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_御书屋 作者:我想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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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的。
他一向自认是个聪明人,特别是在念书学习一事上,好像有特别的天赋,就像当初学习英文,从全然不知,到孰能生巧,不过只花了三个月时间而已,可能就是太容易了,他便少了那份坚持钻研的睛神,做事往往容易兴之所至,半途而废,似冬秀姐这样能坚持一个人把一样东西琢磨透的品性,正是他所或缺的呀,日后做学问搞研究说不得还需要她从旁监督鼓舞呢。
胡竞之想到日后他们夫妇能够协作互助,共同进步,便很是向往,这不就是他当初对自己伴侣的最大心愿和期望么,不想竟然真能够实现了。
他深情凝视着妻子,由衷感叹道:“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哇!”
做贼心虚,感觉被死亡凝视的冬秀完全跟不上对方的脑回路:“……”
胡竞之极为孝顺含辛茹苦将他养大的寡母,无奈母亲不愿到北京来好使他尽一尽为人子的孝心,只能每月多给些钱使她老人家晚年生活轻松些罢了,他知道母亲时刻挂念着他,乐意知道他的一切消息,他也时常写信回去告慰她,只是母亲识字不多,只能请人念给她听,就因为这一点,胡竞之也不好写些过于私密的东西进去,这家书便到底少了一分亲密感。
现在母亲既然能够认字了,他便决定日后多与母亲书信往来,也使她老人家的山村生活快慰一些。
“这样当然很好,娘会很高兴的,”冬秀对他的想法表示赞同,“不过咱们那里山高林密,交通不畅,邮差都不爱去的,还要人到邮局自己去取信呢,你寄信太频繁了,没人时时去取,也是积压在邮局里,又有丢失的风险,还要多给钱,倒不如把每次写的信都积攒起来一次寄过去,你不知道,每次娘收到你那一页信纸,请人念过一遍不算,还要翻来覆去的看好几遍,仿佛能从里面再看出些话来似的,叫人看了心酸。”
胡竞之听了心里怪难受的,眼前仿佛出现了母亲将他的书信当做至宝般反复查看的景象,只期望能从中再得到关于儿子的只言片语,可惜他的家书与别人都是一样的,无非就是问候和报平安罢了,能写多少呢。
“这样吧,以后你尽量保证每日都写一封好了,就当是记日记了,跟外国人一样横着写,然后我来给它注音,这样母亲就能自己读信了,比求别人代念不知好多少,怎么样?”
冬秀记得民国的一些大师们都很爱写日记,有些日记还十分直率真诚,可爱得不得了,就好比大家耳熟能详的季羡林老先生,在大三时写的《清华园日记》,里面就有如下叫人捧腹的ne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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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我的稿子还没登出,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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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早晨只是坐班,坐得腚都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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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说实话,看女人打篮球……实在看大腿。附中女同学大腿倍儿黑,只看半场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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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没作什么有意义的事妈的,这些混蛋教授,不但不知道自己泄气,还整天考,不是你考,就是我考,考他娘的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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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今天看了一部旧小说,《石点头》,短片的,描写并不怎么秽亵,但不知为什么,总容易引起我的□□。我今生没有别的希望,我只希望,能多日几个女人。
读完是不是觉得大名鼎鼎的教授学者一下子离我们近了许多,原来大师也与我们一样,爱美女、骂教授、做春梦,可这无损他的形象,反而使人越发尊敬爱戴了。
而更多人的日记已然成为史料,以供后世人来研究这个特殊时代的思想和生活,历史和变迁。
胡竞之必然也是其中一份子。
虽然冬秀对其生平所知不多,但从前世那部大咖云集的电影中来看,她可以十分肯定,在民国大师的风云排行榜上他一定是前十名没跑了。
这些书信日后说不定也会进博物馆收藏呢。
胡竞之对他的提议欣然应允,在他看来这简直是个奇思妙想,且好处多多啊,一来可以锻炼自己坚持的毅力,二来更使母亲高兴,让母子间感情更加亲密,三来夫妻合作,更添趣味,也更加深了对彼此的了解和感情。
第二天胡竞之便特地买了西洋写字本回来,开始写日记,冬秀看他的日记,深觉这是个隐藏属性的话痨妈宝男。
日记里事无巨细,写得随心所欲,像是某日与同事某某下馆子,吃了一道什么菜,如何做成,味道鲜美,尤为喜爱,可惜这盘菜竟要价七角,又是每日限量供应,无法每日吃到,真希望母亲也能尝一尝啊;又某日雇了车去逛书肆,偶遇宋代真本,可惜钱没带够,只好叫书店伙计回家去通知冬秀姐,等她带钱来赎我与我的书……
又有天气、特产、心情等等各方面的描述,有时单为一事一物写一篇文,有时便是从早到晚的流水账,冬秀本人也多次出现在文中,她看的时候也不觉腻烦,反而津津有味,她不得不佩服胡竞之了,不愧是民国大师级人物,就这样随手写就的日记,居然十足的睛彩且有文采,在她看来,好些都是可以直接上语文课睛选文章的。
冬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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