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默 - 第一章
贺然的生活很杂乱,从小受贺爸贺妈的故事薰陶-----人生故事。二人也不知什么原因结发百年,一个恨赌如粪,一个爱赌如命,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所以吵架乃寻常家事,平均三天一小吵,每周一大吵-----贺爸是公安,每周回家一次,所以大吵小吵都如大便小便一次性解决了。贺妈也是公务员,搓麻将便成了公务,每天月出而搓,日出而息,有时月出日出都一起搓,就连把福楼拜看日出的仅余时间也搓了进去。
贺然三四岁的时候便听爸妈讲四大名著,别的东西没学到,叛逆性极强,打小一身傲气,但又不敢对外张扬,就如新生的政党,做啥事都谨慎无误,一不留神就会被扼杀在摇篮里。贺爸贺妈便觉得贺然此时一无所知,便吵嘴打架、谈情说爱皆不回避,认为小孩记忆这东西与年龄成反比,长的越大过去忘得越多,谁知贺然童年后记忆忧新,在显微镜下甚至可看见记忆分子。这便使贺然自小情恨双修,然后有幸识得鲁迅,懂得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后更加自我性,做事我行我素。
贺然体育成绩最佳,小学五年级便可傲视群雄,但他比其他男孩早熟一点,五年级便喜欢体育组里一个女生,一直坚持到高中。那时,为了追求所爱,发奋要考上重点大学,因为女生成绩很卓越,一遇上难题便向她咨询,有时哪怕知道做也擦了再问,都恨不得打出孔子“敏而好学,不耻下‘吻’”的口号。
可惜命里无缘,都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贺然原本家居市区,贺妈却因工作原因将家迁往一个“即将开发”的镇上,所谓的“即将开发”,也就像学校提倡的“因材施教”一样,其实只是个口号,开发了五六年仍然是青春依旧,年轻得跟初建的第一天没什么区别,只有一条卖烧烤的步行街被烟熏得相对成熟了一点。但贺然也因此成为了牺牲品,六年级转校后便再也没见过那位女生。
自始之后,贺然失去了学习教科书的唯一动力,就如火车烧完了油,你就是用手推——力的作用是相互的,说不定你自己也退后几米。
整个人懒散惯了,不过闲也有闲的好处,贺然课外书倒念过不少,便把忧愁转化成文学,不知不觉便学会了吟诗,甚至比苏轼学诗还早两年,记得贺然唱的第一首:
世人皆说蝶恋花,
何处留情何处家。
莫道龄童知情少,
人不风流枉年华。
虽说此诗平仄不对,字词不佳,但传入贺妈同事的耳里,便一传十,十传百,都说十岁的贺然是个才子。其实,贺然与贺妈同事就好比一个乞丐和一个残废,乞丐还有上门讨饭的余力,如此说来,相对于残废就略胜一筹。
贺然因此信心大增,决心做个诗人。经过三年的舞文弄墨,诗技自然更上三层楼,情诗的羽翼丰满了不少,又高调了好几首。此后传出去更是轰动残废,连老师也在课堂上大作宣传。但贺然诗作腻后,又受了小说的影响,欲弃学从文,将那时不敢说的叛逆思想反应成小说。
这引起了贺爸的极大不满,在贺爸的眼里,小说就像一个女人,稍微接触一下,或许能适当的享受一下思想上的欲望,但如若这个女人太漂亮了,使人欲望过多,便会影响到人的事业,那就是红颜祸水。贺爸考虑到一本太好看的小说会使贺然沉迷从而影响贺然的成绩,便不允许贺然再看太好看课外杂文,凡是贺然看得过瘾的书一律列为禁书,换句话来讲,也就是只允许贺然看不怎么过瘾的书了。如此说来,能看的也只有教科书一类,可贺然对自己喜欢的事物却沉迷的如痴如醉,醉得连醒酒汤都灌不醒。既然小说看不成,用笔写!一不小心,便轰动校园……
如今,贺然已是高中年级的一名学生,可成绩除了语文,各科都挂上了大红灯,但数年功专,所幸文学玩得好,玩上了一身傲气,做什么都只接受别人的建议,却从不愿寄人篱下,虽然说不上什么理由,但不服就是不服。
贺然虽到高中,可对过去的事情犹如昨晚泡过的女孩,仍然是记忆犹新,对于那五年前喜欢的女生更是恋恋不忘,一日,贺然得到了一个迟来的消息,这一晴天霹雳令贺然一时心灰意冷,冷得连全球变暖都对他一无所用。
学校这东西,若没有那些清规律令,可以说是串连朋友关系的好地方,欧阳旭峰是贺然的高中同学,也是贺然喜欢的人的初中同学,贺然喜欢一个人五年,却连一个消息都没找到,若忘了倒好,可惜感情这东西好比武侠小说里外来的内力,吸到自身体内中却有反噬的效果,从而驱不除,化不去,散不尽,降不住,无论如何都压不下来。
一个傲气的人挨打越是沉默就越是愤怒。同理,重情的人情感越是压抑就越是炽热。世人说情感让小孩散失理性,没了追求。却不如说情感让小孩明智理性,敢于追求。因为在青春期中,感情本就是小孩所要追求的,为了自己的追求而义无反顾,能说是散失理性吗?只可惜大人们常要孩子别谈感情,说自己是过来人。“过来人”嘛,感情思维都已经过了,自然就麻木了。贺妈贺爸就是典型的例子,贺妈曾教导贺然莫早恋,常说自己二十多岁才明白什么是“谈恋爱”,就因为感情思维都已经过了,对恋爱没什么感觉了,所以注重的只是个“谈”字,而不是“爱”字,渐渐“谈”指一挥间,说说就过去了。这便也因此与贺爸“谈”上了结婚,两人就在这没有多大感情的恋爱上打骂了二十多年,有时贺爸不在家,可惜心痒难忍,便在电话里只骂不打,因为没办法打嘛。自贺然懂事以来,便知道他们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只是现代高楼无瓦可揭,他们便也就天天都打了。
就因为“过来人”的情感麻木了,所以就看不惯那些情感没麻木的。好比回族人不吃猪肉,所以就看不惯吃猪肉的人一样,自然就得劝未过来人也得麻木了。于是,有些迷茫的人也就麻木地过去了,但像贺然这样天性叛逆,尤其对感情上,哪怕是张仪、苏秦说破嘴舌再打几针麻沸散也麻木不了。
贺然与欧阳旭峰熟悉了一阵,由于都是叛逆少年,两人关系好的连炸弹都炸不开。贺然与欧阳旭峰经常在寝室胡诌,一次胡扯中,贺然听说自己喜欢的人与他旧曾相识,忙不迭地问道:“你……你认识她?”
“嗯,她是我初中同学,你怎么………”
贺然一颗心在此卟卟乱跳,等不及让他把话说完,一只手搭在他臂膀上“告诉我她qq多少?晚上请你吃全鸡!”
欧阳旭峰的情绪本来如平原一般平坦无奇,一听到全鸡二字,一下升得比珠穆琅玛峰还高。
“这个,我也不是……太清楚,只知道我和她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初中同学聚会上,那晚她和男友开了房,好像已经……不是处了吧。”(此女生在本文中没有提到)
欧阳旭峰对她的准确联系方式本也一无所知,但为了一只全鸡,也把不相干的东西扒下一大堆,好比教育体系的文科试卷,只要写了,总会有分数的。
不料贺然对教育体系尤是不满,听他这一席扯谈,幸亏这是言情,若是武侠小说气得都吐出几升血来,尤其是最后一句,听得心都碎了,碎得连美国一级拼装大师都拼不起来。整个人瘫痪在床上,顿时六神无主,无论欧阳旭峰再说什么,都眼凝眸痴地一句话也不理,更别谈全鸡了,连个骨头都懒得买。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