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扬三国 - 第十一章 美中不足
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一个县令之子,也就是如今的县长或者地级市市长,在地方已经是高官了,何况在过去县令管理着政、军、法各项大权为一身,富春县县令等于是富春的土皇帝,而孙坚就是土皇帝太子。
可以试想下,若一个地级市市长的公子遇到了你,还跟你套近乎,暗示要收你为己用,很多人想必都会顺杆上爬,低头就拜,大喊一声:“大哥,以后小弟就跟你混了,刀山火海,我替你闯。”
这般镜头,孙坚、祖茂、黄盖、程普四人皆如此觉的,这朱三不过普通渔民百姓人家,应该不会拒绝他的邀请。
可惜朱三不是寻常的打渔娃,脑中有个后世成熟的灵魂,他会思考,会择优而选,孙坚虽是吴国开国奠基人,但何为奠基?就是要用刀用枪拼着性命去打,为子孙而搏基业。
其结局有二,第一大业未成身先死,第二落的一身病痛,英年早逝。孙坚就是前者最好的标志性人物,甚至连他连他的大儿子孙策也步他后尘,为孙权做嫁衣。
奠基最苦,所以追随创业者的属下死亡率最高,死的也凄凉,祖茂就是代表,殿后而死。
这可不是朱三想要的结果,他并非排斥东吴集团,要投也是将来孙权继位之后,自己带着一些后世发明,前去拜见,搏个清闲官职,不掺合那中原三国大战,逍遥过完这辈子,期待下个轮回,可以回到二十一世纪,这没电视、电话、电脑的日子已经忍受八年了。
本想结交一番,平辈交友,看来是不可能了。
孙坚四人看着朱三低头,一副认真思量的模样,也不着急,他们很自信,自懂事以来,孙坚一直魅力十足,周遭的玩伴、大人们都喜欢亲近他、夸赞他,从未有人拒绝过他的好意。
今日,他要第一次尝到被拒绝的滋味,而且是一个地位低下的渔家子,辜负他的主动邀请。
“多谢大公子的盛邀,只是小弟家中父母健在,加之年纪还小,长久离家,惹得父母挂心,大不孝之罪耶。”
朱三又以父母在不远游,这种在汉室不可违的理由,完全堵住孙坚、程普他们的嘴巴,表明自己的决心。
这大出孙坚他们的意外,孙坚闻言,直接面色一变,不满之色,清晰可见,眼珠里杀气一腾而起,心中的怒气熊熊燃烧,噬人般看着朱三,要看穿其内心及那决心。
只见对方淡淡的神色,没有愧疚,没有慌乱,平静之极。孙坚心思道:“这黑娃好生自大,竟对我如此无礼,竟以孝道推搪与我,打定主意不肯给我孙坚效命,难道我堂堂县令之子接连求你不成,真气煞我也。”
好在孙坚不是心黑好杀之人,不会无缘无故杀人泄愤,而且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更加不便,他是为挣名声而来,自不会徒劳自毁。
冷哼一声,眼里杀气淡淡隐去,却没好脸色,冷声道:“既然小兄弟无意与孙某一道,那就此作罢,天色已晚,我等就先回客栈了,告辞。”
不与在多说一句话,招呼三家将,掉头就走,他们一行人早就订好房间,只因去酒肆喝酒的时候,遇上四个地痞,才有后来的杀戮。
场面一下冰冷,孙坚方才一瞬间对他迸发出的杀气,朱三心中凛然,全身毛发四起,双手不由紧握腰间龙鳞匕,就怕对方一怒动手,心中不由恼怒,妈的,不当你小弟,就要对我发杀气,书上说你是个英雄,没想到肚量这么小。
若孙坚动手,他也只能拼命,真打起来,朱三明白自己远远不是对手。
孙坚冷冷拂袖而走,朱三苦笑着松了口气,还好这人还有点仁义,不然又要再起波折,这可比地痞游侠难应付多了。
祖茂、黄盖同样没好眼色看了一眼朱三,跟孙坚离去,那程普摇头叹息,轻声的与朱三留了句话:“朱小兄弟不要在意,公子就是这个脾气,没有恶意,今晚我们会住这,你若改变主意,可以来寻我。”
“嗯。”
朱三敷衍的点了点头,心中却没有丝毫改变的意思,孙坚喜怒都写在脸上,没有城府,如此不是明主。
与之不欢而散后,这时,灵曲酒肆掌柜靠了上来,热情的语气,说着:“三娃啊,你瞒的我好苦哇!什么时候学了这一身武艺,早知如此,何必受那些地痞闲气,白吃那么多块七星刀鱼肉。”
木秀于林,风必吹,朱三深以为然,谦虚的解释着:“掌柜你想错了,这耳尖地痞其实早被那孙大公子打成重伤,十成气力,使不出一层,这才给小子捡了便宜。”
说完,一副庆幸的模样,虽小小年纪,却装得十分逼真,那掌柜信以为然,这才是事实,不然一个八岁少儿,怎么会一下变如此厉害。
自以为知道事实后,那热情一下落了不少,但还是保持一定的客气:“无论怎么说,三娃也算是武艺傍身,以后改个称呼,叫黑面游侠可好?”
绿林中人的职业,其实界定很模糊,普遍的是游侠,但地痞流氓,渔民农夫,只要你会耍上一些武艺的,能喝酒,能让人喊你一声好汉,你就算入了这个圈子。
掌柜的取笑,朱三呵呵一声,耸耸肩,表示无奈,只希望别被人哄传就好,他可不想引太多人注意。
这一番打斗和消磨,时辰过的很快,夜幕也就开始微微降临,在又聊了几句,朱三就表示回家吃饭。
回到渔船,查了查藏好的财物,见都还在,升帆驾船,离开了渡口。
江面上,朱三心中波澜起伏,今日发生太多太多事情,他感觉八年来的平淡,波折都在一日间发生了,种种历历在目,像极了前世电视剧中那演绎的快意恩仇的情景。
偶听情报,救人,追逐,反击,遇大人物,纷纷出现,恶人全灭,难道自己成了韦小宝那般的主角,开始走运了。
朱三自怜自喜着,那韦小宝可不是他喜欢的主角,他喜欢的是张无忌,呵呵的笑着。突然,想起了什么,摸了摸胸口。
“还在!”
掏出四锭黄金,刚才打斗,还真怕给弄丢了,这他全家最值钱的物件了,对着夜空,擦了擦,隐隐散发着黄芒。
“这该怎么花呢?买田置地?做地主?还是想个项目,买卖从商?”
朱三念头转了起来,想到最后,他一下想到,这一两黄金,万贯铜钱,这要到哪里兑换,村里,渡口可没换钱的地,没有哪家铺子有这么多流动资金,就算有也不会拿去换。
除非去县城,那才有办法可想。
“这下麻烦了,身怀巨资,却如此难以利用,县城中人多人杂,容易让人瞧见,若有歹人,还会见财起意,他不过是一普通渔家百姓,自己三脚猫的功夫可震慑不住他人。”想到这里,小脸突然黑了下来。
“可惜惹了那孙坚不快,不然他倒可以帮我,他有霸者之心,不会贪图他人几两黄金。”
“早知道,就做人家马仔好了。”朱三嘟嘟着嘴角,故作后悔着,很快又摇摇头:“不行不行,那孙坚一生凶险,好几次面临绝境,跟他的混,太容易早死了。”
“算了!”抛开这个念头,这批钱还是叫阿爹阿娘存起来好了,如今家中存的铜钱也够大哥操办婚事,又不是几年前那种紧巴巴的日子,以后有机会再想办法兑换吧。”
到家之后,家人们早已吃过晚饭,母亲陈氏端出专门留给的饭菜,训斥的说着:“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去哪疯了?”
“阿娘,这事您让我迟些跟阿爹、大哥一起说。你先告诉我,今天大哥提亲的事情怎么样了。”朱三扒着饭问着。
陈氏听后,明白儿子定是遇上了什么要事,自己小儿子一向聪明,也就不再追问,坐在旁边,伸手拿过朱三那装钱的麻袋,清数着铜钱,接着应道:“怎会不成,你阿爹送了两只鸡,一只鸭,还有一筐的鱼,都够买下那小娘了,能不答应么?”
“那日子定了没有?”
“早前就叫王叔公给算过,存了些好日子,两边决定下,就下月十三。”
“十三?那不还有一月多,那就把房子扩建一番,嫂嫂来了,总不能再一家都挤在一个小房子里。”
“这些你阿爹都有打算,不用你这小娃担心。”陈氏边说着,另一边看到那匹紫色丝绸,摸了摸,光滑如肤,上好绸缎,皱皱眉,问着:“三娃,你买这布做什?你一男娃又穿不了紫色衣衫。”
“哦,这是给买来给五妹做衣衫的,阿娘,你还记得那大户人家穿的那霓裳么?小五穿起来一定漂亮。”朱三称赞着,抬头就喊:“小妹,你在哪?三哥买了礼物回来。
“别喊啦。”陈氏阻止道:“她不在家,吃完饭后,就去那张小妹家玩去了,再者说,她一个小女娃穿什么霓裳,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尽是赔钱货。”
重男轻女,汉时已有,朱三苦笑,哀求着:“你可别这么说,我就这一个妹妹,自要疼她,你就给她做一件吧。”
“知道了!”陈氏斜了他一眼,哼道:“就会败家。”
朱三笑笑不敢反驳。
夜深之后,朱三叫来了朱老实、朱大、母亲三人,在他们注视下,掏出了那四锭金子,一下吓坏了他们的眼睛。
家人的第一份眼神不是惊喜,而是担忧,是否儿子做了什么伤天害理之事。
朱三慢慢的将今日的事情说出,剔除一些危险的形容,只是说,自己无意间救了一绿林侠客,这些金子是报酬,而且追杀绿林客的四个地痞,被富春县令之子除去了,一旁也略略提了一些自己受山中一异人教了些武艺。
好半会,三人才消化朱三的讲述,也安下心,露出狂喜的神色。而后朱三说到这黄金不易兑换,希望先收起来,将来有机会再用。
三人顿觉小儿子聪明,想的妥当,就这么决定了下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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