    小伟这人我知道点,他在学校虽然不是呼风唤雨,但是还是会有一些人听他的。而小伟这个人,从来不欺负弱小,所以他在好学生当中,也是比较受尊敬的。

    而写联名信的事,当然不能让混子来做,好学生说的话才会让人相信。而小伟不仅让混子给他面子,好学生也都尊重他,所以小伟是做这事的最好人选。

    宋泽打架不一定是最厉害的,但是他非常善于人际交往,这点在小学的时候,我就已经发现他了。

    然后,王远阐明了他的身份:“阿轩,我告诉你一件事。”

    我说道:“那你说吧。”

    王远一字一句的说道:“其实,我是警察。”

    我又问道:“那你救我姐……”

    王远说:“救你姐是正巧看见,我现在不是以警察的身份来的,但是我劝你现在就跟我去自首。”

    我点了点头,选择相信王远。

    王远其实是警察局里的新人,一个月前刚刚上岗。

    我答应了王远,去跟他去自首。

    跟父亲、苏阿姨、还有姐姐,告了别之后,就跟着王远,去警察局自首了。

    宋泽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兄弟,保重,我一定会尽我的所能帮你的。”

    我心里非常感动,我和他是小学同学,虽说小学比较玩得来,但是初中就没怎么联系了,他还是会这么帮我。

    “谢谢了。”我说。

    “谢什么,你是我兄弟!”宋泽说道。

    ……

    然后,我就跟着王远,去了警察局自首。

    到了警察局,正好是王远负责审这个案子。

    我做了口供,重点强调了我的动机,也就是吴曼和那几个女混混,是如何用令人发指的手法,虐打姐姐的。她们对姐姐进行凌辱,然后又把我围殴,把这些细节讲述的十分清楚。

    再讲述我的作案过程,是如何埋伏起来,用砍刀砍了四个女混混。

    最后再次特别强调,吴曼说了一句,她把我姐的衣服扒了,还拍了裸照,我一时失去理智,脑子里一片空白。用砍刀不知道砍了吴曼多少刀,最后砍了吴曼的胳膊,割了吴曼的舌头。

    王远说:“经过我们细查,吴曼她们并没有扒了你姐的衣服。”

    我继续说:“可是她当时说是她扒了我姐的衣服,她说的这句话,激怒了我。”

    另一名警察问道:“有证据支持你这一说法吗?”

    我答道:“吴曼说这句话的时候,很是大声,周围应该有目击证人能听见。”

    警察说道:“你说的这些,我们会调查的。”

    ……

    做完笔录之后,我就被送到了看守所。

    我进了一个监室,警察把我押进去,对里面的人说道:“都老实点!”

    我看了看这个号子,里面七八个犯人。中间有一排座位,但是只有一个人坐着,想必此人就是牢头了。

    牢头是个三十多岁的人,看起来很有气势。

    牢头对着我说道:“小子,过来,说说你是犯了什么事进来的?”

    我如实的说道:“砍了别人一个胳膊,割了别人的舌头。”

    牢头说道:“够残忍的啊,把人胳膊砍了就算了,还把人舌头也割了?”

    我一字一句的说道:“她们欺负我姐姐!”

    然后,我就把事情的前因后果都说了出来。

    没想到,这时牢头拍了拍手,赞赏的说道:“兄弟,干得好!你就是方羽轩吧?好样的,别人伤害你的亲人,你就该怎么狠!”然后牢头让出了旁边的位置,说:“来,坐!”

    我也没客气,就坐到了牢头的旁边。

    然后我才知道,牢头也是昨天才进来的,所以他也听了我的事迹。

    而让我惊奇的是,这个牢头竟然没有欺负我,对我还这么客气。

    难道,他是因为知道我做的事,觉得我做的很对,欣赏我,所以才对我客气的?

    我问他:“哥,你是因为什么进来的?”

    牢头说:“唉,卖白粉。”

    我对他的尊敬程度减少了一点,卖白粉,这不是害人的买卖吗?

    然后他又说了句:“唉,自从我第一次帮人运毒,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当时,我都没有想到能活到今天,老天已经很眷顾我了,让我活到现在才被抓!”

    原来,他在十年前,因为受人蒙蔽,做了一单赔本生意,欠了高利贷。然而那个骗他做生意的骗子,骗完了钱,就人间蒸发了。他欠了别人的高利贷,债主找上门来。说如果他不还钱,就剁了他的一只手。他实在拿不出钱来,债主就给他一包粉,让他把这包粉卖了。

    当然,现在的他,比十年前的地位高多了。十年前的债主,也不是他现在的上司了。但是,卖毒品这条路,一旦踏上,哪里还有抽身的可能?

    听完之后,我又恢复了刚进来时对他的尊敬程度,原来他贩毒是迫不得已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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