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城日光 - chapter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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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晚了,商羽叫我回家吃饭。我准备离开的时候,小金毛巴巴跑过来,两只前爪扒住我裤腿,仰着头哀叫。“我不能带你回家,煤球和我已经是商羽的极限了。”我摸摸小金毛的头,希望它能明白我的意思。它是个聪明的小金毛,至少找一个外表人畜无害的人帮忙、它仰着头发出低低的叫声,水汪汪的眼睛极尽哀求。我蹲下来顺顺它的毛,发现它脖子里有一枚精致的银色狗牌。狗牌的正面是大写的字母l,背面是一个地址。天水公馆,三十二号。

    我原来以为北佳住的地方已经算是高大上的富人区了,直到我按着狗牌上的地址找到门口才明白豪华和奢华的区别。原来听沈清提到过天水公馆,他几个红二代官二代的朋友都住在那,是个低调且奢华的别墅区。我低头看着小金毛,犹豫半天也没按门铃。我这么冒冒失失的带着狗到这样一个撬块地砖都有可能埋着金子的地方,会不会被人当做携狗要钱坐地要价的物质女?毕竟有钱人总觉得别人都窥伺他们的钱,即便我如此的真诚,可也得懂得瓜田李下啊。我想了一会,解开商羽束在我头上的缎带把小金毛栓在门栏杆上。我摸摸小金毛的头“以后不要再等了,要么寸步不离,要么就去找他。”小金毛叫了两声,我就当它是听懂了。

    我准备离开,大略看了一眼这个被刻有繁复花纹的铁栏围起的院子。复古的中世纪建筑风格区别于周围的建筑,院子里种着好几株藤萝,未到花期,只是一片浓绿。南边的角落是一座爬满绿藤的花房,花房亮着灯光,大概是有人在家的。

    我按了门铃,冲小金毛摆摆手作别。商羽催着吃饭的短信一连发了几条,我妈都没催过我回家吃饭,只有商羽和程萧到点了就叫我赶紧滚回去吃饭。程萧是典型的贤妻良母类型,浑身充满女性知性光芒的温柔女人,她和北佳那个疯婆子截然相反,住在一起的那几年没有程萧,我和北佳也许会被垃圾埋了,也许会发烧开一壶水,最有可能被饿死。程萧总是早早下班回家准备晚餐。她说“一天里唯一一顿在家吃的饭当然要好好准备,女人过的太糙是嫁不出去的。”我觉得她说的很对,所以下定决心做个勤劳知性的女人,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能文能武。可事实是过的最糙的北佳反而是感情最甜蜜的人。北佳说“女人如果什么都做了还要男人有干什么?倔小孩没糖吃,好女人没人爱。”我又觉得北佳说的很对,所以我又懒散堕落的下来。然后温雅出现,顺理成章的和沈清在一起了。她们的“箴言”好像从不适合我,就好像我穿程萧上千块的职业套裙像个服务员,就好像北佳的红底小高跟被我崴断了鞋跟,我很难借鉴到适合自己的经验,因为意见思想相左的她们是一类人,然后我自己是一类人。

    出租车在路上堵了半小时,正值下班堵车高峰期,车流缓慢的向前移动,但很少有人气急败坏的破口大骂。因为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人早就习惯了。习惯真是件神奇而可怕的事情。他不经意的改变你对每一件事的态度,在你毫无察觉的情况下。

    开车的年轻人跟着音乐在哼一首我从未听过的歌,他声线很干净,没有娇柔做作的成分,让人听着很舒服。“你唱歌很好听。”我问“你学过音乐?”他似乎有些诧异我会和他说话,但还是很快回答“大学读的音乐专业。”他说“这首歌是黄耀明的《漩涡》,香港乐坛“垃圾五部曲”的第三首歌。”

    “我对香港歌手了解的不多,关于他也只是略有耳闻。”我说,“也许他是个很有才情的人,但我并不喜欢他。”他从内后视镜看了我一眼,车流向前爬动了一点又停下。“也是,很多人都不能接受同性恋。”他掏出一支烟,叼在嘴里也不点燃,周围却好像弥漫着落寞的烟雾。他的轮廓被旁边的车灯照的清晰,只有表情隐匿在阴影中。他重复播放了那首歌,跟着音乐放低了声音哼唱。

    来拥抱着我形成漩涡

    扭曲那万有引力倒海翻波

    直到这世界澈底搅拌

    清清楚楚只得我们

    直到这世界彻底瘫痪

    剩下自己在游玩

    是谁在吞没谁也奈何

    是谁被卷入谁红颜祸

    沿着你设计那些曲线

    原地转又转堕进风里乐园

    世上万物向心公转

    沉没湖底欣赏月圆

    我试着跟着哼出了他跳过的女声部分,他扔掉烟很认真的唱了一遍,末了,他揉了揉眼角,我看见他眼圈微红。“不喜欢他不是因为不能接受同性恋。”我说“他是一个好歌手,可未必是个……”我掏出纸巾递给他,继续说“我听过陈奕迅的《绵绵》,那是林夕写的。你知道么,粤语中,绵绵的发音和明明一样。其实我只是不能接受明明两个感情很好的人,偏偏最后没有好结果。”

    车行驶至十字路口,再过个红绿灯我就要下车了。他还单曲循环着那首歌,他说“其实感情是不该那么偏执的,尤其是……。”他顿了顿,不自觉的摸了摸左手无名指上那枚小小的银戒。“林夕曾说过一个爱情理论叫“富士山爱情论”——其实,你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是不能搬走它。你有什么方法可以移动一座富士山,回答是,你自己走过去。爱情也如此,逛过就已经足够。”我说“感情都是一样的,没有那么多奇怪的区别。异性或是同性,那都是感情,只要真挚就让人动容。但无论林夕是个多么才华横溢且深情的人,到最后……。他写再多歌词,被再多歌手传唱,他都没有唱到最该听懂的那人心里。”

    车停在商羽的公寓楼下,我付了车费没有着急下车,那首歌还在播放着,只是开车的人已经不唱了。他沉默了一会说“我们都是借别人的事表达自己的想法罢了,就和子非鱼一个道理。谢谢你陪我唱了一遍那首歌,曾经有个人和我一起唱过,他是个很温柔的人,他和一个很温柔的女人结婚了。他跟我说,对不起。我没有原谅他,但我也没有忘记他。”

    我想起在叶明媚之前,齐墨身边有个拉小提琴的很不错的男孩。我见过几次,是那种乖巧温柔的类型。齐墨刚出柜那会儿走那把他带到那,他也不似别的恃宠而骄,他很听话,齐墨总这样跟我说。我不觉得用听话形容恋人很合适,所以我问齐墨是不是真的喜欢他,毕竟那男孩还在本地读大学,和齐墨在一起总归是耽误学业的。齐墨不可思议的看着我,他吐了一口烟缓缓说“唐馨你不明白在一起并不一定因为爱,可以因为性,也可以因为钱。他需要钱,我需要一个长相不错的人带在身边应酬,我们各取所需无关爱情。”我想说什么,可想了想齐墨说的确实不错。各取所需,无关爱情。

    齐墨是这样想的,可那男孩未必。爱一个人的眼神是隐藏不了的,即使不说,即使不做,只要一个眼神就能透露出深深的眷念。他总是乖巧的垂下头,柔软的栗色短发微微翘起。余光里是笑着或是沉默着的齐墨,他的全部表情都落在那里。那男孩叫阑珊,灯火阑珊的阑珊。姓什么齐墨没说,总叫他珊珊,听起来很女气,但齐墨不喜欢阑珊这个名字,说是听着别扭晦气。阑珊不在意,垂着漂亮的眸子安静的拉琴,手指修长白皙。他话很少,但也很懂眼色,从不问齐墨多要什么,这点很讨齐墨喜欢。齐墨在物质上毫不吝啬,别人有的阑珊都有,他不要,但也不拒绝。

    他们俩后来的事我是听沈清说的。后来齐墨遇见了叶明媚,他很快厌倦了乖巧听话的阑珊,也是真的爱上了肆意张扬如烈火般的叶明媚。齐墨本来打算早早出一笔钱和阑珊散伙,但齐老爷从国外疗养回来得知齐墨出柜大发雷霆,不但揍了齐墨还要找出被包养的那个男人。齐墨追叶明媚正紧,怕牵连到他,就留下了阑珊当挡箭牌。阑珊出事的前一天,他给我打过电话,说是上次我问的琴谱他有个学钢琴的同学正好有,明天放学给我送过来。隔天阑珊没有来,我也没有联系上他,再听到他的消息是在一周之后。那份琴谱是沈清转交给我的,他告诉我,阑珊意外坠楼,尸体已经火化过了。我与他交情不多,可也接受不了一个人说没就没了。沈清说“尸体是在东郊废弃大楼下找到的,发现的时候已经高度腐烂了。是通过手机里唯一的号码找到齐墨的。”我没有接触过齐墨所在的那个世界,当我通过阑珊的死窥探到一角时,能感受到的只有深深的恐惧。我看中的齐老爷只是个脾气有些暴躁但还是很和蔼的老爷爷,所以我忽略了他本来的身份或者说是本来的面目。要一个人死,对他来说太简单了。齐老爷根本就不会去了解阑珊是怎样一个人,他有漂亮的眸子,柔软的栗发,修长的手指能拉出动听的琴声。阑珊的所有一切,齐老爷甚至是齐墨都不了解,可阑珊就这么死了。没有人为他的死负责。

    齐墨安排了阑珊的后事,补偿他家人一大笔钱。齐墨伤心了一段时间,还是不择手段的追求叶明媚。渐渐地,没有人再记得那个死于意外坠楼的男孩。齐墨身边不乏莺莺燕燕,难得的是他真心爱着叶明媚,难过的是阑珊到最后也只是顶着被包养的帽子无辜的死去。我替他不值,即使他自己都没有觉得替另外一个人死多可惜。关于齐墨,有些事我没有告诉阑珊。比如,齐老爷看到的照片是齐墨发过去的,也没有告诉他那天齐墨其实是有时间赶去救他的。阑珊死了,我没有机会告诉他这些,而我也不希望他知道。就像我不愿知道沈清曾经做过的一些事,我希望齐墨在阑珊心里是个值得去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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