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党 - 章三 血族日志 下
大多数人其实并不明白‘血奴’的真正意思,这并非指某一类人,或者某一个阶层。实际上,只要是被血族魔法控制的、永远背叛的、服务于某一位血族的奴仆,都叫做血奴。
从职业上来看,他们可以是佣人,可以是圈养的‘家畜’,更可以是实力强大的战士。
超能世界远比普通人类社会更加危险,任何义气友情都比不上血奴的忠诚,灵魂层面的控制就让他们永远失去了叛变的可能性。
请注意,我讲的是‘控制’而非‘胁迫’。
胁迫的意思是,如果你背叛我,我可以一定程度的伤害到你,最厉害的当然是直接毁掉灵魂。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奴役对象怀有同归于尽的心思,那就谈不上什么‘永不背叛’了。
那么血族对血奴的控制是什么呢?这包含了灵魂上的魔法禁制,潜意识深处的强力催眠,以及最为重要的,让主人变成他们的信仰。
狂信者,这才是永远不会背叛的忠狗,即使你要夺取他的一切,他也能找到合理的理由,主动说服自己,奉献出他的所有。
某种意义上来讲,杰克的理解并没有错,安东尼厄斯确实想要将他变成忠诚的骑士,超能世界的一种特殊的奴仆——傀儡骑士,专职服务主人的死士。
由于魔法中蕴含的能量除了精神力之外,还带有特殊的血能,所以血族制造的傀儡骑士也与众不同,他们被称之为‘燃血骑士’。
这个名字并非闲得蛋.疼的小说家的夸张形容或者故作高深,而是实打实的真实描述。
血能加精神力的混合能量镌刻的魔法图腾,会产生‘鸡尾酒效应’。除了极大刺激骑士的精神力增长之外,还可以从基因层面寻找到血脉中隐藏的力量,在匹配的基因中,筛选出最为强大的一种,造成某种意义上的返祖现象,从而让骑士获得远超常人的强大力量。
缺点是,燃血骑士的强大来自于自身基因、灵魂与主人在魔法图腾中留下的血能的有机组合,当血能逐渐消耗之后,这个组合的平衡将会打破,结果就是基因层面的崩溃,从灵魂和血液开始燃烧,直到化为灰烬。
燃血骑士的制造门槛儿很低,实力的高低取决于主人血能的等级,自身灵魂的强大程度以及自身特殊基因的力量上限,理论上讲,晋升空间是没有止境的。如此物美价廉的魔法生物,当然是任何血族的首选。
当安东尼厄斯成功将血能蔓延全身以后,他就能够翻阅教父艾伦留在源血中的传承,虽然只是一小部分,但燃血骑士魔法图腾这样低入高出的魔法,赫然在列。
红发杰克的血脉中有一种很奇特的正能量,类似于上帝门徒修行的圣光,但缺少了一点神性的炽烈,多了一些人性的柔和。
就像磁石遇到钢铁一样,阴阳相吸的特性让血能这样的负能量,很轻松的在复杂无比的基因链中找到了这种正能量。
正负相遇的结果只有两个,要么胜利的一方吞噬掉对方,从而成倍的壮大自身;要么双双湮灭化为无形,顺便将战场也炸得粉碎——杰克的身体。
显然杰克的好运气拯救了他卑微的生命,在承受了一个基数的血能六芒星阵图之后,逐渐唤醒了他血脉深处的古老力量。多重因素的作用下,安东尼厄斯自然乐得有了这样一位燃血骑士。
接下来的一年时间,是红发杰克获得飞跃性发展的一年。这包括两个方面,安东尼厄斯在他全身上下累积绘制了三百六十五个六芒星魔法阵,还独辟蹊径的将这些魔法阵镌刻在他全身上下主要的穴位上,结果是,黑帮小混混杰克已然具备了超人的力量,绿巨人比不上,打个蜘蛛侠还是问题不大。
另一个方面是,狠辣勇猛的杰克成功上位,成为了詹姆老大的金牌打手,单枪匹马干掉了另外两个经营流莺事业的中等帮派,就是杰克目前最好的战绩。
而安东尼厄斯不得不承认,亲爱的杰克先生的确是混**的人才,他只用了一个月便获得了詹姆老大的关注。办法也很简单,就是投身黑市拳坛。
杰克非常聪明的利用自身的优势,一月的连续不败让他成为了莱姆豪斯的首届地下拳王,变成了詹姆老大黑拳事业的活招牌和摇钱树。
这一年的时光对安东尼厄斯也同样重要,杰克赚取的英磅替他偿还了父亲欠下的左邻右舍的所有债务,同时将他的母亲送去伦敦市的一间高级疗养院。这一切都是秘密进行的,詹姆老大的债务当然还没有偿还,而安东尼厄斯也不准备偿还,谁会去管一个要死的家伙的债务?
除开这些琐事之外,杰克的成功改造,也让安东尼厄斯成功迈入了爵士的位阶,除了自身血能的运用之外,精神力的增长与运用也算是登堂入室,他已经掌握了源血传承的所有血族魔法的基础性知识,同时开始了血族后裔的第二次重要蜕变。
如果说爵士位阶的血族,才算是真正血族的话,那么跨越骑士、爵士,成功晋升为男爵,才是一名血族成为上位者的真正开始。当然,我讲的是实力位阶,而并非尊长册封的爵位。
那么,什么样的标志是血族中的上位者才会具备的呢?
答案很简单,就是蝠翼。
并不像你们所想的那样,蝠翼不是所有血族都有的,也不仅仅是单纯的物理性质的器官。
事实上,如同天使之翼一般,蝠翼也是能量性质的器官,它象征着一位血族的实力高低。可以这样讲,蝠翼特质的不同,就是一位血族的位阶的最明显的说明书。
只有让血族之血蔓延全身,同时完成心核的改造,才会开始进行内脏与骨骼的改造。而骨骼改造的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后背两块肩胛骨上,长出蝠翼的末端。
当一位血族露出獠牙和指甲化身战斗形态的时候,肩胛骨处就会冲出两片能量化的蝠翼,正因为其能量器官的特质,才能做到收放自如。
安东尼厄斯明显能够感觉到背后一天天发痒,似乎有什么东西将要破土而出了。这让他对于血族的认识有了许多改变,这个物种似乎并非电影里描述的那样简单,还有非常多的神奇与未知等待他去探索。
探索,这是安东尼厄斯最感兴趣的事情。
事实上,当时的他因为年少而并不明白,正因为他的灵魂比之常人多了更多的理性,才有可能诞生‘洞察’这样的好似精密仪器似的天赋。
理性,才是教父艾伦选择他成为‘血亲子’的最大原因。
茨密西氏族可以说是血族中的另类,大多数血族都会因为血能的阴暗性质而激发出灵魂上的负面情绪,但他们不会。
每一个茨密西子民都像是冰冷的机器,他们终日躲藏在喀尔巴阡山脉的地宫之中,进行着他们感兴趣的一切奇怪的研究。
和瑞摩尔维氏族的血族魔法师不同,茨密西氏族的家伙的研究范畴更广,也更加的奇葩。
历史上有名的疯狂科学家弗兰肯斯坦,其实是一位炼金术师,他最引以为傲的作品就是著名的科学怪人,一个用七具尸体拼接缝合的怪物,弗兰肯斯坦成功的为这个怪物塑造了灵魂。
而弗兰肯斯坦的真正身份,其实是茨密西氏族某位血族伯爵的血奴助手,在主人意外死去之后,他盗取了主人的研究笔记,所以才能成功的创造出科学怪人,同时被教廷的疯狂追杀致死。
茨密西氏族的血族的生存动力和一切行动的目的,就是‘好奇心’,也许这是他们的奇怪的内心世界里的唯一的一点点感性。他们选择后裔的主要标准就是理性,这是胜任一切研究的基础。
时光荏苒,一切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安东尼厄斯觉得父亲留下的烂摊子可以作一个了结了。母亲得到很好的安顿,邻里好友的债务也全部清偿,那么还剩下最后一件事情,肥猪詹姆。
若是悄悄的干掉这头大肥猪,显然是一件极为简单的事情,不过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呢?辛苦培养了一年的杰克先生,可不是安东尼厄斯无聊的小玩具。
必须得让肥猪詹姆合情合理的死去,然后杰克合情合理的接管莱姆豪斯地下世界。前者好办,但后者就有点儿麻烦了,需要绕好几个弯才能办到。
安东尼厄斯找到了‘疯狗哈利’,这位有些秃顶的中年苏格兰人有些实力,至少在莱姆豪斯这个骷髅党一家独大的城市里,他还能享有部分毒品市场份额,这就是实力的证明。
骷髅党的走私生意包含了许多项目,汽车、军火、古董,最赚钱的当然是毒品,不过这部分生意是不可能让詹姆兼管的,否则他就真正变成莱姆豪斯的老大了。
可贪心的詹姆是永远不会嫌钱多的,所以,当疯狗哈利找到他,说明可以提供比市价低两成的货源的时候,他心动了。
疯狗哈利说了,这批货是加拿大的某些强大的朋友提供的,他们想要在大伦敦地区寻找长期合作的代理人,无疑,作为莱姆豪斯的地下赌王,詹姆老大是最为理想的合作伙伴。
只需要一个‘强效催眠术’就能让疯狗哈利给肥猪詹姆编织一个美梦,然后,就是安东尼厄斯再次收割灵魂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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